第五章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60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保险
分类号: F832.764
页数: 1
页码: 482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1年至1989年新邵县金融保险的情况。
关键词: 保险 金融 新邵县

内容

1951年秋,邵阳保险公司始在境内试办耕牛保险,因农村经济不发达,投保者甚少。12月,中国人民银行新邵支行龙山营业所保险代理处,对龙湘工程处办理强制财产保险、运输保险和人身保险,当年收保费20000元,理赔3000元。1952年12月建立县保险支公司,次年8月撤销,强制财产保险及运输保险交由邵阳保险公司经营,其余险种停办。1958年县人行曾代办以防疫、医疗、死亡赔偿为内容的耕牛,生猪保险,一年后停办。1981年6月,县工商银行内设保险代理站,办理企业财产保险37户,收保费12.9万元。次年12月,财产投保单位新邵皮鞋厂生产车间失火,以311.06元的保费取得62000元的理赔。是年,开办机动车辆保险109辆,收保费30000元;开办家庭财产保险4户,收保费11元。
  1984年5月,县保险支公司成立,保险工作步入正轨。开办船舶、公路运输、家庭财产两全及附加防盗、自行车等险种。并开办集体职工养老金保险,投保职工175人,交纳保费9000元。是年,县造纸厂麦杆起火,损失金额14.9万元,得理赔费97000元,为所交保费的9倍。1985年,开办团体人身、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学生平安、简易人身等险种,31439人投保,保费和贮金达到18.556万元。县造纸厂职工刘解秀交保费6元,因烧碱伤残眼睛,得到保险赔付金和治疗费1900元。是年还开办柑桔树冻害保险,恢复耕牛保险,保费和储金收入达70.2万元,比1984年翻一番。1986年,各区与酿溪镇先后建立7个保险代理站,开办森林火灾保险。岱山林场、坪上金竹山林场、龙口溪林场共2973亩森林,以每亩保险额50元按8%的费率投保。岱山林场投保后,年内起火4次,得赔款8309元。坪上乡从企业收入中拨出资金,以每户保额1000元交保费2元,为全乡6300农户统保家庭财产保险,成为我县第一个家庭财产统保乡。4月10日,坪上乡遭到冰雹袭击,1712户房屋受损,得到赔款25960元。随着保险业务不断扩大,1986年保费及储金收入达到130.4万元,比1985年增加85.7%。县保险支公司被省保险公司评为先进单位。是年1月,高桥乡烟花材料厂发生爆炸,支付理赔保险金31000元,为所交保费770元的40倍。1988年各种保费收入246万元。9月,寺门前乡沙湾村砂石公司的挖砂船被洪水冲沉,得到赔付金82000元。1989年,开办见义勇为意外伤害,建房、五保户长寿、人身意外伤害还本、杂交水稻制种等11种保险,年增收保费21万多元。是年,全县杂交水稻春秋两季制种,因阴雨低温造成严重减产,支付赔款38.55万元,为所交保费67000元的57.5倍。至年末,全县共开办38个险种。其中93个企业参加财产保险,保额1.6亿元,交保费44万元;机动车辆保险543辆,保额2891万元,交保费46万元;货物运输保险49户,保额952万元,交保费19000元;家庭财产两全保险17000户,保额1973万元,交保费和储金33000元;承保种植业面积13000亩,保额428万元,交保费89000元。参加各种人身保险达14.3万人。自1984~1989年,共计纯保费收入593万元,保险储金收入349.7万元。处理各种理赔案7288件,支付保费423万元,赔付率为纯保费的71.8%。对新邵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起到保障和补偿作用。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新邵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