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预算 决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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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9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预算 决算
分类号: F812.3
页数: 3
页码: 460-4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财政预算、决算的情况,其中包括了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等。
关键词: 财税 新邵县 预算 决算

内容

第一节 预算内资金
  1952年,新邵县作为省的单位预算。1953年建立县级总预算,区、乡(镇)为县的单位预算。是年,上级划给新邵县的财政收入有屠宰税、牲畜交易税、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各中学的学费,全部列为预算,小学的学费,一半交财政,一半留作学校业务开支。属县支出的有工业、农林业、教育、文化、卫生等5类费用。是年,县预算收入40.6万元,完成50.3万元,上级补助61.9万元,上年结余15.2万元,合计127.4万元;预算支出112.2万元,实支出109.4万元,结余18万元。
  1954年始,预算的编制,贯彻执行收入打足,支出打紧,收支平衡,不动上年结余的原则。县预算收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商品流通税、工商营业税的比例分成,固定收入增加印花税、利息所得税。
  1961年财政预算决算,是在国民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上级对县的财权进行了压缩,煤炭和商业收入归上级核算,生铁停止纳税,县办工业停办的4个,工商税收、企业收入减少。上级核定预算收入271.3万元,支出570.2万元。执行中,采取加强税收征管,清理冻结存款;坚持先计划后用钱,无计划不拨款;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金额;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等措施,全县实际收入284万元,上解55万元,县留用229万元,加上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等项,县实际可支部分为594.2万元。决算支出564.3万元,节余29.9万元。
  1963~1965年,按农、轻、重次序编制预算。1966年,按上级指标,上年结转,地方机动财力等资金来源编制支出预算。1968年、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只编支出预算,没编收入预算。
  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一定五年”的财政体制,地方理财积极性提高。上级核定预算收入1098.7万元,完成1386.4万元,为任务的126%,加上补助、上年结转,可用资金为1740.8万元。上级核定预算支出963.6万元,县调整为1090.6万元,决算支出1568.2万元,其中上解509.1万元,县地方支出1059.1万元,结余172.6万元。
  1986年,省、市财政部门为鼓励增收节支,按照1985年的财政体制,实行收支平衡有奖。是年,全县财政收入1750.3万元,超收203.4万元,加上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合计为2547.3万元,上解95.6万元,县地方支出2331.8万元,节余119.9万元。省奖励新邵县10万元,市奖励5万元,县财政局局长周彩轩参加“湖南省财政、税务系统先进个人讲用
  团”,至长沙等26个地、市、县介绍经验。
  1988年,预算收入2090.2万元,决算为2198.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清理收入,合计为3219.7万元。由于教师调资,职称改革增资,经济建设,文教、科技、卫生费类和职工物资调价补贴等项增加,支出预算3254.1万元,决算为3122.2万元,上解249.5万元。与1987年比,支出增大比收入增长高12.6个百分点,建县以来首次出现财政赤字152万元。1989年,收入3452.8万元(含上级补助882.7万元),上解290.2万元,地方支出3457.1万元,结转95.5万元,累计财政赤字390万元。
  第二节 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收入 县财政掌握的项目,长期征收的有农业税附加(1956~1989年),工商税附加(1957~1986);部分年度收取的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965~1967年,1980~1989年),企业利润留成(1977~1984年),集中企业更新改造资金(1975~1983年),公产收入(1954~1958年,1965~1980年);少数年度收取的有机动田租、电话费附加、学杂费、契税、规费、屠宰税代征手续费,牲猪派购手续费,等等。1954年,全县预算外收入14.03万元(其中机动田出租收入占36%,企业利润占27.5%)。1960年增至41.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占21.8%。此后逐步下降,1963年仅99971元。1977年增至72.6万元。1989年,由于农业税附加增多,收入92.7万元。1954~1989年累计收入1685.1万元,其中农业税附加490.3万元,工商税附加163.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161万元,企业利润留成234.5万元,集中企业更新改造资金132.5万元。
  预算外支出 1954年支出10.78万元,1960年增至66.2万元,1965年降为49302元,1979年上升为76.33万元,1989年增为85.3万元。1954~1989年累计支出1576万元,其中工业355.7万元,农业137.4万元,交通126.1万元,广播39万元,上解252.6万元(剔除补助,净上解83.6万元)。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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