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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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7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交通
分类号: F512.764
页数: 9
页码: 396-40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交通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交通建设、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等。
关键词: 交通 新邵县 地方交通

内容

新邵境域地形平均比降为66.2‰。资水纵贯,分全境为两大块。历史上境内人民在水急滩险的资水发展航运,在崇山峻岭中开辟人行道。陆路交通大道主要有:宝庆东路,起自宝庆,由兰江铺入境,经雀塘铺、三塘铺往永丰(今属双峰县)。宝庆北路,由望城坡入境,经新田铺至巨口铺分岔,西经草鞋铺,过顺水桥往溆浦县;北经龙溪铺,过田心往新化县。小北路有五条支道,分别往球溪、麻溪(今属冷水江市)、蓝田、杨家滩(今属涟源市)等地。民国36年(1947)修建的邵(阳)新(化)公路,经过境内44.3千米,远远不能改变客运货运的落后局面。建县后,工农商业发展迅速,货物交流数量猛增。中共新邵县委和政府,把发展交通作为“发展经济”的先导。对资水新邵段炸礁除险,疏浚航道,以利运输;对陆路采取“民工建勤、民办公助”的方针,发动群众投工、投资建公路。从1954年修建酿溪至百合岭公路开始,至1989年,全县通车里程728.35千米,每百平方千米通车里程40千米,实现乡乡通客车,共完成全社会货运量93.76万吨,其中水运7600吨;货运周转量6766.4万吨千米,其中水运16.4万吨千米;全社会客运量493万人次,其中水运80000人次,客运周转量1.0940亿人千米,其中水运141万人千米。
  第一节 交通建设
  一、公路
  县境公路交通,始自民国36年(1947)修建的邵(阳)新(化)公路。1952年建县后,县人民政府即筹划公路建设。1954年修建酿溪至百合岭公路5.8千米。1958年大修公路,由于贪多图快,盲目上马,草率施工,有的仅成毛坯,未铺砂石。至1961年,共修建公路122.6千米,通车里程为172.7千米。通车不久,有66.9千米因路面坑凹过大,无法通车而暂时废弃,仅保留通车105.8千米。1962~1966年,基本停止筑路。1968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迫切要求增修公路以适应市场物资交流日益增加的需要,县革命委员会把修建公路提上议事日程。1969年修建公路59.5千米。1970~1979年修路形成热潮,大部分公路由群众筹资、投工、投料,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测量并给予经费补助,10年共修建公路426.44千米。1980年后,以加强维修、养护为主,至1986年,全县乡乡通客车。1989年全县通车公路共728.35千米,其中国道51千米,省道44.3千米,县道226.45千米,乡村道379.2千米,专用道27.4千米。
  国道 锡林浩特~海安线(207国道)。从涟源县落马江入境,经张家冲、寸石、武桥、花桥、严塘、酿溪至渔溪桥北端,长51千米,是通往涟源县的主要干线。1956年酿溪至渔溪桥4.5千米通车。1958年12月酿溪至落马江桥段46.5千米通车。1966~1969年将公路木面桥改为石拱桥。1973年改铺柏油路面。是年改造酿溪至渔溪桥4.5千米,路基宽9米,油路面宽7.4米;改造花桥至酿溪段17.2千米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油路面宽6米。1974~1975年,改造花桥至落马江29.3千米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油路面宽6米。同时,将梅寨坳垭口降低30~40米,消除四道回头湾。1984年12月,县政府决定将严塘至上沙湾段13.2千米按二级公路标准扩建,到1989年完成。严塘至黄家坝7.5千米,路基宽18米,油路面宽9米,黄家坝至上沙湾5.2千米,路基宽23米,油路面宽14米。完成土石方16万立方米,拆迁房屋62778.8平方米,占用土地291.17亩,造价188.25万元,其中新建渔溪桥1座,造价34.92万元。
  省道 邵(阳)新(化)线(即1821省道)。县境自望城坡接线至田心乡新桥,长44.3千米,通往新化县的干线。民国35年(1946)4月15日动工,善后救济总署湖南分署以工代赈。民国36年(1947)8月20日竣工。路面宽4.6~4.9米。1963~1969年将全线木桥改为石拱桥。1975~1976年将望城坡至牛山铺段25千米路基加宽为6.2~6.5米。1971~1980年,县境段组织沿线民工建勤,改造为三级公路,并铺柏油路面,路基宽为7.5~8.5米,油路面宽为6米。
  县道 1958年,依靠群众,民工建勤,修建从田家栗山至陈家坊15千米的公路,这是新邵县第一条县道。1959年,建成渔(渔溪桥)雀(雀塘)公路,全长9.4千米,对解决县内煤炭和矿砂运输起着重要作用。是年建成张(张家冲)坪(坪上)公路,全长6千米。1959年11月,修建酿溪至新田铺公路,全长13.9千米,共青团新邵县委员会,组织2000余名中学师生参加,1960年8月竣工,成为联结县境西部的重要公路。1969年建成龙长公路,从龙溪铺邵新公路接线,经十字路至迎光的长沙坳,与隆回县境的七江线相接,成为县境西北部通往隆回县高坪的主要公路。1971年建成自坪上乡的双江口、经西冲桥、三溪桥至金竹山的坪金公路,全长11.6千米,是通往冷水江以及运煤的主要路线。1975年建成花山公路,自花桥,经潭溪,至洪溪乡的山口关,全长29千米,成为县境北部通往涟源县的主要干线。是年11月,十天路公路通车,车到龙源时,山区人民扶老携幼,夹道欢呼。至1989年共修建县道226.45千米,路基大部为4.5~7米,路面宽为3.5~4.5米,泥结碎石路面。
  乡村公路 1956年,陈家坊、壕塘等乡群众,自动筹资修建陈家坊至邵东牛马司11千米公路,后因物资、劳力不足而停建,1972年8月重建,10月通车。其后,陆续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修建乡村公路,主要有汤仁桥至高桥7.4于米,石桥边至玄塘11.2千米,椆树桥至车峙9.5千米,龙潭至枫树坑7.9千米,加乐至尧虞塘8.5千米,寸石至大坝8.5千米,潭溪至礼坪5.2千米,陈家桥至大坪7.5千米,长冲铺至柏水13.5千米,楠木至龙口溪14.8千米,水西至大砥5.9千米,荷叶至十字路6千米,言二铺至小南23千米,巨口铺至谷桥9千米,白云铺至言栗7.1千米,五星至长关8千米。1989年,龙山林场投资60万元,建成从场部至烟竹坑公路12千米。通车时,当地群众欢欣鼓舞,户户鸣炮欢迎。到1989年全县乡村公路379.2千米,占全县公路总长的52%,路基宽大都为4.5米,路面宽3.5~4米,均为泥结碎石路。
  专用道 县境专用道共长27.4千米,均由新邵煤矿等单位自建自用自管。专用线都与国、省、县、乡、村道连接,成为县内公路网的组成部分。
  二、铁路
  湘黔铁路新邵境段 民国27年(1938)国民政府修建湘黔铁路,从今县境洪溪乡袁家村到坪上乡三溪村,民国29年(1940)拆除。解放后,1959年12月,新邵县成立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组织5748名干部、民兵,参加重建湘黔铁路东段工程。至1961年11月,建成从洪溪公社袁家大队无底洞到坪上乡三溪村的易家院子,全程8.1千米,1968年在县境建石泉火车站。
  石(泉)烂(泥冲)铁路 1965年动工兴建从洪溪公社的石泉到坪上公社的烂泥冲,全程8.8千米,1967年建成通车。
  新邵共青团铁路 1958年,为了将分水坳铁矿砂运至新邵铁厂冶炼,省人民委员会投资156万元。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共青团员、青年等修建从酿溪镇栗山至严塘乡大坝口的“共青团铁路”,全长12.5千米。于1959年12月建成通车,省交通部长孙国治亲临剪彩。1962年5月因新邵铁厂停办,铁路也随之拆除。
  三、航道
  资水 新邵段自渔溪口至良罾滩尾,全长53.5千米,其中小庙头至筱溪30.5千米,有险滩20多处,坡降1‰,最大流速3.9米/秒,历史上常发生翻船事故。枯水季节只能航行5吨以下船只,有时甚至断航。1950年春,由邵阳专区资江航道疏浚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对铜柱、清溪、坳头、镰子湾、龙口溪、三门、花园、大吉、火洞、栗滩、团子石、猫儿岩、岣嵝门、鲤鱼滩险滩择险炸礁,使洞舶子、毛板船能安全航行。1952~1955年,省、地森工局,航运局,邵阳民船联合运输社,邵阳航运中心站共投资39100元,对鹅公、铜柱、清溪、坳头、镰子湾、羊角矶、阎王坝、排泓、三门、大吉、肖家、火洞、岣嵝门等滩多次疏浚排险、炸礁、掏泓,使航道槽宽平均达13米,航槽增深0.1~0.2米。1956年6月,成立新邵县河道整治指挥部,覃文魁、罗长松任正、副指挥长。组织技术员38人,干部32人,民工960人,石匠380人,帆船135艘,整治上自茅洲滩,下至良罾滩共29个滩,至11月底共疏浚砾石14564.9立方米,炸礁1166.9立方米,清方8079.99立方米,筑块石坝1970立方米,耗资87234元。1957、1958年又继续治理,航道再次增深0.1~0.6米。航宽平均达20米,改善曲率,减慢流速,20吨机船能常年通航,帆船载重量增加4成,周转期缩短三分之一,年海损事故减少90%。1962~1963年,筑坳头坝50米,大河滩坝243米,良罾滩坝120米。1972~1978年整治铜柱滩,炸深、凿宽航槽,在北岸建尾丁坝,在南岸砌护坝、护堤,壅水降速,水速降至2米/秒,14.9千瓦机船可自航上滩。在坳头、镰子湾滩的中段左边建导顺坝1座,丁坝2座。在江心洲东、西各建一座长20米、50米长丁坝,改变水流陡、弯、浅、急的状况,基本保证行船安全。
  石马江 河道流经县境65千米。1964年前有41千米能通5吨以下木船。1965年因流域进行梯级开发,拦河筑坝,航运停止。
  四、民亭、渡口、桥梁
  (一)民亭 民亭俗称茶亭。民国时期,境内有民亭百余座,多由群众集资修建。民亭一般置有田土山林产业,作为民亭修缮用。设亭会管理,由一贫苦户常年居住。白天供行人茶水,晚上供火把照明。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民亭大多废弃,到1989年仅保存45座。
  (二)渡口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县境有渡口33处,渡船35只,摆渡多为义渡,由渡产会拨经费解决购置渡船与维修,以及渡工生活费用。1949年,增加到46处,渡船57只,仍为义渡。其中石马江18处,资水28处。1957年8月,石马江18处由农业社管理,渡工参加农业社分配。资水28处所需经费,仍由渡产会收租供给,不足部分由农业社补助。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渡产会收归集体,渡工参加公社分配,渡船由公社维修。1960年渡船经费实行民办公助。1980年后,民渡实行责任承包,少部分收取过渡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1989年,因公路增加渡口相应减少到36处,即资水25处、石马江9处、下源、尧虞塘两水库各1处。共渡船48只(其中机船6艘)。
  酿溪渡口 位于酿溪入资水处,南岸大坪村。北岸码头全长190米,宽25米,是主要客货码头,设渡船两艘。洪水季节渡口水面宽600~800米,摆渡很困难,枯水季节50~80米,渡船易搁浅。故有“走过天下渡,难过酿溪渡”之说。民国24年(1935)酿溪义渡会在北岸筑三合泥码头,砌跳石供乘客上下渡船。1954年码头被洪水冲毁,县财政拨款17800元,在北岸建6个舶位的客货码头,南岸砌长100米块石码头,1956年完成。1972年,县运输公司购置2艘各14.9千瓦水泥机船,取代人力渡船渡运。1978年起,县财政局、交通局每年补助20000元,实行免费过渡。1984年建载客109人的钢板机渡船1艘。1985年添置70余人的木质机渡船1艘。1986~1989年县财政局、城建局每年各补助10000元,并收取过渡费,维持开支。
  塘口渡口 东岸靠土桥乡的塘口街,西岸靠新田铺乡的塘口村,原为民间义渡。1960年酿溪至新田铺公路通车后,成为汽车轮渡与民渡共用渡口。东岸轮渡码头长180米,最小宽度7米,最大纵坡12%;西岸码头长120米,最小宽度5.5米,最大纵坡10%。河宽高水位时360米,中水位时300米,低水位时270米。1989年有钢质渡船和55.92千瓦拖轮各两艘,客机轮两艘,木渡船两艘。
  (三)桥梁
  民桥 解放前,境内有民桥近千座,为木、石结构。其中14座桥上砌有屋亭,以避风雨。坪上乡时荣桥(跨麻溪),是境内保留至今最古老的民桥,系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由士绅石凤阳等在原被毁木桥的基础上,建石拱屋桥。清乾隆十五年(1750)复修,长27.4米,宽4.6米,高4.8米,桥面两旁各有14根立柱,中间立关圣帝君神像,两侧立柱间置坐凳供行人休息。盛夏,村民聚此纳凉。石马江桥,又名广济桥,位新田铺乡石马江村与长冲铺乡桥档头之间。明万历年间,村民彭秉岳、谢朝三出资百金,组织民工采石砌成五墩一梁。后石砌桥崩垮,当地民众架木桥过河,“雨淫足滑,履有堕落”。清雍正八年(1730)邵阳知县邓钰,劝当地邓非凡主修石桥,4年后修成。桥为5孔11.20米园弧石拱屋桥,长90.20米,宽5.70米,高9米,拱石厚45厘米,加工精湛,结构严密。民国36年(1947)修建邵新公路时,以原桥作为公路桥。严塘乡坳背村永兴桥,民国13年(1924)被大水冲垮,时任湖南陆军二师六团一营代理营长彭德怀路经此处,捐银洋5元,交当地何南山为首筹资建桥,于1926年建成一座两孔石拱桥。立碑刊刻彭德怀等捐款者姓名,以示纪念。
  民桥大都置有山林田土产业,作维修之用。土改时大部分桥产分给农民。1957年,县人委决定恢复原桥产以资维修。1958年公社化后,桥产归公社、大队、生产队,维修经费临时筹集。1970年改为民办公助,至1989年,共改造维修民桥200余座。
  公路桥梁 民国36年(1947)修建的邵新公路有公路桥梁12座。解放后,公路桥梁迅速增加。1989年共有148座、3247.51延米。其中大、中型桥梁28座,1452.1延米。小型桥梁120座,1795.41延米。向阳桥,系烂新公路桥,位新田铺乡向阳村,跨石马江。新田铺区集中石、木、铁工及工程技术人员,自筹资金,于1973年9月建成,长119米、桥面8米,两端雕石狮子1对,形态逼真。五星桥,位五星乡政府驻地,跨石马江。县交通局肖祥柱设计,刘斌组织施工,投资36万元,其中群众自筹20.5万元,投工日11万个,于1981年10月建成长148.2米,1孔20米、3孔35米的石肋双曲空腹式公路石拱桥。
  第二节 交通运输
  一、公路运输
  汽车运输 民国36年(1947),邵新公路通车,境内客货运输属邵阳运务段经营。1953年3月在巨口铺设汽车运输代办站。县城酿溪镇设业务联系点。1956年成立新邵汽车站,开办客货运输业务。1957年完成客运21100人次,26.16万人千米;货运7600吨,104.5万吨千米。是年,新邵铁厂购置旧雪佛兰牌货车一辆,为县内第一辆汽车。1958年有货车8辆,完成客运33100人次,58.78万人千米;货运67.5万吨、259.64万吨千米,其中湘运公司完成57.3万吨、189万吨千米。1962年湘运货运量仅完成17500吨、71.18万吨千米。县内社会车辆23辆完成货运量26800吨、186.2万吨千米。1963年新邵汽车站贯彻“安全优质,准确及时,经济方便,热情周到”的方针,下乡组织货源,积极支援农业。1965年完成货运总量44000吨、259.02万吨千米;客运94900人次、267.16万人千米。1966年社会货车增至37辆,客货运量分别达到15.7万人次、430万人千米;75800吨、399.6万吨千米。“文化大革命”开始,运输工作受到干扰。1970年湘运客运量完成14.65万人次、429.03万人千米,比1966年分别下降6.69%、0.23%。货运量增幅不大。1978年,新邵汽车站自营客货运输,有客车2辆,80座,客运线路5条,144千米,日开3班,年运量48.9万人次、1206.85万人千米;有货车25辆,年运量14万吨、666.11万吨千米。改革开放后,发展个人或联户经营运输业,自此形成国营、集体、个体运输相互竞争局面。1986年由于个体车辆增多,汽车站货运量相应减少,于1989年停营货运。1989年,汽车站有客车32辆,运量246.71万人次、5689.52万人千米。社会客车38辆,客运245.8万人次、5250万人千米;货车613辆,货运93万吨、6750万吨千米。
  拖拉机运输 60年代,只许拖拉机用于田间耕作,不准营运。1970年由于支农运力不足,允许拖拉机参运,但必须服从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管理。是年全县参运的大、中型拖拉机16台,手扶拖拉机17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个人购置拖拉机营运。1989年,营运的大中型拖拉机257台,手扶拖拉机1409台,小三轮、小四轮420台,共运量2180.49吨千米,成为民间运输的一支主要力量。
  人、畜力车运输 1956年酿溪至邵阳市、严塘、财宏塘公路建成后,县内始有人、畜力车运输。1958年有520部,货运量占全县短途运量11.16万吨千米的20%。时值“大跃进”,运输较为紧张,县人委组织个体人、畜力车,建立专业搬运队1个,有板车97部。1959年各人民公社共组织1600名铁木匠,制造土火车20辆,畜力车258辆,人力车2524辆,独轮车2386辆。组成生产大队专业队11个,厂矿专业队8个,副业运输队24个。随着汽车运输的增加,人畜力车逐渐减少。1989年全县保留1440部。
  二、铁路运输
  1959年共青团铁路建成,1960年运量18.5万吨,其中铁矿砂16.8万吨。1962年新邵铁厂停办后,铁路停运。
  湘黔铁路石泉车站,1985年货物吞吐量为27.92万吨,客运59000人次。1989年货物吞吐量25.58万吨,客运32000人次。
  三、航道运输
  货运 民国36年(1947)境内有舟舶子、洞舶子共44艘,载重一般5~8吨。主要从酿溪、筱溪承运烟叶、辣椒、生姜等土特产品至益阳、华容、南县等地,然后运回粮食、工业品等。1956年从益阳船运粮食到新邵688.8万公斤。1971年有木帆船179艘737吨,机船10艘141吨,货运量32600吨、62.47万吨千米。随着公路运输的发展,加上柘溪水电站筑坝,货物不能直送下游城市,水运随之衰落。1989年,仅有木帆船87艘341吨,机船44艘391吨,货运量7600吨、16.4万吨千米。
  客运 1966年,县运输公司开通邵阳市至冷水江客运帆船,每日对开一次。是年完成客运40000人次、101.49万人千米。1973年,该公司制造1艘29.82千瓦,载重32吨,140座位的浅水客轮投入营运,全年运量14.57万人次、281.13万人千米。1974年开通酿溪至沙塘湾段客船,单程51千米。1980年5月,增开酿溪至邵阳市客船,单程12公里,1981年3月停开。1987年增开大新至沙塘湾短途客班船,每日单程三次,单程19千米。是年,言二铺至小南段通车,旅客改乘汽车,客船停开。小南至沙塘弯段客运为个体联户客船取代。
  四、装卸
  1952年,酿溪货物吞吐量约2500吨左右,农民自发装卸。1958年4月,成立12人的搬运队,主要靠肩挑、背驮,辅以硬骨板车60部,年装卸量3000吨。1960年改用气箍板车,但仍以肩挑、背驮为主。1961年7月,县运输公司组织44人的装卸队,安排在磷肥厂装卸18人,用绞车起磷矿石等物资,每天30吨;汽车站、资水码头26人,则轮流交替,装卸煤炭、粮食、木材等货物,是年完成装卸量35870吨。1965年装卸队40人,完成21854吨。1970年装卸队64人,完成16.8637万吨。1989年装卸队67人,分别常驻磷肥厂、氮肥厂、卷烟厂、酒厂、酿溪粮站、造纸厂、703厂、百货仓库、冶炼厂等单位。是年装卸量36.04万吨,为1958年的144倍,收入41.5万元,其中工资17.5万元,每人月平258.97元,最高356.21元,最低137.11元。
  第三节 交通管理
  一、路政管理
  50年代中期,县内通车公路100千米左右,农民在公路上晒物、放牧、追车、爬车较为普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1958年10月8日县人委通知:严禁在公路上放牧、堆置障碍物等违章行为。1962年发出“禁止在公路边坡、路肩上种植作物,设置障碍物”的通知后,农民自动拆除路障,维护公路。“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路政无人管理,农民在公路两旁路管范围内建房,烧制砖瓦;在路面上开沟引水,屡禁不止。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开展整顿交通秩序活动,扫除路障482起。1980年,将新邵公路段生产股改为生产路政股,设专职路政员3人。执行《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共清除违章建筑物105处,处理路障事件659起,填沟24条。1982年各工班设一名安全员管路政。1983年7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的布告》,各公社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路政工作。印发《路政管理条例》、路政案例各500份,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组织交通、公安、工商、农机、交通监理等部门600多人次,检查处理违反路政事件300余起。1984年7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划定公路两侧留地的通知》,将国道,省道、县、乡、村道两侧留地落实到位。1987年5月,新邵公路段成立公安派出所,编制5人,加强路政和安全工作,但一些地方仍禁而不止,违章事故仍有发生。
  二、公路养护
  民国时期,邵新公路先后由邵阳工务段、洞口工程队养护。50年代初,邵新公路新邵段,实行专业道班与沿线群众养路小组共养,担负备砂和经常性公路养护,按量付酬。1953年在龙溪铺设养路工区,养护状元洲(今属邵阳市郊区)至新化县城74千米。1954年改为新邵养路工区,职工45人。是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实行民工建勤,每个劳动力3个工日,每个工日锤砂0.217立方米,给工资0.25元。县、区、乡分别成立建勤大队、中队、分队,分段负责公路养护。1958年8月,县人委通知,凡公路工程竣工通车后,沿线各社、队按每公里配备6个劳动力养护。是年,成立新邵县养路工区,职工16人,主要依靠民工建勤、养护县、乡公路。1959年10月新邵工区接养邵阳市至落马江(今属涟源市)等干线公路,养护里程157千米。1963年新邵县养路工区改为新邵县养路队,职工45人,实行民工建勤代表工制,代表工80人,养护田家栗山至陈家坊、酿溪至新田铺、渔溪桥至雀塘、张家冲至坪上等线段。1969年改为新邵县公路段,接养县道32.41千米。1975年,县革委交通局设公路工程测设队,管理地方公路的养护和测设、施工、技术指导等工作。是年养护地方公路73.7千米。1978年改为公路工程队,设工班40个,代表工385人,养护地方公路307.1千米。1979年,干线公路养护停止民工建勤,县公路段实行亦工亦农轮换工制度,接养符合四级公路标准的县道73.7千米。1989年,县公路段、县乡公路管理站,共58个工班,职工、代表工共393人,养护国道、省道、县乡道等公路728.35千米。其中属良等公路400.2千米,占55%;次等132.5千米,占18.2%;差等195.65千米,占26.8%。
  三、运输管理
  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对汽车运输实行统一受理货源、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计费标准的“三统”管理;对短途搬运和装卸实行统一价格、统一劳动调配、统一托运手续“三统”管理。6月,颁发《新邵县搬运装卸暂行规定》,12月,对人畜车登记发证和核发牌照,严格区分专业和副业运输。1958年9月,成立以县长赵忠芝为首的运输委员会和运输指挥部,各公社相继成立运输大队,加强运输管理。1960年1月,各公社建立运输管理站,管理专业运输队(副业运输队)、装卸队、养路队、船运队。1962年,成立新邵县短途运输管理站,面向支农。支农物资运输实行“优先受托,优先派车船,优先装卸”,运价平均下调20%。1966年初,建立6个区交管站。“文化大革命”中,县区交管站消失,运输市场陷于混乱,副业挤专业,哄抬运价,野蛮装卸等事件时有发生。1970年6月县革委成立交通运输指挥部,下设联运组,保证重点和支农物资运输。1974年7月恢复县、区交管站。1975年,根据中央交通部,省交通厅关于公路运输市场管理规定,明确专、副业务划分,对个体车船和社队拖拉机不发给营运执照和证明,但运输市场的专、副业矛盾仍很突出。1980年,成立县运输市场管理办公室,贯彻《湖南省运输市场管理试行办法》,将全县机动车船、拖拉机全部纳入“三统”管理,按营业额征收管理费1%,税金3%。违者,征收管理费3%,税金10%,促使运输市场趋于活跃。1984年起,允许个体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搞运输,提倡运输多家经营。1988年1月,成立新邵县运输管理所,负责对运输行业的领导、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除代收税金外,还征收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民工建勤费、客运附加费等。1989年完成征收客运附加费76300元,运管费23.6万元。拖拉机养路费24.1万元,车辆购置附加费22600元。
  四、交通安全管理
  公路安全管理 1956年起,机动车辆逐步增加。3月,县人委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对机器脚踏车驾驶员进行考试发证,但因通车不久,人们好奇,尤其是儿童,喜追车爬车。加之公路堆物多,路基差,因而交通事故较多,全年发生事故60余起,死8人,伤37人。1958年,整顿公路秩序,严禁在公路上堆置障碍物和违章作业。1960年10月,将汽车驾驶员组成安全联组,学习法规,交流经验,实行年度考评和检审鉴定。1971年9月,县成立车船驾驶员政审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设兼职或专职车船管理员,负责安全工作。1973年县交通局设专职安全监督员1名。1974年成立新邵车辆监理站。5月,县革委发出《关于维护交通革命秩序,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的布告》,但事故仍有发生。1975年发生交通事故121起,死19人,伤100人。1978年6月,县革委抽调干部99人,对全县6个区、19个公社、350个大队进行检查。历时3个月,检查车辆2300多台次,纠正违章738起,受教育群众达35万人次。是年事故发生155次,比上年下降11.5%;死亡22人,下降14.1%;伤99人,下降12.7%。1980年2月11日,冷水江市铎山公社汽车司机谢某,驾驶载有5.4吨木材的解放牌货车,在梅寨坳下坡转弯时熄火向右滑行,既未鸣号,又未减速,抢道撞坏相向行驶的湘运客车油箱,两车当即着火燃烧,酿成烧死旅客23人,烧伤20人的惨剧。是年死48人,伤70人。1984年,县交通局选聘6名退休职工,维护龙溪铺、严塘、陈家坊墟场的交通秩序。1985年新邵车辆管理站改为车辆监理所。1986年车辆交通监理部门改属公安交警队,称县公安局交警队。交警队强化管理措施,加强路检、路查,事故有所下降。1986~1989年,交通事故死51人,年平12.7人。
  水运安全管理 资水以险滩多著称,水运事故多。民国37年(1948)邵阳《小阳春报》载:“资水装煤之邵新毛板船今年出事者达300余艘,损失7000亿元以上”。50年代初,新邵水运安全属邵阳地区航管部门管理。1957年,新邵县交通科设专职安全员。1963年成立新邵港航监督站,1964年撤销。1966年4月,高桥公社廖家码头渡船超载翻沉,死9人。1969年12月22日,新邵运输队5号客机船超载运行,违章作业,在小庙头翻沉,旅客和工作人员111名落水,死37人,省、地、县领导亲赴现场处理善后。单位主要领导被撤职并党内警告处分,直接责任者被判处徒刑。1974年9月19日,仁山渡(五星公社)渡船超载沉没,死14人。是年,恢复新邵港船监督站,设一名渡运安全员,有关公社确定一名领导管渡口安全。1984年8月,县交通局设安全股,重点抓渡运安全。1987年起,客渡运输安全实行县、区、乡、村主要行政领导每年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将国务院颁发的渡口安全守则,书写在钢筋水泥牌上,竖立于每一个渡口,至1989年连续3年无事故。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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