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卷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6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卷烟
分类号: TS452
页数: 1
页码: 38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民国36年(1947)至1989年新邵县工业卷烟的情况。
关键词: 卷烟 工业 新邵县

内容

抗日战争后期,江浙来境内的难民中有人以晒烟的二黄烟为原料,手工卷烟出售。民国36年(1947),今属寺门前乡陈家坝店员陈仲屏开办一家小卷烟厂,雇工2人,手工卷烟,日产5条左右。销路差,经济亏损,半年后停办。
  1970年10月,原县办集体企业新邵县雨具绳索生产合作社(工人58人,固定资产8万元)转办卷烟厂。1971年元月成立“新邵卷烟厂筹建处”。先后派陈石铨、王招弟(女)等到长沙卷烟厂学习。自制卷烟机一台,一次试车成功。1971年“七一”正式投产。首产“自力”、“石马江”牌香烟。当年产卷烟440箱,产值17万元。次年卷烟产量增长四倍多。1974年7月,湖南省轻工业局和省副食品公司联合下文,将新邵卷烟厂列为卷烟生产专业厂,销售纳入省计划,生产稳步发展。1977年卷烟产量达到20000大箱,产值81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3.7%;税利467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46.5%。
  1978年4月,投资80万元扩建厂房。是年产品滞销,严重亏损。1980年初,推行以产量、质量、消耗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调动了全厂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提高,产量上升。全年生产卷烟24980大箱,产值1089万元,实现利税661万元。
  1982年12月,经省计委批准,新邵卷烟厂由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83年元月起纳入财政预算,5月纳入国家计划。1984年4月,投资150万元建新厂房,7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146家国家定点烟厂之一。1985年元月,划归中国烟草总公司管辖,由县办企业转为中央企业。1986年8月,熊清泉省长到厂视察,赞扬工厂职工艰苦创业精神和所取得的成就。随之,推行厂长、车间主任、科长负责制,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生产稳定持续增长。12月升为中型企业。
  1989年,新邵卷烟厂有职工1074人,其中各类专业科技人员102人。固定资产净值1601万元,生产卷烟95477大箱,产值7088万元(不变价),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5.6%。销售收入13565万元,利税7615万元。国家统计局按税利排序,新邵卷烟厂列为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之一。经国家工商局注册认可的卷烟产品牌号16个,其中乙级精笑梅,乙级咀笑梅为省优产品,畅销省内80多个县、市,远销广东、广西、湖北、江西、河北等省、区。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新邵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