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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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房
分类号: TU984.264
页数: 2
页码: 361-3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代至1989年新邵县农村房屋民房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民房 新邵县 房屋建设

内容

清代到民国,农民住房,一般为传统式的四垛三间。堂屋居中,两旁用间墙隔成子屋,采用土砖砌墙,青瓦覆盖。富裕户在正屋的两边再建四垛三间的横屋,中间留空地为禾场。禾场前建朝门,构成院落。坪上、岱水桥、洪溪等地,有上百栋连村的大院,房屋毗邻,首尾相连,但采光、排水都很差。迎光、五星、下源、田心、龙溪铺、小南、礼坪、太芝庙、车峙、扶锡等山区以矮小的木架板屋为主。其中太芝庙、车峙有用土“干打垒”筑墙建房。南部丘陵区的新田铺、陈家桥、巨口铺等地,以土砖、青瓦木结构为主,开间小,造型简陋。
  民国初,豪门大户住房,多成庭院式,四周筑有高大的坚固围墙,住房前设朝门。主建筑多为六垛五间,前后二至三进,内有天井,前后进之间用罩庭相连。房屋采用青砖、木料结构,青瓦覆盖。除内墙粉饰、门墙、柱梁、地板油漆外,还雕龙画凤,点缀盆景。如数代同居,则左右扩建,形成大的建筑群,这种院落较闻名的有:陈家坊的光德堂、绍德堂;坪上的怡怡堂;严塘的花屋院等。30年代后期,受西方建筑的影响,豪门大户的住宅出现了西式别墅,并在院子的四周建有碉堡。较典型的有:太芝庙的陈容和大院、潭家湾的李端斋大院、冰塘的戴家大院。
  1949年,境内农房有46680幢,建筑面积350.05万平方米,人平9.33平方米。土改后,农民开始翻新旧房,兴盖新房,至1957年,全县农房建筑面积472.7万平方米,人平11.33平方米。1958年“大跃进”中,为了行动军事化,一些零星农房被拆除,加之拆土砖房积肥和兴修水利拆房,至1961年农房面积425.5万平方米,比1957年减少10%,人平10.6平方米,减少6.4%。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后,民房建筑逐步发展。至1965年,农民新建住房103.18万平方米,累计528.68万平方米,比1961年增加24.2%,人平11.38平方米。1980年中共中央召开农房会议后,经济条件好的地方,有30~50%的农户建了新房。1989年,全县农民住房(含酿溪、龙溪铺、寸石镇农房)共18.83万幢,建筑面积1129.54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加222.7%,人平16.1平方米,比1949年增加72%,生产用杂房215.18万平方米,人平3.06平方米。原有的茅屋、棚屋均已改建成瓦屋,土木结构房屋大部分翻新为砖木结构。两层高的砖混结构农房,占全县新建农房的60%。有的建成三、四层楼房。有的增设阳台,有的建成三油两毡的平顶楼房,有的用水磨石或干粘石装饰。六叶窗、橱窗门、水泥地面、水泥楼梯广为采用。专业户、重点户房屋设计,更有新的款式。如雀塘乡雀塘村建筑专业
  户刘湘正,全家5人,1986年在新(邵)龙(山)公路旁,购地168.5平方米,建一栋四层的砖混结构平顶楼房,建筑面积733平方米。第一层做库房,二层齐公路设三个铺面,三、四层为卧室。还有厨房、浴室、厕所、阳台,室内楼梯直通屋顶。屋顶为水泥捣制的平顶,可晒衣、晒谷,还建有容20吨的水池。但全县尚有8%的农户,因经济困难,未改建或新建住房,住房仍较简陋拥挤。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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