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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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2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供电
分类号: TU994
页数: 1
页码: 35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2年至1987年新邵县县城建设供电的情况。
关键词: 供电 新邵县 县城建设

内容

1952年5月,新邵县农具制造厂从邵阳购进日本产15千瓦“雪佛兰”旧汽车引擎2部,美制15千瓦交流旧发电机1台。技术员李志忠为主用2个月时间完成机器改修、安装、架线、装灯,架设1公里长的杉木电杆和8号电线。7月底,县城始亮起了300多盏电灯。供电时间晚上7点至12点。25瓦电灯每月收费7角。9月,县财宏塘铁厂和县农具制造厂合并,定名新邵群成工厂,1957年更名新邵铁厂,仍供电照明。1959年“大办钢铁”,新邵铁厂用电量剧增,电力需求矛盾突出,乃于6月开始架设从邵阳电厂至新邵酿溪6千伏输电线路(邵酿线),全长10.23千米,投资40.86万元。9月20日投运,供应铁厂用电,铁厂仍发电供县城。1969年11月,投资25.45万元,架设从邵阳市洋溪桥至新邵(洋新线),全长7.23千米的35千伏输变电工程,1970年竣工。1971年6月正式投运,命名酿溪变电站,原邵酿6千伏线路拆除。从此,县城供电并入湘中大电网。1985年1月,省电力局投资70万元,邵阳电业局投资15万元,县自筹资金270万元,共355万元,兴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罗光裕任指挥长,于1987年5月建成投运供电,酿溪35千伏变电站退出运行。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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