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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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1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县城建设
分类号: TU984.264
页数: 6
页码: 353-35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县城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街道、房屋、供水排水、供电、文体场所、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绿化、赛双清公园等。
关键词: 城乡建设 新邵县 县城建设

内容

第一节 街道
  民国时期,酿溪仅有一条200余米长的沿溪半边街道,通向资水码头。1954年,新邵县委、县政府、法院、公安局、人民银行、供销社、酿溪完小等20余个单位以及29户村民,按县政府匡定的街道线,在酿溪村的井口塘、碟子垄、庙山边地段,建房40栋200余间,形成酿溪第一条新街——大新街。1956年,邵新公路通车,新邵铁厂、汽车站、轻工业局等单位沿公路自人民桥(马家桥)东至汽车站一段建厂、建房,形成街道,名新阳路。1958年,邵(阳)涟(源)公路通车,县肉食水产公司、药材公司、农业局等单位,从人民桥北至肉食水产公司一段,沿路建房形成街道,名新涟路。至此,县城街道主要框架形成。是年,县委动员县直单位分段包干,义务劳动,将大新街由泥沙路改为炉渣路。1973年将大新街、新涟路、新阳路、资码路、新居巷铺成柏油路。1980~1983年将双清路、南北路建成水泥路。1984年将新涟路、新阳路从原8米宽扩为24米宽的柏油路。1986年将塔坪路及东西路南段建成柏油路,将仁山巷建成水泥路。1988年将文化路南段建成水泥路。至1989年,建成1街、2巷、9条路,即大新街、新居巷、仁山巷、新涟路、新阳路、资码路、南北路、文化路、双清路、临江路、塔坪路、东西路、加上原小河街,共有街道13条,总长10330米,占地18.85万平方米,占城区总用地面积的5.54%。其中柏油路长7620米,面积15.68万平方米;水泥路长1510米,面积13500平方米;二者占街路总长的88.38%,占街路面积的90.34%。
  第二节 房屋
  一、公房
  清代中叶,孙姓在井口塘附近建“孙氏宗祠”,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民国7年(1918)孙姓富公房在大塘建富公祠,建筑面积800余平方米。
  1951年建立新邵办事处时,除粮食局占用土地改革时没收孙佐齐一座400平方米宅院作粮食仓库外,其他党政机关都租用民房办公。1952年9月,县委在酿溪村孙氏宗祠左侧,建品字形办公楼三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县政府在县委左侧建三合院办公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10月,法院、公安局在酿溪村碟子垄各建办公楼一幢,共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均为二层砖木结构。翌年,拆除“孙氏宗祠”,建立600平方米的礼堂一座。至50年代中期,人民银行、商业局、县招待所、供销合作社、酿溪完小等20余个单位,相继建成新房,建筑面积共37728平方米。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用房初具规模。60年代建公房68070平方米。1970~1977年新建和旧房翻新共20.49万平方米。1978~1989年建公房45.81万平方米。到1989年,县城全民和集体单位建房总建筑面积76.88万平方米,其中宿舍28.03万平方米,工业、交通、仓库用房26.2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91000平方米,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用房71800平方米,办公用房53300平方米,其他用房9700平方米。
  二、民房
  1949年,酿溪民房建筑面积15736平方米,其中沿小河街建铺房50余幢,4000余平方米;小河街对岸傅家屋场建铺房9幢,600余平方米。这些铺房多为一至二层青砖墙体、木板楼盖和木柱立垛、木板装墙的瓦房,封火垛带鳌头的铺房仅两幢。农民的住房,星星点点分布各个村落,多为土砖平房,矮小简陋。
  建县后,酿溪民房日益增加。1954年,酿溪村29户居民在大新街建铺房29幢,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1958年,酿溪镇在新居巷建居民点一处,共3幢30套间,建筑面积851.5平方米,改善30户居民的住房条件。1960~1979年,居民、村民新建住房93800平方米。1980~1983年,大塘大队建新村一处,4幢68套间,建筑面积2176平方米。酿溪大队建住房304间,建筑面积9760平方米,人平增加10.05平方米。1987年在城建部门统一规划下,将1954年在大新街所建铺房拆除,由店主自筹资金、临街新建29幢铺房,计11000平方米,铺后建配套用房4000余平方米。1989年,酿溪镇居民房屋建筑面积共22.55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14.3倍。原小河街铺房,大多改建为三至四层新房,室内外装饰焕然一新。城区有16.91万平方米土砖民房改建成砖混结构,占民房总面积的75%;二至三层民房17.40万平方米,占民房总面积的77.2%;四至五层民房29700平方米,占民房总面积的13.2%。
  第三节 供水排水
  一、供水
  民国至建县初期,酿溪居民生活用水主要用资水河水及井水。1957年县城部分单位的生活用水,始由新邵铁厂在资水安装水泵船抽水供应。1963年改由新邵机械厂抽水供应。1971年4月,县委、县革委鉴于资水污染严重,在井口塘建6平方米机房1问,20吨水塔1座,安装3千瓦的抽水机,抽泉水饮用。1973年8月,县印刷厂、百货公司和五金批发仓库、供电站、新邵八中、粮食局,自筹资金,在人民桥头小河边建155吨水塔一座,掘井抽水。同时氮肥厂等13个单位也相继沿资水抽水,日产工业生活用水1000吨左右。1976年投资475万元,在黄家坝建直径6米、深8米的人工井1口,因水小浑浊而未利用。
  1979年4月,新邵县自来水厂建立。1980年3月,第一任厂长肖天育主持在大礼堂旁建成深17.4米、直径10米的人工成井1口,配160吨/时深井泵2台,在海拔266.24米的王岭山上建1000吨蓄水池一座,铺管道5071米。是年4月向城区107个用户8000余人供水,每吨水收费2角。大礼堂人工成井,丰水期最大涌水量800吨/日,枯水期300吨/日,满足不了城区人民夏季用水约2000吨/日,冬季约1500吨/日的需要。下半年,在该成井的左侧2米处又钻1口60余米深的新井。因土层结构受到破坏,1981年1月16日,大礼堂右侧出现长3.4米、宽4米、深4.7米,计63.92立方米的塌陷,故封弃新井。5月,回龙阁494/VⅢ处,建成日产2000吨水的100米深井1口,配水泵、厂房等设施。9月28日正式供水,水量正常,水质良好。1982年,县自来水厂对1号孔494/VⅢ和2号孔496/VⅢ进行物探复查,证实采水量可靠。1985年4月,扩建回龙阁供水工程,建成2号孔496/VⅢ的百米深井1口,日取水量2000吨。1987~1989年,在黄家坝建1口日产2000吨水的深井,并开始对自来水加氯消毒处理,以保证供水质量。
  自1974年筹建自来水厂至1989年,国家投资82.35万元,自筹资金39.61万元,建人工成井2口,100米深井3口,1000吨高位蓄水池1座,160吨/时深井水泵2台,80吨/时深井水泵2台,102吨/时多级水泵1台。泵房5幢,各类供水管网14000米,日产水6000至8000吨,年供水能力250万吨,能基本满足酿溪镇居民生活及厂矿生产用水。
  二、排水
  民国期间,小河街采用明沟排水,就近流进酿溪小河。50年代,大新街东段仍采用明沟排水。60年代初,城区房屋增多,始建百货公司、人民银行至酿溪等4条下水道排水。以后逐年增加,至1986年,主要街道筑下水道17条,全长5.76千米,其中总道5条,长2.44千米;干道9条,长2.89千米;支道3条,长0.43千米。
  1987~1989年,筑下水道7条,长1.24千米。到年底,共建成下水道24条,全长7千米,总排水面积249.73万平方米,年排水量465万吨。
  第四节 供电
  1952年5月,新邵县农具制造厂从邵阳购进日本产15千瓦“雪佛兰”旧汽车引擎2部,美制15千瓦交流旧发电机1台。技术员李志忠为主用2个月时间完成机器改修、安装、架线、装灯,架设1公里长的杉木电杆和8号电线。7月底,县城始亮起了300多盏电灯。供电时间晚上7点至12点。25瓦电灯每月收费7角。9月,县财宏塘铁厂和县农具制造厂合并,定名新邵群成工厂,1957年更名新邵铁厂,仍供电照明。1959年“大办钢铁”,新邵铁厂用电量剧增,电力需求矛盾突出,乃于6月开始架设从邵阳电厂至新邵酿溪6千伏输电线路(邵酿线),全长10.23千米,投资40.86万元。9月20日投运,供应铁厂用电,铁厂仍发电供县城。1969年11月,投资25.45万元,架设从邵阳市洋溪桥至新邵(洋新线),全长7.23千米的35千伏输变电工程,1970年竣工。1971年6月正式投运,命名酿溪变电站,原邵酿6千伏线路拆除。从此,县城供电并入湘中大电网。1985年1月,省电力局投资70万元,邵阳电业局投资15万元,县自筹资金270万元,共355万元,兴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罗光裕任指挥长,于1987年5月建成投运供电,酿溪35千伏变电站退出运行。
  第五节 文体场所
  1954年在大新街南面建420平方米的文化馆,1969年文化馆被撤销,馆房拨给县武装部办公,1972年恢复文化馆,1973年改在大新街北面,复建900平方米的馆房,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1958年在大新街右侧,征地11亩辟为运动场,1964年在场内建600平方米水泥篮球场1个,1966年建成带看台、灯光的水泥球场1个(看台后拆除)。1971年建200米炉渣面环形田径跑道。1978年建630平方米看台灯光篮球场,1988年在环形跑道圈内,建老年人门球场4个,2400平方米。1976年投资70000元,在新涟路旁建成1座1200平方米的电影院,座位1085个。1988年11月4日放映时,因未断拉幕机电源,电机超负荷运行,引起重大火灾,观众厅毁于一炬。1989年耗资36.38万元复修,座位880个。
  1987年投资32.3万元,在上马家坪建成1380平方米的图书馆,杨成武上将书题“新邵图书馆”馆名,镌刻于馆门正上方。
  第六节 公共交通
  1980年,县建委筹建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从城市维护费中拨款20000元,向银行贷款50000元,购进大客车3辆,配司机6人,乘务员8人,于12月20日从新邵至邵阳市区线段试运。1981年2月23日成立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为湖南省县城第一家公共汽车公司。公司于1989年在长滩村黄家坪征地4.8亩,建成办公用房、修理车间、停车场、职工宿舍。职工92人,大客车13辆,货车1辆。营运线路9条,从新邵发车至邵阳市火车站、邵阳市人民广场、新田铺、言栗、寸石镇、花桥乡田心、巨口铺、栗坪、小南。线路全长247千米,途中停车点116处。年行驶86万千米,运客303.25万人次。
  第七节 环境卫生
  县城街道1956年始配备孙忠志1人清扫,每天1担粪箕、1把扫帚、1只方耙,从县人民银行至武装部,日清扫面积达5000平方米。1978年9月,酿溪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设街道清扫队,置手推车1台,日清扫街道12000平方米,年清运垃圾1500吨。1982年购进3.5吨垃圾车1辆。1986年购置解放牌5吨洒水车1辆,7月16日第一次上街洒水。是年获省卫生检查参赛县2组第2名。1987年增加多功能垃圾车1辆。到1989年,有环卫工34人,多功能垃圾车1辆、洒水车1辆、手拉翻斗车16辆,并沿街道设公共厕所5座、蹲位84个,垃圾圈9个,废物箱(桶)29个,垃圾堆放场地6.4亩,日清扫65000平方米,年清运垃圾6600吨,清运粪便2020吨。是年获全市卫生检查第1名。
  第八节 绿化
  50年代,机关、厂矿等单位一边建房,一边在院内、外植绿化树。1962年在大新街道两旁栽苦楝、泡桐、樟、刺槐和松柏400余株。尔后,每年春、冬在街道、生活居住处植树,因管理不善,成活率低。1981年街道绿化由县城建办管理,配专职绿化员1名。1982年以副县长雷崇尧为首,成立城镇绿化指挥部,城建、林业、酿溪镇协同规划指导。是年冬,在大新街、资码街植法国梧桐800余株。1986年,在南北路、临江路、文化路、新阳路植法国梧桐、樟树、桂花树、杜英1200余株,成活率达85%。1989年城区街道总面积18.8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48300平方米,覆盖率25.6%。城区总用地340万平方米,园林绿地79.22万平方米。其中山林绿地56.72万平方米,生活居住绿地14.6万平方米,河岸绿地20000平方米,公共绿地59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23.3%。如县委、县政府大院占地52000平方米,有绿化树木2000余株,花坛7个,盆花2530盆,品种180余个,绿化覆盖面积38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73%。邵阳职工疗养院,有小游园7个,花坛62个,盆花3000余盆,品种460种,绿化树万余株。获省绿化委员会授予的“花园式单位”称号。
  第九节 赛双清公园
  明万历年间(1573~1620),在临井口塘上建南岳殿。清康熙三年(1664)建赛双清亭,建筑面积共180余平方米。民国29年(1940)夏,因年久失修倒塌。1966年“文革”中南岳殿被拆毁。1984年辟为公园,命名“赛双清公园”,占地面积89亩。1986年修建1300米围墙和西大门,园内栽植名贵树82种,3500余株,培育广玉兰、白玉兰、杜鹃花等花卉30余种。1987年建宽2米大理片石路面3条,长400米,堆建假山1座,石级台阶5处。1988年3月动工在旧址建双层双檐六角古式亭,高9米、直径9米、朱红钢筋柱梁,上盖黄色琉璃瓦,亭上层以淡雅山水画、神画装饰,下层以宫庭壁画装饰,于1989年6月竣工。公园下临资水,奇险秀丽,飞阁流丹,为游览胜地。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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