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石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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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0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石油
分类号: TE626.2
页数: 2
页码: 348-349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能源石油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煤油、柴油、汽油等。
关键词: 石油 能源 新邵县

内容

第一节 煤油
  民国20年(1931),新邵境内始用少量煤油。解放后用量增加,1952年达23.2吨。1955年起国营和公私合营的百货、副食商店开始经营煤油。1958年煤油销售356.1吨。1960年,进口煤油减少,销量下降到298.5吨。其后逐年增加,1973年达500吨,比1952年增加22倍。80年代初,部分使用柴油的机车以煤油代替,煤油供应一度呈现紧张。1984年起全县对煤油实行凭证定量供应,以确保群众照明,年销量684吨,比1952年增加29倍。1989年达945吨,比1952年增加39.7倍。
  第二节 柴油
  1958年,各单位所需柴油经县物资局开票去邵阳石油站提油,全年耗柴油1吨。其后柴油机增加,1960年耗柴油40吨。1964年国家对机耕、排灌、农副产品加工与运输用油,每吨柴油按批发价减价50元向农民销售。1965年实行定额补贴,每吨柴油按批发价减90元向农民销售,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农用柴油销量剧增。1968年全县年销柴油达150吨,1970年增加到630吨。1973年起柴油由县生资公司经营。1977年6月,柴油由新组建的石油公司经营。1978年娄底行署石油公司拨款60000元,为新邵供销系统购置卧式铁质油罐33只,增储柴油600吨。是年销柴油3952吨。1981年销柴油突破4000吨。1982年,农村碾米用电,柴油销量有所下降。是年,国家对柴油实行计划内平价和计划外市场价格供应的双轨制政策。农业用油计划平价油指标占75%,工业交通用油计划平价油指标占25%,计划内平价油供应一年一定,分季安排,按月供应,节余归己,多用不供,跨季作废。是年销柴油3369吨,1989年销3426吨。
  第三节 汽油
  1958年,新邵县有载重汽车5辆。1959年全县销汽油20.8吨。1960年,汽油供应紧缺,汽车用油以煤气代替,汽油销量降至0.7吨。以后随着国家石油工业的发展,汽车和汽油机增多,汽油销量逐年上升。1972年销汽油280吨。1977年6月由县石油公司经营汽油,经营品种有66号、70号、85号、90号车用汽油,还经营120号洗涤汽油和200号溶剂汽油。按计划内平价汽油的供应原则,对公安消防、邮电通信、医疗救护、客运交通、支农物资运输等项列为重点,基本满足需要。对各厂矿企业、服务性行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列为一般性供应。对个体运输户,每年仅供应约一个月用量,不足部分由石油公司从计划外购进的高价汽油补供。是年共销油640吨。保证各单位与个体运输户用油。1989年全县汽车达812辆,加上其它汽油机具,共耗油2250吨,比1959年增加107倍。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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