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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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用电
分类号: TM6
页数: 1
页码: 34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邵县能源电力用电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工业用电、农村用电等。
关键词: 电力 用电 新邵县

内容

一、工业用电
  新邵工业用电从1950年龙湘工程处开始,以后随着工业的发展,用电量增加。1958年新邵铁厂等工矿企业,全年用电300万千瓦时。后工业调整压缩,用电量减少,1962年用电仅80万千瓦时。1963年开始回升,1974年达1126万千瓦时。1978年增至1850万千瓦时。1989年8736.68万千瓦时,比1958年增加28.12倍。
  二、农村用电
  1962年农村生产、生活用电25000千瓦时,1963年19.1万千瓦时,其中排灌15.8万千瓦时。以后逐年增加,1989年达1482.22万千瓦时,其中灌溉用电331.87万千瓦时,占22.3%。全县34个乡镇用上了高压电,678个村已用电的613个,6909个村民小组已用电的6348个,19.6789万个农户已用电的14.3523万户。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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