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开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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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开采
分类号: F407.21
页数: 3
页码: 341-3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明代至1989年新邵县能源煤炭的开采情况。
关键词: 能源 开采 煤炭

内容

明代,新邵境内即有零星开采。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新田铺金家村杜世文与人合作,在新田铺禾树山灯盏排开过小煤窑。清光绪五年(1879)在小红里见老窿50余处,已采出煤约50000余吨。
  民国元年(1912),谢盛堂等人,开办时和春咸和厂,在金竹山矿区南翼一带采煤。民国16年(1927),龙溪铺十字路村的江中和、江新发、江长春等合伙集资18股(每股一石谷),在窑坝凼开矿井1对,开平巷采煤,50个劳力日产煤10吨左右。民国25~35年(1936~1946),以唐鸿坤为代表的“余庆煤矿公司”在今壕塘乡的铁炉冲、野鸡凹、石塘冲开采牛马司矿区的主焦煤。以岳季吴为代表的“胜利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在今雀塘乡燕窝里、牛角坝开采瘦煤,并订有《湖南省邵阳县胜利煤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章》。至民国38年(1949)大部分煤窑停办。
  解放初,煤矿工人张雄、岳竹林、周树培为首,联合46人,集资100股,计1707元,在雀塘乡杉木塘开办“大兴煤矿”,恢复原立井,垂深200余米,日产原煤18吨左右。土掌窑师周秀清、岳松成为首组织57人,集股175份,计1638元,在燕窝里开办“胜利煤矿”,恢复原立井。十字路、公民、和平煤矿也相继集资开办。至1952年,5个煤矿都初具规模,有资金4580元,职工280人,年产煤20000余吨。
  1953年,“大兴”和“胜利”联营,名“大胜煤矿”,“公民”与“和平”联营名“公平煤矿”。1955年,大胜和十字路煤矿转为公私合营,实行定额计工,按劳分配,按股分红。1956年6月,大胜煤矿和新邵铁厂办的“大花塘煤窑”合并转为“地方国营新邵县大花塘煤矿”。十字路煤矿也转为地方国营。公平煤矿转为公私合营,翌年转为地方国营。县公安局在新田铺办新兴煤矿。年底,全县3个国营煤矿,职工489人,产煤45700吨,人平年产煤94吨,产值达100.06万元,盈利70100元。
  1958年6月新建铁炉冲煤矿,10月成立新邵县煤炭工业局(不久撤销)。冬,因炼铁用煤量激增,逐不顾条件,实行人海战术采煤,全县国营煤矿职工猛增至2267人,其中大花塘煤矿由原来的368人增到991人。年底全县共4个县办煤矿、33个社办小煤窑,年产煤10.73万吨,其中县办矿产煤67300吨。1960年,部分工厂下马,公共食堂大多烧柴,用煤单位和数量锐减,煤炭滞销。十字路煤矿和公平煤矿因煤炭积压而停办,其他小煤窑也大部分停办,全县国营煤矿工人减到1485人。1961年2月,县委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部分铁厂停办,需煤量更加减少。大花塘煤矿的15对矿井压缩为5对,后又压缩到1对。铁炉冲煤矿和新兴煤矿都因亏本而停办。10月,建大石煤矿。年末,国营煤矿职工1060人,年产煤33300吨;集体煤矿产煤42900吨。1962年,洪溪公社傅丝、新桥等4个大队联合开办“胜利煤矿”。
  1963年,社、队、个体季节性的小煤窑发展很快。坪上公社白宁、石桥、东风、竹螃大队在金竹山办煤矿(后由公社接管,名七四煤矿)。年底,全县有国营煤矿2个,集体办小煤窑19个(其中长期性的8个),个体经营的小煤窑101个,共产煤37900吨。1964年,胜利煤矿因亏损由洪溪公社接办。1965年,大花塘煤矿由邵阳地区矿产企业公司接管,国营大石煤矿停办,全年产煤62500吨。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煤矿经营管理混乱,生产下降,年产煤50600吨。1969年,产煤55000吨,其中国营矿产煤25500吨。
  1971年大花塘煤矿下放县办和重建铁炉冲煤矿。1972年新建地方国营新邵煤矿投产。1974年,全县有县、社、队办煤矿27个,职工2103人。其中国营矿3个,职工684人;社办矿9个,职工849人;队办矿15个,职工570人。共产煤86500吨,其中社、队矿产煤54000吨。
  1977年,恢复县煤炭局,全县组织民兵参加“夺煤大会战”,新建的煤矿也陆续投产,全年产煤11.65万吨。1978年,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投资746.9万元,新建设计年产能力为10万吨的“地方国营新邵县十字路煤矿”,1982年7月投产。同年,二婆洼煤矿纳入全省小煤窑技术改造计划,建年产30000吨矿井,1987年投产。与此同时,县煤炭局对全县乡、村煤矿采取整顿、收缩、择优的措施,重点整顿和扶植七四、胜利、联群乡办煤矿。
  1989年,全县有煤矿51个,职工3727人。其中县办矿5个,职工1714人;乡(镇)办矿6个,职工1488人;村与个体开办的季节性小煤窑40个,季节工525人。全县产煤28.2万吨(县属矿产煤13.66万吨)。其中:烟煤矿5个,矿井5对,(县办矿3个,乡、村办各1个)产烟煤72844吨,发热量在27614焦耳/公斤以上,灰分20%以下;无烟煤矿46个,(县办2个)产无烟煤20.92万吨。胜利煤矿所产无烟煤,发热量20920~29288焦耳/公斤,灰分在12%以下。
  1956~1989年,全县累计产煤442.47万吨,其中国营矿222.4万吨,乡(镇)、村、个体煤矿220.07万吨。国家累计投资1752.86万元,县财政及煤炭局、煤矿自筹资金490.06万元,总计投资2242.92万元。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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