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九篇 能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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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501
颗粒名称: 第一十九篇 能源
分类号: F426.2
页数: 12
页码: 341-352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新绍县能源发展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煤炭、电力、石油、沼气、薪炭等。
关键词: 能源 能源经济 新邵县

内容

第一章 煤炭
  新邵境内煤炭资源集中于龙溪铺、新田铺、壕塘、雀塘、洪溪、坪上等乡镇。
  民国21年(1932)湖南省地质调查所王晓青等人对短陂桥矿区进行踏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1989年,湖南省地质局和湖南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相继来新邵含煤地带进行普查、调查和勘探,共钻探115孔,总进尺26728.25米,槽探37555立方米。累计探明储量2840.2万吨,保有储量2020.4万吨,尚有约3000万吨储量待查。
  第一节 开采
  明代,新邵境内即有零星开采。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新田铺金家村杜世文与人合作,在新田铺禾树山灯盏排开过小煤窑。清光绪五年(1879)在小红里见老窿50余处,已采出煤约50000余吨。
  民国元年(1912),谢盛堂等人,开办时和春咸和厂,在金竹山矿区南翼一带采煤。民国16年(1927),龙溪铺十字路村的江中和、江新发、江长春等合伙集资18股(每股一石谷),在窑坝凼开矿井1对,开平巷采煤,50个劳力日产煤10吨左右。民国25~35年(1936~1946),以唐鸿坤为代表的“余庆煤矿公司”在今壕塘乡的铁炉冲、野鸡凹、石塘冲开采牛马司矿区的主焦煤。以岳季吴为代表的“胜利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在今雀塘乡燕窝里、牛角坝开采瘦煤,并订有《湖南省邵阳县胜利煤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章》。至民国38年(1949)大部分煤窑停办。
  解放初,煤矿工人张雄、岳竹林、周树培为首,联合46人,集资100股,计1707元,在雀塘乡杉木塘开办“大兴煤矿”,恢复原立井,垂深200余米,日产原煤18吨左右。土掌窑师周秀清、岳松成为首组织57人,集股175份,计1638元,在燕窝里开办“胜利煤矿”,恢复原立井。十字路、公民、和平煤矿也相继集资开办。至1952年,5个煤矿都初具规模,有资金4580元,职工280人,年产煤20000余吨。
  1953年,“大兴”和“胜利”联营,名“大胜煤矿”,“公民”与“和平”联营名“公平煤矿”。1955年,大胜和十字路煤矿转为公私合营,实行定额计工,按劳分配,按股分红。1956年6月,大胜煤矿和新邵铁厂办的“大花塘煤窑”合并转为“地方国营新邵县大花塘煤矿”。十字路煤矿也转为地方国营。公平煤矿转为公私合营,翌年转为地方国营。县公安局在新田铺办新兴煤矿。年底,全县3个国营煤矿,职工489人,产煤45700吨,人平年产煤94吨,产值达100.06万元,盈利70100元。
  1958年6月新建铁炉冲煤矿,10月成立新邵县煤炭工业局(不久撤销)。冬,因炼铁用煤量激增,逐不顾条件,实行人海战术采煤,全县国营煤矿职工猛增至2267人,其中大花塘煤矿由原来的368人增到991人。年底全县共4个县办煤矿、33个社办小煤窑,年产煤10.73万吨,其中县办矿产煤67300吨。1960年,部分工厂下马,公共食堂大多烧柴,用煤单位和数量锐减,煤炭滞销。十字路煤矿和公平煤矿因煤炭积压而停办,其他小煤窑也大部分停办,全县国营煤矿工人减到1485人。1961年2月,县委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部分铁厂停办,需煤量更加减少。大花塘煤矿的15对矿井压缩为5对,后又压缩到1对。铁炉冲煤矿和新兴煤矿都因亏本而停办。10月,建大石煤矿。年末,国营煤矿职工1060人,年产煤33300吨;集体煤矿产煤42900吨。1962年,洪溪公社傅丝、新桥等4个大队联合开办“胜利煤矿”。
  1963年,社、队、个体季节性的小煤窑发展很快。坪上公社白宁、石桥、东风、竹螃大队在金竹山办煤矿(后由公社接管,名七四煤矿)。年底,全县有国营煤矿2个,集体办小煤窑19个(其中长期性的8个),个体经营的小煤窑101个,共产煤37900吨。1964年,胜利煤矿因亏损由洪溪公社接办。1965年,大花塘煤矿由邵阳地区矿产企业公司接管,国营大石煤矿停办,全年产煤62500吨。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煤矿经营管理混乱,生产下降,年产煤50600吨。1969年,产煤55000吨,其中国营矿产煤25500吨。
  1971年大花塘煤矿下放县办和重建铁炉冲煤矿。1972年新建地方国营新邵煤矿投产。1974年,全县有县、社、队办煤矿27个,职工2103人。其中国营矿3个,职工684人;社办矿9个,职工849人;队办矿15个,职工570人。共产煤86500吨,其中社、队矿产煤54000吨。
  1977年,恢复县煤炭局,全县组织民兵参加“夺煤大会战”,新建的煤矿也陆续投产,全年产煤11.65万吨。1978年,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投资746.9万元,新建设计年产能力为10万吨的“地方国营新邵县十字路煤矿”,1982年7月投产。同年,二婆洼煤矿纳入全省小煤窑技术改造计划,建年产30000吨矿井,1987年投产。与此同时,县煤炭局对全县乡、村煤矿采取整顿、收缩、择优的措施,重点整顿和扶植七四、胜利、联群乡办煤矿。
  1989年,全县有煤矿51个,职工3727人。其中县办矿5个,职工1714人;乡(镇)办矿6个,职工1488人;村与个体开办的季节性小煤窑40个,季节工525人。全县产煤28.2万吨(县属矿产煤13.66万吨)。其中:烟煤矿5个,矿井5对,(县办矿3个,乡、村办各1个)产烟煤72844吨,发热量在27614焦耳/公斤以上,灰分20%以下;无烟煤矿46个,(县办2个)产无烟煤20.92万吨。胜利煤矿所产无烟煤,发热量20920~29288焦耳/公斤,灰分在12%以下。
  1956~1989年,全县累计产煤442.47万吨,其中国营矿222.4万吨,乡(镇)、村、个体煤矿220.07万吨。国家累计投资1752.86万元,县财政及煤炭局、煤矿自筹资金490.06万元,总计投资2242.92万元。
  第二节 供应
  建县前,境内产煤很少,农村生产及生活用能源绝大部分是薪柴,少量用煤,主要靠新化、冷水江、涟源和邵阳县的煤矿供应。建县后,用煤量大增,煤炭供应日趋紧张。1956年,全县生产、生活用煤需50000余吨,县内供应30000余吨,从外地购进15000余吨。1962年,工业处于调整时期,需煤38000吨,自产35700吨,产、供基本平衡。1970年,全县需煤上升到13.8万吨,自产煤66600万吨,外购71400吨。1971年供煤由新邵县工业局归口管理,并使用煤炭调拨单,用户持单购煤。1977年,全县生产生活需煤29.5万吨,自产煤仅14.59万吨,不足部分从外地购进。1978年,矿山所产煤由新邵县经济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安排到用户,煤炭局开出调拨单,用户对矿提煤。1979年10月,新邵煤炭购销站成立(后改为新邵县煤炭公司),专营煤炭供销业务。煤炭调价后计划销售的生活用煤由湖南省财政厅拨款实行价外补贴。从1980年开始,生活用煤实行定量供应,城镇非农业人口按户口、人数发给购煤证,机关、厂矿、学校、农林场所等单位按粮食定量定煤供应。县属厂矿生产用煤,凡年耗在300吨以上的单位,实行耗煤定额。1981年起,酿溪镇由煤炭供销站供应,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用煤由煤炭供销站按计划指标核定到区,全县5个区供销社(坪上区供销社除外)分别设置14个供应点。1984年,取消县以下企业生产用煤和农村生活用煤差价补贴,农村煤炭供应点停止营业,大部分由用户直接向煤矿和个体煤贩购买。1986年县煤炭公司建立藕煤加工厂。尔后红日机械厂、七〇三厂、五七八处、新邵印机厂、疗养院等都建起了藕煤加工厂、点,城镇居民和单位职工家属多由加工厂、点供应藕煤。是年,县财政补贴煤价款67万元。
  1989年,全县产煤28.2万吨,上调46700万吨,余均供应县内生产、生活用。
  第二章 电力
  第一节 小水电、小火电
  1950年,国营龙湘工程处用一台588千瓦飞机引擎改装的发电机组发电,供锑矿采矿用。1952年5月,新邵县农具机械厂从邵阳购回日本产的15千瓦“雪佛兰”旧汽车引擎2部,在邵阳电厂资江分所的废品仓库里拣回美国产的15千瓦旧交流发电机1台。调酿溪中心学校青年教师李志忠担任技术指导进行机器检修、机组安装。7月酿溪开始供电。
  1957年5月,寺门前乡在沈江桥村渔溪建装机10千瓦的小水电站,县水利局刘治能负责技术指导。架设长3千米的6千伏线路,供乡人民政府及部分农户照明。由于水头低,发电量小,运行10个月后拆除。1964年8月,县水电局在坪上公社麻溪的炉里、时荣和三溪桥各建成一座小水电站,装机3台,总容量24.5千瓦。
  1965年9月,县人委成立石马江流域工程指挥部,在石马江分段拦河筑坝,安装水轮泵,提水灌田和发电照明。1966年装发电机9台/158千瓦。至1968年,全县有小水电37处,41台/485千瓦,年发电量为70万千瓦时。1972年县机械厂和磷肥厂分别生产漏斗式水轮机和10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1974~1977年,县筹资170万元,建成洞底、杨家桥电站。到1989年,先后共投资1108万元,建小水电站100处,装机119台/7579.5千瓦。其中由于管理不善,水源不足,建站质量差而报废的46处,保留54处、68台/6746.5千瓦,年发电量1733.1万千瓦时,解决了全县17个乡、183个村、46100户农民的生产生活用电;是年,全县共有15处电站,总装机容量6693千瓦(其中小火电1处,装机6台,容量788千瓦)并入大电网运行。送大电网电1530.96万千瓦时。
  此外,为解决电力供应不足的问题,红日机械厂建成调峰使用的自备小火电站,装机6台,容量788千瓦。县内还有27户企、事业单位建有备用小型发电机,装机32台,总容量1871千瓦。
  第二节 电网
  1959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到新邵铁厂视察时,指示由邵阳电厂向新邵铁厂供电。6月,开始架设6千伏输电线路,采用杉木电杆和35平方铜胶线,长10.28千米,称“邵新线”。安装配电变压器2台,容量为1120千伏安。工程耗资40.85万元。于9月20日供电,主要保证新邵铁厂生产用电。
  1960~1964年,由新邵铁厂与县水电局负责在邵新线上接6千伏分支线10条,供应新邵疗养院、机械厂、联合工厂、鱼苗场、一中等单位及肖家湾、下沙湾、黄家坝、甘冲、百合、大坪、九头岩、长滩、大田等电灌站。
  1966年,由国家五机部投资70.23万元,架设由岩口变电站至红日变电站35千伏线路,全长16.3千米,安装主变压器2台,容量分别为1800和1000千伏安,1969年建成投运。后增至主变压器3台,总容量为5200千伏安。
  1969年秋,动工修建邵阳市洋溪桥变电站至新邵酿溪35千伏输变电工程,长6.736千米,1970年底竣工,1971年6月投运。酿溪变电站安装315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以35/6千伏电压等级供电,出线6条。从此新邵并入了湘中大电网。原邵新6千伏线路同时折除。
  1972~1977年,安装建成新邵氮肥厂35/0.4千伏主变压器3台、容量4000千伏安,肖家湾电灌站35/3千伏主变压器1台、容量1000千伏安,洞底电站6/35千伏主变压器2台、容量3600千伏安(含杨家桥),小庙头电灌站35/6.3千伏主变压器2台、容量560+50千伏安。
  1979年由涟源电业局对酿溪变电站增装18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1981年,建成言栗10/35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4000千伏安变压器,架设言栗至酿溪35千伏输电线路1条,长19.6千米。1985年3月,并入大电网运行。1982年7月十字路煤矿建35/10.5千伏主变压器2台,容量2×1000千伏安。是年,湖南省电力工业局与新邵县共同筹集资金39万元,对酿溪变电站进行升压改造,更换主变压器2台,容量分别为5000、3150千伏安,变比为35/l0千伏。同时,改6干伏为10千伏线路7条,总长226.52千米,1983年5月完成。分别在主要用户安装10千伏、2371千乏的电容器。8月,酿溪35千伏变电站的3150千伏安主变压器损坏,加上容量不够,由邵阳电业局大修将其更换为5600千伏安。自此酿溪变电站总容量为10600千伏安,有10千伏出线8条,全长254.74千米,装配电变压器215台,总容量为22170千伏安。
  由于工农业的发展,电力负荷日增,电力缺口很大。1985年1月,对酿溪变电站进行移址升压改造。成立新邵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指挥部,在酿溪镇大塘村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出线按4回设计(宝酿220千伏变、金竹山电厂、洋溪桥变、备用1回),完成“金酿”、“酿洋”2回;35千伏出线按8回设计,完成5回(龙山金锑矿、氮肥厂、洞底、言栗、洋溪桥变电站);10千伏线路设计14回,完成9回。安装110/35/10千伏主变1台,容量20000千伏安。工程由邵阳电业局设计室测量设计,邵阳线管所、邵阳变电管理所、新邵电力局分别担负线路架设和电器安装。实际造价355万元。由地方财政、厂矿用户、电力部门协同解决。于1987年5月竣工投产。至10月1日完成全部10千伏出线工程的过渡,酿溪35千伏变电站,同时退出运行。
  1985年8月动工兴建孙家桥变电站,投资80万元(省电力工业局60万元,新邵电力局20万元),1986年8月建成投产。安装主变压器1台,容量750千伏安,变比35/10千伏,架设红日变电站至孙家桥变电站35千伏输电线路6.83千米,10千伏出线3回,全长30千米,1988年3月,更换主变压器,增容至1000千伏安。1989年6月,龙山金锑矿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总投资245万元,安装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1000千伏安,变比35/10千伏,架设酿龙线40.7千米,10千伏出线4回,全长17.8千米。
  1989年,全县有变电站11处,合计设计容量66610千伏安,安装容量42360千伏安。各类输电线路3392.2千米,其中110千伏线路2条59.45千米,35千伏线路9条103.46千米,10千伏线路835.43干米,0.4千伏线路2393.86千米,配电变压器820台,容量47075千伏安。其中新邵电力局直管39台,容量4850千伏安。全县拥有供电电源点13处,供电线路13条,初步形成了全县供电网。即酿溪变电站的电源,以110千伏线路为主干线的输电网络,供应酿溪城关、新田铺、严塘、陈家坊区等地,占全县总用电量59.76%;隆回滩头变电站的电源以35千伏线路供应十字路煤矿、龙溪监狱、龙溪铺区,占总用电量的3.13%;冷水江岩口变电站的电源以35千伏线路供红日机械厂、孙家桥区,占总用电量的12.9%;牛马司煤矿电源以6千伏线路供铁炉冲煤矿和壕塘乡部分村,占总用电量1.16%;金竹山煤矿土槠工区电源以6千伏线路供洪溪乡,占总用电量2.25%;冷水江东站、禾青变电站电源,分别以10千伏线路送坪上、岱水桥、小南乡和部队,占总用电量4.4%;邵阳市城东、城西、短陂桥变电站电源,分别以10千伏线路送雀塘、陈家坊、陈家桥、长冲铺等乡和大花塘、二婆洼煤矿,占总用电量的3.5%;言栗、杨家桥小水电网以10千伏和6千伏线路供电至五星、言栗、小塘、龙口溪、长冲铺、新田铺部分村,占总用电量的12.9%。
  第三节 用电
  一、工业用电
  新邵工业用电从1950年龙湘工程处开始,以后随着工业的发展,用电量增加。1958年新邵铁厂等工矿企业,全年用电300万千瓦时。后工业调整压缩,用电量减少,1962年用电仅80万千瓦时。1963年开始回升,1974年达1126万千瓦时。1978年增至1850万千瓦时。1989年8736.68万千瓦时,比1958年增加28.12倍。
  二、农村用电
  1962年农村生产、生活用电25000千瓦时,1963年19.1万千瓦时,其中排灌15.8万千瓦时。以后逐年增加,1989年达1482.22万千瓦时,其中灌溉用电331.87万千瓦时,占22.3%。全县34个乡镇用上了高压电,678个村已用电的613个,6909个村民小组已用电的6348个,19.6789万个农户已用电的14.3523万户。
  第三章 石油
  第一节 煤油
  民国20年(1931),新邵境内始用少量煤油。解放后用量增加,1952年达23.2吨。1955年起国营和公私合营的百货、副食商店开始经营煤油。1958年煤油销售356.1吨。1960年,进口煤油减少,销量下降到298.5吨。其后逐年增加,1973年达500吨,比1952年增加22倍。80年代初,部分使用柴油的机车以煤油代替,煤油供应一度呈现紧张。1984年起全县对煤油实行凭证定量供应,以确保群众照明,年销量684吨,比1952年增加29倍。1989年达945吨,比1952年增加39.7倍。
  第二节 柴油
  1958年,各单位所需柴油经县物资局开票去邵阳石油站提油,全年耗柴油1吨。其后柴油机增加,1960年耗柴油40吨。1964年国家对机耕、排灌、农副产品加工与运输用油,每吨柴油按批发价减价50元向农民销售。1965年实行定额补贴,每吨柴油按批发价减90元向农民销售,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农用柴油销量剧增。1968年全县年销柴油达150吨,1970年增加到630吨。1973年起柴油由县生资公司经营。1977年6月,柴油由新组建的石油公司经营。1978年娄底行署石油公司拨款60000元,为新邵供销系统购置卧式铁质油罐33只,增储柴油600吨。是年销柴油3952吨。1981年销柴油突破4000吨。1982年,农村碾米用电,柴油销量有所下降。是年,国家对柴油实行计划内平价和计划外市场价格供应的双轨制政策。农业用油计划平价油指标占75%,工业交通用油计划平价油指标占25%,计划内平价油供应一年一定,分季安排,按月供应,节余归己,多用不供,跨季作废。是年销柴油3369吨,1989年销3426吨。
  第三节 汽油
  1958年,新邵县有载重汽车5辆。1959年全县销汽油20.8吨。1960年,汽油供应紧缺,汽车用油以煤气代替,汽油销量降至0.7吨。以后随着国家石油工业的发展,汽车和汽油机增多,汽油销量逐年上升。1972年销汽油280吨。1977年6月由县石油公司经营汽油,经营品种有66号、70号、85号、90号车用汽油,还经营120号洗涤汽油和200号溶剂汽油。按计划内平价汽油的供应原则,对公安消防、邮电通信、医疗救护、客运交通、支农物资运输等项列为重点,基本满足需要。对各厂矿企业、服务性行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列为一般性供应。对个体运输户,每年仅供应约一个月用量,不足部分由石油公司从计划外购进的高价汽油补供。是年共销油640吨。保证各单位与个体运输户用油。1989年全县汽车达812辆,加上其它汽油机具,共耗油2250吨,比1959年增加107倍。
  第四章 沼气 薪炭
  第一节沼气
  1958年,县公安局、人武部各建一个“三合土”结构的沼气池,因质量欠佳和管理使用不善而废弃。1975年3月,壕塘公社下江大队农民李佑维建成一个坛型水压沼气池、池容6立方米,以猪牛粪和青草落叶为制取沼气的主要发酵原料。后在壕塘、潭府、寺门前公社和酿溪镇推广。至1978年,全县共建坛型沼气池84个,成功率为75%,每立方米池容日产沼气0.025~0.04立方米。
  1979年1月,成立新邵县沼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科委。3月,从汩罗请来3名沼气技术员,在寺门前公社建新大队办试点,改原坛型池为“三合土”和块石结构锅型池,每立方米池容日产沼气0.04~0.10立方米。全县建池11个,成功率为90%。10月11~13日,娄底地区在新邵寺门前公社召开沼气工作现场会。12月,新邵沼气科研小组研制成功的“全素混凝土预制构件锅型沼气池”,在酿溪镇酿溪大队孙桥生等户建成18个,效果较好。
  1980年5月,县沼气办公室归口农委,以高桥、花桥两公社为办沼气重点,带动全面。年底,全县建成混凝土预制件和混凝土整体现浇沼气池1210个,其中猪栏、厕所和沼气池“三结合”的85个。高桥公社的玳坪、资江、溪口、夏家、洞口,花桥公社的罗黄、田心大队等的68个生产队基本实现沼气化。建池质量好,每立方米池容日产沼气0.18~0.20立方米。一般产气量能满足用户日煮三餐饭,夜照一盏灯,产气高峰期还可以煮猪食。寺门前公社光辉大队第九生产队利用猪粪制取沼气,可使2.2千瓦发电机发电,全队33户均能用电照明。壕塘公社侯家大队、寺门前公社草塘大队利用柴油与沼气混烧,由柴油机带动电动机发电,进行碾米、磨粉和农副产品烘干,节油70%以上。县属厂矿、学校、机关、农林场所也相继建沼气池。是年,新邵联合工厂建成湖南省第一座650立方米的大型工业沼气池,利用酒糟废液发酵制取沼气。然因设计、施工粗放和建池原材料质量低劣,沼气池建成后池墙、池顶裂缝,不产沼气。1981年7月,省、地、县三级联合成立新邵县联合工厂大型工业沼气池维修领导小组,由省沼气工程师邓光夏设计,指导施工。竣工后,每天处理酒糟废液150~240吨,产沼气900~1700立方米,除供应全厂300余名职工的食堂和46户职工家属烧沼气外,有时还供烧锅炉。上海、吉林等13个省市及湖南省部分市县先后21次派220名领导和技术人员来新邵参观。1982年7月,湖南省沼气用具产销会在邵阳市召开,与会人员到新邵高桥公社玳坪大队参观沼气用具现场表演。1983年4月,高桥公社玳坪大队“办沼气前后的炊事对比”、大队党支部书记隆益智“家用沼气池的机械出料”和隆礼生家“利用沼气煮饭菜”等4幅图片。在北京中国农业展览的农村能源馆展出。1983年,新邵沼气办公室第五次被评为娄底地■沼气工作先进单位。获娄底行署发给的《酒糟废液高温厌氧发酵制取沼气》科研成果三等奖。
  1984年县沼气办公室改名为新邵县农村能源办公室。1985年11月,新邵联合工厂又建成大型工业沼气池两座,容量1300立方米。因质量差而未使用。至1986年,全县累计建池1538个,使用沼气的农户1575户,占全县总缺柴户12.57万户的1.26%,其中高桥乡使用沼气664户,占该乡总农户数12.7%。由于农村建池质量未完全过关,加上池容大,需发酵原料多,用户顾了生产用肥,顾不了对沼气池投料,以致大部分沼气池在使用一段后便陆续废弃,仅180个池正常产气,占总数的13.5%。
  1987年3月,新田铺乡言二铺杨开生家建成全县第一个“上流式两级发酵高效沼气池”,池容8立方米,浮罩净容1立方米,每立方米池容日产沼气0.1~0.25立方米,比水压式沼气池产气量高1.5~2倍。其后,全县陆续建池21个,并对旧池进行新工艺维修。至1989年全县共有各种沼气池1559个,实际使用的171个。其中上流式21个,旧池改新的5个,原水压式池145个。是年,新邵被列为全省能源建设推广新技术、新工艺试点县。
  第二节 薪柴
  解放前,新邵农村生活用燃料绝大多数是薪柴,只少数户烧煤。1949年,全境烧柴的占总户90%。4~5口之家,平时经常要一人(半劳力)砍柴。冬闲时,主要劳动力多上山打柴,以备春耕大忙之需。年耗柴量丘陵地区每户2~3吨,山区每户5~6吨。全境耗柴约30万吨,略等于年生长量。
  用做薪柴的主要是灌木林,用材林中的枯枝落叶和伐倒木的枝丫树尖、树皮,少数有山的富裕户也砍成材松树作柴。龙山山区民约规定,农民上山打柴除杉、松、檫、樟、枫、椆、楠等十多种树木不准砍伐外,其余树木无论大小均许砍作薪柴。1950年,新邵境域有灌木林50000余亩,主要树种为白栎、栓木、胡枝子、盐肤木、杜鹃等,群众称之为“柴山”,每亩年产薪柴1500公斤左右。山权多数是一姓一户或一会所有,也有无主管业。这种以枝丫、灌木为主要薪柴的农村能源格局,一直到1958年办公共食堂时止。公共食堂建立后,食堂和集体养猪场烧柴则以树木为主,并且砍的近山好木,年烧木材约20多万立方米,致使全县森林资源大幅度减少。1961年公共食堂解散,烧柴紧张,远的要到数千米外的柴山去砍。柴山少,樵者多,树干砍了就挖树兜,灌木林的再生能力被严重破坏,不少山林,成了荒山秃岭。
  60年代起,农村生活生产用能源逐步改变了以薪柴为主的格局。1962年全县有一半户烧煤,1980年达78.8%,需煤17.5万吨,县内供应仅67400吨,其不足部分农民多用农副产品兑换或找亲友从外县、市购进。农村能源紧张,丘陵区个别农户有时挖野草当薪柴烧。龙口溪公社有的生产队甚至砍杉树枝丫做柴烧,不少中幼杉林成了“小老头”。1989年全县约15%的农户烧柴,30%的户以煤为主,辅以烧柴。全县每年薪柴消耗量15万吨。丘陵区的寺门前乡,有林地16134亩。全乡共6584户,烧柴的913户,占13.8%,以烧煤为主,辅以烧柴的3253户,占49.5%,年消耗薪柴8000多吨,烧煤的2418户,占36.7%。
  第三节 木炭
  民国时期,境内木炭生产不多,多数供地主、官、商等富裕户冬季取暖用,年产200多吨。
  建县后,人们生活改善,机关厂矿多,木炭需量骤增,1957年,木炭生产达5000吨。1958年冬,一些“小土群”炼铁炉用木炭做燃料,同时外调任务加大,全县有炭窑2347座,日产木炭最高达200多吨。县还召开烧炭工人代表大会,研究提高木炭生产量。至1960年5月,全县共产木炭10万吨以上,过量烧炭,杂木资源消耗甚巨。其后木炭生产急剧下降。1966~1976年产木炭1592吨,年均144吨。1989年全县仅15个户办小炭窑,产木炭30多吨,农产品公司和一些机关每年从绥宁、城步等县购进10多吨,以解决供求矛盾。
  附:省柴省煤灶
  1982年2月,新邵县沼气办在高桥公社唐承闵家修建一个“赣Ⅰ型省柴灶”。节能技术指标为“三个十”(即十两柴、十分钟、烧开十斤水),热效率20%以上。测试时,只用8两柴,10分钟,烧开10斤水,热效率达30%,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省柴灶技术标准。3月3~14日,娄底地区在该大队举办第一期省柴灶技术骨干培训班,为各县、市各培训1名改灶骨干技术员。接着,在新邵召开省柴灶现场会,推广经验。新邵沼气办于6月20~27日,在汪家冲大队举办第一期省柴灶技术培训班,培训了18个技术员。8月6~13日,县农民技术员蒋传戴参加省在零陵地区召开的首届省柴灶灶型评选会。冬,县政府先后三次组织技术人员赴江西、岳阳、长沙等地进行考察学习,最后确定以赣I型和河南自拉风型为主体,作了灶口、回烟道等7个方面的改进,研制成新邵I型省柴灶。9月,经娄底地区在娄底召开的“两省”灶灶型评选会现场测试,“新邵1型省柴灶”,只用4.5两柴,10分钟,烧开10斤水,热效率为46.3%,名列全省前茅。1983年10月,省农村能源考察小组在唐承闵家测试“新邵I型省柴灶”,其热效率达41.6%,居全省省柴灶第二名。
  1984年3月,新邵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200个改灶节柴试点县之一。4月,县成立“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各区、乡(镇)也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干。县能源办分别在高桥乡汪家冲村和酿溪镇长滩村试点,研制出新邵自拉风省柴灶、新邵藕煤省煤灶和新邵坛型散煤省煤灶。1985年4月,新邵I型省柴灶荣获邵阳市科研成果优秀奖。1987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两省灶”检验组现场测试,热效率为48.34%,升温速度为4.73。/分,蒸发速度0.134公斤/分,回升速度为1.65。/分,超过国家规定省柴灶热效率20%的技术指标。新邵自拉风省柴灶比旧式灶省柴三分之二。新邵藕煤省煤灶节能20~30%。新邵坛型散煤省煤灶省煤40%以上。从1984~1987年,县先后举办骨干技术培训班8期,培训骨干技术员677人,区、镇、乡举办培训班132期,培训1407人。并补助65395元建灶费。全县累计完成“两省灶”14.4109万户(包括5542户用锯木灰、谷壳作燃料的节能灶),两省灶合格率为95%以上。累计直接经济效益达1680万元。国家“两省灶”验收组随机抽样检测合格率为100%,单体灶平均热效率34.1%。普及率、使用率、完好率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颁发了“两省灶”合格县证书。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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