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天然捕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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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天然捕捞
分类号: S97
页数: 1
页码: 2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至1989年新邵县水产天然捕捞的情况。
关键词: 水产业 新邵县 捕捞

内容

民国时期,新邵境域捕捞水域有44300亩,其中渔溪至筱溪的资水河段水面29000亩;小河流68条,水面14000亩;部分田、圳、凼、井也有小水产品捕捞。新中国建立后,50年代,水质较好,水产品种类多,鱼有鲤、吻、银色颌须、江西鳈等49种,龟、鳖、蟹、虾、螺、蚌、蛙等亦多。捕捞工具为各种麻织网具和虾筢、捞斗、钓钩、铁叉、铁梳等。亦有用巴豆、石灰、茶枯等毒杀的。有鱼船20余只,鸬鹚排2个,鸬鹚10余只。1952年,全县捕捞200吨,以农民兼捕为主,专业渔民仅10人。1953~1958年,年均捕捞324吨。1959~1961年,市场猪肉奇缺,鱼价高,不少人采用毒、炸、电麻等手段,酷捕滥捕江河鱼类,3年年均捕捞450.7吨,最多1959年为625吨。江河水产资源开始受到破坏。1962年后,党和政府虽在江河管理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炸鱼、毒鱼、电麻鱼的现象仍不断出现;资水上游工厂排废日增,水质被污染,水产资源持续遭到破坏,70年代尤为严重。1975年,沙湾大队农民在鲤鱼产卵期间,炸死亲鱼400余尾。1978年7月,资江农药厂在枯水期间一次排废,新邵县境的53公里资水河段死鱼30余吨。捕捞产量下降,1963年为405吨,1969年为215吨,1980年为80吨。1982年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捕捞人员增多,酷捕手段愈来愈烈。渔船由70年代的80余只增加到150余只,捕、炸兼施,大、小电麻机不时在江头、港尾,田间井凼游击,所到之处,大小鱼鳖,无一不罹其灾。捕捞产量出现非正常性回升,1989年为190吨。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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