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育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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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育苗
分类号: S759
页数: 2
页码: 276-27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邵县营林育苗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国营、民营等。
关键词: 营林 新邵县 育苗

内容

一、国营
  1953年,新邵鸟山农场首次育马尾松12亩,杉、樟各1亩,共出苗50多万株。1954年冬建立高桥苗圃,占地530亩,翌年育苗63.5亩,以后逐年增加,1958年达250亩。育苗品种由杉、松、棕3个增加到27个。每育苗一亩国家补助50-80元,所育苗木无偿供应造林者。1960年政府不再补助,苗木作为商品销售。是年高桥苗圃退还农民田土206亩,育苗100余亩。1961年,因苗木滞销,挖毁杉、松苗1200多万株。1965年后,民营苗圃兴旺,高桥苗圃育苗面积减少。1979年,城镇建设迅速发展,苗圃育苗以绿化树苗为主,品种增加到150个。白花泡桐实行薄膜育苗,小苗带土移栽,苗木的出床率与质量均提高,在全省推广,场长谢光德获涟源地区科研成果二等奖。除苗圃外3个国营林场也年年育苗。1953~1989年,高桥苗圃和3个国营林场累计育苗5062亩。
  二、民营
  1953年,筱筀、横柏等7个乡育苗17亩,由国家供应种子,每亩补助资金50~80元,除横柏乡失败外,其余均获成功,出苗40多万株,苗木无偿供应造林者。1956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方针。县林业局举办技术学习班,全县育苗上百亩。1958年,县政府提出“社社育苗”,组织技术辅导网,每社建立一中心苗圃,作技术示范,全县育苗过200亩。由于圃地选择不当,有30%失败。1960年,育苗328亩,1961年仅造林18400亩,苗木供过于求,毁苗近100亩。1961~1963年,育苗大幅度减少,三年累计91亩。1964年,县林业局供应楠竹5000多根,化肥50多吨,用于护荫催苗,并以为常例。1965年,以社队林场、园艺场为主育苗510亩,1966年超过800亩。1967年高桥公社创业林场苗木生长很好,省林业厅领导率全省各县管林业的副县长前来参观。70年代,全县年均育苗400亩以上。1982年,转为专业户为主育苗。县政府每年拿出10~15万公斤粮食,补助用水田育苗的农民。1983~1985年,县林业局拨出11.29万元扶植育苗,每亩补助60~90元。1986年,县林业局包销合格杉、松苗,农民育苗无后顾之忧。1989年,速生柏、檫木、柳杉、刺槐、实生枣苗和嫁接枣苗也实行包销。苗高35厘米以上,地径0.8厘米的一级国外松苗,每万株800元,种子价款由县林业局负担70%,一亩国外松苗可获纯利1500元左右,从而调动了人们多育苗,育好苗的积极性。是年新育325.1亩,加上留床苗共382亩。1952~1989年共育苗12865亩。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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