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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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8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市场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2年至1989年新邵县工商行政市场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管理

内容

1952年11月,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活跃初级市场六项措施》,除牛皮、杂铜两种归国家统购外,其它物资商贩均可经营。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禁止私人经营。1954年,国家对食油、油脂、油料、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对生猪、木材实行定购、预购(1956年改称派购),对多种农副产品和废旧钢、锡、铅、铜等实行统一收购。1955年规定粮、油、棉、烟叶、辣椒、生姜、百合、土纸不准进入集贸市场,后又增加茶叶、芝麻、生漆、白术、木瓜、丹皮、尾参等45种。凡供销社挂牌收购的产品,均不准上市出售,赶集人数剧减,集市贸易萧条。1959年9月,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农林集市贸易指示》,贯彻“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1962年允许三类物资(非统购、派购和统一收购的物资)和完成国家征购、派购任务后的第一、二类物资上市,放开上市品种和购销范围,集贸市场出现生机。1964年,全县农贸市场的上市品种达120种,虽然有些物资价格一度偏高,但对促进生产发展,克服三年国民经济困难,起了一定作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限制集市贸易,禁止粮、油、棉、烤烟、辣椒、生姜等农副产品上市,统一墟期,减少场次。1969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下文,关闭全县集贸市场。但是,各地农民仍自发进行集市交易。1972年起,先后在酿溪、雀塘、筱溪、望城坡、陈家坊、新田铺、三溪桥、迎光、扶锡等地建立物资检查站,禁止未完成统、派购和合同订购任务的农副产品通行、上市。1974年,在集镇及物资集中产区,建立贫下中农市场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监督管理上市商品。1975年11月,县委根据上级“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宣布取消全县的集市贸易。1978年,县革委指定开放巨口铺、陈家坊等4处市场,酿溪、栗坪等集市随即自行恢复。1979年后,逐步放开市场价格,物资价格由买卖双方面议。1982年,允许日用工业品上市,经营棉布、百货的工商户剧增。1985年,除化肥、农药、钢材等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外,其余均允许上市,上市商品由“文革”时期的70余种增加到3000多种,许多国营、集体、工商单位亦在集贸市场摆摊设点。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及时加强对市场的管理。1987年,查获无证经营,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违章违法经营者396起,均按情况分别给予没收、罚款、销毁、烧毁处理。1989年,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对集贸市场进行整顿,共查处违章违法案件1700起,罚款2500元;对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获非法出版图书537册,图片344张,录音磁带894盒,捣毁复制、传播淫秽录像窝点7处,对1家印刷黄色书刊和3家不按出版规定出版的印刷厂给予了处罚。通过清理整顿,市场活跃,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得到遏止,文明经商初步形成。孙家桥厚里市场荣获省级文明集市称号。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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