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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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4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4
页码: 197-20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邵县军事地方武装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人民武装部队等。
关键词: 新邵县 军事 地方武装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50年10月,邵阳、新化县均成立县民兵支队部、区民兵大队部、乡民兵中队。县支队和区大队属军队建制,由县长、区长分别兼任队长。县支队配副大队长1名,由地方干部或军队连排干部担任。1951年8月9日,县民兵支队部奉命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县人民武装部,区民兵大队部改称区人民武装部。
  新邵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3月建立,设正、副部长,县委书记兼政委,军队干部任副政委,隶属邵阳军分区。各区建立区人民武装部,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54年7月,县人民武装部改称“湖南省新邵县兵役局”(工作行文沿用县人民武装部印鉴)。撤销各区人民武装部,改设武装助理员。1956年6月,撤区并乡,区武装助理员撤销,乡设治安委员1人,负责民兵治安工作。1959年3月,县兵役局复称县人民武装部。1961年,区、社设置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属地方建制。1966年11月5日,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6年5月,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正团级建制改为副县级地方建制,受邵阳军分区和中共新邵县委双重领导。1989年,有区(镇)级人民武装部7个,乡(镇)级34个,厂矿4个(红日机械厂、国营七〇三厂、新邵印机厂、新邵烟厂)。
  新邵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2年12月建立,设正、副主任,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兼任,委员由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1960年2月,改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3月,复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停止工作,1979年4月恢复。
  第二节 人民武装部队
  县大队、区中队 1949年,邵阳、新化县解放后,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邵阳、新化县大队。冬,区建立武装中队。各区中队人枪数量不等,一般初建时只几十人,后扩大到100余人。邵阳县第七区(辖陈家坊、孙家桥等地)区中队,初建时40余人,翌年2月,扩大到120余人。有机枪4挺,冲锋枪9支,短枪8支,长枪100余支。1951年匪患平息后,区中队陆续撤销。1952年4月,县大队随之撤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邵中队 1952年成立新邵县公安队,1966年7月划为军队序列,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邵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68年10月新邵县中队与宁远县中队对调。1975年12月20日,改编为新邵县人民武装警察队。1983年4月,复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邵县中队。
  第三节 其他武装
  工农纠察队 民国15年(1926),新邵境内易易乡(今太芝庙一带)农民协会首次建成农民纠察队,队员100余人,由农协委员长陈致清任队长。随之,境内40个农协组织均组建了农民纠察队;龙山锑矿工会建成工人纠察队。民国16年(1927)5月“马日事变”后,在反动军警和地主武装的镇压下,工、农纠察队被迫解散。
  太芝庙青年志愿抗日教导队 民国33年(1944)底以龙山小学和长泰乡第一中心小学毕业的学生为主,组成一支30余人的队伍,队部配备机枪2挺,队员各步枪1支。国民党宪兵团长李成仁任教练,爱国志士莫铁屏、谢锄非分别担任指导员和队副。军训地址在长泰乡第一中心小学,队员担负太芝庙冲狮子山哨口的警戒及外出侦察敌情。有时配合龙山地区国民党守备部队袭击日军,一直活动到抗日战争胜利。日本侵略者铁蹄始终未踏进太芝庙。
  乡自卫队 民国时期,新邵境内有17个乡自卫队,每队30人左右。民国26年(1937)大公、大道等乡(今属坪上区)组织联防,枪丁100余人,下设3个分队,驻扎梅寨坳、分水坳、板石桥等地。所需经费来源于田赋附加及派捐。民国33年,仁义乡(今寺门前乡一带)民众自愿参加抗日自卫队,以原乡自卫队25人为主,由乡长刘亮宜带领在邵阳县(今邵阳市)和寺门前、花桥一带游击作战,打击日本侵略军。
  保家枪丁 易易乡(今太芝庙)地主陈容和,人称“龙山寨王”。家设护卫队,拥有枪丁140余人,并训练了100余名“烟户兵”。住地筑有炮楼和碉堡两座。1949年11月,护卫队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龙山剿匪部队歼灭。遵路乡(今龙溪铺)地主李主一,有护家枪丁20余人。李外出时有4至10人跟从。1949年8月,携家去台。长泰乡(今壕塘)爱国人士戴岳(原国民党军师长),抗日胜利后辞职回家,设有保家武装,并掌握长泰乡宝劲队武装,枪兵60余人。1949年10月,戴将武装人员及枪弹交区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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