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离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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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离休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19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2年至1989年新邵县人事劳动离休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人事劳动 离休

内容

1982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规定》。凡1949年10月1H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离职休养,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1937年以前、1937年7月~1942年、1942~1945年9月2日三个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每年增发两个月、一个半月、一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医疗、住房、用车等各项生活待遇与在职干部相同。1985年对以前离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17元,企业单位每人每月发12~15元。1986年6月建立老干部活动中心。每月5日县团级以上离休干部集中到中心阅读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文件,每月15日集中进行政治学习,每月20日安排球、棋等文体活动;每年国庆节召开一次离休干部座谈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全县的政治、经济情况,听取离休老同志的意见。1989年10月1日始,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费10元。1989年底,全县享受离休待遇的116人。老干部离休后,绝大多数仍积极参与社会的各项政治、经济活动,继续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争作贡献,原酿溪大米厂党支部书记张学成离休后,从1987年起担任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副主席,组织青、少年学雷锋,树新风,帮助失足青年改正错误,成绩突出,1989年被评为湖南关心下一代的先进会员。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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