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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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1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至1989年新邵县工人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工人 劳动争议仲裁

内容

民国时期,物价暴涨,法币贬值,劳资纠纷不断发生。民国34年(1945)龙山锑矿工人要求增加工资,反对虐待,发起龙山农工第三次大暴动,罢工数日,邵阳县政府召集商会、劳资代表联席会议,答应了工人的部分要求,始得复工。
  新邵建县初期,劳动争议在解雇、工资、劳保、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时有发生,由县工商科、总工会、工商联等单位组成工作组进行调解。1956年,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劳动纠纷减少。偶尔出现的劳动争议问题,由县人民来信来访机构处理。80年代,随着计划内、计划外临时工和合同制工的出现,劳动争议增多。1987年,成立新邵县劳动仲裁委员会,74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987~1989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鉴证了劳动合同2657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起,仲裁委员会本着独立办案,调解为主,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开庭审理仲裁结案3起,程序内调解结案1起,职工胜诉3起。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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