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部来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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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干部来源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178-1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代至1989年新邵县人事劳动干部来源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人事劳动 干部来源

内容

清代,实行科举制,知县、典史、教谕、训导等官员,经省试或殿试后,由朝庭从举人、贡士中任命。其余人员由知县任用。民国时期,废科举,县长由省政府委派,科长、主任由县长提名报省有关部门加委,其他人员由县长聘任。“一朝天子一朝臣”,原县长卸任,其他官员大多随之离职。新任县长到任后的人事安排,除自带部分亲信外,其余则是从省政府有关官员介绍的,县国民党部、三青团部、县参议会等方面推荐的和具有专业才能的原职人员中权衡任用。新中国成立后,随军南下进驻新邵境域的干部有迟维景、郭广志等52人,邵阳地下党员龙仲、赵子经、李平、赵承轩4人,成为组建新政权的骨干。后又从资江公学,邵阳、新化两县地方干部学校陆续分来部分学员,加上留用民国时期邵阳县府职员(7人)和从社会上吸收的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组成新邵建县前的干部队伍。1952年建县后,干部来源主要是:
  录用 50年代录用干部,注意出身成份,但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1952~1959年共录用干部1544人,其中工农积极分子494人,青年知识分子430人、半脱产的乡干部443人,复员军人、机关勤杂人员,商店营业员177人。60年代,录用干部强调出身成份好,政治可靠,从营业员和试雇人员中提拔150名,从农村知识青年中录用60名,从厂矿工人、解放军新邵县中队、机关勤杂工中选调19名。1971~1978年,按照毛泽东主席提出的革命接班人条件,从农村基层干部,复员军人中录用169名。1979年后,干部录用对象强调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4年始,录用方法改以前的组织推荐为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地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1984~1989年从社会上录用287名,从“以工代干”人员和警察中转干509名。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51~1965年,全县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23名。1969~1975年,部队实行干部复员制,有87名军队干部回县参加工农业生产。1976年,恢复军队干部转业制。1980年,根据中央指示,对1969年1月至1975年7月作复员安置的军队干部,恢复干部身份和工资级别。1984年起,军队转业干部一般低半职安排实际职务,按原级享受地方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1976~1989年,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30名,其中团级11人,营级88人,连级159人,排级37人,技术干部35人。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950~1959年,共接收229人,其中大专毕业54人,中专175人。1960~1965年接收435人,其中大专114人,中专321人。1968~1979年接收788人,其中大专185人,中专603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增多。1980~1989年接收2227人,其中大专782人。
  招聘 1984年始,采取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农村基层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知识青年中,以合同制形式选聘乡、镇干部。受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期三年。表现好的续聘,不胜任的随时或到期解聘。受聘期间政治、生活待遇原则上与国家干部相同,纳入国家计划,占单位编制,但仍是农村户口。1984~1989年,全县共招聘乡、镇合同制干部236人,其中48人被录用为国家干部。至1989年,实有招聘干部174人,其中当选为乡长的1人,副乡长的21人,乡党委副书记5人,乡党委委员22人。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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