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民养老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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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民养老金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1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0年至1989年新邵县社会福利农民养老金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社会福利 农民养老金

内容

农民养老金视村集体积累的多少而定,境内实行不普及。寺门前公社沙湾大队于1980年11月起实行退休制,凡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的村民退休后,每月发退休金10元;土地改革时担任组长以上干部的,以及五保户、单身汉、孤、寡等每人每月发15元。对50年代参加工作的村干部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75~85元。五保老人除每月补助15元外,由村民小组供应粮食,村供应煤炭。每年春节、端午和中秋节送物资上门慰问。从1980~1989年共发放现金12.12万元。此外,巨口铺乡洪庙村于1989年起,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老人,每人每年发给生活补助费50~90元,直至终身。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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