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起义投诚人员、私营工商业者的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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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2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对起义投诚人员、私营工商业者的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2
页码: 94-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1987年中国共产党新绍地方组织对起义投诚人员、私营工商业者的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私营工商业 统一战线

内容

1979年5月,成立县委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始落实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和被认定为中共领导下的地方武装人员的政策。至1984年,全县认定578名原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和83名中共领导的或与中共有联系的地方武装人员对他们中因历史问题而受各种错误处理的全部给予复查纠正。
  1952年,县委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遵纪守法教育,引导私营工商业者走公私合营的道路。1953年成立新邵县工商业联合会,至1957年,全县687个私营工商企业、108个饮食企业,组织67个公私合营企业,49个合作商店、合作饭店和合作小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组织消失,一批私营商业从业人员下放农村。1980年开始进行区分“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工作,对原带入公私合营的67名小商、小贩和手工业者,从资方中区分出来,恢复其劳动者本来面目。同时,对私营工商业者及其子女的错误处理予以纠正。1987年恢复县工商联,加强了对私营工商业者工作的领导。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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