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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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2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64
页数: 2
页码: 81-82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新绍地方组织的党员代表大会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地方组织 党员代表大会

内容

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4月24~30日在县城酿溪召开,正式代表325人,列席人员16人,地委派叶苓临会指导。覃文魁作工作报告,总结建县4年多来,党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所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讨论批准县委工作报告和《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一致通过《中共新邵县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新邵县第一届委员会,由委员18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选举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4人。在第一届第一次县委全会上,选举常务委员6人。
  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9年3月2~7日在酿溪召开,正式代表317人,列席人员257人,会议是在1958年“大跃进”后果未充分暴露时召开的。王益之作工作报告。讨论批准县委提出的工作报告和1959年农业生产规划,一致通过《中共新邵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强调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政治挂帅,反右倾,鼓干劲,大搞群众运动。号召全县党员根据党的总路线和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发动全县人民鼓足更大干劲,在1958年大跃进的基础上,实现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选举产生中共新邵县第二届委员会,由委员22人,候补委员6人组成。在第二届第一次县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10人。
  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0年10月30日~11月4日在酿溪召开,正式代表1001人,会议是在“文化大革命”尚未结束的形势下召开的。伊君正作工作报告。通过《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决议》,号召放手发动全县人民,继续抓紧革命大批判,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按照“军、干、群”、“老、中、青”相结合的要求,选举产生中共新邵县第三届委员会,由委员28人组成。选举出席省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4人。在第三届第一次县委全会上,选举常务委员8人。
  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7年11月12~15日在酿溪召开,正式代表703人,省委驻新邵工作队长戴荣华到会指导,舒福盛作工作报告。大会以党的十一大精神为指针,批判并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执行的错误路线、方针、政策,提出把全县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决定成立中共新邵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共新邵县第四届委员会,由委员25人,候补委员8人组成。在第四届第一次县委全会上,选举常务委员11人,选举产生中共新邵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人。
  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5年10月14~17日在酿溪召开,到会正式代表365人,列席人员16人,葛汉栋作工作报告。大会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总结县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深入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讨论确定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中共新邵县委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新邵县第五届委员会,由委员25人,候补委员5人组成;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3人组成;选举出席中共邵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66人。在第五届第一次县委全会上,选举常务委员10人。
  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8年6月1~3日在酿溪召开,应到代表300人,实到代表293人,列席人员33人,葛汉栋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在第六届第一次县委全会上,选举常务委员11人。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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