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育、绝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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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20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节育、绝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70-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代至1989年新邵县计划生育节育、绝育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计划生育 节育 绝育

内容

清代,民国时期,新邵境域部分户因家庭贫困,无法养儿育女,被迫采用民间土方土法堕胎,妇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因堕胎而母子俱亡者屡见不鲜。
  新中国建立后,在推行计划生育时,为保护育龄妇女身体健康,因人制宜,实行综合节育,推广工具避孕、药物避孕和手术避孕等办法,终止妊娠。国家免费提供各种节育手术和避孕药具,提供各种技术咨询。1958年,县人民医院孙定生自觉率先结扎。1961年7月,县人民医院夏振元为其妻子石翠英上节育环。1963年,全县落实节育措施159人,其中上环30人,男扎81人,女扎6人,其他措施42人。1967年,全县落实节育措施1827人,其中上环543人,结扎484人,其他措施800人。1969年,计划生育工作放松,全县落实节育措施下降为388人,其中上环30人,结扎17人,其他措施341人。1971年,推行以避孕为主的方针,全县落实节育措施8963人,其中上环1302人,男扎5163人,女扎474人,其他措施2024人。1983年,共落实各项节育措施35902人,占已婚育龄妇女的36.23%,是落实节育手术最好年。其中上环11034人,男扎11625人,女扎4448人,其他措施8795人。1989年落实各项节育措施31969人,其中上环12989人,结扎7242人,其他措施11738人。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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