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发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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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20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发动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69-7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4年至1989年新邵县计划生育组织发动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计划生育 组织发动

内容

1954年,新邵县开始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宣传节制生育,但只一般号召,未付诸实施。1957年11月,县、乡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城、乡普遍开展节育政策和避孕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有5904人接受避孕门诊技术指导。1959~1961年,全县人民生活困难,人口出生率自然下降,计划生育工作渐停。1963年,人口出现恢复性增长,全县出生率高达50.1‰。是年11月,整顿、健全县、区、社节制生育委员会,并在县城机关、厂矿、居民和酿溪大队进行计划生育试点,结扎45例,上环26例,使用避孕套156例。县委书记封源厚在机关干部中带头做男扎手术。1964年5月,县节制生育委员会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各地继续进行试点。1966年,全县有2955名育龄夫妇做了节育手术。60年代末,因“文化大革命”计划生育工作放松,人口出生失去控制。1969年,全县人口净增率高达33.4‰。是年7月,成立新邵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1983年12月又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领导。1971年始,每年组织800余人的计划生育宣传队、工作队进驻各大队进行宣传发动,落实节育措施。1978年11月,中共新邵县委发出《书记挂帅,全党动手,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要求人口生育做到“晚、稀、少”,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70年代,由于婚育年龄人口基数大,人口出生率在21.8‰~35.9‰之间浮动,居高难下。
  1979年10月,新邵县贯彻中央“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指示,把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转移到最好生一个孩子上来,并提出“两种生产一齐抓”,把人口生产提到和工农业生产同等地位。全县7个区、镇,31个公社均配备了1名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980年9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全体党员、团员带头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强化计划生育意识。全县人口出生率下降为1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为7.9‰。
  1981年有15~49岁的育龄妇女147879人,当年未生育的135243人,占育龄妇女的91.46%,在当年生育的12636人中,一胎率为39.67%,二胎率为29.95%,三胎率为15.72%,四胎率7.72%,五胎以上者为6.94%。
  1984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4年7号文件中提出的“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在合情合理,群众拥护,干部好做工作的基础上”的精神,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不突破人口发展总指标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二胎生育照顾面;强调做过细的思想工作,禁止过重处罚,计划生育政策逐步完善,工作方法逐步改进。1985年人口出生率为15.05‰,1986年3月在全国计划生育表彰大会上,新邵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坪上区、五星乡、礼坪乡、县丝绸厂被评为先进集体,坪上区委书记钟孝椿、壕塘卫生院院长刘新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7年始,县对出生率、多胎率、计划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计划生育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评先进。1989年,全县出生率13.82‰,计划生育率74.49‰,多胎率6.43‰。自然增长率7.80‰。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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