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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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15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沿革
分类号: K928.6
页数: 2
页码: 1-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建置沿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隶属关系、境域变迁等。
关键词: 新邵县 建置沿革

内容

第一节 隶属关系
  新邵名县,始于公元1952年,因系新化和邵阳县地析置,故取两县县名的首字命名。
  县境春秋战国时属楚国。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灭楚,初设楚郡,后置长沙郡,县境属之。
  汉高祖五年(前202)置长沙国,领13县,县境分属昭陵县和益阳县。汉平帝元始五年(5)析昭陵县置昭阳候国,分属昭陵县、昭阳候国、益阳县。
  东汉,分属昭陵县、昭阳县、益阳县。
  三国初属蜀,后属吴。吴孙皓宝鼎元年(266)置高平县,县境分属昭陵、昭阳、高平县。
  晋武帝以父讳昭,改昭为邵;太康元年(280)改高平曰南高平,后又复称高平。县境分属邵陵县、邵阳县、高平县。
  南朝陈,邵陵、高平两县并入邵阳县,县境属邵阳县。
  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7)萧铣占邵阳,置建州,并复邵陵县。县境分属邵阳、邵陵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建州为南梁州,七年,又将邵陵并入邵阳;太宗贞观十年(636)更南梁州为邵州,领邵阳、武冈二县,县境大部属邵阳县,小部为梅山峒地。
  五代后晋高祖天福年间(936~941)楚文昭王马希范改邵阳县为敏政县,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楚废王马希广复称邵阳县,县境大部属邵阳县,西北部为梅山峒地。
  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湖南转运副使蔡煜重开梅山,以上梅山之太阳、永宁、石马等
  地置新化县。自此迄元、明、清,县境分属邵阳县和新化县。
  民国2年(1913)废宝庆府设宝庆县,县境分属宝庆县和新化县。民国16年(1927)宝庆县改名邵阳县,分属邵阳县、新化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3日,成立邵阳县人民政府;10月21日,成立新化县人民政府。随之,县境分属于邵阳县和新化县的区人民政府相继建立。
  1951年11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邵阳县人民政府新邵办事处,办事处行使县级政府职权。1952年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52)府民行创字第006号令:奉中南军政委员会2月24日电转中央政务院2月16日电令,批准设立新邵县。4月1日,撤邵阳县人民政府新邵办事处,成立新邵县人民政府,属邵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县治设酿溪。
  1977年10月,划属涟源地区(1982年12月改名娄底地区)。
  1983年8月改属邵阳市,至今未变。
  第二节 境域变迁
  1952年全县面积为1893平方千米,合284万亩,有319个乡、镇,104863户,400550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11.6人。嗣后,同相邻县市接壤的一些村、乡归属多次变动。
  1978~1989年,全县面积为1792平方千米,较1952年减少5.3%。1989年有196789户701490人。人口较1952年增加75.15%,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增至391.5人。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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