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阳县委 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决定(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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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130
颗粒名称: 中共邵阳县委 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决定(节选)
其他题名: (2001年9月26日)
页数: 4
页码: 671-674

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农业结构调整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手段,以干部参与为动力,以产业化经营为途径,做大做优做强主导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建立六大农业经济发展区,构筑“一乡一品或几乡一品”、“一县几品”的新格局。到2005年,全县优质产品率要达到80%,农产品商品率要达到65%,高效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要达到50%。
  (一)绿色经济区:以207、320国道和1812省道沿线的乡镇为主,稳定发展优质西瓜5万亩,新扩时鲜商品蔬菜5万亩,重点在国道沿线发展连片大棚设施农业0.5万亩以上。在白仓、塘渡口、塘田市、谷洲、长阳铺等乡镇大力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加大无公害绿色食品的生产开发力度。大力扩种国外松和楠竹。计划将现有的0.9万亩瘠地、2.1万亩荒山、7万亩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
  (二)青色经济区:以黄亭市、蔡桥、长乐、金称市、河伯、白仓、岩口铺、下花桥、五峰铺等乡镇为重点。“十五”期末,完成草场改造2万亩,新种优质牧草1万亩,建立畜牧小区10个,年出栏肉牛5万头,山羊10万只。
  (三)金色经济区:以河伯、塘田市、白仓、霞塘云、九公桥、黄荆、黄塘、金称市、小溪市等乡镇为重点,建成3万亩的优质烤烟生产基地。
  (四)黄色经济区:以郦家坪、诸甲亭、罗城、下花桥、五峰铺、金江等乡镇为重点,连片规模种植3万亩黄花菜。
  (五)褐色经济区:以黄亭市、蔡桥、长乐、金称市、小溪市等乡镇为重点,完成油茶低改18万亩。
  (六)特色经济区:以岩口铺、长阳铺、小溪市、霞塘云等乡镇为重点,连片发展以金秋梨为主的梨类3万亩;以207国道、1812省道沿线乡镇及两大水系沿岸村为主,稳定发展桔类(水果)8万亩;以小溪市、黄亭市、长乐、金称市、九公桥等乡镇为重点,种植百合1万亩;以郦家坪、诸甲亭、黄荆、河伯等乡镇为重点,发展白芍、丹皮、尾参等草本药材和槐米等木本药材1万亩。
  三、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任组长,抓农业的专职县委常委、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部分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农委,主要负责规划和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在县农委、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开发办、县烟草局分别设立水果、瓜果、肉牛、林(油)茶、药材、烤烟产业发展指导办公室,分别由县主要领导任主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乡镇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考核办法”的要求,专设指导和协调农业结构调整指挥部。
  2.县委常委和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人要联系一个乡镇,兴办示范点、示范片、示范园。县直机关单位(除经委外)都要在国道沿线或所驻扶贫点确定1个村作为(农业)结构调整联系点,一定五年不变。乡镇主要领导要办好一个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农业结构调整示范点。每年年底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财政局、县督查室、县统计局、县双文明办共同组织力量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二)积极鼓励干部进入农业结构调整主战场
  1.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乡镇和县涉农部门分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人数,一般不得少于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2.对乡镇和县涉农部门干部实行动态分流。分流去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算作精简人数,不作精简人员,这部分人员可以出机关,但不出干部队伍,两三年一轮换,到期的可以回机关,也可以继续办产业,还可以辞职离队。
  3.对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实行教育管理不变、行政关系不变、行政级别不变、工龄计算不变、工资晋级不变、住房分配不变、户口关系不变、参加医疗养老保险不变。
  4.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必须以个人名义直接参与,一般保留原有级别,但在分流期间不能行使原有职权,必须脱离机关日常工作,专心去办产业。分流干部原有的工资发放由单位根据情况确定,但必须要与完成农业结构调整任务挂钩。
  5.鼓励干部职工承包田土场所当庄园主,组建产销公司当董事长,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当老板。对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中成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又提出上岗要求的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优先提拔使用和回岗位工作。
  6.今后乡镇和县涉农部门新提拔的干部都必须懂一两门现代农业技术,必须经过直接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并取得实际成效。
  7.对辞去公职、专门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可参照机构改革干部辞职的优惠政策给予付给;其人事档案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保留原有身份3年不变,今后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录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8.对开展农业结构调整,排名前5位的县直机关和乡镇,除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外,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处于末位的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具体责任人一律作下岗处理,主要领导第一年通报批评,一年(后仍处于末位的)就地免职,并作下岗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1.全县所有农业资金集中使用,突出重点,综合开发。
  2.县里建立100万元的农业结构调整专项经费,以奖代投,用于扶持农业结构调整、办点示范评比奖励、分流干部或农民群众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风险补贴。
  3.分流出来并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所创办、领办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经济实体,对每年上交新增税收1万元以上的个人或3万元以上的实体,可凭缴税单由县或乡镇财政按上缴税额的10%~20%进行奖励。
  (四)搞好农产品加工销售,带动农业结构调整
  1.乡镇企业发展要与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2.各乡镇要加强技术和资金的引进,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十五”期末,全县要培育好3~5家上规模、上水平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2~3个名牌产品。
  3.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农产品流通提供载体,提高农产品商品率。
  4.大力开展网上销售。
  5.各乡镇都要组建农业销售总公司,成立专门的销售班子和队伍,帮助农民搞好农产品流通。
  6.大力扶持民间流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和贩运大户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龙头作用。
  (五)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结构调整质量
  1.各乡镇每年要对所有种、养专业大户开展1~2次专题培训,并邀请省、市农业教授、专家开办讲座;县农业、科技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印发生产技术资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赴乡镇、重点村巡回讲课。
  2.面向市场组建科技服务实体,县、乡(镇)财政对科技服务实体要给予扶持。
  3.大力引进、繁育、推广新品种,加速农业品种更新换代,提高产品优质率。
  4.大力推行无污染、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努力发展绿色食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旅游农业。
  (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1.职能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快速办理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审批手续。
  2.允许并鼓励采取租赁、股份合作、转包、互换、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快土地流转,为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供基础条件。
  3.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凡属没有改变农用地性质的用地,国土部门应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4.金融部门对经济、生态效益明显的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要给予贷款支持。保险部门要开展农业结构调整风险项目。
  5.禁止收取过头农产品特产税和不合理费用。
  6.为(农业)结构调整销售产品或运输生产资料的车辆,除对林、畜产品可依法进行检查检疫外,其他一律不得设卡检查和罚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设卡单位负责赔偿,由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赔偿落实。
  7.对破坏农业结构调整的案件,政法部门要优先受理,速办快结,对龙头企业予以挂牌保护。
  8.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气象、工商行政管理、科技、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要在技术、办证、注册、标准化生产、基础设施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9.严禁向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单位(公司)、个体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
  10.宣传新闻部门要开辟农业结构调整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农业结构调整典型。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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