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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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10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习俗
分类号: K892.28
页数: 5
页码: 586-5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县一般劳动习俗、种植习俗、养殖习俗、渔猎习俗、造林护林习俗、工匠习俗、商贩习俗。
关键词: 邵阳县 风俗 劳动习俗

内容

一、一般劳动习俗
  县人以勤劳为荣。
  县内农村,每日分三班劳动制,即早晨、上午、下午。农民黎明即起开始劳作,9时左右收工吃早餐。上午10时左右开始劳动,12时左右工间休息饮水喝茶,称“茶时”,14时左右收工吃晌(午)饭。下午16时左右开始劳动,天黑收工。夏日从端午节开始,中午歇凉休息,上午收工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左右,下午开工时间推迟到17时前后。冬日,早晨和上午出工时间较春夏推迟,下午收工时间较春夏提前。
  农村集体生产时期,除个别专业性强的工种外,农民劳动内容均由生产队长当日指派。时农户留有少量自留地,种自留地须在集体上工之前或收工之后见缝插针进行,时有民谣:“集体生产磨洋工,自留地里打冲锋。”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劳动自我安排,但一日三班的劳动顺序一直延续。
  县内农民,无法定假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日(祭灶节)至正月十五日为农村约定俗成的休息时间,谚云:“过了二十四,长工不理事。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县内农村青壮年多出外打工,在家从事田间劳动者,多为年龄较大的农民。昔县人派事(含分物)难决,常以拈阄为定。
  二、种植习俗
  县内水田以种水稻为主,旱土作物以红薯为大宗。金称市、黄亭市、蔡桥等乡镇喜种花生、大豆,有在油茶林间种花生、大豆之俗。小溪市一带喜种百合,郦家坪喜种药材,黄荆岭喜种红薯、高粱,河伯岭喜种包谷。
  昔县内种单季稻,播种时间为谷雨前后,插秧时间为立夏至端午节前,谚云:“穷人莫听富人哄,桐籽开花才下种。”又云:“割完麦子莳完田,穿起白衣看划船(指端午节看赛龙舟)。”普及双季稻后,早稻播种在春分和清明之间,插秧在5月1日前后,晚稻播种在6月中旬左右。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县内农村抢收早稻、抢插晚稻的繁忙时期,称“双抢”。
  县内插秧称莳田,塘渡口镇、九公桥镇、白仓镇、长阳铺镇、岩口铺镇、小溪市乡、黄亭市镇、蔡桥乡、下花桥镇、谷洲镇、五峰铺镇、郦家坪镇等地,莳田时一次插5~7行,退着插,插完一个来回叫一迂,称“莳迂禾”。塘田市镇、金称市镇、河伯乡等地,插田时,一次插一行,朝前插,称“莳排禾”。大田插秧兴“打列”(由莳田能手从田中插一排笔直的禾苗)。
  县人收割,谷草并重,干稻草扎捆后绕树码堆,称踩草,昔称收割完毕为“谷进仓,草上树”
  县内有“清明种瓜,压断篱笆”、“处暑荞麦白露菜”、“七葱八蒜”、“九油十麦”等关于作物种植时间的谚语。县人视粪如宝,谚云“吃靠屎,穿靠屎,冒得屎,饿得死”。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以农为本、以粮为主、以稻为先的传统生产观念被打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多,规模种植、科学种植、高效农业等新的种植模式在农村蔚然成风,农民商品意识增强,作物品种更新加快,种植专业大户涌现。
  三、养殖习俗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除少数养“棚鸭”(又称“湖鸭”)者外,无专业养殖习惯。时县人养牛为耕田,耕牛早晨、下午放牧,看牛者多为小孩或老人。养猪为用钱,谚云:“富人靠读书,穷人靠喂猪。”时农户年养生猪1~2头,养猪由小孩妇女到野外采猪草加少量粗粮煮潲饲喂。养禽(含禽蛋)为逢年过节自食和招待客人,少量出售充油盐之资。黄荆岭、河伯岭等山区有养羊的习惯。昔塘渡口镇红石、白羊铺一带,有养“湖鸭”者,一次养鸭上千只,四处游放。养鱼仅限鳙、鲢、草、鲤4种,其余皆为野生鱼。
  县内农户常在猪牛栏贴红纸符,信能避邪驱瘟。新建猪栏成功,主人备餐,让匠工在栏内猛吃,兆日后猪能饱食快长。母猪怀孕时,栏舍内外忌动土,不得已须动土时,要念咒“起水”后方可进行。母猪将流产,在栏舍前焚烧腊树叶使发出噼噼波波的响声,称“报犯”,信能保产。买小猪回家,用瓷片或玻璃片刺破猪耳和猪尾上的血管,使流出少量血,称“放痧”。买小猪回家当天不喂食。猪爪旁生肉痣的猪称“五爪猪”,猪头有白毛贯穿头部的猪称“破头猪”,忌养忌食。有子女者不养配种公猪。卖运肥猪出门时,主妇要在栏舍边唤猪数声。母牛产子后,主人将其胞衣(胎盘)用竹筐或稻草兜系挂于野外枫树上,寓小牛风吹叶长。饲养多年的母鸡只自食,不卖也不用于待客。乞丐进堂屋、非家内男女(含女儿女婿)在家同宿、外村孕妇在村内分娩,都视为对饲养家禽不利。
  20世纪80年代后,上述习俗大都被废,县内出现大批专业养殖户和特种养殖户。养殖品种日趋多样化,浓缩精饲料取代过去的土饲料。河道网箱养鱼开始成为风气。养牛不再以耕田为主,始有养殖肉牛之习。
  四、渔猎习俗
  县内传统,耕读为本,狩猎捕鱼为生者极少,仅于农事之暇,作为业余爱好,一为好兴,二以所获野味、鱼虾改善饮食。
  县人狩猎习俗有:
  赶山 即围猎,以一人或数人守卡,其余人带着猎犬围山驱寻野兽。开铳打中野兽者,取野兽之头,其余按在场者平分。
  装套 猎者于晚上在野兽出没处安装绳套或铁夹,待野兽路过时套获。
  放弩铳 猎者晚上将弩铳(比一般鸟铳略短)安装于野兽出没处,打开扳机,系一线于扳机上,另一端系于树身或石头上,野兽通过时,绊线拉动扳机,便会被击中。
  打棚鸡 猎者用一旧竹席(棚)将自己隐蔽于山林灌木中,带一训练过的公鸡学作山鸡叫,逗引山鸡靠近而射击。
  粘岩鹰 猎者用竹签数根,涂上自己熬制的一种粘胶,在山野空阔处插一小圈,中放一只小鸡或小鸭,当鹰从空中飞下捕捉小鸡或小鸭时,便被涂有粘胶的竹签粘住。
  挖鳞甲 鳞甲即穿山甲,昔县内黄土松林中多穿山甲,猎者若发现有新开的穿山甲洞口,便于当晚先用水浇入洞内,洞内土湿,穿山甲难钻动,再以锄挖之,便能捉住穿山甲。
  20世纪60年代后,县内森林被大量破坏,许多野生动物已绝迹,除河伯岭、五峰铺林场等山区外,今狩猎者已很少。
  县内农村土法捕捞野生鱼类的传统习俗有:
  扳罾 罾为一丈见方的四方形尖底网兜,用四根小竹杆(罾爪)支起网兜四角,罾爪固定于罾杆尖端。扳罾时,将罾杆支于溪河或山塘水库的岸边,手握粗绳,将罾沉入水中,扳罾者在岸上静待一会后,握住粗绳,把罾从水中轻轻拉出,取出罾中的鱼后,再轻轻放入水中,一会后再拉起,如此反复进行。大雨天河水陡涨之时,为扳罾最佳时机,扳罾者蓑衣斗笠,虽大雨倾盆,亦兴致不减。
  盛(方言音译,读zheng)鱼 盛鱼是用一种2尺见方的小罾(称盛鱼罾)安放于池塘、水库的边沿水中,以捣烂的田螺、蚯蚓、香椿叶、菜枯粉等为饵放于小罾内,以捕捞小鱼小虾。
  照鱼 夜间,照鱼者一手持火笼头,沿垅田中的田间小道和小溪池岸边,将火笼头贴着水面照行,一手持形似发梳、柄长4尺左右的鱼扎,发现鱼时,便用鱼扎扎之,照鱼所获多为泥鳅、黄鳝、鲫鱼等小鱼。
  放簏子 用竹编成长约1尺、茶杯大小的篓,称簏子。簏子进口处有小倒口,鱼可进不可出。以捣烂的田螺、蚯蚓、香椿叶、菜枯等放于簏子内作饵。傍晚将簏子一一埋放在水田的泥中以诱引泥鳅黄鳝,清晨收取。
  搭凉简 以小木条或竹条用麻绳或铁丝编织后支架于溪河的水坝之下,鱼随水窜入凉简,便可获之。
  钓鱼 昔县人钓鱼,多以小竹杆为钓杆,自制钓钩,以蚯蚓为饵,或以竹枝为钓杆,傍晚将钓插于溪河岸丛处,清晨收钓。20世纪80年代后,钓鱼成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的爱好,尤为退休人员喜爱。县内成立有钓鱼协会,钓具也日趋高档,购一支钓杆需花数百元甚至上千元。部分单位以请上级领导钓鱼作为联络感情的手段。
  虾笆赶鱼 以一个口径一米左右、尖底、深约1.5米左右的网兜,以硬竹片撑着网口,安放于溪河、池塘的浅水边上,渔者持一用三根小木棍钉制,一方穿有若干个小竹圈的三角形木架在水中轻轻移动,将鱼驱赶进网兜内。
  毒鱼、炸鱼、用电麻鱼 县内传统的毒鱼习俗有多种。一是秋冬之季,傍晚在水田中撒茶枯水,清晨去田中捡收被茶枯水毒昏或毒死的泥鳅黄鳝。二是在小江河的上游倒下茶枯水或毒杀水、鱼磷精等化学毒鱼药品,使毒水顺流而下,人们便在河中捞获被毒昏或毒死的鱼。炸鱼者在瓶中填充炸药,点燃引火,然后丢入江河较深处爆炸后,捕捞被炸昏或炸死的鱼。用电麻鱼是20世纪70年代县内开始出现的一种捕捞方法。上述均为掠夺性捕捞方式,国家明令禁止,但屡禁不绝。
  20世纪90年代后,县人饮食条件提高,人工养殖的鱼类品种繁多,产量骤增,市场供应繁荣,用上述土法捕捞的死伤鱼类已很少有人食用,加之野生鱼类大量减少,许多野生鱼种已绝迹,上述捕捞习俗,部分已废。
  另县内夫夷河、赧水、资江沿岸部分农户,置有小渔船,农事之暇,在河中捕捞野生鱼类。
  五、造林护林习俗
  县俗重造林护林。昔县内各地均有封山育林之习,各村均有禁山,尤以村后的后龙山、山冲出口处的水口山、祖坟山、天子树(神树),禁伐甚严。县内有独树不伐、古树不伐、天子树不伐、风水树不伐的禁忌。时县人有打团会禁山之俗,即村民先凑钱办餐伙吃一顿,然后立规若干条,鸣锣示众,若拿获在禁山范围内偷砍树木柴薪者,村民便拥入其家,罚其出资办餐让众人再吃一顿。20世纪50年代后,县内乱砍滥伐严重,上述护林的传统习俗被作为“四旧”(四旧即旧风俗、旧观念、旧思想、旧文化,20世纪60—70年代,经常开展“破四旧、立四新”运动。)废止。改革开放后,县内农村废除已久的打团会禁山之俗又一度复兴,但多为对犯禁者罚款罚粮,或罚其出资放电影让村人观看。
  20世纪80年代后,县人植树造林之风勃兴,尤以公路、机关庭园绿化倍受珍视。
  六、工匠习俗
  县内工匠甚多,20世纪80年代前,白仓、河伯多篾匠,五峰铺多木匠;小溪市、塘渡口、黄塘、白仓多泥水匠和锯木匠;小修理匠、补鞋匠出自黄荆,谷洲;九公桥人打铁,红石人补锅,谷洲人钉秤,五峰铺镇中和和白仓镇新建人织斗笠、打草鞋,黄亭市镇青草回族人制水车、打砻子,白仓镇观竹、河伯乡苏江城人编竹篮。
  木匠、石匠、锯匠、砌匠、篾匠统称鲁班弟子,受雇于人,主人供饭供宿,按日付酬。桶匠、油漆匠、弹匠、棕匠、罾匠等受雇于人,主人供饭供宿,按件付酬。铁匠尊太上老君为师祖,开作坊,顾客上门定货,按件付酬。补锅匠兼作阉猪匠亦尊太上老君为师祖,走村串乡,吆喝生意,按件计价收费,钱币之外,米菜兼收。小修理匠、补鞋匠多在城镇摆摊设点,或挑担下乡,按件收费。理发匠尊吕洞宾为祖师,城镇理发匠挂牌开店,乡村理发匠春节期间四处包揽生意,一包一年,逐村定期上门理发,主人轮流供饭,年终按人头收费。
  昔县内工匠授徒,有“三年学徒四年帮”之规,学徒3年,师父管吃饭不给工钱,出师后师父送徒弟一套工具,徒弟满师后须再帮师父做工一年,得少量工钱。县内有清榨匠(制作榨油工具的),世代父子相沿,手艺从不外传。县内工匠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亦谓“人不相亲墨斗亲”。甲匠给主人未做完的活,乙匠未经甲匠同意,不得插手。
  县内木匠、石匠、锯匠和圆桶匠,有其独特的表示方位和数量的鲁班字。匠工工具,忌妇女跨过。一宗工夫未做完时,忌打扫场地。煤窑、砖瓦窑忌妇女靠近。船工忌站着吃饭、忌搬动饭锅、忌铲锅巴。“砸”、“穿”、“埋”为窑工忌谈之语,“洗”、“沉”、“翻”是船工禁说之音。
  建房要请风水先生择址择时。奠基称下脚,砌墙完工称扫墙,架梁木称上梁,均须杀雄鸡敬神。梁木须从他人山中偷伐,伐后不能着地。上梁时,梁木中段以红布包扎,内放盐、茶叶、米、钱币及文房四宝、历书等物。匠工和乡邻相和赞梁,并于新楼抛撒米粑,观者喧闹抢夺。
  农村建房,后比前要稍宽,寓后代发达之意;前座屋脊不能遮住后座屋脊;农村正房前面忌修建猪牛舍,后面忌修建谷仓,俗云“前怕牛栏后怕仓”。
  制作棺材选闰年闰月进行,为父母制作棺材,出嫁女儿须备礼回娘家设宴招待工匠和亲戚。为生人买运棺材插红色三角旗为记。
  农村集体生产时期,工匠出外做艺,须得生产队同意,按标准缴钱给集体换取工分。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传统的手工业技艺逐渐被机械化、电气化生产所代替,部分工匠门类已趋于消亡。电工、机电修理、电力机械排灌、驾驶、现代缝纫、厨师、农产品加工、房屋装修等新兴工艺门类活跃于县内城乡,或开店设坊,或上门服务。工匠授徒,已打破“三年学徒四年帮”的传统方式,多采取办校办班或店内收徒的方式授技传艺。
  七、商贩习俗
  县内郦家坪、杉木桥、诸甲亭、谷州、湾塘、罗城等集镇有赶墟(集)之俗,或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为墟(集)日。昔,塘渡口镇白羊铺多卖零碎(小货郎担)者,塘田市镇花石桥、河边及下花桥镇胡家铺多卖瓦货(陶器)者。
  商场开业或大的经营活动开张须择日或选双日进行。生意人早晨不借钱、不兑钱、不借秤于人,头笔生意应争取成交。大年初五之前,商店忌支钱。大年初一早晨,商店忌扫地。其余早晨,扫地须从门口向内扫。商人忌讳“二十四”这个数字,二百五、二五八系县内对傻瓜的谐称,这两个数字在商业活动中亦常忌用。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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