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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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3
页码: 574-57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县1978年至2002年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家庭核心、家庭教育、家庭赡养、五好文明家庭、家庭暴力改善发展。
关键词: 邵阳县 家庭 习俗

内容

一、家庭规模
  20世纪90年代前,县内家庭以四人户为最多,五人户次之,三人以下户和六人以上户均分别依次减少。1980年,全县有家庭户18.11万户,户平人口3.99人。以后,家庭人口规模逐年缩小,1990年,全县有家庭户23.05万户,户平人口3.66人。其中一人户2万户,二人户3.33万户,三人户4.48万户,四人户6.39万户,五人户5万户,六人户1.41万户,七人户0.35万户,八人户0.08万户,九人户151户,十人及十人以上户52户。
  1990年后,全县家庭人口规模又略有回升,三人户增加,五人户略有减少。2000年,全县有家庭户23.39万户,户平人口3.78人。其中一人户1.7万户,二人户3.16万户,三人户4.68万户,四人户7.01万户,五人户4.6万户,六人户1.34万户,七人户0.51万户,八人户0.19万户,九人户0.1万户,十人及十人以上户0.13万户。
  2000年,县内一人户中,14岁以下的少儿单身户730户(其中女性312户),15~19岁的一人户502户(其中女性245户),20~29岁单身户0.24万户(其中女性707户),30~39岁单身户0.16万户(其中女性312户),40~49岁单身户0.19万户(其中女性428户),50~59岁单身户0.23万户(其中女性811户),60~64岁单身户0.16万户(其中女性626户),65岁以上老年单身户0.6万户(其中女性3296户)。
  二、家庭结构
  辈代结构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县内以二代家庭为主,一代家庭次之,三代同堂者已不多,四代以上家庭极为少见。1990年,全县23.05万个家庭中,一代家庭4.07万户,其中一对夫妇家庭2.27万户、单身家庭1.8万户,二代家庭17.14万户,三代家庭1.34万户,四代家庭158户。一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1366户,二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1241户,三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247户,四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4户。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年轻夫妇双双外出打工,需由老人在家照管第三代,故三代家庭增多。2000年,全县家庭中,有一代家庭4.15万户(其中一对夫妇家庭2.3万户、单身家庭1.85万户),两代家庭15.01万户,三代家庭1.41万户,四代家庭0.13万户,五代及五代以上家庭3户(其中白仓镇1户,黄塘乡1户,长乐乡1户)。2000年,全县家庭中:有9岁以下儿童人口的家庭10.51万户,占家庭总数44.9%;有1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14.17万户,占家庭总数60.5%;有1个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3.33万户,占家庭总数14.2%;有2个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1.42万户,占家庭总数6.6%;有65岁以上的老年夫妇家庭0.62万户,占家庭总数的2.6%;1个65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亲属组成的家庭613户,占家庭总数的0.26%;一对65岁以上老年夫妇和未成年亲属组成的家庭618户,占家庭总数的0.29%;由两代无配偶人员组成的双人家庭0.86万户,占家庭总数的3.51%。
  民族结构 全县家庭内部民族结构以单一民族——汉族为主。改革开放后,部分外地少数民族女性随县内在外务工人员嫁入县内,县内有2个以上民族人员的家庭略有增加。2000年,全县家庭中,单一民族家庭占全县家庭总数的99.42%;由2个民族成员组成的家庭1341户,占0.57%;由3个或3个以上民族人员组成的家庭有6户(其中九公桥镇1户、下花桥镇2户、诸甲亭乡2户、长乐乡1户),占0.01%。
  三、家庭核心
  2000年,全县23.39万个家庭中:以男性为户主的家庭有20.27万户,占家庭总数的86.5%;以女性为户主的家庭有3.13万户,占家庭总数的13.5%。
  以男性为户主的家庭中,户主年龄在14岁以下的有0.24万户,户主年龄为15~19岁的有986户,户主年龄为20~29岁的有1.87万户,户主年龄为30~39岁的有4.67万户,户主年龄为40~49岁的有5万户,户主年龄为50~59岁的有3.65万户,户主年龄60岁以上的有3.74万户。
  以女性为户主的家庭中,户主年龄在14岁以下的有0.18万户,户主年龄在15~19岁的有709户,户主年龄为20~29岁的有0.38万户,户主年龄为30~39岁的有0.66万户,户主年龄为40~49岁的有0.5万户,户主年龄为50~59岁的有0.45万户,户主年龄60岁以上的有0.9万户。
  四、家庭教育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家庭教育一直呈封闭状态。1984年始,由县妇联主持,着力改善家庭教育。1989年,成立邵阳县少儿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年,全县建立44个广播家长学校辅导站。1989—1992年,全县先后创办375所家长学校,培训家庭教育骨干1891人,对有14岁以下儿童家庭的家长,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期间,全县共印发《广播家长学校教材》1.6万册,培训家长1.1万人次。1992年,全县表彰优秀家长120名。1997年,全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至2000年,全县共创办各类家长学校637所,有14岁以下儿童人口的家庭中的家长,接受培训教育者达1.4万人。
  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农村青年夫妇多外出务工,农村3~10岁的小孩,约有70%由祖父母隔代教育监护。
  五、家庭赡养
  县内农村居民养老,一直沿袭家庭养老的模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有子女者采取由子女纳工分给父母或父母随子女一道生活的方式养老。多子女者或由子女轮流供养,无子女者由生产队实行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烧、保葬)供养。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责任田由子女耕种,子女交纳粮食和一定现金给父母养老。亦有父母随子女一道生活或由子女轮流供养。无子女者以村民小组或以村为单位,由村民筹粮筹款供养,或由乡镇统一筹粮筹款供养,或分给双份责任田由亲友代耕供养。
  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亦沿袭家庭养老的模式。有子女者由子女供给生活费赡养,或随子女一道生活。无子女者由县民政部门按城镇五保老人对待,发给定期定量救济供养。
  六、五好文明家庭
  1983年,全县评出蒋四梅等42户五好家庭。1984年,全县评出黎青云等94户五好家庭。1986年,全县有谬梅英等14户五好家庭受到表彰。1989年,全县有肖政军等7户五好家庭受到表彰。1990年,全县评出敬老好儿媳64名。1991年,全县表彰伍芝兰等9户五好家庭。1994年,全县表彰熊参军等100户美好家庭。1996年,在全县尊老爱幼活动中,共评出尊老爱幼模范100名。1997年,全县实施母亲工程,评出文明家庭50户、少生快富户10户、女科技示范户10户。2000年,全县表彰张春艳等22名乡镇领导干部贤内助和赵亚丽等12名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廉内助。
  七、家庭暴力
  县内昔有谚语云:“父打无仇,官打不羞,丈夫打妻解忧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内家庭民主气氛增强。1949—1979年,家庭暴力一直呈下降趋势。1980年始,县内家庭暴力现象从1979年前的逐年回落转为逐年上升。1990年,全县存在暴力行为的家庭比1980年上升25.4%,全县23.05万个家庭中,有6.9万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占家庭总数的30%。1998年,全县存在暴力的家庭占全县家庭总数的比例再度上升为36%。2000年,全县23.39万个家庭中,有8.42万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占36%。1998—2000年,全县368对离婚者中,有92对因家庭暴力引起。家庭暴力受害者多为妇女,施暴者多为26~55岁的男性家长,文化素质较低,农民为多,次为工人和个体经营者,再次为少数机关职工。2000—2002年,县妇联共接待上访妇女219名,其中有93名遭受过家庭暴力侵害。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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