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编 乡情民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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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92
颗粒名称: 第二十编 乡情民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46
页码: 610
摘要: 本编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县居民生活、婚姻、家庭、民族、宗教、姓氏、风俗等乡情民俗。
关键词: 邵阳县 乡情民俗

内容

第一章 居民生活
  第一节 农村居民生活
  一、收入
  集体生产时期的农民收入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集体生产时期,县内农民家庭收入主要靠参加集体劳动分配所得,加少量的自留地(主要种植蔬菜)和家庭养殖收入。期间,农民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吃、穿、住所需,粮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少数手工业者外出务工的收入除上交集体外,可剩余少量现金作为家庭收入。配偶是国有或集体单位职工的半边农户,其配偶的工资为家庭收入。劳动力充裕的户,年终决算时,可从集体分回少量现金,但农民人均从集体分得现金最多的年份也不足20元。除以上外,农民无其他收入来源。农村集体总收入扣除税金、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公积金、公益金后,按农民实际参加集体劳动所得的工分分配。1978年,县内农民人均从集体分配收入75.78元,当年劳动日平均工值为0.46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政策放松,集体生产从单一的粮食种植转向多种经营,允许农民搞家庭副业,农民收入总量增加,收入中的现金成分增多,家庭副业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增大。1980年,全县农民人均年收入为195.02元,为1978年的2.57倍,其中从集体分配所得占51.13%、家庭副业收入占43.88%、其他收入占4.99%。1981年是农村集体生产的最后一年,县内农民人均收入281.36元,其中从集体分配所得占36.47%、家庭副业收入占56.13%、其他收入占8.4%。这是自农业合作化以来,农民家庭副业收入首次超过集体分配收入。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农民收入 1982年,是全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年,当年县内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1.09元。198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71.95元,其中家庭经营收入占87.7%、从集体经济分配所得占1.54%、从其他联合体分配所得占1.4%、其他收入占9.4%。以后农民收入逐年提高,收入渠道逐年拓宽,现金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逐年加大。199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60元。1994年抽样调查的100户农民家庭中,人均纯收入在400元以下的仅1户,400~500元的3户,500~600元的6户,600~700元的19户,700~800元的18户,800~900元的23户,1000~2000元的30户。1996年抽样调查的100户农民家庭中,人均纯收入500元以下的户已没有,人均纯收入500~600元的仅占1%,1000~2000元和2000元以上的户已分别达到60%和18%。2002年抽样调查的120户农民中,年人均纯收入1136.76元,其中现金收入661.18元,实物收入475.58元。人均年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31.3%,牧业收入占21.4%,渔业收入占0.9%,在本地从事工业及建筑业收入占1%,在本地从事第三产业收入占4.1%,在本地企业组织中务工收入占0.5%,出外务工收入占23%,在外从事其他事项的报酬收入占10.8%。120户农民中,年人均可支配性收入625元以下的23户,占19%,625~800元的18户,占9%;800~1000元的18户,占15%;1000~1300元的26户,占22%;1300~1500元的13户,占11%;1500~2000元的22户、占18%;2000~2500元的7户,占6%。
  二、消费
  农民消费比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民生活消费主要是吃,穿次之,住再次之,粮食是农民的主要消费品。1978年,全县农村人均粮食消费约占农村人均总消费的70%。以后农民家庭经营支出和消费渠道增多,生活消费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食品消费占整个生活消费的比例和粮食消费在食品消费中的比例均逐年降低。1980年,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165.96元,占当年全县农民人均总支出83.43%。生活消费中,食品消费117.58元,占70.8%;衣着消费18.31元,占11%;燃料支出7.66元,占6.3%;住房消费11.58元,占7%;文化消费2.84元,占1.1%;其他消费8.07元,占4.8%。食品消费中,粮食消费62.98元,占53.4%。1981年秋收以后,全县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忙着购买1982年的生产资料,当年农民人均总支出比1980年增加25.45元。人均生活消费175.62元,占62.42%,比1980年降低21个百分点。以后,农民消费持续增长,其中增长最快的项目是文化教育支出、交通通讯支出和医疗卫生保健支出。因食品价格上涨,生活消费占家庭总支出比例、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比例以及粮食消费占食品消费的比例均逐年上涨。1987年,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363元,占当年全县农民人均总支出70%,比1980年降低13.43个百分点。生活消费中,食品消费195元,占53.72%;衣着消费31元,占8.5%;住房消费53元,占14.6%;燃料消费14元,占3.8%;小孩读书开支8元,占2.2%;其他文化开支2元,占0.7%;其他用品开支37元,占10.9%;人情开支4元,占1.19%;其他消费6元,占1.42%。食品消费中,粮食消费72元,占38%,比1980年降低15.4个百分点。1991年,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615.56元,占当年全县农民人均总支出71.05%,比1987年增长1.05个百分点。生活消费中,食品消费371.66元、占60.33%;食品消费中,粮食消费145.4元,占39.26%。以后,农民人均生活消费占农民人均总支出的比例又有所降低,1995年为62.9%,2000年为67.2%。2002年,县内农民人均总支出为1709.66元,其中人均生活消费占70%,为1198.19元;人均生活消费中,食品消费占61.8%,比1980年降低9个百分点,为741.69元;衣着消费占3.8%,为45.95元;居住消费占5.7%,为68.1元;家庭设备及服务消费占2.5%,为30.12元;其他消费占3.1%,为34.88元。是年,农民人均文化教育支出156.26元,占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13%。人均交通通讯支出40.95元,占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3.4%。人均医疗卫生保健支出80.25元,占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6.7%。
  食品烟酒消费 改革开放前,县内农村食品匮乏,品缺、量少、质劣。农民长期处于“忙时吃干、闲时半干半稀”的半饱半饥状态。每年均有部分缺粮户需吃国家返销粮。除吃饭外,很少吃水果和其他副食。吸烟用自产的烤烟叶自切自卷“喇叭筒”或吸9分钱一盒的“丰收”、“跃进”牌劣质卷烟。食糖须凭医院处方方能购买,饼干、糕点凭粮票供应或以大米换购。部分条件好的农户,逢年过节时,自酿少量米酒或红薯酒。每年都有部分农户因缺少食油而出现炒“红锅菜”现象。1978年,全县农民人均消费粮食250公斤、植物油1.1公斤、猪肉9.5公斤。1980年,全县农民人均消费粮食310公斤、蔬菜102公斤、食油3.25公斤、猪肉13公斤、各类禽肉1.31公斤、禽蛋1公斤、鱼虾1.33公斤、食糖0.76公斤、酒6.25公斤。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千百年来挨饿的历史宣告结束,当年县内农民人均消费粮食308.5公斤、蔬菜140.5公斤、食油4.23公斤、猪肉14.3公斤。以后,农民对食油、猪肉、各类禽肉、食糖、水果及各类糕点副食的消费量仍逐年上升。期间,农民开始消费低档卷烟,品牌为火炬、香零山等。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食品品种日趋丰富,质量日趋提高,许多民间传统食品制作工艺得以恢复,现代高档食品开始为农民享用。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早籼米和一些营养价值不高的粗劣食品已很少有人食用。农民自给自足的食品消费观念有所转变,开始向市场购买自己没有的蔬菜品种以调节伙食,出现农民既卖菜又买菜的现象。2002年,全县农民人均消费粮食269.6公斤,其中细粮264公斤;人均消费蔬菜125.69公斤,其中从市场购买蔬菜4.81公斤;人均消费水果11.62公斤,其中从市场购买9.37公斤;人均消费食油11.7公斤,其中从市场购买9.43公斤;人均消费各种肉类12.87公斤,其中从市场购买8.53公斤;人均消费酒类、饮料4.27公斤,其中从市场购买1.97公斤;人均消费豆制品4.01公斤,其中从市场购买2.1公斤;人均消费香烟21.55盒。
  20世纪70年代,县内工业品供应紧张,火柴、肥皂、电筒、毛巾等日用工业品均须凭购物券按计划分配供应。时供销部门将卖掉进口化肥后空余的化纤肥料袋出售给县民作裤料,且须有关系者方能买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穿着条件改善,衣着上的城乡差别逐年缩小。1980年,全县农村年人均消费棉布4.07米、化纤布0.92米,平均每38人购买毛线1公斤,每2.5人购买胶鞋1双,农村富裕家庭已有人穿皮鞋。以后,化纤布在农村的消费量逐年加大,棉布消费量相应减少。1986年,全县农民年人均消费棉布1.83米,化纤布2.78米,人均购买毛线0.04公斤,胶鞋0.68双,肥皂1.2块,洗衣粉0.5公斤。20世纪90年代后,除中老年人仍购买布料自制衣服外,农村青少年及儿童多到商店购买成衣,衣着消费金额逐年提高,棉布和化纤布消费量逐年减少。2001年,抽样调查的120户农民家庭中,人均用于衣着鞋帽类及床上用品的消费金额33.8元,其中添置衣裤占58%、添置床上用品占7%、添置鞋帽占35%。衣裤消费中,在市场购买成衣成裤占66.6%,自制衣裤占33.4%。120户农民家庭中,当年仅消费棉布1米、化纤布185米。
  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20世纪80年代,县内农户耐用消费品中,增长最快的是缝衣机、收音机、自行车和手表。1981年抽样调查的30户农民家庭中,有缝纫机1台、收音机2台、手表6块。1984年,每100户农民中,有缝纫机16.1台、收音机26.7台、手表60块、自行车0.33辆。1985年,黑白电视机开始进入农家。1988年,农民开始使用电风扇。随后,沙发、席梦思等新式家具开始进入农村新婚家庭,先富起来的农村青年中,已开始有摩托车和照相机。1992年,洗衣机开始进入农家,当年每100户农民中有洗衣机1台,1993年增至7台。1995年调查的100户农民中,始有彩色电视机1台。1996年,每100户农民中有电冰箱2台。时农村富裕者始装住宅电话。至2001年,全县抽样调查的120户农村住户中,有洗衣机2台,电风扇112台,电冰箱1台,自行车10辆,彩色电视机14台,黑白电视机63台,组合音响1套,收录机4台,大型家具588件。2002年,全县农村有电话机4.04万台,平均每5户1台。时已有农民使用移动电话。
  三、居住条件
  1982年,县内农户户平有房4.2间,人均11.6平方米。1982—1986年,全县有3.88万户农民建了新房,共新增农村住宅431.66万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增53.96万平方米。时农村新建房屋以砖木结构为主,修土坯房者已很少。1986年,全县农村共有住宅1125万平方米(人均12.67平方米),其中楼房327.6万平方米,占29.1%;砖瓦房749.9万平方米,占66.7%;土草房47.5万平方米,占4.2%。
  20世纪90年代后,农民住房建设由增多居住面积转向提高住房质量,新建住房开始向配套型发展,建筑材料也由砖瓦结构向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发展。1995年,农民户均有房4.5间,81.43平方米,人均19.25平方米。当年农民住房中,砖木结构房占39.5%,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占25.7%,土坯房占34.8%。
  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农村新建房屋均为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2002年,县内农民人均住宅面积17.27平方米,每100户农民中,住房为砖木结构的有61户,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8户,住土坯房的16户,住其他类型房屋的5户。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一、收入
  改革开放前,县内城镇人口劳动就业纳入国家计划,城镇劳动力基本被安排进工厂、商店工作,有固定收入。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后至1990年,对城镇人口的生活用粮、食油实行定量供应,其他副食、肉食、豆制品、生活用煤等生活必需品,也都按计划指标低价供应。期间,城镇居民较农村居民,贫富差距不大但生活质量泾渭分明。改革开放后,国家多次调升工资标准,各种福利、奖金连年增加,城镇职工收入增多,但增长极不平衡,居民生活差距拉大,贫富悬殊。1978年,县内城镇职工平均年工资543元。1986年,县内城镇职工平均年工资1089元,比1978年增加1倍。以后,县内城镇职工工资平均每5年翻一番。2002年,县内城镇职工平均年工资9267元,按当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总人口计算,人均收入5193元,为当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3.13倍。
  二、消费
  人均生活支出 1978年,县内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270元,1986年增至410元。以后,随着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提高,县内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以每年19.87%的速度递增。1996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2511元,其中食品消费1285元,衣着消费253元,家庭设备及服务消费156元,医疗保健消费89元,交通通讯消费110元,文化教育消费362元,居住消费95元,其他消费161元。2002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45元,其中食品消费1450元,衣着消费339元,家庭设备及服务消费170元,医疗保健消费215元,交通通讯消费541元,文化教育消费631元,居住消费350元,其他消费49元。
  食品消费 1978年,国家对城镇居民每年供应食油指标约3公斤,豆制品指标约6公斤,肉食品指标约12公斤。除以上供应指标外,城镇居民还需到市场购买一些高价食油,豆制品和肉食。当年,国家对城镇成年人口按工种不同,每人每月分别供应大米指标13.5~17公斤。肉食品、食油、豆制品价格放开后,城镇人口中,肉类、蛋类、奶制品、副食品需求量增长快于主食品。1996年,县内城镇人均消费粮食(本节中的粮食数量系大米或其他粮食折合成大米的数量)101公斤,食油7.72公斤,猪肉12公斤,牛羊肉2公斤,家禽7.8公斤,蛋类6.6公斤,水产品7.1公斤,鲜蔬菜90公斤,水果75公斤。2002年,县内城镇居民人均消费粮食95公斤,食油8.5公斤,猪牛羊肉27.5公斤,鸡鸭鹅等禽肉13公斤,蛋类6.1公斤,水产品9公斤,鲜蔬菜88公斤,水果81公斤。
  耐用消费品和住房 1982年县内始销电视机62台,电风扇300台。1984年县内始销洗衣机25台,1985年始销电冰箱56台,这些耐用消费品在县内首销时,基本属城镇居民购买(不含县内首销以前从县外购进的耐用消费品)。1986年,县城人均居住面积7.95平方米。1988年,全县城镇居民拥有单车1.32万辆(平均3.8人1辆),洗衣机3580台(平均14.1人1台),电视机8760台(平均51人1台),电风扇1.12万台(平均4.5人1台),录音机4910台(平均10.5人1台),电冰箱468台(平均90.6人1台)。1996年,每100户城镇居民中,有毛皮大衣25件、呢大衣135件、毛毯155条、沙发137个、大衣柜101个、写字台97张、摩托车2辆、自行车139辆、洗衣机92台、电风扇185台、彩色电视机71台、黑白电视机37台、放像机12台、游戏机9台、组合音响3套、收录机48台、照相机11台、热水器9台。是年,县内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平方米。2002年,县内每100户城镇居民中,有摩托车18辆、洗衣机84台、电风扇253台、电冰箱49台、冰柜2台、彩色电视机101台、家用电脑15台、组合音响24套、照相机21台、空调器2台、热水器72台、消毒碗柜10台、饮水机10台、普通电话102部、移动电话75部。是年,县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2.8平方米,建制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6.27平方米。
  第二章 婚姻 家庭
  第一节 婚姻
  婚姻观念 1978年前,县内青年择偶以家庭出身为主要标准,婚姻染上政治色彩。农村贫下中农子女极少和地富子女通婚,城镇家庭出身好的青年也极少和家庭有“历史问题”的青年通婚。改革开放后,县内婚姻自主程度提高,婚育新风逐渐形成。妇女、老人再婚受社会支持和保护。婚前性行为和未婚先孕现象增多并被社会宽容。男到女方落户习以为常。离婚率增高。婚姻圈扩大,在外打工青年和外省青年结婚者逐年增多。以家庭成分为择偶标准的冰河解冻,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成为青年择偶新的鸿沟。农村婚姻仍以媒人介绍,本人同意,父母认可,办理结婚登记,举办一定仪式(主要是婚宴)为主流形式。城镇婚姻自主程度高于农村,婚姻中的钱财意识较农村淡薄,无诸多繁文缛节,婚前同居、未婚先孕现象较农村为多。20世纪80年代中期,工作单位优劣、家庭、文凭、人品都是青年择偶的重要标准。城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个体民营企业主家庭的青年倍受青睐。21世纪初,青年男女择偶时,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障碍开始消除,但更讲究门当户对。
  人口已婚率 县内人口已婚率以性别分,女比男高;以时段分,20世纪90年代后高于20世纪90年代前。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15岁(含15岁)以上人口57.94万人,其中有配偶者40.16万人,占69.31%;无配偶者17.78万人,占30.69%。有配偶者中,女性占50.4%,男性占49.6%。无配偶者中,男性占63.22%,女性占36.78%。其中因未婚而无配偶者中,男性占62.63%,女性占37.37%。是年,县内20岁以上城镇人口中,有配偶者为90.3%,无配偶者为9.7%;20岁以上农村人口中,有配偶者为87.2%,无配偶者为12.8%。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县内15岁(含15岁)以上人口中,有配偶者41.51万人,占71.59%;无配偶者16.47万人,占28.41%。有配偶者中,女性占50.52%,男性占49.48%。无配偶者中,男性占58.7%,女性占41.3%。其中因未婚而无配偶者中,男性占63.7%,女性占36.3%。是年,县内15岁以上城镇人口中,有配偶者为86.5%,无配偶者13.5%;15岁以上农村人口中,有配偶者为76.5%,无配偶者23.5%。
  结婚 县内青年结婚,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后再结婚的,还须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1978—1990年,县内年均结婚人数为3000~4000对。20世纪80年代末,县内开始出现涉外婚姻,涉外婚姻登记由双方持上述证明材料经县婚姻登记机关签署证明后,到省民政部门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1995年后,结婚双方还须持县妇幼保健站签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1989—2002年,先后有130名女性和台湾、港澳人士及海外侨胞办理结婚登记。1991—2002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6.29万对,年均5241对。
  初婚年龄 县内男性主要初婚年龄段为20~25岁。2000年,全县有配偶的男性人口中,初婚年龄在20~25岁者占85.8%,其中初婚年龄23岁者为最多,占24.37%。女性主要初婚年龄段为18~23岁,2000年,全县有配偶的女性人口中,初婚年龄在18~23岁者占80.9%,其中初婚年龄20岁者为最多,占19.1%。
  晚婚 改革开放后,县内晚婚者增多。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县内有配偶的人口中,初婚年龄在28岁以上者约2.08万人,占有配偶人口的4.97%。晚婚人口中,1978年以后结婚者约占70%。以性别分,初婚年龄在28岁以上的人口中,男性占83.5%。晚婚人口主要为两个群落,一为高文化层次者,一为有婚姻障碍者。
  早婚 改革开放后,县内早婚现象比改革开放前减少。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5~19岁人口中,有配偶者4567人,占该年龄段总人口的4.86%。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5~19岁人口中,有配偶者450人,为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10,占该年龄段总人口0.64%。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配偶的人口中,初婚年龄不足15岁的约1900人,其中1980年前结婚的约1810人,年均约45人;1981—2000年结婚的约90人,年均4.5人。早婚人口中,女多于男,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5~19岁有配偶的人口中,女性3964人、占86.74%,男性603人、占13.26%。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5~19岁有配偶的人口中,女性410人、占91.1%,男性40人,占8.9%。早婚人口主要为低文化层次者,初婚年龄不足15岁的人口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1.1%。
  老龄未婚 县内大龄和老龄未婚者主要为男性。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40岁以上老龄未婚者3.71万人,其中男性3.63万人、占98.05%,女性760人、占1.95%。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40岁以上老龄未婚者5.17万人,其中男性5.11万人、占98.83%,女性600人、占1.17%。
  夫妻年龄差 1990年,全县夫妻中年龄和丈夫相同的妻子人数为1.72万人,占当年全县妻子总人数的9.49%;年龄小于丈夫1~5岁的妻子人数为10.91万人,占妻子总人数60.61%;年龄小于丈夫6~9岁的妻子人数为3.04万人,占妻子总人数16.81%;年龄小于丈夫10岁以上的妻子人数为8271人,占妻子总人数4.55%。年龄大于丈夫1~5岁的妻子人数为1.49万人,占妻子总人数8.22%;年龄大于丈夫6~9岁的妻子人数为463人,占妻子总人数0.24%;年龄大于丈夫10岁以上的妻子人数为148人,占妻子总人数的0.08%。
  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由当事人双方携带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称协议离婚。一方坚持提出离婚而对方不愿离婚者,向法院提出申诉,由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1951—1986年,县内年均离婚88对。改革开放后,县内离婚者较前增多。1991—2002年,全县年均离婚在500~600对之间,其中2002年,全县离婚521对。
  复婚 夫妻离婚后,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登记(可不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俗称复婚。改革开放后,夫妻离婚后复婚的比例有所上升。1951—1986年,离婚者中复婚率为5%。2002年,全县复婚29对,占当年离婚对数的5.7%。
  再婚 20世纪90年代前,县内男性人口离婚后再婚率极低,女性离婚后再婚率远高于男性。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因离婚无配偶者中,男性占90.45%,女性仅占9.55%。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男性离婚后再婚率有所提高。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因离婚而无配偶者中,男性占74.29%,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降低16个百分点。但行政事业机关女性离婚后再婚率低于男性,2002年,县内一单位中,有30~50岁离婚后单身的女性4人,5名男性离婚后全部再婚。
  第二节 家庭
  一、家庭规模
  20世纪90年代前,县内家庭以四人户为最多,五人户次之,三人以下户和六人以上户均分别依次减少。1980年,全县有家庭户18.11万户,户平人口3.99人。以后,家庭人口规模逐年缩小,1990年,全县有家庭户23.05万户,户平人口3.66人。其中一人户2万户,二人户3.33万户,三人户4.48万户,四人户6.39万户,五人户5万户,六人户1.41万户,七人户0.35万户,八人户0.08万户,九人户151户,十人及十人以上户52户。
  1990年后,全县家庭人口规模又略有回升,三人户增加,五人户略有减少。2000年,全县有家庭户23.39万户,户平人口3.78人。其中一人户1.7万户,二人户3.16万户,三人户4.68万户,四人户7.01万户,五人户4.6万户,六人户1.34万户,七人户0.51万户,八人户0.19万户,九人户0.1万户,十人及十人以上户0.13万户。
  2000年,县内一人户中,14岁以下的少儿单身户730户(其中女性312户),15~19岁的一人户502户(其中女性245户),20~29岁单身户0.24万户(其中女性707户),30~39岁单身户0.16万户(其中女性312户),40~49岁单身户0.19万户(其中女性428户),50~59岁单身户0.23万户(其中女性811户),60~64岁单身户0.16万户(其中女性626户),65岁以上老年单身户0.6万户(其中女性3296户)。
  二、家庭结构
  辈代结构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县内以二代家庭为主,一代家庭次之,三代同堂者已不多,四代以上家庭极为少见。1990年,全县23.05万个家庭中,一代家庭4.07万户,其中一对夫妇家庭2.27万户、单身家庭1.8万户,二代家庭17.14万户,三代家庭1.34万户,四代家庭158户。一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1366户,二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1241户,三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247户,四代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组成的家庭4户。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年轻夫妇双双外出打工,需由老人在家照管第三代,故三代家庭增多。2000年,全县家庭中,有一代家庭4.15万户(其中一对夫妇家庭2.3万户、单身家庭1.85万户),两代家庭15.01万户,三代家庭1.41万户,四代家庭0.13万户,五代及五代以上家庭3户(其中白仓镇1户,黄塘乡1户,长乐乡1户)。2000年,全县家庭中:有9岁以下儿童人口的家庭10.51万户,占家庭总数44.9%;有1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14.17万户,占家庭总数60.5%;有1个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3.33万户,占家庭总数14.2%;有2个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1.42万户,占家庭总数6.6%;有65岁以上的老年夫妇家庭0.62万户,占家庭总数的2.6%;1个65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亲属组成的家庭613户,占家庭总数的0.26%;一对65岁以上老年夫妇和未成年亲属组成的家庭618户,占家庭总数的0.29%;由两代无配偶人员组成的双人家庭0.86万户,占家庭总数的3.51%。
  民族结构 全县家庭内部民族结构以单一民族——汉族为主。改革开放后,部分外地少数民族女性随县内在外务工人员嫁入县内,县内有2个以上民族人员的家庭略有增加。2000年,全县家庭中,单一民族家庭占全县家庭总数的99.42%;由2个民族成员组成的家庭1341户,占0.57%;由3个或3个以上民族人员组成的家庭有6户(其中九公桥镇1户、下花桥镇2户、诸甲亭乡2户、长乐乡1户),占0.01%。
  三、家庭核心
  2000年,全县23.39万个家庭中:以男性为户主的家庭有20.27万户,占家庭总数的86.5%;以女性为户主的家庭有3.13万户,占家庭总数的13.5%。
  以男性为户主的家庭中,户主年龄在14岁以下的有0.24万户,户主年龄为15~19岁的有986户,户主年龄为20~29岁的有1.87万户,户主年龄为30~39岁的有4.67万户,户主年龄为40~49岁的有5万户,户主年龄为50~59岁的有3.65万户,户主年龄60岁以上的有3.74万户。
  以女性为户主的家庭中,户主年龄在14岁以下的有0.18万户,户主年龄在15~19岁的有709户,户主年龄为20~29岁的有0.38万户,户主年龄为30~39岁的有0.66万户,户主年龄为40~49岁的有0.5万户,户主年龄为50~59岁的有0.45万户,户主年龄60岁以上的有0.9万户。
  四、家庭教育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家庭教育一直呈封闭状态。1984年始,由县妇联主持,着力改善家庭教育。1989年,成立邵阳县少儿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年,全县建立44个广播家长学校辅导站。1989—1992年,全县先后创办375所家长学校,培训家庭教育骨干1891人,对有14岁以下儿童家庭的家长,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期间,全县共印发《广播家长学校教材》1.6万册,培训家长1.1万人次。1992年,全县表彰优秀家长120名。1997年,全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至2000年,全县共创办各类家长学校637所,有14岁以下儿童人口的家庭中的家长,接受培训教育者达1.4万人。
  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农村青年夫妇多外出务工,农村3~10岁的小孩,约有70%由祖父母隔代教育监护。
  五、家庭赡养
  县内农村居民养老,一直沿袭家庭养老的模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有子女者采取由子女纳工分给父母或父母随子女一道生活的方式养老。多子女者或由子女轮流供养,无子女者由生产队实行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烧、保葬)供养。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责任田由子女耕种,子女交纳粮食和一定现金给父母养老。亦有父母随子女一道生活或由子女轮流供养。无子女者以村民小组或以村为单位,由村民筹粮筹款供养,或由乡镇统一筹粮筹款供养,或分给双份责任田由亲友代耕供养。
  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亦沿袭家庭养老的模式。有子女者由子女供给生活费赡养,或随子女一道生活。无子女者由县民政部门按城镇五保老人对待,发给定期定量救济供养。
  六、五好文明家庭
  1983年,全县评出蒋四梅等42户五好家庭。1984年,全县评出黎青云等94户五好家庭。1986年,全县有谬梅英等14户五好家庭受到表彰。1989年,全县有肖政军等7户五好家庭受到表彰。1990年,全县评出敬老好儿媳64名。1991年,全县表彰伍芝兰等9户五好家庭。1994年,全县表彰熊参军等100户美好家庭。1996年,在全县尊老爱幼活动中,共评出尊老爱幼模范100名。1997年,全县实施母亲工程,评出文明家庭50户、少生快富户10户、女科技示范户10户。2000年,全县表彰张春艳等22名乡镇领导干部贤内助和赵亚丽等12名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廉内助。
  七、家庭暴力
  县内昔有谚语云:“父打无仇,官打不羞,丈夫打妻解忧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内家庭民主气氛增强。1949—1979年,家庭暴力一直呈下降趋势。1980年始,县内家庭暴力现象从1979年前的逐年回落转为逐年上升。1990年,全县存在暴力行为的家庭比1980年上升25.4%,全县23.05万个家庭中,有6.9万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占家庭总数的30%。1998年,全县存在暴力的家庭占全县家庭总数的比例再度上升为36%。2000年,全县23.39万个家庭中,有8.42万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占36%。1998—2000年,全县368对离婚者中,有92对因家庭暴力引起。家庭暴力受害者多为妇女,施暴者多为26~55岁的男性家长,文化素质较低,农民为多,次为工人和个体经营者,再次为少数机关职工。2000—2002年,县妇联共接待上访妇女219名,其中有93名遭受过家庭暴力侵害。
  第三章 民族 宗教 姓氏
  第一节 民族
  1978年,县内除汉族外,另有14个少数民族,其中除回族是世居外,其余都为婚入或迁入的单个少数民族人员。以后又陆续有部分少数民族人口婚入或因工作调入县内。2002年,除汉族外,县内还有回族、苗族、蒙古族、侗族、朝鲜族、布衣族、壮族、哈尼族、满族、藏族、土家族、瑶族、拉祜族、维吾尔族、水族、佤族、傣族、高山族、黎族、土族、傈僳族等24个少数民族人口(各少数民族人口数见第一编第二章第三节人口结构)。
  县内回族居民的来源是:明洪武元年(1368),回族人璞罗德和苏通同授宝庆卫指挥,戍守宝庆,后其子孙定居县内,璞罗德被朝廷赐姓张,县内张姓回族人口和苏姓回族人口系此源。明洪武二年(1369),回族人蔡上会授指挥佥事,自南京迁宝庆,县内九公桥蔡姓回族人口系此源。县内海姓回族始祖海盟石、马姓始祖马成均于明洪武年间随军迁入县内。
  县内回族人口居住集中的地方有黄亭市镇青草回族村、长阳铺镇新立回族村、岩口铺镇吊井楼村马家组和油草桥村马家组、九公桥镇九公桥村四架车组、松山组和傲家村马家组、黄荆乡大坪村仁和组、霞塘云乡塔水桥村张家组和孟家塘村张家组、小溪市乡跳石村胁塘组。
  1987年始,青草和新立两个回族村为县糖厂、县酒厂的原料基地,每年种植甘蔗、百合、大蒜、辣椒各200~300亩。期间,两村共新建公路7条、电排8座,栽种杉木林500亩、楠竹600亩。
  1990年,县委统战部设民族组,管理民族事务。以后,县财政每年固定支拨1万元作为发展民族村经济专项资金。
  2002年,回民居住区养牛10头以上的户占回民总户数的1/3,人均纯收入比1987年增长10倍。同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国家干部48人,占县内少数民族人口的7.6‰。
  县内有民族学校2所。一所是银仙桥民族学校,位于长阳铺镇新立回族村,创办于1952年。学校占地1.2万平方米,3栋教学楼,24间教室,有教职员工45名,9个初中班,9个小学班,1个幼儿班,在校学生1015人,其中回族学生428人。另一所是青草回族学校,位于黄亭市镇青草回族村。2002年有小学一至六年级各1个班,1个幼儿班。另外,新立、青草、九公桥等回民居住区还不定期举办民族班,传授回文和回族传统习俗,每班定员20人左右,学员主要是刚成年的回族青年。
  第二节 宗教信仰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相继恢复部分佛教、道教和基督教活动场所。2002年,县内经常开展活动的宗教场所有佛教寺院29处、道教宫观2处、伊斯兰教清真寺5处、基督教堂1处。
  一、佛教
  1978年,县内有1949年前受戒出家的老尼3人。以后县内少数寺庙相继恢复活动,部分农村热心佛教的人士(多以中老年人为主)开始向信教群众募捐,陆续恢复修建了一些简陋的寺庙。至2002年,县内又先后有12名比丘尼和1名比丘受戒出家。这些重新恢复的寺庙,都由倡建的首士组织管理,聘请出家僧尼或年老的佛教信徒住寺,从事拜忏、敬佛等宗教活动。寺院活动以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九日、六月十九日、九月十九日三大佛教节日为重,香火好的寺庙,是日进香者多达数千人。2002年,全县有经常开展活动的佛教寺庙29处,其中正式登记的18处,尚未登记的11处;有受戒出家僧徒16人,其中男僧1人,女尼15人,佛教信徒约6万人。
  普济寺 位于塘渡口镇大岭村旺爷山,207国道旁,距县城中心约2公里。普济寺原为当地唐姓祖宗唐法旺的祠堂,其地山峰巍峨,峡谷幽深,青松翠竹,风景秀丽。旺公祠始建于明景泰年间,20世纪50年代被废。1993年,由当地唐姓佛教信徒倡首重建,改为普济寺。
  该寺有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常住比丘尼2人,其他常住人员2人。普济寺是全县香火最好、接待信教群众最多、管理较为规范的寺庙之一,香客遍及邵阳、东安、新宁及广西资源等县,年接待香客约3万人次,为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
  阳乌岭寺 阳乌岭为县西名胜,位于黄亭市镇兴隆村。阳乌岭寺始建于唐代,明洪武三年(1370)、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光绪十三年(1887)、民国8年(1919)先后四次复修。1954年后,寺庙被毁,树木被伐。1983年始,当地村民自发复修,曾遭到行政部门干预,几拆几建。1995年重建成功。1997年,正式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该寺有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常住比丘尼1人,其他常住人员2人。
  中天寺 位于五峰铺镇和东安县南镇交界处的界牌村,距五峰铺镇1公里,此寺原为道观,20世纪50年代被毁。1993年9月,县内五峰铺镇界牌村和东安县南镇荆塘村的佛教信徒自发筹资重建,改为佛寺,1994年竣工,有佛殿建筑208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100平方米,常住比丘尼1人,其他常住人员1人。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金龙庵 位于岩口铺镇的金龙山,距镇区0.5公里。金龙庵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关闭,1958年,庙宇被拆毁。1991年始,当地信教群众自发捐资复修,1993年竣工。复修后有佛殿19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105平方米,寺内存有清代石缸一座。常住比丘尼1人,其他常住人员1人,年接待香客2万余人次。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仙神庵 位于塘渡口镇书堂山村的夫夷河畔。庵后奇峰兀立,百丈石壁,险峻壮观。石壁半腰有观音洞、仙神岩,岩内怪石嶙峋。仙神庵始建于明景泰(1450—1456)年间。1949年,正殿毁于洪水。20世纪50年代,寺院停止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寺院其他建筑被拆毁清除。1993年,当地信教群众自发筹款复修,1995年开始恢复宗教活动。重修后的寺院有正殿270平方米,其他附属房屋200平方米。并在石山半腰的观音洞塑有神像,建有香炉、亭榭以供游人参观进香。寺内常住比丘僧1人,其他人员2人。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转龙寺 位于塘渡口镇石湾村。此寺始建于明景泰三年(1452),原址在龙蛇山、凤凰山、老虎山、羊古山四山环绕之中。20世纪50年代停止活动,寺院被拆毁。1994年,当地信教群众筹款复修。复修后的寺院有佛殿40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400平方米,常住僧尼2人。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坤灵寺 位于黄亭市镇茶铺村、蔡桥乡坤灵村、金称市镇石冲村三村交界处的坤灵山(又名黄莺寨)。坤灵寺踞群山之巅,寺前峰峦起伏,树木葱茏,蓝天白云,地旷天空。坤灵寺始建于清乾隆年间,光绪年间复修,1954年被拆毁。1981年始,由黄亭市茶铺村的邓姓、蔡桥乡坤灵村的肖姓、金称市镇石冲村的吕姓佛教信徒筹款复修,因三村三姓宗派矛盾不断,复修未成。1985年再度复修,1994年竣工,有佛殿240平方米,常住比丘尼1人,年接待香客2万余人次。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场所。
  观音阁 位于白仓镇观竹村。始建于宋代,香客遍及邵阳、东安、祁阳等地。昔寺院四周,怪石重叠,山石之下,殿宇辉煌,观音阁凌空耸立于奇石之巅。20世纪50年代初,寺院停止活动,僧众被遣散,佛殿僧房被分配给当地农民居住。1994年,当地信教群众筹款复修,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至2002年,有佛殿500平方米。
  二、道教
  20世纪80年代开始,县内先后恢复道教活动场所2处,各有常住道士1人,两处道观有经常参加活动的信教群众1500余人。
  结缘宫 位于郦家坪镇蔡家田村。始建于民国15年(1926),20世纪50年代停止活动,1958年宫观被毁。1981年,由当地信教群众筹款复修,建有殿堂100平方米,常住道士2人,经常参加活动的信教群众500余人。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高霞观 位于五峰铺林场的高霞山巅。高霞山为县内道教胜地,高霞观始建于唐显庆(656—661)年间,为唐代邵南新甲山(今下花桥镇新甲山村)道人李震的修道处。自唐以后,高霞观一直名彰邵、永两州,来此求道者络绎不绝。文人墨客,慕名上山而游者,亦不乏其人。20世纪50年代,高霞观道教活动被停止。“文化大革命”时,观宇被彻底毁坏。1983年,高霞观遗址被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五峰铺镇信教群众捐资复修。1997年,复修后的高霞观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至2000年,先后修建了前后两座大殿及山门、客房,建筑面积共900平方米,常住道士1人,有经常来观参加活动的道教信徒约1000人。2002年,又由当地群众自发捐资,修建了一条5公里的盘山公路直达山顶。
  三、基督教
  20世纪80年代初期,县内部分基督教徒开始恢复活动。1985年,基督教徒曾赐恩在白仓镇白仓村4组恢复白仓基督教堂。教堂为老民房,134平方米。当年有重新履行登记的教徒23人,至1996年,教徒增至60余人。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教堂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加之教堂无经济来源,活动困难。
  除白仓基督教堂外,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基督教徒集中的地方还有黄亭市镇道光村(有教徒11人)和下花桥镇(有教徒14人)。
  四、伊斯兰教
  1978年,县内有清真寺4处,2000年增建1处。2002年,全县有回族人口2500余人,全部信奉伊斯兰教。
  银仙桥清真寺 又名鹤田老寺,位于长阳铺镇新立回族村二房头组。始建于明代,为县内最早的清真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该寺有水田60亩,年收租谷120担。寺内原有石碑17块,分别记载了自清道光十八年(1838)至光绪二十三年(1907)之间前后17次寺院的维修情况。同治八年(1869),该寺创办淳安中阿学校。民国24年(1935),淳安学校迁入寺内,更名诚信伊斯兰小学。次年,该寺成立中国回教救国协会。1951年,中央少数民族代表访问团曾访问该寺。“大跃进”及“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寺曾遭毁坏。1995年重建,现有大殿、前厅、教室、办公房各1座,建筑面积882平方米,有伊斯兰信徒500余人。1997年,该寺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青草清真寺 位于黄亭市镇青草回族村。始建于清乾隆十年(1745),嘉庆元年(1796)和光绪二十年(1894)两次复修。1998年,省、市、县三级拨款资助,当地穆斯林自愿筹款再次重修。该寺有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伊斯兰信徒1100人,除居住在青草村的穆斯林外,邻近道光村部分回民也在此寺参加宗教活动。1997年,该寺被登记为合法宗教场所。1999年3月28日,青草清真寺举行寺院重修落成典礼,邵阳市副市长刘能华和湖南省宗教局、湖南省伊斯兰教协会、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市政协、中共邵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亲临祝贺。
  吊井楼清真寺 位于岩口铺镇油草桥村马家院子,始建于1947年。1994年,湖南省宗教局拨款5000元、县人民政府拨款8000元资助复修,复修后的清真寺有建筑面积250平方米。2002年,有信徒393人,分别来自岩口铺镇吊井楼、油草桥、大塘、丰背和隆回县七里村等自然村落。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九公桥清真寺 位于九公桥镇九公桥村四架车组。该寺始建于清雍正年间,为一间30多平方米的简易木房,兼作礼拜殿和殡仪房。19世纪中期倒毁。1912年,该地穆斯林群众自发集资成立集经济互助和慈善事业为一体的九公桥伊斯兰教经学会,并开始以经学会名义筹措资金,为重修清真寺做准备。1944年曾一度动工兴建,但在日军入侵时,所有材料被日军烧光。1954年重修成功,占地1亩,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时,寺内房屋被占用毁坏。1990年,再度重修,建筑面积增至400平方米。1997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2002年,该清真寺有固定资产20万元,有信徒451人。
  下椅冲清真寺 位于长阳铺镇新立村下椅冲,始建于1933年,称银仙桥清真新寺,抗日战争时被毁。2000年,当地穆斯林群众自发集资重建,2002年,县政府拨款1万元进行扩建。现有大殿14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160平方米。是年,有信徒450人。2001年,被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除以上5个清真寺外,黄荆乡大坪村尚有部分回族人口信奉伊斯兰教,他们在邻近的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苏家冲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第三节 姓氏
  一、姓氏概况
  县内昔为蛮地,先民姓氏无考。汉元朔五年(公元前124),长沙定王子刘义受封夫夷侯进入县内,刘姓应为进入县内最早的中原姓氏。王莽乱时,中原烽烟四起,荆、襄之民,陆续南迁,中原姓氏相继进入县内。唐宋时期,或有贬官谪徙定居,或有征蛮将士落籍,或有商贾乐此风土相率来迁。元末明初,江西人大量迁入县内,尤以明洪武年间迁入者为最多,今县内姓氏,大部分即当时从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清末民初,部分湘乡、祁阳人来县经商后定居县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人口迁徙,均有少许姓氏迁入县内。据1986年调查,全县共有214个姓氏(指世居姓氏,不包括婚入或因工作调入者的单个姓氏),其中单姓208个,复姓6个。6个复姓中,除欧阳、诸葛外,余者如罗城乡的刘艾、九公桥镇的谢吴、小溪市乡的刘罗、五峰铺镇水田胡家铺的胡唐,均系县内形成,一般只用于家谱,对外仍常用单姓。
  全县姓氏按笔划排列为:
  丁、习、广、马、于、万、方、尤、毛、文、王、牛、尹、车、邓、少、仇、韦、元、云、厉、宁、乐、艾、石、左、卢、白、龙、田、申、叶、付、史、巧、冯、包、皮、向、羊、匡、乔、毕、刘、吕、伍、朱、孙、华、江、阮、许、关、任、池、阳、汤、祁、麦、次、刘艾、刘罗、尧、李、肖、宋、启、呙、苏、佘、余、陈、何、吴、陆、邹、汪、旷、连、杨、邵、邱、严、沈、花、杜、谷、张、孟、金、昌、范、屈、罗、林、周、欧阳、岳、郑、宗、物、奉、宛、武、闰、姜、易、晏、俞、贺、胡、胡唐、禹、钟、姚、柏、钦、柳、侯、除、段、祖、洪、相、封、信、娄、赵、姣、郦、施、南、郝、高、陶、聂、祝、唐、诸葛、凌、袁、莫、夏、秦、荷、阎、卿、郭、徐、钱、海、载、盛、顾、容、贾、倪、翁、宾、银、康、扈、崔、曹、龚、黄、隆、梁、庹、梅、常、葡、董、曾、覃、蔡、粟、鲁、彭、谢、谢吴、傅、舒、游、焦、韩、蒋、葛、温、焚、雷、简、蓝、腾、蒙、谬、解、缪、瑶、廖、管、熊、谭、翟、黎、颜、燕、潘、滕、霍、戴、瞿、魏。
  二、主要姓氏
  全县214个姓氏中,人口超过1万的依次为刘、唐、李、陈、王、邓、蒋、张、肖、杨、吕、罗、周、吴、何、黎、莫、易、谢、胡等20个姓氏,其总人口为69.04万人(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下同),占全县总人口74.24%。
  刘 8.9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9.5%,分布在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塘渡口镇的梅子院和书堂山,塘田市镇的水津渡、刘富,小溪市乡的川门坪、托洲、扶田,五峰铺镇的板桥、长江、羊古垴、刘家凼,霞塘云乡的石子江、刘家山,谷洲镇的干井刘家、湾塘刘家等。来源不一,汉元朔五年(公元前124)被封为夫夷侯的长沙定王子刘义,当属最早进入县内的刘姓人口,但后未见其有子裔在县内繁衍。现县内部分刘姓来源有:五峰铺刘氏,始迁祖澄公,明隆庆二年(1568)自江西庐陵县安福乡(今安福县)迁入。小溪市刘氏,始迁祖刘长庆,明洪武初年自江西吉安迁入,小溪市、霞塘云、塘渡口、黄荆刘姓出此源。塘田市刘氏,明洪武初年,刘荣、刘华、刘富、刘贵兄弟四人自江西泰和县迁新化,后刘富自新化迁县内塘田市三清观,刘贵迁县内水津渡。梅子院刘氏,始迁祖刘吉祥,宋元丰八年(1078)随父、叔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邵西槲木山,其子裔复迁隆回,吉祥九世孙通公再迁县内,今塘渡口镇、岩口铺镇、霞塘云乡、金称市镇刘氏同此源。谷洲刘氏,始迁祖海公,元至元六年(1340)自新化苏溪关迁入。
  唐 7.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7.7%,分布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塘渡口镇的大岭、沙坪、塘万宝、桂竹山、羊田、堆上、五星村,黄塘乡的黄塘、松合、塘仁、牛牯坪、金塘冲村,白仓镇的塘代村,塘田市镇的水西、三角塘、天成、杨义村,霞塘云乡的霞塘云村和雷公坝村,九公桥镇唐洪坪及郦家坪镇部分村组。县内唐姓来源主要有4系。黄塘唐姓,始迁祖唐长乐,元泰定年间自江西迁入,塘渡口、黄塘、白仓、水田唐姓出此源。塘田市唐氏,始迁祖唐洪淑,元末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九公桥唐氏,始迁祖唐发亮,明洪武二年(1369)自江西香乐迁邵南塘洪坪。郦家坪唐氏,明洪武年间自祁阳凤凰滩迁邵南唐雅堡。
  李 6.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7.1%,分布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长阳铺镇秋田、五峰铺镇水田、白仓镇李秀、塘渡口镇江边李家、黄塘李家等。来源不一,部分来源有:下花桥李氏,始迁祖李和,明永乐致仕,以屯田定居邵阳富阳一都拖埠头。长阳铺秋田李氏,始迁祖李孝期,明洪武二年(1369)自江西迁入。水田李氏,明末自内蒙古迁入。谷洲李氏,自湖北天城迁入。
  陈 5.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6.2%,分布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河伯乡井子头、霞塘云乡永固村、白仓镇新民村及岩口铺镇部分村组。始迁祖陈佰万,后唐同光二年(924)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新化,佰万子陈甲元复迁邵阳,以后,佰万后裔陆续迁邵。县内陈氏,均出此源。
  王 3.9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4.3%。分布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塘渡口镇的双冲、白羊铺、桂花,蔡桥乡的柘桑、鸟语王家,长乐乡的伏溪桥,谷洲镇的王板桥等。来源不一,部分来源有:大田王氏,始迁祖王乾,自江西迁入。红石王氏,自安化迁入。九公桥王氏,明洪武年间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小溪市王氏,自江西定县迁入。
  邓 3.9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4.2%。分布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塘渡口镇的白羊铺、石虎村,黄塘乡的石梅村,白仓镇的邓八、邓什村,黄亭市镇的茶铺村等。白仓镇邓什邓姓始迁祖邓汝福,元成宗时(1295—1307)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莫恒里迁入。
  蒋 3.9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4.2%,分布全县所有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黄塘乡的双杏、金桃村和白仓镇的蒋贵院子及五峰铺镇的水田、仁湾村等。五峰铺蒋姓始祖千三郎,元泰定(1324—1328)间自江夏迁入。
  张 3.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7%,分布全县所有乡镇。霞塘云张姓,为宋代张栻之后。张栻六世孙张万隆自江西泰和迁祁阳三口湾。万隆孙张添宝自祁阳三口湾复迁今霞塘云东道坳村李子坳,今霞塘云乡蔡塘冲、鸭山塘、石矿、大冲、朝阳、双河、蔡山、牛轭塘及黄亭市镇双龙桥等地张姓均出此源。
  肖 2.9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2%。分布全县大部分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塘田市镇的栗山肖家、肖七、肖八及蔡桥、长乐、九公桥、黄荆等乡镇的部分村组。始迁祖肖一菊,明代自江西吉安迁入,县内肖姓均出此源。
  杨 2.9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2%。分布全县大部分乡镇,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有黄亭市镇的永塘、重阳、葬塘村和白仓镇杨益村及长乐乡、谷洲镇部分村组。来源不一,永塘杨氏始迁祖杨万七,明天启(1621—1627)间自黔阳迁入。谷洲杨氏,明正德(1506—1521)间自江西吉安府全田迁入。七里山杨氏,清咸丰(1851—1860)间自邵东杨古垴迁入。
  吕 2.7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9%,主要分布于五峰铺镇和金称市镇涟溪村及其他部分乡镇。始迁祖吕再富,明洪武三年(1370)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武冈县紫东里金称团(今金称市镇)。
  罗 2.6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8%。主要分布于长阳铺镇及小溪市乡梅州、山田、山伏等村。来源不一,长阳铺罗氏,始迁祖罗万锦,明洪武四年(1371)自省内永丰迁入。
  周 2.2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4%,主要分布于蔡桥乡龙口村及塘田市、塘渡口、下花桥、黄塘等乡镇部分村组,始迁祖周诚,唐代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县内周姓,均出此源。
  吴 2.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3%,主要分布于白仓镇千秋村及其他部分乡镇。始迁祖吴斗垒,明洪武三年(1370)自江西吉安府泰和县迁入。县内吴姓,均出此源。
  何 1.8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始迁祖何受钦,祖籍江淮,元至正八年(1348),自江西奉命镇邵,卒。其第三子何源智定居今白仓镇高塘冲,自源智孙彦宗、彦贵、彦世、彦显始,分为宗、贵、世、显四大房派,主要分居于今白仓镇和黄塘乡境内。
  黎 1.8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9%,主要分布于黄荆乡和九公桥镇及黄塘乡峦山铺等地。始迁祖黎万爵,宋景定五年(1264)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县内黎姓,均出此源。
  莫 1.4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6%,主要分布于白仓镇迎丰村、黄连村和五峰铺镇留旗坪等村及其他部分乡镇。始迁祖莫时瑞,元顺帝末年自江西吉安迁入。
  易 1.4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6%,主要分布于河伯乡易仕村、杨青村、塘田市镇河边村、黄亭市镇武邵村、道光村、黄泥村及其他部分乡镇。来源不一,河伯乡及塘田市镇易氏,始迁祖易楚江,宋元之际自江西吉安迁入。黄亭市镇武邵江易氏,始迁祖易仲魁,明初自江西省泰和县迁入。
  谢 1.4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6%,主要分布于黄荆乡、谷洲镇及其他部分乡镇。始迁祖谢恭秋,元季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
  胡 1.4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5%,主要分布于长阳铺等乡镇。始迁祖胡安命,唐元和五年(810)自邵东佘湖山迁入。
  三、其他部分姓氏来源
  银 0.79万人,主要分布于塘渡口镇新华、岐山、楠木等村。始迁祖银青,五代时随马殷割据湖南,其第十子隶籍原武冈县大陂团(今县内塘渡口镇后田、楠木、新华、大坪、双冲等村)。
  尹 主要分布于蔡桥乡隘田和金称市承田村。始迁祖尹鼎初,宋末自江西吉安泰和县灌田迁隆回大官田,其孙尹才亮复迁县内。
  田 主要分布于长乐等乡镇,自辰州迁入。
  简 主要分布于小溪市、岩口铺等乡镇。始迁祖简齐标,明正德(1506—1521)间自江西瑞州上高县迁县内小溪市乡文昌村。
  车 主要分布于皇安寺一带。始迁祖车济,祖籍广西乐平府贺县,明景泰二年(1451)访亲来邵,乐此风土,定居邵东白马田,其后车大敬一支迁皇安寺。
  伍 主要分布于九公桥镇东田冲、荷叶塘、锁石桥及五峰铺镇部分村组。始迁祖伍天继,元至元年间,自新化三塘村迁东田冲。县内伍姓,均出此源。
  林 主要分布于黄亭市镇柿山林家一带。始迁祖林胜定,自会同县迁入。
  艾 主要分布于诸甲亭、郦家坪等乡镇。始迁祖艾财安,明洪武三年(1307)自江西吉安迁入。
  黄 主要分布于五峰铺及其他部分乡镇。始迁祖黄友珍,明洪武八年(1375)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县内小江水。
  覃 主要分布于谷洲等乡镇。始迁祖覃宗四自靖州迁入。
  钟 主要分布于岩口铺镇的梅子岭、新建、白地畬、牛毛井等地。始迁祖钟万胜,自江西萍乡迁入。
  朱 主要分布于塘田市、郦家坪、九公桥等乡镇。始迁祖朱孝麟,明洪武七年(1374)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
  乐 主要分布于金称市镇南冲乐家等地。始迁祖乐海公,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今塘田市镇花石桥。
  夏 主要分布于黄塘乡夏四、楸树湾、夏亮等村。始迁祖夏添才,明洪武间自四川成都瓦子滩迁入。
  廖 主要分布于塘田市镇城背村等地。始迁祖廖万公,元末自江西吉安泰和县迁入。
  屈 主要分布于长阳铺、岩口铺等乡镇。南宋景定元年(1260)自衡阳迁入。
  陆 主要分布于长阳铺、岩口铺等乡镇。始迁祖陆良甫,宋代自新化迁入。
  颜 主要分布于五峰铺、下花桥、谷洲等乡镇。始迁祖颜世进,明洪武间自新化迁入。
  郭 主要分布于黄荆、九公桥等乡镇。始迁祖郭均秀,明洪武间自江西迁县内土桥郭家。
  粟 主要分布于诸甲亭、郦家坪等乡镇。始迁祖粟仲库,明洪武间自江西迁入。
  段 主要分布于诸甲亭、郦家坪等乡镇。始迁祖段翔,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自西湖桥迁入。
  彭 主要分布于谷洲镇、塘田市镇、九公桥镇、河伯乡部分村组。始迁祖彭光宣,明洪武元年(1368)自江西吉安安福县西溪迁入。
  欧阳 主要分布小溪市乡部分村组。始迁祖欧阳法明,明初随父迁武冈牛栏山,数月后法明复迁县内起凤村。
  康 县内康姓祖籍江西省泰和县早禾庆渡梅子坡,后唐庄宗时,康南八偕子和仲、政仲、明仲迁湘乡,后复迁新化。政仲五代孙康璋自新化黄沙坪迁今塘渡口镇云山村罗城,复迁今七里山园艺场木铎铺。明仲五代孙魁遇、鹏运自邵阳市青龙桥头关帝庙迁今塘渡口镇大坝村。
  毛 始迁祖毛道震,明洪武中自江西迁邵南水桶坝。
  解 始迁祖解寿长,元末自江西迁邵邑,寿长第五代孙解国章复迁邵西老屋解家。
  曾 自江西赣县迁邵南曾家冲(今属九公桥镇)。
  卿 清代,自邵东卿家巷子迁东田冲温溪桥。
  章 始迁祖章烈泉,清末从新化滑石乡迁武冈县紫东里莫元村(今属白仓镇)。
  苏 始迁祖苏德荣,清乾隆十年(1745)自新化乐安村迁今白仓镇水津村。
  余 始迁祖永兴公,原籍四川,明永乐年间随军驻宝庆,乃携长子余銮落籍今谷洲镇蕨菜村。后,其次子复迁县内东田冲。
  县内回族人口主要有张、海、马、蔡、苏五个姓氏(其分布来源见本章第一节)。
  塘田市镇和白仓镇接壤一带,有施、厉、应、卢、杨、熊、张7姓同宗。其明以前源流无考,明洪武年间,为避难,其兄弟7人各易1姓。
  塘田市镇杨青有龙罗二姓同宗。宋真宗(998—1003)时,安化龙友亮隐居新宁乌龟塘、龙公庵等地,不娶。后以家产遗表弟罗会文,嘱其娶妻后为两姓承祧。罗娶唐氏,生子初姓龙,三代后以其一支复姓罗,遂繁衍杨青龙罗二姓。
  九公桥镇有复姓谢吴,其始祖谢隆庆幼年丧父,母携其再嫁吴氏,后念吴氏无嗣,其子裔承谢吴二姓。
  明初,县内有刘文通者,入赘银杏山(今属罗城乡)艾氏,生子天贤,复姓刘艾。
  明季,五峰铺镇东山村唐信荣入赘胡家铺胡氏,其子裔承胡唐二姓。
  第四章 风俗
  第一节 劳动习俗
  一、一般劳动习俗
  县人以勤劳为荣。
  县内农村,每日分三班劳动制,即早晨、上午、下午。农民黎明即起开始劳作,9时左右收工吃早餐。上午10时左右开始劳动,12时左右工间休息饮水喝茶,称“茶时”,14时左右收工吃晌(午)饭。下午16时左右开始劳动,天黑收工。夏日从端午节开始,中午歇凉休息,上午收工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左右,下午开工时间推迟到17时前后。冬日,早晨和上午出工时间较春夏推迟,下午收工时间较春夏提前。
  农村集体生产时期,除个别专业性强的工种外,农民劳动内容均由生产队长当日指派。时农户留有少量自留地,种自留地须在集体上工之前或收工之后见缝插针进行,时有民谣:“集体生产磨洋工,自留地里打冲锋。”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劳动自我安排,但一日三班的劳动顺序一直延续。
  县内农民,无法定假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日(祭灶节)至正月十五日为农村约定俗成的休息时间,谚云:“过了二十四,长工不理事。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县内农村青壮年多出外打工,在家从事田间劳动者,多为年龄较大的农民。昔县人派事(含分物)难决,常以拈阄为定。
  二、种植习俗
  县内水田以种水稻为主,旱土作物以红薯为大宗。金称市、黄亭市、蔡桥等乡镇喜种花生、大豆,有在油茶林间种花生、大豆之俗。小溪市一带喜种百合,郦家坪喜种药材,黄荆岭喜种红薯、高粱,河伯岭喜种包谷。昔县内种单季稻,播种时间为谷雨前后,插秧时间为立夏至端午节前,谚云:“穷人莫听富人哄,桐籽开花才下种。”又云:“割完麦子莳完田,穿起白衣看划船(指端午节看赛龙舟)。”普及双季稻后,早稻播种在春分和清明之间,插秧在5月1日前后,晚稻播种在6月中旬左右。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县内农村抢收早稻、抢插晚稻的繁忙时期,称“双抢”。
  县内插秧称莳田,塘渡口镇、九公桥镇、白仓镇、长阳铺镇、岩口铺镇、小溪市乡、黄亭市镇、蔡桥乡、下花桥镇、谷洲镇、五峰铺镇、郦家坪镇等地,莳田时一次插5~7行,退着插,插完一个来回叫一迂,称“莳迂禾”。塘田市镇、金称市镇、河伯乡等地,插田时,一次插一行,朝前插,称“莳排禾”。大田插秧兴“打列”(由莳田能手从田中插一排笔直的禾苗)。
  县人收割,谷草并重,干稻草扎捆后绕树码堆,称踩草,昔称收割完毕为“谷进仓,草上树”
  县内有“清明种瓜,压断篱笆”、“处暑荞麦白露菜”、“七葱八蒜”、“九油十麦”等关于作物种植时间的谚语。县人视粪如宝,谚云“吃靠屎,穿靠屎,冒得屎,饿得死”。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以农为本、以粮为主、以稻为先的传统生产观念被打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多,规模种植、科学种植、高效农业等新的种植模式在农村蔚然成风,农民商品意识增强,作物品种更新加快,种植专业大户涌现。
  三、养殖习俗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除少数养“棚鸭”(又称“湖鸭”)者外,无专业养殖习惯。时县人养牛为耕田,耕牛早晨、下午放牧,看牛者多为小孩或老人。养猪为用钱,谚云:“富人靠读书,穷人靠喂猪。”时农户年养生猪1~2头,养猪由小孩妇女到野外采猪草加少量粗粮煮潲饲喂。养禽(含禽蛋)为逢年过节自食和招待客人,少量出售充油盐之资。黄荆岭、河伯岭等山区有养羊的习惯。昔塘渡口镇红石、白羊铺一带,有养“湖鸭”者,一次养鸭上千只,四处游放。养鱼仅限鳙、鲢、草、鲤4种,其余皆为野生鱼。
  县内农户常在猪牛栏贴红纸符,信能避邪驱瘟。新建猪栏成功,主人备餐,让匠工在栏内猛吃,兆日后猪能饱食快长。母猪怀孕时,栏舍内外忌动土,不得已须动土时,要念咒“起水”后方可进行。母猪将流产,在栏舍前焚烧腊树叶使发出噼噼波波的响声,称“报犯”,信能保产。买小猪回家,用瓷片或玻璃片刺破猪耳和猪尾上的血管,使流出少量血,称“放痧”。买小猪回家当天不喂食。猪爪旁生肉痣的猪称“五爪猪”,猪头有白毛贯穿头部的猪称“破头猪”,忌养忌食。有子女者不养配种公猪。卖运肥猪出门时,主妇要在栏舍边唤猪数声。母牛产子后,主人将其胞衣(胎盘)用竹筐或稻草兜系挂于野外枫树上,寓小牛风吹叶长。饲养多年的母鸡只自食,不卖也不用于待客。乞丐进堂屋、非家内男女(含女儿女婿)在家同宿、外村孕妇在村内分娩,都视为对饲养家禽不利。
  20世纪80年代后,上述习俗大都被废,县内出现大批专业养殖户和特种养殖户。养殖品种日趋多样化,浓缩精饲料取代过去的土饲料。河道网箱养鱼开始成为风气。养牛不再以耕田为主,始有养殖肉牛之习。
  四、渔猎习俗
  县内传统,耕读为本,狩猎捕鱼为生者极少,仅于农事之暇,作为业余爱好,一为好兴,二以所获野味、鱼虾改善饮食。
  县人狩猎习俗有:
  赶山 即围猎,以一人或数人守卡,其余人带着猎犬围山驱寻野兽。开铳打中野兽者,取野兽之头,其余按在场者平分。
  装套 猎者于晚上在野兽出没处安装绳套或铁夹,待野兽路过时套获。
  放弩铳 猎者晚上将弩铳(比一般鸟铳略短)安装于野兽出没处,打开扳机,系一线于扳机上,另一端系于树身或石头上,野兽通过时,绊线拉动扳机,便会被击中。
  打棚鸡 猎者用一旧竹席(棚)将自己隐蔽于山林灌木中,带一训练过的公鸡学作山鸡叫,逗引山鸡靠近而射击。
  粘岩鹰 猎者用竹签数根,涂上自己熬制的一种粘胶,在山野空阔处插一小圈,中放一只小鸡或小鸭,当鹰从空中飞下捕捉小鸡或小鸭时,便被涂有粘胶的竹签粘住。
  挖鳞甲 鳞甲即穿山甲,昔县内黄土松林中多穿山甲,猎者若发现有新开的穿山甲洞口,便于当晚先用水浇入洞内,洞内土湿,穿山甲难钻动,再以锄挖之,便能捉住穿山甲。
  20世纪60年代后,县内森林被大量破坏,许多野生动物已绝迹,除河伯岭、五峰铺林场等山区外,今狩猎者已很少。
  县内农村土法捕捞野生鱼类的传统习俗有:
  扳罾 罾为一丈见方的四方形尖底网兜,用四根小竹杆(罾爪)支起网兜四角,罾爪固定于罾杆尖端。扳罾时,将罾杆支于溪河或山塘水库的岸边,手握粗绳,将罾沉入水中,扳罾者在岸上静待一会后,握住粗绳,把罾从水中轻轻拉出,取出罾中的鱼后,再轻轻放入水中,一会后再拉起,如此反复进行。大雨天河水陡涨之时,为扳罾最佳时机,扳罾者蓑衣斗笠,虽大雨倾盆,亦兴致不减。
  盛(方言音译,读zheng)鱼 盛鱼是用一种2尺见方的小罾(称盛鱼罾)安放于池塘、水库的边沿水中,以捣烂的田螺、蚯蚓、香椿叶、菜枯粉等为饵放于小罾内,以捕捞小鱼小虾。
  照鱼 夜间,照鱼者一手持火笼头,沿垅田中的田间小道和小溪池岸边,将火笼头贴着水面照行,一手持形似发梳、柄长4尺左右的鱼扎,发现鱼时,便用鱼扎扎之,照鱼所获多为泥鳅、黄鳝、鲫鱼等小鱼。
  放簏子 用竹编成长约1尺、茶杯大小的篓,称簏子。簏子进口处有小倒口,鱼可进不可出。以捣烂的田螺、蚯蚓、香椿叶、菜枯等放于簏子内作饵。傍晚将簏子一一埋放在水田的泥中以诱引泥鳅黄鳝,清晨收取。
  搭凉简 以小木条或竹条用麻绳或铁丝编织后支架于溪河的水坝之下,鱼随水窜入凉简,便可获之。
  钓鱼 昔县人钓鱼,多以小竹杆为钓杆,自制钓钩,以蚯蚓为饵,或以竹枝为钓杆,傍晚将钓插于溪河岸丛处,清晨收钓。20世纪80年代后,钓鱼成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的爱好,尤为退休人员喜爱。县内成立有钓鱼协会,钓具也日趋高档,购一支钓杆需花数百元甚至上千元。部分单位以请上级领导钓鱼作为联络感情的手段。
  虾笆赶鱼 以一个口径一米左右、尖底、深约1.5米左右的网兜,以硬竹片撑着网口,安放于溪河、池塘的浅水边上,渔者持一用三根小木棍钉制,一方穿有若干个小竹圈的三角形木架在水中轻轻移动,将鱼驱赶进网兜内。
  毒鱼、炸鱼、用电麻鱼 县内传统的毒鱼习俗有多种。一是秋冬之季,傍晚在水田中撒茶枯水,清晨去田中捡收被茶枯水毒昏或毒死的泥鳅黄鳝。二是在小江河的上游倒下茶枯水或毒杀水、鱼磷精等化学毒鱼药品,使毒水顺流而下,人们便在河中捞获被毒昏或毒死的鱼。炸鱼者在瓶中填充炸药,点燃引火,然后丢入江河较深处爆炸后,捕捞被炸昏或炸死的鱼。用电麻鱼是20世纪70年代县内开始出现的一种捕捞方法。上述均为掠夺性捕捞方式,国家明令禁止,但屡禁不绝。
  20世纪90年代后,县人饮食条件提高,人工养殖的鱼类品种繁多,产量骤增,市场供应繁荣,用上述土法捕捞的死伤鱼类已很少有人食用,加之野生鱼类大量减少,许多野生鱼种已绝迹,上述捕捞习俗,部分已废。
  另县内夫夷河、赧水、资江沿岸部分农户,置有小渔船,农事之暇,在河中捕捞野生鱼类。
  五、造林护林习俗
  县俗重造林护林。昔县内各地均有封山育林之习,各村均有禁山,尤以村后的后龙山、山冲出口处的水口山、祖坟山、天子树(神树),禁伐甚严。县内有独树不伐、古树不伐、天子树不伐、风水树不伐的禁忌。时县人有打团会禁山之俗,即村民先凑钱办餐伙吃一顿,然后立规若干条,鸣锣示众,若拿获在禁山范围内偷砍树木柴薪者,村民便拥入其家,罚其出资办餐让众人再吃一顿。20世纪50年代后,县内乱砍滥伐严重,上述护林的传统习俗被作为“四旧”(四旧即旧风俗、旧观念、旧思想、旧文化,20世纪60—70年代,经常开展“破四旧、立四新”运动。)废止。改革开放后,县内农村废除已久的打团会禁山之俗又一度复兴,但多为对犯禁者罚款罚粮,或罚其出资放电影让村人观看。
  20世纪80年代后,县人植树造林之风勃兴,尤以公路、机关庭园绿化倍受珍视。
  六、工匠习俗
  县内工匠甚多,20世纪80年代前,白仓、河伯多篾匠,五峰铺多木匠;小溪市、塘渡口、黄塘、白仓多泥水匠和锯木匠;小修理匠、补鞋匠出自黄荆,谷洲;九公桥人打铁,红石人补锅,谷洲人钉秤,五峰铺镇中和和白仓镇新建人织斗笠、打草鞋,黄亭市镇青草回族人制水车、打砻子,白仓镇观竹、河伯乡苏江城人编竹篮。
  木匠、石匠、锯匠、砌匠、篾匠统称鲁班弟子,受雇于人,主人供饭供宿,按日付酬。桶匠、油漆匠、弹匠、棕匠、罾匠等受雇于人,主人供饭供宿,按件付酬。铁匠尊太上老君为师祖,开作坊,顾客上门定货,按件付酬。补锅匠兼作阉猪匠亦尊太上老君为师祖,走村串乡,吆喝生意,按件计价收费,钱币之外,米菜兼收。小修理匠、补鞋匠多在城镇摆摊设点,或挑担下乡,按件收费。理发匠尊吕洞宾为祖师,城镇理发匠挂牌开店,乡村理发匠春节期间四处包揽生意,一包一年,逐村定期上门理发,主人轮流供饭,年终按人头收费。
  昔县内工匠授徒,有“三年学徒四年帮”之规,学徒3年,师父管吃饭不给工钱,出师后师父送徒弟一套工具,徒弟满师后须再帮师父做工一年,得少量工钱。县内有清榨匠(制作榨油工具的),世代父子相沿,手艺从不外传。县内工匠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亦谓“人不相亲墨斗亲”。甲匠给主人未做完的活,乙匠未经甲匠同意,不得插手。
  县内木匠、石匠、锯匠和圆桶匠,有其独特的表示方位和数量的鲁班字。匠工工具,忌妇女跨过。一宗工夫未做完时,忌打扫场地。煤窑、砖瓦窑忌妇女靠近。船工忌站着吃饭、忌搬动饭锅、忌铲锅巴。“砸”、“穿”、“埋”为窑工忌谈之语,“洗”、“沉”、“翻”是船工禁说之音。
  建房要请风水先生择址择时。奠基称下脚,砌墙完工称扫墙,架梁木称上梁,均须杀雄鸡敬神。梁木须从他人山中偷伐,伐后不能着地。上梁时,梁木中段以红布包扎,内放盐、茶叶、米、钱币及文房四宝、历书等物。匠工和乡邻相和赞梁,并于新楼抛撒米粑,观者喧闹抢夺。
  农村建房,后比前要稍宽,寓后代发达之意;前座屋脊不能遮住后座屋脊;农村正房前面忌修建猪牛舍,后面忌修建谷仓,俗云“前怕牛栏后怕仓”。
  制作棺材选闰年闰月进行,为父母制作棺材,出嫁女儿须备礼回娘家设宴招待工匠和亲戚。为生人买运棺材插红色三角旗为记。
  农村集体生产时期,工匠出外做艺,须得生产队同意,按标准缴钱给集体换取工分。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传统的手工业技艺逐渐被机械化、电气化生产所代替,部分工匠门类已趋于消亡。电工、机电修理、电力机械排灌、驾驶、现代缝纫、厨师、农产品加工、房屋装修等新兴工艺门类活跃于县内城乡,或开店设坊,或上门服务。工匠授徒,已打破“三年学徒四年帮”的传统方式,多采取办校办班或店内收徒的方式授技传艺。
  七、商贩习俗
  县内郦家坪、杉木桥、诸甲亭、谷州、湾塘、罗城等集镇有赶墟(集)之俗,或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为墟(集)日。昔,塘渡口镇白羊铺多卖零碎(小货郎担)者,塘田市镇花石桥、河边及下花桥镇胡家铺多卖瓦货(陶器)者。
  商场开业或大的经营活动开张须择日或选双日进行。生意人早晨不借钱、不兑钱、不借秤于人,头笔生意应争取成交。大年初五之前,商店忌支钱。大年初一早晨,商店忌扫地。其余早晨,扫地须从门口向内扫。商人忌讳“二十四”这个数字,二百五、二五八系县内对傻瓜的谐称,这两个数字在商业活动中亦常忌用。
  第二节 生活习俗
  一、服饰习俗
  衣着鞋帽 县人传统服饰,以朴实为荣。春秋装以黑、蓝、灰三色为基调,夏装以白色为主,青年女性杂以红绿及花色。20世纪60—80年代,县内青年男子多着中山装或解放装,戴帽者多为青呢鸭舌帽或黄色鸭舌帽。农村成年男子常以粗白罗布汗巾系于腰间,劳动时用以束腰壮劲,兼以擦汗,冬日用以紧身御寒。劳作时打赤脚或穿草鞋(用干笋壳叶编制或废马车轮胎裁制)。夏日以赤膊短裤为爽。女人穿右侧开口的“西装裤”,冬日或以四方围巾对折围脖。女人即便下水田劳动,裤腿亦不挽过膝,衣袖亦不挽过肘。无论男女,晴日出门多戴棕丝斗笠遮阳。冬季雨日穿半截深桶雨靴,春秋出门多穿解放鞋。时千层底布鞋为县内鞋履之宗,做鞋为县内农村妇女必备的一种技能。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青年着装追崇时尚。期间,羽绒服、太空服、T恤衫、蝙蝠衫、牛仔服、喇叭裤、健美服、小脚裤、百褶裙、连衣裙、套裙在县内轮番流行。无论男女,夏日多穿凉鞋,草鞋基本绝迹。除中老年人外,自己缝制衣服者逐年减少,多到服装店购买成衣。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男子多穿西装或夹克,中山装逐渐被淘汰。城镇人口和农村青壮年穿皮鞋者居多,农村中老年人仍以穿解放鞋为主。青年女性多穿高跟皮鞋,着装多为上衣短、裤腰低的紧身衣裤,以袒臂露脐为时尚,多看重曲线美。男人在公共场所,即使炎炎夏日,也少有赤膊和着短裤者。
  发型 20世纪60—70年代,县内青年男子蓄平头、分头、大包头等发型,农村老年男人有剃光头的,青年妇女蓄短发或留长辫,老年妇女多盘髻。20世纪80年代后,青年妇女时兴蓄西瓜皮发型,后一度时兴烫卷发,部分青年男女开始喜欢将头发染成黄色或棕色,男青年始有蓄长发者。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女人蓄发以披肩长发、扎马尾巴、男式短发为主流。
  头饰 手饰 20世纪60—70年代,女性中无穿耳戴环者,金银首饰绝迹,青年妇女多用红毛线或红布条于头上扎结以稍事装饰。20世纪80年代后,妇女描眉抹唇、穿耳戴环、戴手镯、戴戒指、涂指甲之风又勃然兴起。21世纪初,青年妇女不穿耳戴环者已极少。
  二、饮食习俗
  县人日食三餐。农村早餐时间为9时左右,中餐为下午2时前后,晚餐天黑掌灯而食。城镇居民及机关、学校、厂矿开餐依上下班时间,和外地同。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机关、单位、学校、厂矿都有食堂,职工在食堂吃饭,实行分餐制。20世纪90年代后,机关食堂大都被撤。
  主食 县民主食为大米干饭,间以稀粥,辅以杂粮。20世纪80年代前,县人喜食早籼米,早籼米贵于晚粳米。20世纪80年代后,县人渐次喜食晚粳米,晚粳米贵于早籼米。20世纪90年代后,早籼米只作为畜禽饲料或酿酒熬糖的原料,极少有人用早籼米作饭食用。
  菜肴 县人嗜辣,无辣不成菜,农家尤甚。县人喜将辣椒、萝卜、豆角、藠头、生姜、大蒜、芥菜等蔬菜放入陶缸中腌制酸菜,喜制辣酱、霉豆腐,喜制作食用红薯粉丝,喜采食野菌、野葱、野芹菜、香椿芽等野菜。腌菜、南瓜藤、干霉豆腐渣等均为县人喜食、价廉而味美的菜肴。县人喜烘制腊肉,立冬以后,县内农户宰杀过年猪,将猪肉(或牛肉)切成条块,抹盐浸2~3天,以棕叶或绳索穿挂于火炉之上熏腊,多则每户过百斤,少则数十斤,尤以腊猪耳、腊猪舌、腊猪嘴、腊猪心、腊牛肉等为下酒美味。县人熏烘腊肉时,还要一同烘制腊猪血豆腐丸子和腊豆腐。猪血豆腐丸子以鲜豆腐拌肉丁、猪血、辣椒粉、盐、姜末、桔皮末、五香粉等揉碎和匀,捏成茶杯大小的椭圆形丸子,和腊肉一起烘制(近年也有专门烘制的),为县内特色食品。腊豆腐用鲜豆腐切成方块,加盐烘干,食之亦别有风味。昔县人吃鸡肉时,鸡脯肉应让给老人吃,鸡腿应让给小孩吃,鸡头应让给长者吃,鸡爪称抓钱手,应让给成年男子吃。20世纪80年代前,县人喜食猪肉,猪肉贵于牛羊肉;食猪肉又重肥轻瘦,肥肉贵于瘦肉;喜食猪油,猪油贵于植物油。植物油中,菜油贵于茶油;厌食狗肉、团鱼、羊肉。20世纪80年代后渐得其反,牛羊肉贵于猪肉,瘦猪肉贵于肥猪肉,植物油贵于猪油,茶油贵于菜油,团鱼、羊肉皆为席上之珍。
  饮料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农民夏日用井水止渴,冬日以自制粗茶叶或茶果、土茯苓叶煮茶止渴,城镇人多饮白开水。饮酒者喜喝用土制苯药及传统工艺酿制的米酒。时县内集镇夏日卖冰棍的老人小孩充斥街头,叫卖冰棍之声不绝于耳。20世纪90年代后,城镇机关职工始饮用矿泉水,牛奶、瓶装果汁饮料、奶汁饮料、可乐、雪碧等饮料,已在城镇家庭普遍饮用。时一般家庭都有冰箱,可以贮存冷饮食品,或携妻将子上冷饮店消费,沿街叫卖冷饮者已无。
  副食 县人喜用大米、红薯或其他杂粮拌谷芽文火煮熟,过滤后熬制成黑红色粘绵胶泥状的饴糖。将饴糖反复拉制便成白色燥脆的白糖,拉成燥脆白色条状的称根子糖。以南瓜、冬瓜、茄子、橙子切片用生石灰水浸泡后和饴糖熬煮,便分别为南瓜糖、冬瓜糖、茄子糖、橙子糖。20世纪80年代前,县人闲时喜食爆花生、爆黄豆、爆冬豆、爆蚕豆。清明前后,县人喜用水牛花(一种野草)捣烂拌米粉做粑粑食用。20世纪90年代中期始,县内城镇少数居民,开始有嚼食槟榔的习惯。
  饮食禁忌 县人患外伤者,忌食豆腐、鸡肉。久病或久病初愈者,忌食鸡公、鲤鱼、虾子。凡生病吃药者均忌食酸菜、辣椒。工匠和部分迷信者忌食五淤(即狗肉、团鱼、乌龟、蛇肉、鸽子肉)。办喜宴和大年初一至初五,忌食豆腐。男女对象第一次上门吃饭,忌食蛋、鸭子肉和南瓜,避“鸡飞蛋打”、“轧里轧扎”(县内方言鸭轧同音,多波折、不顺就的意思)、“难括”(县内方言,不好相处的意思,南瓜和难括同音)之意。县内回族人禁食猪肉、狗肉、无须无鳞的鱼类、病死的家畜家禽及一切被认为不洁的食物。昔县内农村,小儿忌食鳝鱼、鱼卵、猪脑。吃饭时忌敲打碗筷。和不熟悉的人吃饭,忌把筷子在碗中翻拣菜肴和伸到客人的一方去夹菜。在亲友家或饭店吃饭后,忌把空碗罩放在桌上。炒菜时,忌洗油盐罐。
  三、被褥床垫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农村先后流行雕花床、绷子床、架子床、简易木床、高低床,苎麻蚊帐,被单系粗布土法印染,蓝底白花,称印花被。城镇人口盖花包被,用白纱蚊帐。农户均用稻草铺床,城镇人口或用棕垫。昔贫穷者有搭铺于柜上睡觉的,或以木板搭于凳上代床。冬日床上多无垫被,被絮单薄者以蓑衣加盖。无蚊帐者,夏夜烧湿艾叶或黄栀叶薰蚊子。
  20世纪80年代后,城镇居民室内装纱窗,床上多用丝绸被面。20世纪90年代,城镇居民和农村稍富裕者多用席梦思,使用丝绵、鸭绒被者渐多。
  四、住宅习俗
  县人喜群居。农村自然村落后面都有禁伐的后龙山,村前有朝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修建朝门的习俗已废,但农民仍称村前主要出口为“朝门”,嫁娶、出殡等大事,仍须从“朝门”出进。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农村住宅,多为明三暗六或明五暗十式的独立房屋。部分富裕者建回字形庭院,以前后两栋正房和两侧厢房联接而成,中间留天井。人字形双坡青瓦屋顶,屋顶斜坡前短后长。正房前左右或加厢间,住房前一般留五尺左右的阶基(走廊)。阶基前挖“尿坑凼”,打扫房屋时,垃圾扫入尿坑凼沤作肥料。锄头扁担等小型农具常倚于门角或阶基。农户喜在屋檐下吊挂红辣椒、烟叶等农产品让其自然风干。四方窗口,以9根或7根方木为窗棂,稍高档者有万字格、喜字格或梅花格窗棂。冬日以白纸、废报纸或塑料薄膜糊窗以防风。部分农户在正房一侧建偏舍,作灶房或堆放柴草。
  一幢房屋左右分居两户,或兄弟,或父子。中间堂屋公用,堂屋正中墙设神龛,供奉祖先牌位。房屋前间称灶房或茶间,兼作厨房和待客、吃饭用。砌柴火灶于茶间靠外墙一角,灶口忌和村前流水同向。灶前挖坑,称灶塘,灶塘前三向可坐人烤火,灶至间墙之间的角落称柴角,供烧火时放柴草用。河伯乡等山区筑四方灶塘,灶塘中架三脚撑架,四向坐人烤火。灶上吊炉架,常年吊挂熏烤之物。房屋后间为卧室,称房间。卧床靠墙壁和房屋直向平行摆放。卧房后角放小便桶以供小解。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农村住宅开始打破明三暗六或明五暗十式的传统结构,出现不留堂屋的明二暗四式住宅。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始有钢筋混凝土平顶住宅,玻璃窗户。在卧室角落放便桶的习俗多已破除。20世纪90年代,农民开始模仿城镇修建套间住房。
  县内城镇居民住楼房喜选中间楼层。
  五、用器习俗
  20世纪90年代前,县内农户家中的柜、桌、椅、凳等家具,除贫穷者外,喜油漆成红色。谷箩、木桶、木盆等盛具,多制成上下小、中间大的鼓形式样。20世纪90年代后,此俗渐废。县人喜用带8带6的电话、手机号码,带4的电话手机号码,县人厌用。旧俗,县人喜在大型农具上写字,龙骨水车上常写“风调雨顺”、“商羊起舞”、“龙吟虎啸”等,扮桶上常写“五谷丰登”、“大有之年”、“年年有余”等,棕丝斗笠上常写“遮阳备雨”、“晴雨两便”等。
  六、行旅习俗
  县人行于途,须让长者走先。办要事出门,要择日,或选双日出门。出门怕眼皮跳,怕听乌鸦叫,忌走回头路。出村口时忌遇见不开口说话的女人。出门怕得意外之财,怕拾见死禽死兽。路上石子踢脚、打喷嚏,疑有人念叨自己。在外撞见男女野合或蛇交配,认为是大背时之兆。20世纪90年代初,司机曾一度喜在驾驶台上悬挂毛泽东像,一为缅怀,二为镇邪。乘车出行,司机旁的副驾驶座位为领导座位,下属忌坐。工匠和生意人有初七不出门,初八不归家之忌。农历初一、十四、十五、二十三日忌出门讨债。
  七、土法治病习俗
  昔县人中暑,常请人以两个指头夹住患者颈部、胸部、背部、手臂等处的皮肤反复使劲拉扯,在患者皮肤上扯出一条条血红色,称扯痧。或以瓷碗口、瓷调羹在患者上述部位使劲刮动,称刮痧。或以灯草蕊沾桐油,对着患者上唇挨鼻孔处等穴位爆点,称爆痧。或以手捏压患者上唇、脚后根、颈背、手指头等处穴位。以上诸法,见效甚快。县人患风寒、腰骨痛、头痛等病,喜拔火罐,或以艾叶点燃爆烫患处或穴位。昔县人眼有炎疾,常以鲜猪肝切成薄片,贴于太阳穴或眼角处。身有炎症,以水檀草叶贴患处。患炎疽,常将草药放口中嚼烂后敷伤处,或以茶叶煮水加盐洗患处。皮肤破伤,常在墙壁上寻找蜘蛛窝粘贴伤口,或以陈年墙上的老土砖灰、陈石灰及热草木灰粘伤口。流血多者请人念咒“止血”。冬日患冻疮,以酸萝卜切片烤热后反复烫患处。患寸耳风(腮腺炎)者,以染布用后的染淀渣涂患处。
  20世纪90年代后,上述诸法渐废。
  第三节 节令习俗
  过年 20世纪80年代前,县人过年重吃。20世纪80年代后,县人过年重吃的观念逐渐淡化。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过小年,又称祭灶司。过小年后,为县内约定俗成的休息时间,机关厂矿多在此日后放假。大年三十讲究一家团圆,出外务工经商者,即使千里迢迢,也会赶回和家人团聚。塘渡口一带,吃团年饭的时间为大年三十凌晨天未亮时。五峰铺一带,吃团年饭的时间为中午。大年晚上十二点后进入新年,家家竞放鞭炮、焰火。大年初一长者一般不出门,家家摆设糖果招待来客。早餐过后,人们便串门给长者拜年或相互拜年。接待拜年者不能用白开水,散发香烟须成双,对幼小者还须打发红包。给岳父母拜年一般为正月初二。春节期间,县内流行耍狮子、送财神。城乡均在春节期间进行拥军优属活动。正月十五元宵节,家家吃糯米汤圆。过了元宵节,春节活动便全部结束。
  元旦 县内又称过阳历年,机关、团体、厂矿、学校均放假,门口吊灯笼、绣球,升旗,或举办文艺晚会及各种庆祝活动。
  国庆节 机关、团体、厂矿、学校扎牌楼、挂彩球、升国旗,或举行文艺晚会,或开展演讲比赛和各种文体活动。20世纪末开始,国庆节放长假7天,县民经济条件较好者,多出外旅游或探亲。
  其他节日 除过年外,县内还有春社食社粑(昔县内春社有放春牛、卖历书之俗),清明祭祖扫墓挂亲,三月三以斑鸡草煮鸡蛋食用,端阳节赛龙舟、食粽子,尝新,六月六翻晒衣物,中元(农历七月十五日)化冥包接送老客(死去的先人),中秋食月饼,重阳敬老等传统节日风俗。端午节和中秋节,年青人须给父母、岳父母或其他长辈送礼(称送节),送节多在节前一日进行。除元旦、国庆外,县内还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亦放长假)、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中国共产党生日、八一建军节、教师节等新节日时,举办各种庆祝活动。20世纪90年代后,情人节、圣诞节等西方节日风俗开始在城镇青年中流行。
  第四节 礼仪习俗
  一、嫁娶习俗
  (一)农村婚嫁习俗
  县内农村,男方第一次到女方家相亲,见面后双方同意确定恋爱关系,男方赠礼金若干以为婚约之凭,谓之筛茶礼。筛茶后,女方到男方“看当”(县内方言,当,地方的意思),半为考察男方条件,半为“讨打发”,男方除给女方本人送礼外,还须给陪同者每人赠送衣料或礼金。
  “筛茶”、“看当”之后即举行订婚。订婚时,男方须备订婚礼送至女方。20世纪80年代前,订婚礼以衣物、手表、单车等实物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以现金或戒指、项链等首饰为主。订婚时,女方须回赠男方服装、鞋帽、手表之类礼物。“筛茶”、“看当”或“订婚”后,男方悔亲,不得向女方索回所送财物,女方悔亲,须退还男方所送财物。
  正式嫁娶称过门,由媒人和1~2名接亲客陪同新郎,于前一日下午或当日早晨,去女方家中迎娶新娘。接亲客为年轻女性,一般由新郎的姐妹担任。女方的宴会上,须请新郎坐首席。新娘出嫁时,新娘家须去1名或数名送亲客陪送新娘,男方须给每位送亲客赠送衣料或礼金。
  20世纪90年代前,彩礼以衣料(一般为4套)和猪肉为主,外加鸡、鱼及点心若干。送猪肉称送“离娘肘”或“送肘子”,须砍掉脚爪和猪嘴。同时须给新娘出生时接生者送一块肉,称“洗身礼”。另还须给女方重要长辈亲戚各送一块肉或礼金,称“送席”。20世纪90年代后,彩礼多为现金。
  改革开放前,新娘的嫁妆多为桌椅箱柜等木器家具和被褥蚊帐等床上用品,富裕者再加缝纫机、单车、收音机之类。20世纪90年代始,嫁妆又增加沙发、电视机、家庭音响等内容。
  昔新娘出嫁,有哭嫁之俗,哭别长辈时,长辈须赠送哭拜礼。昔新娘出嫁时,花轿中放火箱,藏有火种,寓香火不断,后新娘坐花轿之俗废,但途中仍带火箱。
  新娘进村时,忌撞见再婚妇女。新床须请元配且多子的“全福”妇女铺叠。忌孕妇坐新床。新房里挂枣,寓早生贵子。新婚次日,新婚夫妻到娘家“回门”,午饭后返回。已婚夫妇在娘家同宿,昔忌之甚严,今视为常事。
  旧俗,两对结婚新人途中相遇,互不让路,常因此而互相打斗。同村有数人同年或同月结婚,常喜争先。
  20世纪90年代后,“筛茶”、“看当”等婚俗,在城镇边缘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农村,多已废止。
  昔县内同姓不通婚,但盛行姑表亲、姨表亲,今废。
  (二)城镇婚嫁习俗
  城镇恋友消闲、约会,其开销男友应主动买单。若将异性朋友带回家介绍给家人,说明双方恋爱关系已经确定。城镇新婚夫妇重结婚照和新房布置装修。迎亲时,新郎新娘由化妆师化妆,着结婚礼服,迎亲车队将新娘从家中接往新居。婚宴时,新郎新娘在大厅门口迎候客人,席间,新郎新娘须逐席敬酒。
  (三)回族婚嫁习俗
  县内回族青年男女相爱缔结婚姻,在提婚、换庚后须请阿訇取回文经名。婚前大净,新郎去迎娶新娘时,女方亲友要在路上设障碍物,寓爱情路上有艰难险阻。结婚时,新郎戴白礼帽,寓爱情纯洁,新娘披蓝盖头。婚礼上,由阿訇或有德望的长者证婚,诵古兰经,领新人向真主表示爱情诚意。然后,新人相互捧手摸脸。围观者向新人抛洒萝卜丁或红薯丁取笑并拥进洞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回族禁本族女子和外族男子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渐废。
  二、生育和寿庆习俗
  (一)生育习俗
  县内传统生育观念重男轻女,农村尤甚,实行计划生育后,农村多女夫妇,常千方百计超生,直至生下男孩方为心甘。
  县俗:孕妇住宅内外忌动土。产妇难产时在门口张渔网。产妇临盆后首进其家者谓之踩生,视为晦气。踩生者可趁机在产妇家中抓点可吃的食物吃下,信可免除晦气。产妇生男孩,丈夫则携带公鸡向产妇娘家报喜,又称报冲,生女孩报喜时则携带母鸡。产妇分娩后,在家休息一月称坐月,坐月产妇忌进别人住宅。
  婴儿出生三日称三朝,贺三朝称打三朝,产妇家以染红的鸡蛋散发乡邻。产妇亲友喜用猪肚和鸡看望产妇,为婴孩置办穿戴和给产妇准备鸡肉糖酒等营养物品,系产妇娘家约定俗成之责。婴儿满月后,产妇带婴儿去娘家“移窝”。父母喜请人给婴孩算“八字”,婴孩生辰中有犯“将军箭”者,父母须竖分路碑于路口,碑上刻“弓开弦断、箭来碑当”8字,信可消灾。
  被认为“八字命贵”的婴孩常认干爹或干娘。婴孩出生后,多由祖父母义务承担看带之责。
  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开始转变。
  昔农村孕妇忌食兔、忌见穿红衣者,今废。
  (二)寿庆习俗
  县人以逢十的生日为大生(寿),祝寿有男进(虚岁)女满(实岁)之俗。
  婴孩周岁之庆称抓周,亦称“满百岁”。20世纪80年代前,50岁以下生日,一般不摆酒设宴。20世纪80年代后,喜欢排场的青年,30岁或40岁生日时大摆酒宴张扬者逐渐增多。20世纪80年代前,祝寿除设宴外,常由寿者晚辈出资请电影队来家放电影凑热闹。20世纪90年代初,曾一度时兴在电视台为寿者点歌以显扬名气。20世纪90年代末,喜请民间乐队演出以讲排场。给父母祝寿,出嫁后的女儿除置办丰厚的寿礼外,还须给村邻散发喜饼,称“散茶”。女儿给60岁以上父母祝寿,常置办寿衣、寿鞋、寿被等物,以备老人死后装殓用。
  20世纪80年代后,少数城镇青年夫妇开始相互赠送生日礼物。
  三、丧葬习俗
  县人重土葬,丧仪以热闹为荣,半为寄托哀思,半为攀比张扬。
  农村丧事,由丧家请村内长者主持,丧家向亲友口头报丧。城镇丧事,由亡者所在单位组成治丧委员会主持丧务,并以治丧委员会名义发出讣告。农村治丧以丧家堂屋为灵堂,机关单位治丧临时在室外扎设灵棚。灵柩摆放须男左女右。在村外死亡者之尸体,称冷尸,不能运进村内。装殓尸体的衣服须成单,棺内忌放油菜籽等小颗粒物。亡者口内,放金属币数枚或少许碎银,手上握桃棍、饭团,孝子各以旧衣入棺代殉葬。
  盖棺、出殡、下葬的时间及墓地位置,由风水先生择定。丧家富裕或喜欢排场者停丧五六日或七八日不等,丧家贫穷或不喜排场者停丧两三日亦可。治丧期间,孝眷须着孝衣,孝衣以劣质白布简单缝制。晚辈亲友每人由丧家散发一条长5尺(小孩为3尺)宽约1尺左右的白布,从头顶拖于背后,俗称背拖头。曾孙辈以下亲属及未婚婿媳,拖头为红布。
  亲戚朋友来吊唁亡者,孝子须跪谢吊唁者。丧事中,悼念活动、迷信活动、文娱活动三者杂糅。传统宗教超度仪式有开灵、应七、做绕棺、开祭、化灵屋等,执教者多为职业迷信者。夜晚法事间隔时,陪夜乡邻互唱“散花”歌,追思亡者生平。追悼会于出殡时或出殡前一晚举行,城镇机关由治丧委员会主持追悼会,农村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里的老年协会主持追悼会。20世纪70—80年代,农村丧事中,由丧家请电影队放电影,或请民间艺人说唱渔鼓以添热闹。20世纪80年代末始,无论城乡,均雇请民间乐队举行演唱会以壮场面。
  农村举办丧事由丧家置酒饭款待帮忙操办丧事者和吊唁者。对前来观看热闹者,须不断散发香烟。丧家以油桐树叶包扎炒米粉拌肉蒸熟后,招待并回赠亲友及送葬者,故参加丧礼又谐称“吃包子”,老人将死又戏称“包子香了”(后因油桐树砍伐殆尽,包扎肉包的桐叶难找,故改为散发月饼)。机关团体举办丧事,丧家以毛巾回赠吊唁者。
  出殡须早晨,棺材起动时,村人中生庚时辰和亡者相冲者须自觉回避。村中成年男人自觉轮换抬柩,途中忌棺材落地。至坟地,丧家须给每位送葬者散发一包香烟。孝子沿来路返回。棺材下葬前,脱孝子身上衣扫净坟坑。下葬后,孝子须连续3晚去新坟点灯。城镇机关火葬者,由送葬车队将亡者遗体送去火化,亡者遗体火化后,十有九成又将骨灰筑坟土葬。
  次年农历正月初一,亲友备香烛纸钱,至丧家向亡者致祭,称“拜新年”。
  县内回族丧事从速从简,一般不超过一天。亡者死后用温开水洗尸。洗尸时,妻可洗夫,夫不可洗妻。洗后以白布或青布裹尸放于它木(公用棺材)中,不用衣冠及任何陪葬品。出殡时由4人抬它木疾走,40步一换人,沿途不放鞭炮,不奏乐,不烧香烛纸钱,亲人不能号哭,妇女不送葬。至墓地,将它木底板打开,尸体落入墓坑后掩埋。葬后,丧家请阿訇诵经超度。
  四、人情往来习俗
  县内亲友交往,重礼尚往来。
  县民以红为吉,赠人礼物须贴红纸,赠人礼金须用红包。20世纪80年代前,祝寿礼品多为衣料(加若干升“长生米”)。贺婚礼品为衣料、床上用品或房内摆设品。贺人乔迁新居,礼品多为厨房用具或炊具。吊唁亡者以布料、被面、床单等代为祭幛。后多用现金。
  客人送礼,主人不能让客人空手而回,须留些许礼品或易物奉还。对春节拜年的礼物,主人须高于礼品原值回赠。探视病人,所送礼品应以和病人相宜的营养品为主,后多用现金,城镇兴送鲜花。红喜礼金数目须成双带零,尾数零钱为二、六、八等偶数,忌用单数和四。白喜礼金数目须整数成单,不带零头。给人送礼,礼金数目一般不少于对方以前在同类红白喜事上送于自己的礼金数目(官场送礼不在此俗之内)。红喜忌送钟(避谐音“送终”),贺人结婚忌送梨(避谐音“离”)。
  首次或间隔时间较久后到别人家做客,应买少许礼品(营养品及糖果)送于对方的老人或幼儿。亲友的小孩首次来家,要打发红包。春节时,亲友小孩来家拜年要给“压岁钱”。
  县人喜在生日、结婚、生子、新居落成、乔迁、荣调、子女招工招干或升学参军及其他喜庆时设宴,少者几席十几席,多则几十席,一为庆贺张扬,二为收取礼金。农村设宴多在家中,亲友自动赴宴,菜肴以猪肉为主,次以鸡鱼及黄花、海带、笋片、粉条等蔬菜,狗肉、南瓜、白菜之类不能上席。设宴时,大厅上方为首席,请尊者上坐。城镇设宴多在宾馆酒楼,发请帖邀请亲友,菜肴无诸多禁忌。白仓、塘渡口、五峰铺一带农村妇女赴宴,席上的菜按人均分,宴后带回家与家人共食。20世纪80年代始,城镇宴主给每位入席者回赠1个装有水果饼干的小礼品袋,后改赠一个八元或十元钱的小红包,回赠小袋礼品之俗被农村宴席采用。
  五、其他礼仪习俗
  县人见面、告辞,相互握手为敬。忌将雨具、中草药或香烛纸钱等物带入主人家。客人不经主人招呼,忌入内室。昔敬烟敬茶,须用双手接递,后多随意。不当着客人责备家人和打骂儿子。和客人谈话时,忌问对方不幸或不愿谈、不便谈之事,不随便打断对方谈话,不摇头晃脑,不翘腿,不浪笑。多位客人在场须一一招呼,不应疏漏某一人。客人告辞要起身相送,昔送客说“好走”或“慢走”,辞主说“打扰”或“吵烦”,后改用“再见”或“拜拜”。
  昔相熟或共事者互称伙计,后多互称老板。昔称干部为同志,后多以职务称呼,任副职者以正职称呼,去副字,对不明具体职务或无领导职务的干部常滥称“领导”。年老男人尊贵者称某老,贫贱者称某老头。陌生年老妇女称奶奶或老母。农村陌生年长男人称大爷,城镇陌生年长男人称先生、老板。农村陌生年长妇女称大娘,城镇陌生年长妇女称女士或阿姨。农村陌生年轻妇女称嫂嫂,城镇陌生年轻妇女称女士或小姐。农村陌生少女称妹子、姑娘,城镇陌生少女称小姐。20世纪90年代后,小姐一词渐专指三陪女(三陪,即陪吃,陪玩,陪睡。),一般姑娘耻用。
  第五节 游艺习俗
  一、牌类游戏
  字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在县内普遍流行,并成为一种赌博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玩字牌作为赌博活动被禁止。20世纪80年代始,玩字牌之风又兴。始以在输者脸上粘纸胡须、让输者钻桌子等方式取乐。继以输赢数支香烟或少量钱币开心。后渐以赌钱论输赢,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高峰,一次输赢少者几十元,多者数百元、上千元,极少数借玩牌为名行赌博之实者,一次输赢上万元者,亦不鲜见。
  扑克 主要有“双升级”、“争上游”、“打红尖”、“刁牌”、“包牌”、“三打哈(傻)”等几种玩法。20世纪80年代前,扑克在县内一直是一种纯娱乐游戏。20世纪80年代后,玩扑克和玩字牌一样,始以粘胡子、钻桌子和一次输赢数根香烟取乐,渐以赌钱论输赢,输赢额和字牌大致相同。
  麻将 20世纪90年代前,县人尚少有人知道麻将为何物。20世纪90年代初,县城始有玩麻将者,后很快流行,成为县内玩众最多的一种牌类游戏。21世纪初,麻将爱好者遍及城乡。亲友相会,聚必打麻将。同事闲谈,言必谈麻将。朋友同事间相邀打麻将已成为手机、电话使用频率最高的通话内容。居民家庭、酒馆茶肆、阶前廊下,无处不闻麻将霍霍。小者一次输赢额几元至十几元,大者输赢额更大于字牌、扑克。为打麻将,废寝忘食者有之,通宵达旦者有之,夫妻反目者有之,债台高筑者有之。2002年,县委在整顿干部作风会议上号召全县党员干部放下麻将,拿起书本,但收效甚微。
  二、棋类游戏
  民间原始棋类游戏县内原始棋类游戏,无固定场地,无固定器材,或在劳动间隙于田间地头,或在茶余饭后于阶前廊下,就地取材,用木炭、石灰、土块划地为盘,以石子、草茎、土粒、纸屑团为棋子,随时随地对弈为乐。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此类玩棋者甚众,尤以少儿为最。主要种类有裤裆棋、金木水火土棋、三三棋、五子飞、皇帝棋等。
  象棋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象棋爱好者日益增多,机关、学校、厂矿,业余时间到处都有下象棋者。塘渡口、五峰铺、白仓、九公桥等重要集镇的街头,都有人摆象棋摊,下象棋已成为县人一种较高雅的消闲方式。
  除象棋外,县人喜欢的棋类游戏还有军棋、跳子棋等。
  三、体育类游戏
  踢毽子 踩高脚 跳绳 打雷公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农村少女最喜踢毽子,毽子用废铜钱钻4个小孔插上阉鸡尾毛即成,男性少年在两根小杉棒的下端20~40厘米处支一个踏蹬,然后双脚踏上踏蹬,双手架住杉棒行走,称踩高脚(似高跷,但没有高跷高)。跳绳者多用自搓的草绳,20世纪80年代后,商店有专门跳绳工具出售。“雷公”即陀螺,用茶杯大小的油茶树或栗树等硬木一头削尖即成,再把撕成碎条的棕树叶扎在小木棍上对着“雷公”抽打,“雷公”便长转不倒。有两人以上玩此游戏者,常使旋转着的“雷公”互相磕碰攻斗,兴趣盎然。
  丢凼 打叉 打摇秋 打飘飘 抛子 踢田 丢凼即在地上挖一小凼,游戏者站在一定距离处,用泥丸或小石子丢进凼内者为胜。打叉是用三根小树枝支成一个三角架,游戏者站在一定距离处用木棍或柴刀击倒三角架者为胜。打摇秋即打秋千,在房梁或树枝上吊两根粗绳或藤,下悬木板或木棍以作踏板,玩者双手握绳,脚踩踏板荡之。打飘飘即在水边用薄石片或瓦片,平向水面猛掷过去,石片便会在水面一起一落划出一道虚线。塘渡口一带,又称打飘飘为“呷饭”。抛子即抛石子,游戏者手握5粒小石子,同时抛出一粒在空中、撒落4粒于地,再反手接住空中的石子,然后一边抛接石子,一边依次将撒在地上的石子收起。踢田是用木炭、石灰或树枝在地上画若干联在一起的空格,称作“田”,每块“田”有假定的面积,游戏者单腿独立,以一小石片或瓦砾作“牛”,从第一块“田”依次踢向最后一块“田”,然后单腿独立跳回,反身将小石片从脑后抛出,小石片落在哪块“田”里,这块“田”就属游戏者,最后以得“田”多者为胜。玩此类游戏者多为少年。
  打纸啪 小孩用纸折叠成四方形纸牌,往地上拍打,会发出啪的响声,故称打啪,以打翻对方纸牌者为胜。
  扳手劲、拄肚力 扳手劲是成年男子经常进行的一种比试腕力和臂力的游戏。游戏双方对面两手相握,肘关节支于桌上,互相将对方的手使劲朝自己方向扳,扳倒对方手者为胜。拄肚力即双方用腹部抵住一根扁担或木棒用力相推,后退者为输。
  飚桌子 野鸡走路 岩鹰叼鸡 以单手或双手撑住桌面或凳面,身体从凳上或桌上跃过,或以单手撑住桌角,身体从桌角跃过,叫飚桌子或飚凳,类似现代体育中的跳马。双手着地,倒立走路,叫野鸡走路,为昔日县内农村常见的游戏。岩鹰刁鸡是县内昔日的一种小儿游戏,以小儿数人排成单路纵队,依次攀住肩膀或拉住后腰为“小鸡”,选稍大且灵活者排于前为“母鸡”,以一人扮“岩鹰”。“岩鹰”想方设法抓“小鸡”,“母鸡”则左拦右挡保护“小鸡”,游戏以抓完“小鸡”为止。
  呼拉圈 1997年,玩呼拉圈的游戏数日间便风行全县集镇,一年后逐渐消失。2002年底,又突然盛行,县内城镇的街头巷尾,到处有妇女、儿童玩呼拉圈。
  四 表演类游戏
  捂土地 类似傩戏,戴的面具仅限于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两种,表演场地为村前村尾的空地或民宅中的厅堂。捂土地多在春节前后、元宵、清明、社日等节日举行,表演场面妙趣横生。县内舞狮舞龙时常伴有捂土地的节目。
  打腰鼓 20世纪50年代初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县内到处有腰鼓队载歌载舞欢庆翻身,以后表演者渐少。21世纪初,打腰鼓又突然在县内盛行,表演者多为中老年妇女,常受雇在单位庆典活动中游行表演。
  猜枚 猜枚类似猜拳,双方各伸出一手,从拇指、食指、小指中任出一指以比胜负,拇指称“土地”,食指称“鸡公”,小指称“白蚁”,胜负的规则是“土地”管“鸡公”,“鸡公”啄“白蚁”,“白蚁”蚀“土地”。后以“锤子”(拳头)砸“剪刀”(叉开食指和中指)、“剪刀”剪“布”(张开手掌)、“布”缠“锤子”为胜负规则。
  打花棍 又称打巴巴鸟,表演者多为女性,在彩棍上系旧铜钱若干,表演时持彩棍且歌且舞,用彩棍在腰、臂、臀、腿等部位轻轻叩打,彩棍上的铜钱铿锵作响,是一种半乞讨性的表演活动。昔流行于黄荆岭、东田冲一带。21世纪初,又开始有少数中老年妇女以打花棍作为一种健身运动。
  讲白话 讲白话即讲故事,昔县人喜听白话,亦有人好讲白话。白话内容多为西游、说唐、水浒、三国故事和县内民间传说。人们或白天工余小憩聚集田角地尾,或夜间三五成群围坐灶头,讲白话者滔滔不绝,听白话者入痴入迷,县内俗语:“讲起唐僧,有要阳春。”后随着图书、电影、电视的普及,县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民间讲白话、听白话者兴趣渐淡。
  除上述外,县内传统表演类的游戏娱乐还有莲花落、猜谜语等。20世纪90年代后,电子游戏、网上游戏等在县内蓬勃兴起。
  第六节 语言习俗
  一、方言特点
  县内方言歧异,大分有邵阳话和紫阳话之别。
  邵阳话又分南乡话和西乡话。南乡话含九公桥、下花桥、郦家坪、五峰铺等地方言,其中九公桥、下花桥、郦家坪等地语言和邵阳市区的语言较为接近。五峰铺方言受紫阳话影响,又独具特色。西乡话即长阳铺、梽木山、岩口铺等地方言,受隆回方言的影响,“陈秦”同音,“针金”不辨,“长祥”不分,“张姜”难辨。
  紫阳话是指县内原属老武冈县地区的方言,亦分黄亭市、白仓、塘渡口3个明显的方言区。以黄亭市、长乐、蔡桥等乡镇为主要区域的黄亭市话,受武冈话的影响较大,呼泥为“雷”,称生为“桑”,炒菜说“掌菜”,晴天叫“祥天”。白仓是介于新宁话和塘渡口话之间的一种方言,特别是接近新宁的塘田市镇和河伯乡,语音和新宁话非常接近,看牛称“叶牛”,母亲称“阿姬”。而金称市话和塘田市话又明显不同,耙头称“搭耙”,喂猪称“育猪”。塘渡口话是在原与黄亭市话接近的塘渡口土语的基础上,吸收邵阳南乡方言特别是五峰铺方言的因素之后而形成的当今县内通用语。离塘渡口5公里处的黄塘土话,与其四周方言又均不同,黄塘称“黄坨”,被称为方言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县人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流动往来频繁,对外交往增多,及县人生活水平、生产技能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更新,县内土语亦逐步淘汰转化。一些崇尚饮食和关于传统耕作、气象节气、迷信、歧视妇女的方言词汇和土语渐次少用。县内各方言区之间的语言差异渐次缩小,青少年中会普通话者逐日增多。渐次形成土语和书面语言杂糅交汇使用的局面。
  二、塘渡口常用土语音译(本目所录,以塘渡口土语为重点,择其常见者。所录土语有同音或偕音汉字者用同音或偕音汉字音译,余者用相近的汉语拼音。)
  白天称“n里”,夜晚称“丫里”。现在称“果支”,刚刚为“浆浆”。太阳称作“n头”或“念头”。这称“果”,那称“美”,这里称“果里”,那里称“美里”,那样称为“美噶”或“美果”。什么称“么果”,怎么称“何滴”,为什么“何噶滴”。
  人称“宁”,大称“代”,小称“细”,小孩又称“细老丝”。他称“己”,客称“喀”,外婆称“喀婆”。“莫理己”、“莫朝己”,就是别理他。“在维己”、“叫己莫”,意即任由他。家称“噶”,一家人称“一噶宁”。你们称“你宁”,我们称“翁宁”,他们称“己宁”。大家大伙称“代斯”,最小的儿子叫“落巴”。妯娌称作“生巴母”,女婿又叫“郎巴公”。祖父称“嗲嗲”,,叔父称“满满”,父亲喊作“伢老子”。姐姐称“假假”,表兄表弟称“表文”。同年非亲称“老同”,同姓非亲称“家门”。
  步行走路称“恒路”,干活做事称为“仰路径”。追称“潘”,背称“巴”,藏起称“半倒”,吹风称“屈风”。割称“刮”,扛称“掮(音前)”,爬称“拿”,拉称“奔”,射称“rá”,抱称“奴”,选称“岔”,吃称“呷”,捆称“绹”,拔称“扯(音嚓)”,撕开称“乜开”。舍念“耍”,舍得称“耍得”,干活卖力称“耍力”。去称“怯”,又称“亦”。教称“告”,教书称“告书”,教子称“告崽”。提称“diá”,拿称“担”,蹲称“gū”,站称“企”,看见称“乜到”。下种称“秧”或称“点”,种麦子称“点骂子”。插秧叫“莳田”,水稻中耕叫“薅田”,旱作中耕叫“锄畬”。驾、嫁、架,都称“旮”,驾船称“旮船”,架桥称“旮桥”,架锅烧水称“旮水”。谢用于姓氏则称“件”,用于地名则称“jia”,花谢了称“花jia了”。讲称“港”,劈称“piā”,写称“xiǎ”,推称“耸”,贴称“niǎ”,壁称“biā”,撬称“消”,浮称“袍”,溢称“澎”,瘪称“烟”,物体不满称为“堪”。
  脖子称“讲箍”,“大脚巴子”指大腿,小腿叫做“连巴肚”。肩膀称“干布”,膝关节叫“膝波落”,脚后跟称“脚踉跟”。眼睛称“埯珠”,嘴巴称“咀子”。腋肢窝称“狎隔弄”。尾巴称“米巴”,指甲称“织夹”,肚脐眼称“波脐埯”。身体叫“身几”,头发喊“头丝”,头顶叫作“脑毛心”。心脏叫“圆心”,动物内脏称“鲁水”。踝关节叫“罗埯珠”,腕关节叫“手波落”。鼻涕称“鼻烂”,眼泪称“埯粒”,络缌胡称“连巴胡”。
  很甜称“清甜”或“清蜜蜜甜”,很咸称“非含”或“非嚓嚓含”,很淡称“笔淡”或“笔寡寡淡”,很红称“绯红”或“绯艳艳红”,很黑称“墨黑”或“墨黢黢黑”,很白称“空白”或“空些些白”。庄稼绿、布衣黑、水色清,都叫“青”,很青叫“究青”。很好称“好好”,很长称“蛮长”,很高很矮叫做“蛮高”和“蛮矮”。
  自言自语说话叫作“论”,叽咕唠叨叫“论碎咀子”。沉思称为“焖”,只想不说的人叫做“焖斗牯”。与人寒暄称为“噻白话”。
  睡称“睏”,睡觉称作“睏埯闭”。接吻称“斗泊”。两人相抱称作“伞到”或“箍到”。吵架称“刮孽(或叫生烦恼)”。跌跤称为“掰高子”。合伙作伴称“刮队”或“绞伙”,失掉了称“措瓜了”。集资办餐称为“打平伙”,办好吃的又叫“办条伙”。
  骨头称“硅头”,啃骨头叫做“拉硅头”。肉称“妞”,吃肉又称“呷霸霸(小孩语)”。水称“许”,江称“缸”,车用于姓氏、汽车火车则说“车”,用于风车、水车则说“叉”,风车称“风叉”,车水称“叉许”,井水江水称做“井许”和“缸许”。烫称“奈”,冷称“怯”,热称“念”,冷水称“怯许”,热天称“念天”,烫了手称“奈里手”。
  野称“亚”,活称“或”,机灵称“或扎”。漂亮称“乖态”,脏称“麻污”或“赖呆”。傻称“哈”,傻子又称“哈宝古”。聪明称“在行”,内行称“里手”,蛮不讲理叫“绊经”。
  完称“圆”,完工称“圆事”。稻穗称“禾线”,麦子称“骂子”。来了称为“来呱里”,去了称为“怯呱里”。
  蚯蚓称“虫线”,蚌壳称“七蚧”,雄狗称“洞狗”,雌狗称“草狗”,未下蛋的雌鸡叫“鸡烂”。蜘蛛称“波丝”,蜻蜒称“堂士”,蝗虫蚂蚱称“豹公”,蝙蝠叫作“檐老鼠”。“草猪”便是雌猪仔,“文猪”是指小雄猪,公猪称为“猪迷子”,家禽家畜叫“养牲”。蛇称“查”,老虎称“老虫”,狐狸称“亚狗”。
  竹子称“丢子”,松树称“枞树”,树枝竹枝称“跨基”。绿豆称“六豆”,苦瓜称“葡萄”,红薯称“红苕”,甘蔗叫“糖秆”,丝瓜称“线瓜”。厕所称“茅肆”,屋脊称“屋甲”,屋侧称作“山当头”。小洞称“埯古”,坑坑称“凼凼”。缝隙称“擦擦”,裂缝开坼称“爆擦”。石头称“sá头”,土疙瘩称作“土碌古”。地方场所称“当方”,那个地方称作“某扎当”。一只一个称“一眨”,一样一件称“一按”。
  骂人谎借不还曰“顿筒”,骂人和儿媳通奸叫“扒灰”,骂人爱哭爱闹叫“拜耗”。笑人头脑简单叫“杉树脑壳”,骂人恶贯满盈遭受报应叫“天仓满了”。油里油气称为“二溜子”,怪模怪样喊作“水老倌”,不务正业叫“烂崽”。
  扭称“救”,歪称“救”,歪嘴巴称“救咀巴”。棺材称作“板”,挖埋人坑称为“开金井”。
  可怜称“造孽”,脾气暴燥叫作“蠢”。钻进去称“拱进去”,谢谢你称“弄起你”,告诉你称“告声你”,精力旺盛称为“扛得很”。温暖称“暖烘”,好玩称“好hāi”,受惊称“受há”,错了称“肇了”,扔掉称“穴瓜”。准备预备叫“架势”,动手开始称“起块”,过一会儿称“慢子”。
  下称“ha”,歇称“tou”,休息称作“歇干(肩)”或“tou干(肩)”,下面称作“ha头”或“底多”。不称“嗯”,不来称“嗯来”,要不得称“要嗯得”。迟称“案”,好时候称为“蛮前噶”。
  三、谚语 俗语
  一条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山樟树雕不出的丑菩萨(喻人貌丑)。一人舍死,十人难敌。一只巴掌拍不响(指两人吵架,双方都有责任)。一只狗虱撑不起被(指个人的力量太小,做不成事)。一根头发遮住脸(指人不讲情面)。一个和尚挑水呷,两个和尚抬水呷,三个和尚冒水呷。一镥二阉三打铁,还不赚钱去打劫(镥匠,即补锅匠,昔县内补锅匠兼做阉匠和打制小型铁器,一身兼三匠。此语指一人兼做着多种赚钱的职业)。一箩茄子抵不得一个冬瓜(喻人生养了一群不争气的儿子,还不如只生养一个争气的儿子好)。一行服一行,西瓜服了爆牙腔(喻有专业技能的人做起事情来就是不同)。一根灯毛草绹得到(喻人胆小老实)。一根肠子通屁埯(喻人直爽)。
  人强不如家伙强。人情是把锯,你一来我一去。人多力不齐,石头梭脱皮。人害人,天不肯,天害人,草不生。人丑怪屋场,鬼丑怪庙堂(喻某些人自己没本事做不成事,反而怪这怪那)。人要实心,火要空心。人多好割烂禾,人少好呷鸡婆(喻人多好做难事,人少好分利,反映了昔日县内农民的一种自私心理,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人不知自丑,马不知脸长(喻人缺少自知之明)。人难料,马难骑(喻人的前程不可预料)。人心隔肚皮(喻人心难测)。人口封不到(喻舆论压制不住)。人怕伤心,树怕剥皮(喻被人欺侮太甚,必有强烈的反抗行动)。人口如灶门,灶口如窑门(喻无节制地大吃大喝是败家之因)。人哈(傻)无药诊(喻人太愚蠢,无可救药)。人不求人一样大,水不下滩一样平。
  十大九不虚(喻人身体魁梧,必有力量)。十二月虾子当草鱼(指对能到手的利益,捞取一点算一点)。
  力大不发家,牛大有草呷。
  大树怕风摆,好汉怕病磨(指人生病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大人有大量(指人有身份地位必然有度量,多用于乞求别人宽恕自己或劝慰某人原谅他人的一种恭维语)。
  又作师公又作鬼(指耍两面派)。
  三个挑盐的,要个掌刮的(刮子,过去量粮食时用来刮平升、斗的一种木片或竹片,昔县内挑夫结伴在外挑运,途中做饭时,挑夫中领头的常带有刮子负责向各个挑夫量米,称掌刮的,后称某个组织或做某件事的领头人为掌刮的;此俗语是说合伙做事必须要有一个领头的)。三个屠户讲猪,三个先生讲书(喻同行在一起必讲同行的话)。三穷三富,不得到老(喻人一生的贵贱穷富难以料定)。三天不做手生,三天不讲口生。三岁牛牯十八汉(喻青年人精力旺盛)。三个女人如面鼓,说到兴头手脚舞。
  小小秤砣压千斤(喻人的年纪或个子虽小,但做起事来却很有力量)。
  女子鞋边,男子墦边(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上香拢(推)菩萨(指欲做好事反而坏事)。上街人卖肉,下街人搭嘴(昔县内屠户卖肉,以猪内脏、猪嘴、猪耳、猪蹄等和猪肉的主体部分搭配卖给顾客,称搭头。搭嘴,指卖肉时搭卖猪嘴,喻两人争执,不相干的人帮腔)。个崽莫娇,根柴莫烧。
  丈夫有能,婆娘有志(喻女人借男人的能耐炫耀)。
  不怕饭不饱,只怕气不平。不到冬至不冷,不到夏至不热。不怕生坏命,只怕得坏病。不是肥土不栽姜,不是好汉不出乡。不是骑马种,骑着两头耸(指不是那一行当的人做不来那一行当的事)。
  见蛇不打三分罪(此语改革开放后已不用)。见菩萨打卦,看棉花弹花(喻人见风使舵)。
  五峰铺豆腐花桥酒,盐井铺斗篷家家有。天开眼,地爆拆;天仓满了(以上二俗语均喻恶人恶贯满盈得到报应)。
  天干三年饿不死火头军(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天黄有雪,人黄有病(喻通过表面迹象可以看出某些内在的东西)。天上人打架,地下人解交(指相争双方应该听从别人的调解)。天掉落来有长子顶。
  长草短草,一把挽到(喻不要纠缠旧事)。
  父有能,崽抓周,崽有能,父大寿。六月冒饭呷,天天好尝新;十二月冒被盖,天天好讨亲(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井水挑不干,力气用不尽。长短是根棍,轻重是个礼。
  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门。为人莫做官,做官都一样。
  千年猪婆有一刀阉(喻人反正有一死)。
  牛角对粽子(和针尖对麦芒的意思相同)。
  只要来邵阳,一切好商量(县政府在改革开放后提出的招商口号)。只要裤带扎得紧,和尚身上能打滚(指女性只要自身正派,可以放心大胆地和男人正常交往。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出门看天色,进屋看脸色。未变全岩鹰先勾了嘴子(指某些人没有本事却先摆起谱来)。
  生成的相,晒成的酱。
  禾鸡莫笑老鸦黑(喻彼此一样,含贬意)。
  东田冲谷,黄栗坪猪,周旺铺鱼。石灰一担庙一座(用限定的1担石灰必须粉刷完一座庙,喻用限定的成本定额,必须完成某项工作)。
  四月八,冻死鸭;五月端午,冻死牛牯;六月六,絮被沤;七月半,看牛伢仔凭田圹;八月中秋,冻得弄起(缩起);九月重阳,冻死牛羊;冬至无霜,碓凼无糠。
  石猫撞着铁老鼠(喻两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相遇)。
  半斤对八两,彼此一个样。半边火塘半边床(指家里很穷)。
  有理打得三代祖,无理打不得孙媳妇。
  早起三日当天工,免得求人拜下风。
  丢到大山呷魔芋(指被同伙背着自己做了某种事情或得了某种利益而不知情)。
  杀了无血,煮了无汤(喻对无赖泼皮无可奈何)。
  共得脑壳同得肚。
  买马钱少,装马钱多(指购买或制造某种东西的开销不是很大,但配套、装修、养护的开销却很大)。
  在生不孝,死了拜耗(喻对父母生前不孝顺,父母死后却假装悲伤哭泣)。
  过了二十四,长工不理事。
  吃不穷,穿不穷,不会划算一世穷。
  衣少加根带,饭少加夹菜(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老虫哪怕蹇毛狗(喻有能力和对方较量)。
  好人命不长,丑人占地方。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好崽不要娘爷地,好女不穿嫁时衣(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好男不跟女斗。好崽只要一个,好田只要一丘。
  先生眉毛短,后生卵毛长(讥年青人狂妄,看不起长辈)。
  企(站)起菩萨企(站)一世,坐起菩萨坐一世(指人一身的境遇都是上天安排,不可更改)。
  沙坪萝卜不用油,筷子夹起两头流。
  穷看八字富烧香,背时倒灶问师娘。穷人莫听富人哄,桐子打花才下种(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穷人想古窖,古窖万丈深(讥人痴心妄想得到某种好处)。
  扯了萝卜有埯在。
  饭架底下盘泥鳅(指人只在自己人面前捞便宜)。
  作坏阳春一年,讨坏婆娘一世。
  鸡公跳在鹅背上,拿到好事奈不何。
  灶面前三寸算盘,算了蒸的算煮的(喻人过于精明)。
  男人头,女人腰,只准看,不准弄。男儿无志,钝铁无钢;女儿无志,懒尸懒装。
  屁从肚里来,自该晓得臭(指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屁多冒病,话多冒命。
  条条路上蛇咬人(指每一行工作都有困难需要克服)。
  识得秤后冒肉卖(指明白道理太晚)。
  鸦片烟,像饴糖,冒得呷了嫁婆娘。
  姐姐做鞋,妹妹学样。
  怪人不知理,知理不怪人。
  和尚赚钱,木鱼吃亏(指在做某件事情时,有的人得了好处,另一些人却因此费力吃亏)。和尚冒老婆,道士也冒老婆(喻彼此一样)。
  若要伙计长,夜夜算伙账。
  变泥鳅莫怕泥巴捂(指既然干上了这一行工作,就不要怕做这一行工作的困难)。
  呷着五谷想六谷,讨起婆娘想媳妇(喻人已得到一种利益,又奢望得到另一种不该得的利益)。
  肥从口里进,祸从口里出。肥水不落外人田。
  依了王法打死人,依了佛法饿死人。
  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草鞋有样,边打边像(喻在实践中摸索经验)。
  树大分叉,崽大分家。
  扁担不离烂皮箩。
  歪竹出直笋(指不优秀的父母生养出很优秀的儿女)。
  蚂蝗听水响,叫化子听鼓响(指爱贪小便宜的人往有好处可捞的地方凑)。
  屋檐水点点滴现当(指不孝顺父母的人,他的儿子会像他一样,将来不孝顺他)。
  冤枉钱,不过年,辛苦钱,万万年。冤枉得来冤枉散。
  真菩萨面前莫烧假香(指在知心人面前不应该说假话)。
  酒醉心里明,癫子骂仇人。
  秤不离砣,公不离婆。
  夏至落雨隔垛墙。夏旱高砌仓,秋旱断种粮(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座座庙里有救咀(歪嘴)雷公(指到处都有一些刁蛮的人)。
  家有一老,胜有一宝。家中有金银,隔壁有戥秤。饿不死的和尚,干不死的高粱(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养崽不像牙(父亲),各在心中划(指做事引起别人猜疑)。
  娘来娘好,牙(父亲)来牙好(喻人见风使舵,处处逢迎)。
  耙齿也有三寸发光(喻倒霉的人总会有机遇好转的时候)。耙子烧火,碓臼煮饭(喻做家务事拖沓)。
  麻蝈死前跳三步(指人即使到死也应该和命运抗争)。麻雀欢喜打烂蛋(喻人高兴过度坏了事,空欢喜一场)。
  断粮不断种(此语改革开放后已少用)。
  铜锣配铛铛,癞子配和尚。
  黄狗呷屎,黑狗当灾(指一人肇事,另一人无辜蒙冤)。
  兜起豆子寻锅炒(喻无事生非)。
  眼珠子两粒豆豉(喻人眼力不好,迟钝)。
  救救(音译,歪的意思)坛子救救盖,救救老婆有人爱。
  崽卖爷田不心痛(喻对前人创下的成果不珍惜,任意糟蹋而不心疼)。崽大爷难做,弟大兄难为。崽在外面摆架子,爷在屋里呷麦子。
  痨病扯哈(喘气)起,做贼偷瓜起(喻坏习气从小的不检点开始养成)。
  越有越奔,越穷越睏(有,富裕的意思;奔,勤劳的意思;困,睡觉,寓懒惰的意思)。
  栽田不躲雨,打禾不歇凉。
  落雪是个名,打霜冻死人。
  揿到石头打袍(浮)船(袍船,土语,一种游泳姿势,喻人做事过于稳妥,与摸着石头过河同义)。
  塘里麻蝈塘里好,井里麻蝈井里好(喻人随遇而安)。塘中无鱼虾也贵。
  隔条江,不同腔;隔座坳,不同调。
  赚钱不费力,费力不赚钱。
  瘦狗不离臭茅肆。
  篱笆不倒狗不跨。
  蒸酒熬糖,莫充老行。
  癞子头上加盐醋(喻不幸的人增添了新的不幸)。
  瞎子丢了棍(喻失去依靠)。
  聋子不怕雷(喻人不知道害怕)。
  四、歇后语
  一箩斧头——没有把(柄)。大众姑娘——有人待。三百斤野猪——全靠嘴。三十夜的砧板——不得空。公公进了儿媳房——进退两难。东田冲的法术婆——讲得好听。皮箩洗虾子——一个也漏不脱。闭眼呷毛虫——眼不见为净。老鼠悬秤钩——自称自。爷爷给孙子拜年——图闹热。扯卵日屁埯——图方便。尿坑里的棒槌——要了就捡,不要就丢。快刀打豆腐——两面发光。河边的卵——无人管。驼子作揖——出手便是。茅肆里捡块布——揩(开)不得口。砚满(县内五峰铺一带传说中机智人物)葬坟——上也上得,下也下得。蚂蝗叮着薅田棍——无血。扁担没扎——两头失塌。麻蝈不咬人——嘈耳朵。麻蝈跌在醋坛里——忍气吞酸。婆婆的奶——代斯(大家)呷得。猪血李——好看不好吃。壁上挂团鱼——四脚无靠。碓做帽子——顶戴不起。睏起屙尿——侧(测)出来的。落雨背稻草——越背越重。瞎子打婆娘——信闯。寡婆子要养崽——请众人帮忙。嘴子两块皮——边讲边移。矮子爬楼梯——步步高升。
  附 方言研究
  县内方言研究,最早当推清代的长阳铺沙井头人陆文高,他晚年在老邵阳县城(今邵阳市区)设馆授徒时,曾编著方言读本《君莫笑》一书作为学生的语文补充读物,现市松坡图书馆存有孤本。20世纪40年代,语言学家赵元任曾对白仓方言做过调查,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存有完整资料。20世纪80年代,北京大学学生数十人来邵阳地区普查方言时,亦对塘渡口方言作过调查。上届编修《邵阳县志》时,姚龙波根据上述资料,编纂了《邵阳县志·方言篇》,对县内方言的分区特点、语汇、语法、语音、声韵配合关系均有记述。
  第七节 民间信仰
  县内公民信仰,除国家正式登记的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外,还有应门僧、火居道士、巫教、地舆风水、城隍土地、关圣大帝、家族祠堂等民间信仰。
  应门僧又叫应门和尚、应教和尚或在家和尚。应门僧留发、食荤、娶妻,一切生活习惯和常人同。应门僧以从教为职业,活动以营利养家为主。火居道士又称火把道士或正一派道士,生活习惯和常人无异,从教亦作为一种谋生养家的职业。应门僧和火居道士虽分属佛道两教,但在民间的活动,常佛道不分,都以从事超度亡灵、应七、放焰口、安神位、打醮等为主。县人好巫,信鬼崇神。巫术在县内传播最早,且经久不衰,其影响之深,覆盖面之广,远在其他宗教之上。巫术活动的主要形式,男巫(师公)有设坛、打醮、招魂、还愿等,女巫(又称师娘婆或仙姑)为庆娘娘、问神等。阴阳先生又称地仙或地理先生,主要从事为民间建筑或葬坟选址定位择时。关帝有专门庙宇祭祀,或供奉于信士家庭神龛。城隍庙多修建于山旁路边,每座城隍庙的建筑面积约15~20平方米。土地庙建于路旁,长宽高均约4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世纪70年代,应门僧、火居道士、巫师巫婆、阴阳先生的公开活动被禁止,县内所有的城隍庙、水口庙、关帝庙、土地庙、家族祠堂等民间信仰建筑亦被捣毁或充作他用,但民间信仰犹存,暗中活动一直未曾断绝。20世纪80年代初始,应门僧、火居道士、巫师、阴阳先生又恢复公开活动,且成蔓延之势。2002年,县内经常开展活动的应门僧、火居道士、巫师巫婆、阴阳先生有500余人,年龄最大的83岁、最小的22岁。时农村有自发修建的各种民间信仰庙宇10余处(不含路边的小土地庙)、家族祠堂1处。
  第八节 迷信陋习
  昔县内迷信陋习甚多,随着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许多迷信陋习已被破除,部分仍残留至今。
  一、迷信习俗
  罡娘娘 娘娘即巫婆,县人迷信者家遭不幸或诸事不顺,常找巫婆指点迷津。巫婆焚香上罡,少顷便“神灵附身”,自称为某某神仙或问神者已故祖辈,暗示问神者家庭不幸或诸事不顺之因。问神者“聆教”后,往往需再进行迷信活动以求神灵宽佑。
  还愿心 县人迷信者家遭不幸或久病不愈或诸事不顺,祈求神灵保佑时,在神前许下誓愿,待不幸之事稍解后,按所许之愿进行迷信活动,以偿神愿。
  谢地 某地某村诸事不顺或饲养畜禽不利,便认为是地神作祟,于是便请巫者“谢地”以和地神。昔外村女子在村内生了孩子,便会被认为污了地神,须责成对方延巫“谢地”。
  画符驱鬼捉鬼 县人迷信者如大病不愈,便以为有鬼魂附身,请巫者画符贴门头室内以驱鬼。巫者或于夜间作法后,去野外捉一青蛙之类小生物,便称是病者离体之生魂,于是画符贴于病者床头,信能痊愈。
  收魂 亦称收吓,县人迷信者突受惊吓,便担心生魂被吓走,于是请巫者念咒收魂。或小孩突受惊吓,父母于小孩受惊吓处反复呼小孩之名,令小孩应之,信可收魂。
  绹胎 县人迷信者若久病不愈,或精神疲倦、食欲不振、四肢乏力、面黄肌瘦,便疑为走胎,常请巫者以竹筒装一升米,上放一鸡蛋,以三色麻线缠于鸡蛋上,念咒后取麻线拴于患者手腕或颈部,谓之绹胎。
  哭郎方 婴孩夜哭不止,父母用小红纸写上:“天青地绿,小儿夜哭,请君念读,夜夜安宿”等语,贴于要道显眼处,让人念读,信可安宁。
  算命看八字 县人喜算命,给人算命者以盲人居多。此俗历久不衰,21世纪初,城镇已有开设算命馆的。九公桥镇东田冲一带还有一种以抽牌看相(算命的另一种形式)为职业者,活动远及广西、云南。
  启掌 昔县人失窃或遇其他灾难,常请人“启掌”。“启掌”者问明情况后,以拇指在食指、中指、无名指上反复捻点,口中喃喃念咒,便自称已探明灾难根源或失物原因,并隐约指点寻找失物的方向或方位。
  凑百家米蒸粑粑治铁疱疮 昔县内有小孩生痘疹,被称为铁疱疮,县人认为凑齐百家米做粑粑让人分食后可愈。
  二、陋习
  睹咒 县人被人怀疑,常以睹咒起誓以示清白。
  地头叫骂 昔县内农村,如有瓜果蔬菜被盗,失者常不察不问,只由妇女在地头叫骂,有的两三日高骂不息。骂时有板有眼,或以菜刀剁砧板伴奏助劲。特好骂者,常未察明瓜果是否被盗,便先扯开喉咙高骂于途。常常骂者喉嘶声哑,听者四邻不宁。20世纪90年代后,此类地头叫骂者已少有。
  粗话痞语 昔县内农村,男人出言必带娘,动辄“日你娘的”、“娘个×的”。女人动口便“剁脑壳”,或以女性生殖器代名字呼叫对方,和仇家相骂如此,对友人表示亲热亦如此,母亲责骂自家女儿更如此。20世纪80年代后,此类粗痞用语已基本绝迹。
  弃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县民无节育措施,贫困者多生育而又无法养活,有将婴儿溺死或丢掉的陋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溺婴、弃婴现象被杜绝。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又出现部分农村超计划生育者丢弃女婴的现象。
  赶外家、打命案 昔县内妇女和人争斗,或夫妻婆媳吵架,常召娘家人帮忙辩理、调停,甚至打架出气,称为“赶外家”。出嫁姑娘非正常死亡,娘家人常合族出动打命案,至男家杀猪吃喝,坐堂叫骂,强求厚殓,或拆屋掀瓦,砸桌打凳以泄愤。甚至还有在丧家堂屋里挖坑埋尸的,俗云:“一人口朝天,十里断火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赶外家、打命案之风较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所收敛,但一直未被根绝。
  赌博 (见第七编第一章第四节)
  丧事铺张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丧事铺张之风日盛,至20世纪90年代,一场丧事花销二三万元已为常事,多者达七八万元之巨。丧事期间,迷信活动、现代歌舞一道出场,哭声笑声兼有,大悲狂欢相融,出殡时,车队人流堵塞于道,常使交通受阻。有钱者借丧事显阔,贫穷者盲目攀比,丧事过后,人疲财空。
  阿谀逢迎 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阿谀逢迎之风渐盛,媚权、媚势、媚财、媚俗、拍马溜须、跑官要官已被视为正常,擅此道者四路皆通,不谙此道者处处受阻。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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