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杂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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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4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学杂费
分类号: G522.3
页数: 2
页码: 497-49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邵阳县1978年至2002年中小学(部分年级)历年(下学期)学杂费标准情况。
关键词: 教育 学杂费 邵阳县

内容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中小学学杂费很低。1978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3.5元,五年级学杂费为4元,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5元,五年级学杂费为3元。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为8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为7元。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为9元,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为8元。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物价的提高,县内中小学学杂费随之上涨,但基本与物价上涨同步。
  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县内出现学校乱收费现象,除规定的学杂费外,各学校、班级都有随时自立的如建校费、考试费、补课费、校服费、辅导材料费等名目繁多的临时收费项目。学校在收取学杂费的同时,还帮助一些部门向学生搭收如保险费之类的其他费用,并开始向户口不在当地的学生或未被正式录取的“机动”学生收取寄读费,寄读费随地域和学校条件的不同而标准不一,一般为小学每生每年60~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150元,高中每生每年150~200元不等。
  20世纪90年代初,学杂费上涨进一步加剧,子女学费负担已成为县民最大的经济负担之一。1994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42元上升至75元,六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43元上升至78元。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39元上升至65元,六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40元上升至62元。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75元上升至143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71元上升至133元。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159元上升至365元,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149元上升至295元。后学杂费继续上涨。1998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192元,六年级学杂费为176元,分别为1978年的43.4和44倍;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129元,六年级学杂费153元,分别为1978年的25.8和51倍;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46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23元,分别为1978年31和32倍;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626元,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385元,分别为1978年的69.6和48.1倍。
  1998年,县内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学杂费略有降低。学校为争夺生源,不再收寄读费。非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的学杂费仍呈上涨趋势,教育条件好的高中学校除正式录取的学生外,还招收部分高价学生,学校向高价学生每生增收费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2002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140元,比最高的1998年降低12元;县城小学六年级学杂费为155元,比1998年降低21元;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116元,比1998年降低13元;农村小学六年级学杂费131元,比1998年降低22元;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28元,比1998年降低18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04元,比1998年降低19元;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996元,比1998年提高370元,为1978年的110.7倍;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746元,比1998年提高359元,为1978年的93.2倍。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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