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勤工俭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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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勤工俭学
分类号: G451
页数: 2
页码: 493-49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邵阳县内学校素有勤工俭学的传统。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及解决特困学生学费情况。
关键词: 教育 勤工 俭学

内容

县内学校素有勤工俭学的传统。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及解决特困学生学费。1978年,县内校办农场有耕地1097亩,校办林场有林地35.5亩,其他生产用地51.4亩,校办农林场纯收入3.87万元,生产粮食1.43万公斤。当年全县有校办工厂6所,校办工厂总产值3.64万元,纯收入0.7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当年全县勤工俭学总收入5.87万元。
  1980年,全县有校办工厂6所,纯收入7405元。校办农场面积减至30亩,校办林场面积减至7亩,其他生产用地13亩,校办农林场纯收入7903元。其他勤工俭学收入1563元。当年勤工俭学总收入1.69万元。
  1984年,县教育局成立勤工俭学服务公司(后称勤工俭学管理站)。1985年,县内有校办工厂16所,校办工厂纯收入3.48万元。当年校办农场面积358亩,校办林场面积48.5亩,其他生产用地26.8亩,校办农林场纯收入3.86万元。
  1987年,全县有校办工厂12所,校办苗圃场1个,校办农林场生产基地900亩,大部分学校辟有小商店,全县勤工俭学面达90%,年纯收入60万元。效益较好的校办工厂有岩口铺中学印刷厂等。是年,罗城中学校办农场被评为全市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1988年,全县44个乡(镇、场)和14所县办学校均建有校办商业网点,年纯收入10万元。
  1991年8月,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通知》,决定每年从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抽取1%作为勤工俭学周转金,财政金融部门每年安排勤工俭学贴息贷款1万元。部分乡镇按中学每生3~4厘、小学每生2~3厘的标准划拨勤工俭学用地。1992年始,县政府从各学校收取部分勤工俭学费用于弥补县财政教育经费不足。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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