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育设施与费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4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教育设施与费用
分类号: G451
页数: 7
页码: 492-498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邵阳县1980年到20002年教育设施、1978年到1992年勤工俭学、1978年到2002年教育经费、1978年到2002年学杂费情况。
关键词: 教育 设施 费用

内容

第一节 教育设施
  一、校园校舍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学校校舍质量差,多为土木结构。1980年,全县学校共有校舍17.25万平方米,生均1.52平方米。其中危房4.96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27.59%。危房中,一级危房1.16万平方米,二级危房1.51万平方米,三级危房1.1万平方米。
  1983—1987年,全县依靠群众集资和国家补助,改建和新建小学校舍14.49万平方米。1987年,全县539所小学校园总占地1780.9亩,生均9.3平方米。校舍总面积36.7万平方米,生均2.85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24.62万平方米,生活用房9.31万平方米,其他用房2.77万平方米。小学校舍总面积中,有危房7.49万平方米。当年93所中学校园总占地907.1亩,生均13.33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5.09万平方米,生均3.35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7.14万平方米,生活用房6.26万平方米,其他用房1.69万平方米。中学校舍总面积中,有危房3.37万平方米。当年3所职业中学占地87亩,校舍总面积5945平方米,其中教室1186平方米。
  20世纪90年代后,县内学校校园校舍面积迅速扩大。2002年,全县450所公立小学校园面积为3402.5亩,生均18.9平方米。校舍面积55.34万平方米,生均5.64平方米。69所公立中学校园面积为1566.2亩,生均19平方米。校舍总面积31.16万平方米,生均6.52平方米。当年全县544所中小学中,有危房的学校177所,占学校总数30.74%。有危房14.33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16.3%。
  二、教学仪器
  1978年前,全县除几所重点学校外,大部分学校无教学仪器可言。1984年底,县电教仪器站成立,负责购买、发放、管理教学仪器和电教仪器。是年全县有5所中学配齐教学仪器,有9所中学实验室达标,全县中学共有实验室27间,仪器室152间,劳动技术室2间。是年全县学校教学仪器总价值100.18万元,其中高中学校31.22万元,初中学校68.96万元。仪器总值中,理科仪器65.46万元,艺体仪器22.65万元,电教仪器12.07万元。当年物理实验室开出率71.5%,化学实验室开出率70.6%,生物实验室开出率52.2%。
  当年,全县配齐教学仪器的小学有5所,实验室达标的小学有11所,全县小学共有实验室21间,仪器室82间,仪器价值53.53万元,其中自然教学仪器16.21万元,艺体仪器27.04万元,电教仪器10.28万元,实验室开出率为17.8%。
  1997年,全县普及实验教学,全县各学校共有实验室159间,实验室总面积1.11万平方米。其中高中24间,1680平方米;初中88间,6160平方米;中心小学和片办完小47间,3290平方米。当年全县学校实验室开出率100%,重点高中学生分组实验合格率为98.5%,普通高中学生分组实验合格率为96%,初中学校学生分组实验合格率为95.3%,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学生分组实验合格率为97%。
  2002年,全县学校中有仪器室186间,5090平方米。其中高中26间,1190平方米;初中115间,2820平方米;中心小学和片办完小45间、1080平方米。
  三、电教器材
  1984年,县教育局成立电教仪器站,推广电化教学。时电教设备简单,仅使用录音机、投影仪。2002年,全县学校有彩色电视机158台,电脑2247台,摄像机22台,录像机86台,VCD40台,录音机500台,投影仪器589台,总价值500万元。另有音像器材价值400万元。
  说明:学校图书资料见第十七篇第二章第三节。
  第二节 勤工俭学
  县内学校素有勤工俭学的传统。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及解决特困学生学费。1978年,县内校办农场有耕地1097亩,校办林场有林地35.5亩,其他生产用地51.4亩,校办农林场纯收入3.87万元,生产粮食1.43万公斤。当年全县有校办工厂6所,校办工厂总产值3.64万元,纯收入0.7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当年全县勤工俭学总收入5.87万元。
  1980年,全县有校办工厂6所,纯收入7405元。校办农场面积减至30亩,校办林场面积减至7亩,其他生产用地13亩,校办农林场纯收入7903元。其他勤工俭学收入1563元。当年勤工俭学总收入1.69万元。
  1984年,县教育局成立勤工俭学服务公司(后称勤工俭学管理站)。1985年,县内有校办工厂16所,校办工厂纯收入3.48万元。当年校办农场面积358亩,校办林场面积48.5亩,其他生产用地26.8亩,校办农林场纯收入3.86万元。
  1987年,全县有校办工厂12所,校办苗圃场1个,校办农林场生产基地900亩,大部分学校辟有小商店,全县勤工俭学面达90%,年纯收入60万元。效益较好的校办工厂有岩口铺中学印刷厂等。是年,罗城中学校办农场被评为全市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1988年,全县44个乡(镇、场)和14所县办学校均建有校办商业网点,年纯收入10万元。
  1991年8月,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通知》,决定每年从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抽取1%作为勤工俭学周转金,财政金融部门每年安排勤工俭学贴息贷款1万元。部分乡镇按中学每生3~4厘、小学每生2~3厘的标准划拨勤工俭学用地。1992年始,县政府从各学校收取部分勤工俭学费用于弥补县财政教育经费不足。
  第三节 教育经费
  县内公办学校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辅之以社会集资捐款和学生上交的学杂费。1978年,县内教育经费仍遵照上年规定,纳入“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同级财政统管范围。当年省地财政拨入县内教育经费269.9万元。1986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定,每年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增长幅度的2%,县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教育,城市建设维护税收入的15%~20%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维修,开征教育费附加,逐年增加教育基建费,使其达到全县基建投资总额的20%以上。同年,财政拨付教育经费906.3万元,而人员经费开支就达775.42万元。1988年始,县直属学校经费由县教委直管,乡(镇、场)学校经费由乡(镇、场)财政统管。是年,县财政拨付教育经费1054.89万元,人员经费开支1073.47万元,入不敷出。1990年,乡(镇、场)教育经费又收归县管。1991年始,县教育经费管理执行“核定收支,分灶吃饭,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因县内教育经费缺口逐年增多,从1992年始在全县各校收取勤工俭学费,从1993年始逐年提高学杂费标准,从1994年始向学生征收教育统筹费。教育统筹费征收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期45元,初中生每生每期55元,高中生每生每期60元。至2000年,全县累计收取勤工俭学费477.2万元、教育统筹费7598.1万元。2002年,全县各学校共收取学杂费2936.4万元,为1992年的8.2倍。1983—2002年,全县群众集资9240万元,用于修建校舍和改造学校危房。
  第四节 学杂费
  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中小学学杂费很低。1978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3.5元,五年级学杂费为4元,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5元,五年级学杂费为3元。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为8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为7元。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为9元,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为8元。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物价的提高,县内中小学学杂费随之上涨,但基本与物价上涨同步。
  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县内出现学校乱收费现象,除规定的学杂费外,各学校、班级都有随时自立的如建校费、考试费、补课费、校服费、辅导材料费等名目繁多的临时收费项目。学校在收取学杂费的同时,还帮助一些部门向学生搭收如保险费之类的其他费用,并开始向户口不在当地的学生或未被正式录取的“机动”学生收取寄读费,寄读费随地域和学校条件的不同而标准不一,一般为小学每生每年60~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150元,高中每生每年150~200元不等。
  20世纪90年代初,学杂费上涨进一步加剧,子女学费负担已成为县民最大的经济负担之一。1994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42元上升至75元,六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43元上升至78元。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39元上升至65元,六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40元上升至62元。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75元上升至143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71元上升至133元。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159元上升至365元,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从上年度的149元上升至295元。后学杂费继续上涨。1998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192元,六年级学杂费为176元,分别为1978年的43.4和44倍;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129元,六年级学杂费153元,分别为1978年的25.8和51倍;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46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23元,分别为1978年31和32倍;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626元,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385元,分别为1978年的69.6和48.1倍。
  1998年,县内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学杂费略有降低。学校为争夺生源,不再收寄读费。非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的学杂费仍呈上涨趋势,教育条件好的高中学校除正式录取的学生外,还招收部分高价学生,学校向高价学生每生增收费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2002年下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学杂费为140元,比最高的1998年降低12元;县城小学六年级学杂费为155元,比1998年降低21元;农村小学一年级学杂费116元,比1998年降低13元;农村小学六年级学杂费131元,比1998年降低22元;县城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28元,比1998年降低18元;农村初中二年级学杂费204元,比1998年降低19元;县城高中二年级学杂费996元,比1998年提高370元,为1978年的110.7倍;农村高中二年级学杂费746元,比1998年提高359元,为1978年的93.2倍。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阅读

相关地名

邵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