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业务
分类号: F832.764
页数: 3
页码: 457-45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邵阳县保险业务包括人身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货物运输险、农业险、责任险情况。
关键词: 保险 业务 邵阳

内容

一、人身险
  1985年7月,县保险公司恢复办理简易人身险、个人养老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3个险种,塘渡口镇沙坪居委会张秀云为县内简易人身保险第一个投保人,第一位个人养老保险投保者为县交通管理站一合同制工人。是年,县保险公司共收取各类寿险保费8.24万元,其中简易人身险保费531元、个人养老险保费8.17万元、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148.54元。1986年,开办少儿两全保险。是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少儿两全险保费200元、简易人身险保费7.23万元、个人养老险10.03万元、团体意外伤害险7.84万元(其中学生平安险4.14万元),合计25.12万元;当年赔付1.64万元。是年1月28日,邵阳煤矿煤窑冒顶,死11人,伤1人,县保险公司总计赔付1万元,为县内第一起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案。县内第一位学生平安险获赔者是县第八中学学生付同意,获赔付金342.46元;第一位简易人身保险获赔者是县林业局毛玉娥,获赔付金1795元。1987年,县保险公司开办驾驶员意外伤害险。是年,县保险公司各类人身险保费收入45.82万元,赔付1.41万元。1990年,县保险公司人身险保费收入81.58万元,赔付15.6万元,其中首次理赔驾驶员意外伤害500元。1991年始,开办农村两女户、义务兵及乡镇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1993年,县保险公司人身险保费收入290.06万元。1996年,县人寿保险公司开办养老金还本、寿险年金、终身保险等新险种。是年县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890万元,赔付260万元。1997年12月,县人寿保险公司开办返本保值型新险种及重大疾病保险。1998年,县人寿保险公司人身险保费收入1250万元,其中66鸿运保险A型保费2.28万元(承保35人)、66鸿运保险B型保费9.89万元(承保98人)、重大疾病终身险保费2025元(承保1人)。1998年10月,县人寿保险公司增开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当年收取保费4841.6元(承保13人)。1999年11月始,先后新增如意两全险、国寿英才少儿险、国寿福瑞两全险、国寿福馨两全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险等分红型险种。至此,县人寿保险公司主险达30余种。2001年,塘渡口镇邵新街居民邓黑云(女)投保“99年鸿福终身险”与“重大疾病终身险”,年交保费4200元;是年7月,邓黑云患脑中风致全身瘫痪,获赔7.2万元,为县内人身险最大获赔者。2002年,县人寿保险公司人身险保费收入2680万元。
  另1996年4月,中国平安保险(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县内开办个人寿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险,是年收取保费60万元,1997年收取保费70万元,1998年收取保费80万元。2002年7月,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县内开办个人寿险、个人健康险、个人意外伤害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当年收取保费75万元。
  二、财产险
  企业财产险 1981年4月,县内恢复办理企业财产险,保费按投保财产账面金额或协商金额确定,保险费率为5‰~10‰。至1982年11月,有投保企业97户,占应保户数的65%,承保企业财产3834万元。1982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邵政办发(1982)42号文件,要求县内企业积极投保财产险。1985年4月,县内部分地区发生龙卷风,县内有29家投保财产险的企业遭灾,县保险公司共赔付受灾企业21.64万元,其中县木工厂获赔7.04万元。1986年,县内有372家企业投保企业财产险,当年缴纳企业财产险保费16.89万元,占县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46.32%。当年赔付12.01万元,赔付率71.1%。1988年,县保险公司收取企业财产险保费14.82万元,赔付21.03万元,赔付率141.9%。1996年,县内发生特大洪灾,26家受灾企业共获得保险理赔款926.28万元,为县财保公司当年保费收入的15.5倍,其中县药材公司获赔80万元,为县内保险史上最大理赔案。同年4月,中国平安保险(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县内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当年收取保费5万元,赔付4万元。1998年,中国平安保险(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保费28万元,赔付8万元。是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财产保险工作的通知》,县内投保财产险的企业增多,是年县财保公司收取企业财产险保费61.74万元,赔付24.41万元,赔付率39.5%。2002年,县人保公司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39.92万元,赔付30.87元,赔付率77.3%。
  家庭财产险 1983年1月,县人民银行保险代理处在县内恢复家庭财产险业务,时承保户仅限城镇居民,当年仅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217元。1985年4月,县内发生龙卷风灾害,县内有30户投保家庭财产险的家庭获赔,县保险公司共赔付18.95万元。1986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5514元,赔付9622元。1987年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1.33万元,赔付2.02万元。1989年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11.02万元,赔付2.41万元。1996年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19.98万元,赔付80.45万元。1997年,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8.03万元,赔付14.19万元,赔付率高达176.5%。1998年,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加强财产保险工作,是年,县财保公司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14.21万元,赔付8.74万元。2002年,县人保公司收取家庭财产险保费7.99万元,赔付2.44万元。
  运输工具险(机动车辆险) 1982年底,县内开办运输工具险,又称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机动车辆险),保险费率为5‰。1984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文,对拖拉机实行第三者责任保险。同年12月,县政府再次下文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含拖拉机)强制实行第三者责任险,未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1986年,县保险公司收取机动车辆险保费18.35万元,赔付14.34万元。1992年,县保险公司收取机动车辆险保费81.3万元,赔付55.88万元。1994年,县保险公司收取机动车辆险保费22.03万元,赔付172.87万元,赔付款为当年保费收入的7.84倍,县财保公司当年亏损68.67万元。1996年4月,中国平安保险(财险)公司在县内开办车辆保险,当年收取保费20万元。1997年,机动车辆险保费率提高,县财保公司当年收取机动车辆险保费184.34万元,赔付98.01万元。是年10月26日,湘运邵阳县分公司一台依维柯客车在长沙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1人,伤3人,中国平安保险(财险)公司赔付22万元,为当年县内保险行业最大理赔案。1998年,中国平安保险(财险)公司收取车辆险保费28万元,赔付35万元,赔付率125%。2000年4月,县政府转发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辆保险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县内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对未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到期不续保的机动车辆,不办理上户、转户手续,不发牌证,不予年检,不予工商登记。是年,县人保公司收取机动车辆险保费314.86万元,赔付171.34万元。2002年,县人保公司收取机动车辆险保费404.98万元,赔付218.05万元,赔付率53.8%。
  货物运输险 1985年,县保险公司开办船舶承运货物运输保险,当年收取保费3490元,仅占当年县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0.2%。1987年,该险种改为车船货物运输保险,是年县保险公司收取车船货物运输险保费2.57万元,赔付4554元。1991年,县保险公司收取车船货物运输险保费3.03万元,赔付1.09万元。1993年,县保险公司收取车船货物运输险保费5万元,赔付2.86万元。1994年后,车船货物运输事故减少,1998年理赔数为零。2002年,县财保公司收取车船货物运输险保费2.08万元。
  农业险 1984年,县保险公司恢复开办耕牛保险,是年承保耕牛74头,应收保费242元,实收89元,后因收不到保费停办。1987年,恢复农业险,承保范围为山林、种植业及家畜养殖。是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9760元,赔付110元,主要投保单位为河伯岭林场、五峰铺林场及反封岭林场。1988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6264元,赔付6710元。1991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9.65万元,赔付3.89万元。1992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19.83万元,赔付19.32万元。1993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6.57万元,赔付6.08万元。1994年停办农业险。1995年恢复农业险,当年县保险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1.13万元,赔付1.25万元。1996年,县财保公司收取农业险保费11.44万元,赔付2.93万元。1999年再次停办农业险。
  三、责任险
  1997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邵阳县支公司开办责任险,保险范围为旅游、医疗、机关、学校等公职责任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1‰~5‰。是年收取责任险保费8.47万元,赔付4405元。1998年,收取责任险保费27.53万元,赔付12.25万元。2002年,收取责任险保费22.19万元,赔付12.19万元。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