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其他金融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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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1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其他金融业务
分类号: F832.4
页数: 2
页码: 455-45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邵阳县金融业务包括支付结算、金融往来、银行卡业务、外汇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代理业务情况。
关键词: 金融 业务 邵阳县

内容

支付结算 县内各金融机构开办的金融结算业务有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居民个人经济活跃,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异常频繁。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支付结算集中在支票、汇兑两类,银行汇票、委托收款业务已很少办理。1996年6月,县工商银行开通市辖往来电子银行汇兑系统,结束资金汇划手工操作。2001年,县工商银行开通国内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实现国内资金汇划24小时到账,加急资金汇划2小时到账,当年共办理非现金资金汇划42亿元。2002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均开办联行电子汇兑系统和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
  金融往来 1979年后,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工商银行相继从人民银行分离单设,各行之间资金往来,通过人民银行同城清交进行票据交换。因县内未设人民银行,各银行原始票据需派清交人员带往邵阳市人民银行进行交换。1996年前,县内各信用社在县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开设结算账户,信用社在县农业银行存入转存款和存款准备金,从县农业银行借支支持款。1979—1996年,县内信用社在县农业银行的转存款发生额达11万亿元、准备金达8596万元。1996年县信用联社和县农业银行脱钩后,和其他专业银行一样,通过人民银行进行汇划业务往来。
  银行卡业务 1992年,县农业银行成立金穗信用卡部,向社会发行金穗卡,当年透支额2420万元,但有30%透支款未按时归还。1993年,县工商银行开办牡丹卡业务,同年5月,成立牡丹卡业务代办处,当年发放牡丹信用卡100张。至1996年底,累计发卡1107张,其中电费专用卡500张,指定储蓄所受理牡丹卡存取业务2801笔。1997年,县建设银行储蓄卡加入龙卡网络,在省内通存通兑,并可在建行特约商户购物、消费。1998年3月,县农业银行始发行有结算功能的潇湘卡,在省内通存通兑。同年,县工商银行开办灵通卡业务,当年发行800张。1999年10月,县农业银行发行可在全国范围内通存通兑的金穗借记卡。2001年底,县农业银行发行可在任何金融机构柜员机上取款的银联卡。2002年,县工商银行发行灵通卡2.1万张。1993—2002年,县工商银行累计发行牡丹卡3万张,开办的业务有代付工资、代付医保费、代收水电费、代收有线电视费、代收电话费和学费等。
  外汇业务 1995年,县工商银行开办港币存款业务,当年接纳港币存款10万元。1996年,县工商银行始开办外汇(主要为美元)业务,为县内首家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年接纳外币存款7万美元,最高年份接纳外币存款余额35万美元。2000年,县建设银行开办外币存款和兑换业务。2002年,县工商银行接纳外币存款余额33万美元,县建设银行接纳外币存款余额5万美元。
  电子银行业务 2000年,县工商银行在县内率先使用自动柜员机。2002年,逐步开通9558电话银行、银证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是年,在县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开户的单位有县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和县烟草公司,另有个人网上银行户100户。
  代理业务 1985年初,县人民银行撤销后,邵阳县金库移交县工商银行代理。1996年,县内乡镇建立金库,由县农业银行履行代理乡镇金库业务。后因县农业银行精简营业网点,部分乡镇金库由就近的信用社代理。2000年8月,乡镇金库改由县工商银行代理。1999—2002年,县农业银行先后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代办保险业务,先后代收保费232万元。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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