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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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1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贷
分类号: F832.4
页数: 3
页码: 453-45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78年,全县贷款1814万元。2002年,全县贷款4.9亿元,其中工商贷款1.34亿元、农业贷款1.3亿元、基本建设贷款4308万元、消费贷款6845万元、扶贫贷款1301万元、房改贷款1196万元、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440万元、其他贷款6706万元。
关键词: 信贷 贷款 邵阳县

内容

1978年,全县贷款1814万元。2002年,全县贷款4.9亿元,其中工商贷款1.34亿元、农业贷款1.3亿元、基本建设贷款4308万元、消费贷款6845万元、扶贫贷款1301万元、房改贷款1196万元、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440万元、其他贷款6706万元。
  工商信贷 1978年,县人民银行工商贷款余额497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38万元、商业贷款344万元。改革开放后,全县工商信贷剧增,1980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1150万元,其中县人民银行发放1125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25万元。1986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2821万元,其中县工商银行发放1896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25万元、县信用社发放800万元。以后,县内工商企业发展迅速,所需信贷资金80%由县工商银行承担。1995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1.44亿元,其中县工商银行发放5873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545万元、县信用社发放8010万元。自1993年县氮肥厂破产后,县造纸厂、县硬质合金厂、县工具总厂、县皮鞋厂、县皮件厂等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相继破产,银行贷款大量核销,其中县工商银行核销36户,核销本金3032万元,核销利息742万元。2002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1.35亿元,其中县工商银行发放3716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674万元、县信用社发放9110万元。
  农业信贷 1978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502万元。1979年,以承办农业信贷为主的县农业银行恢复成立。1980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1409万元,其中县人民银行发放80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86万元、县信用社发放423万元。1982年,县农业银行对农业信贷实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同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753万元。期间,县内贯彻农业信贷“十不准”(即不准用农业贷款支持投机倒把、搞封建迷信、打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不准对国家干部发放农业贷款,不准对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工商户发放农业贷款,不准借农业贷款给私人购买汽车及大型机械设备,不准用农业贷款垫交税利及各种上缴款项,不准突破贷款计划超发农业贷款,不准银行职工因情循私发放违章贷款,不准出租、转让银行账户,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农业贷款利率,不准搞虚假数字)制度。1986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2671万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686万元、县信用社发放1985万元。1995年,全县发放农业贷款1.27亿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1670万元、县信用社发放1.1亿元。20世纪90年代始,县内农业信贷优先注重高效高产农业项目。1998年始,县内农业信贷主要由县信用社承担。2002年,全县发放农业贷款1.3亿元,其中县信用社发放1.2亿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030万元。
  基本建设贷款 1979年前,县内批准进行的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所需款项由县财政无偿拨付,1979年后改由县建设银行拨款,同时开办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基本建设贷款分基本贷款、技术措施贷款、施工企业贷款、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周转预付基建贷款、财政委托贷款、信托贷款7种,主要由县建设银行承办。1985年,国家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1986年,全县发放基本建设贷款1260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86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00万元、县信用社发放300万元。1987年,县建设银行发放私人住宅贷款102万元。1995年,全县发放基本贷款3429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1050万元、县工商银行发放811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568万元、县信用社发放1000万元。2002年,全县发放基本建设贷款4308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976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332万元、县信用社发放3000万元。
  消费贷款 1980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消费型贷款5万元。1986年,全县发放消费贷款245万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35万元、县信用社发放210万元。1995年,全县发放消费贷款3790万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770万元、县信用社发放3020万元。1998年,县内开办的消费贷款项目有个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自建房贷款等。2002年,全县发放消费贷款6845万元,其中县信用社发放5015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699万元、县工商银行发放132万元。
  扶贫贷款 1980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扶贫贷款86万元。1986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扶贫贷款586万元。1995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扶贫贷款1201万元。2002年,邵阳县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后,扶贫贷款发放仍由县农业银行承担,当年发放扶贫贷款1301万元。
  粮食收购资金贷款 1980年,县农业银行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92万元。1986年,县农业银行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2315万元。1996年,县农业发展银行从县农业银行接管粮棉收购资金贷款余额1.44亿元。1997年,县农业发展银行投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5943万元。1998年后,由县农业发展银行专职履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业务,实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封闭运行,当年发放粮食收购贷款5189万元。2000年,南方早稻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县农业发展银行停止早稻收购资金贷款,全年只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3072万元。2002年,县农业发展银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分类指导、择优扶植的信贷原则发放贷款,当年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440万元。同年县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余额19991万元,其中粮食收购贷款4162万元、粮食调销贷款96万元、建仓贷款360万元、财政贴息粮食财务挂账占用贷款1.01亿元、处理陈化粮损失贷款2284万元、粮油企业亏损挂账占用贷款1375万元、粮油附营业务停息挂账占用贷款964万元、老商品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115万元、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87万元。
  1986年,县农业银行发放住房贷款166万元。1995年,县建设银行发放房改贷款51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房改贷款1650万元。2002年,全县发放房改贷款1996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278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206万元,县工商银行发放512万元。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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