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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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0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金融
分类号: F832.764
页数: 10
页码: 447-456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邵阳县1979年到2002年金融体制改革,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邵阳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邵阳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县支行情况。
关键词: 金融 市场 邵阳县

内容

第一节 金融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县内从转变银行职能入手,逐步打破由国家银行统揽金融的单一格局,由国家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形成以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竞争的金融体系。1979年后,各专业银行在县内的分支机构相继成立或恢复。1986年7月,县邮电局成立邵阳县邮政储蓄所,恢复开办邮政储蓄。同年县建设银行设立储蓄专柜,开办储蓄业务,从单一管理财政资金,办理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兼具行政职能,转变为以经营长期投资业务为主,既管理政策性投资又经营存款和信贷业务的综合性银行,由事业化管理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企业化管理过渡。1994年底,成立邵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开办存款和短期贷款业务,在县内金融市场掀起一股新的冲击波,县内金融市场竞争激烈。是年,县内各专业银行均转体为商业银行。1995年始,县内国有企业相继破产,金融环境恶化,连续数年被上级银信部门划为贷款高风险区,贷款规模受到遏制,清收不良贷款成为县内金融部门的主要工作。期间,因银行惜贷,民间始出现乱办金融、高息揽储之风。面对市场形势,县内各金融机构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精简机构人员,进行优化组合。1996年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县农业银行脱钩,独立经营。是年县供销社创办股金服务部。1997年,县建设银行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内设机构由5部1室精简为3部,人员从57人减至48人,其中1名股长、3名所长被解聘。同年,从县农业银行分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邵阳市支行(简称县农发行),专司粮油收购资金管理和信贷业务。1998年,县农发行对粮食收购资金进行全封闭运行管理,实施粮食收购贷款投放报账制、粮棉油入库报告制、回笼贷款分解制、信贷员联库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制度。1999年始,县内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00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清收贷款领导小组(后更名维权办公室),为有史以来首次由政府牵头组织清收金融贷款。2000年,县工商银行更名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市支行邵南分理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7个股室精简为3部,撤并营业网点5个,精简人员34人,同时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2002年,县建设银行实行第二次人事制度改革,再次精简人员9人,部门经理全部实行竞聘上岗。同年,县内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全部关闭。
  第二节 金融机构
  1978年,县内有银行1家(县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36家。2002年,县内有银行分支机构4家,15个营业网点;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家,辖21家农村信用社,28家信用分社,356个信用代办站;邮政储蓄所1家,邮政储蓄网点17个。当年,全县金融机构有正式职工648人,聘用人员356人。
  一、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 1949年10月成立,行址在今邵阳市(老邵阳县城),1952年1月随县治迁塘渡口,1968年撤销。1973年12月恢复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简称县人民银行)。197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存款余额1121万元,贷款余额1814万元。当年现金投入总额3120万元,现金回笼3760万元。1979年10月,从县人民银行分设中国农业银行邵阳县支行,原人民银行所属各区营业所和分理处均划归县农业银行。1982年7月,县人民银行设塘渡口邵新街办事处。同年,县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年末存款余额969万元,其中企业存款446万元、城镇储蓄存款459万元、其他存款82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950万元,其中工业贷款469万元、商业贷款727万元、粮食贷款2754万元、其他贷款5万元。1984年12月,县人民银行增设五峰铺和九公桥2个办事处,时有职工57人。同月31日,县人民银行撤销,人员编制和职能划归随即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县支行。1978—1984年,陈善平、陈善课先后任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县支行 1985年1月1日,以原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的人员建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县支行(简称县工商银行),履行县人民银行的职能,办理城镇储蓄存款,管理现金、金银和工资基金,办理工商信贷及汇兑、租赁、信托、咨询、国家债务和市人民银行委托的业务。原由县人民银行管理的邵阳县金库移交县工商银行代理。内设机构仍维持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股、信贷股、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等原有7个股室,下设邵新街、五峰铺、九公桥3个办事处和807储蓄所。后五峰铺、九公桥2个办事处相继撤销。1987年,设丁冲街储蓄所。1990年,807储蓄所迁县城老虎坪,更名城关储蓄所。同时在807和813设储蓄代办所。1992年3月设房地产信贷部。1993年,在县城设市场储蓄所,并增设科技股,为全县金融系统首家设立科技机构的基层行处。1994年,设邵新街第二储蓄所。同年10月,行址从县城大桥路迁邵新街。1994年后,连续6年出现经营亏损。2000年8月进行经营体制改革,行名由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县支行改为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市分行邵南分理处,职工从76人减至42人,营业网点减至3个。2001年,扭转亏损局面,盈利87万元。2002年,县工商银行有营业网点3个、职工42人,当年现金投放总额8.1亿元,现金回笼总额7.9亿元,当年盈利299万元。1985—2002年,陈善平、银庆祥、黎芝兰(女)、兰海涛先后任行长或主任。
  中国农业银行邵阳县支行 1979年12月,从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分设中国农业银行邵阳县支行(简称县农业银行)。原县人民银行下设的各区营业所和各分理处划归县农业银行,并代管农村信用合作社。1996年12月,邵阳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县农业银行脱钩。
  同时,从县农业银行中分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邵阳县支行,县农业银行原承担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县农发行经营。2002年,县农业银行有营业网点10个,即县支行营业部、兴隆街分理处、凤凰街分理处、塘渡口营业所、五峰铺营业所、下花桥营业所、九公桥营业所、长阳铺营业所、白仓营业所、黄亭市营业所。县农业银行为县内存款总量最多、资金实力最为雄厚、经营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1980—2002年,杨家信、刘水源、唐利平、陈高红、伍高琴、许云跃先后任行长。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邵阳县支行 1997年1月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邵阳县支行(简称县农发行)正式成立,行址设县城白虎街,时有职工20人,设计划信贷股、营业部和办公室,履行管理粮棉油收购资金的职能,开办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业务。1998年5月,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贷款等业务又划转县农业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专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1997—2001年,肖迪绵、朱小红(副)先后任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县支行 1971年,在县人民银行设基建拨款股。1979年10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邵阳县支行,管理县内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基建财务监督和预(决)算审查,筹措建设资金,办理基本建设拨款和贷款业务。1986年12月,设储蓄专柜,开办储蓄业务,履行银行和行政双重职能。1988年2月,在沿河街桥头设县建设银行第一储蓄所。同年8月,在县广播局门口设第二储蓄所。1992年2月,在县公路局门口设第三储蓄所。同年9月,在县教委门口设县建设银行教委代办所。同月建于邵新街的新办公大楼竣工开业。1993年6月,在县城夫夷饭店门口设房地产信贷部。同月在县文化馆门口设第四储蓄所。1995年5月撤销第四储蓄所。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邵阳县支行更名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县支行,同年撤销房地产信贷部。2001年撤销第一储蓄所。2002年8月,撤销第二储蓄所。同年12月撤销第三储蓄所,营业场所仅余行本部营业大厅,有职工30人。1979—2002年,罗选批、郭亿佰、赵俊奇、罗建平、许胜德、周纪明、曾瑞华、林亲柏先后任行长或主要负责人。
  二、其他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78年,县内有农村信用社36家、大队信用站565家、在职职工129人、不脱产的大队信用站聘用人员565人,隶属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县支行管理。1979年12月县农业银行成立后,县内信用社由县农业银行代管。1984年10月,成立邵阳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年县内有农村信用社42家,村级信用代办站632个,在职职工259人,聘用的代办站人员632人。同年,县内信用合作社为县民政部门代发代收困难户民政贴息贷款及灾民口粮贷款140万元。1996年,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县农业银行脱钩,县信用联社设业务、稽核、人事、财务、保卫5股和办公室。2002年,全县信用社合并为21家,另有信用分社8家,村级信用代办站356家(其中信用联站122家),有在职职工282人,退休职工92人。是年,全县信用社有固定资产2219万元,社员股金1679万元。1984—1995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由县农业银行行长兼任,1996—2002年,张景平任主任。
  邮政储蓄所 1986年7月,县邮电局设立邮政储蓄所,恢复开办邮政储蓄,办理活期、定期和定额有奖储蓄业务,其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境内各专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年末有储户7500户,储蓄余额312.3万元。1987年6—8月,县邮政储蓄所开办首届有奖有息邮政定期储蓄。1991年12月,储蓄余额超过1000万元。1993年11月18日始,县内邮政储蓄存款全部转存邵阳市人民银行。2002年,县内有邮政储蓄网点17个,年末邮政储蓄余额3.1亿元。
  邵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4年,成立邵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钟求明任组长。同年9月,县内首家农村合作基金会——梽木山乡农村合作基金会挂牌营业。同年底,成立邵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当年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有股金余额80万元。1995年,全县22个乡镇均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1996年10月始,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进行整顿和规范。1998年底,全县有农村合作基金会营业网点30个和村代办站618个,从业人员816人,股金余额猛增至2亿元。农村合作基金会成立后,先后为县内农业生产、乡村企业投放资金3.8亿元,为县内公路建设投放资金800多万元。1999年,国家宣布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县内所有农村合作基金会于同年4月12日停业。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数百人,分赴各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清产核资,追收贷款偿付储户存款。清产核资结果,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总资产2.23亿元,总负债2.23亿元。经过筛选和对不良贷款进行剥离后,河伯乡、塘田市镇、白仓镇、五峰铺镇、罗城乡、下花桥镇、诸甲亭乡、塘渡口镇、长阳铺镇、岩口铺镇等10个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中的15个营业网点并入当地信用社,并入总资产9339.9万元,并入总债务9304万元;黄荆乡、金称市镇、霞塘云乡、小溪市乡、九公桥镇、黄塘乡、谷洲镇、黄亭市镇、蔡桥乡、长乐乡、金江乡11个乡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及邵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营业部、塘渡口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红石办事处均予以清盘关闭。清盘关闭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原吸收的股金分3年5期兑付。农村合作基金会撤并后,原债权债务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收还。
  供销社股金服务部 1996年12月,邵阳县供销社股金服务部成立。1997年3月,塘渡口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九公桥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下花桥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五峰铺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郦家坪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梽木山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黄亭市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塘田市区供销社股金服务部和邵阳县农产品公司股金服务部陆续挂牌营业,并在部分乡镇开办股金代办点,同年底共吸收股金3920万元。1999年,在全国农村金融市场整顿中,县内各供销社低价出售固定资产,兑付社员股金,亏损3860万元。至2002年底,县内各供销社股金服务部直接兑付社员股金2509万元,利用省供销社再贷款资金兑付社员股金601万元,尚欠社员股金810万元。同年各供销社股金服务部全部解散。
  第三节 存款
  县内存款分个人储蓄存款和对公存款两大类。1978年,县内存款余额1121万元,其中对公存款502万元,个人储蓄存款619万元。2002年,全县存款余额17.4亿元,其中个人储蓄存款15.79亿元,对公存款1.6亿元。
  个人储蓄存款 1978年,县内个人储蓄存款619万元,占全县存款总额的55.26%。1980年,县农业银行开办个人储蓄业务,增加“积零存整定期储蓄”,恢复存本付息和整存整取两个种类。1984年县农业银行开办建房储蓄。1985年1月,县工商银行成立并接管原属县人民银行的储蓄业务。1986年,县建设银行储蓄专柜开办个人储蓄业务。同年7月,县邮电局恢复邮政个人储蓄业务,开办活期、定期、定额有奖三个储蓄种类。同年全县个人储蓄存款余额4595万元,占全县各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54.1%。1988年,因物价上涨,国家提高存款利率,并对3年以上的个人定期储蓄实行保值补贴。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业银行先后开办定期储蓄保值业务。1989年,县建设银行开办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20世纪90年代初始,县内形成外出打工热,社会闲散资金骤增,各金融机构纷纷推出揽储新招吸引储户。1991—1992年,县农业银行先后开办万事达有奖储蓄和“月月发”有奖储蓄。1992年底始,县建设银行发行定期礼谊储蓄存单和大额特种储蓄存单。1993年,县建设银行开办“划得来有奖有息储蓄”。同年,县工商银行推出“喜庆吉祥”储蓄。1994年,县内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开办个人储蓄业务。同年县建行开办“利滚利”储蓄业务。1995年,国家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转体为商业银行后,竞相扩大经营规模,纷纷扩建营业网点,招聘合同工和临时储蓄代办员,抢占个人储蓄存款市场,县内储蓄经营网点遍布城乡。1995年,县内个人储蓄存款余额5.01亿元,占全县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总数的88.91%。1996年12月,邵阳县供销社股金服务部成立,随即各乡镇供销社相继成立股金服务部,大肆吸纳社员股金及社会闲散资金。与此同时,农村合作基金会也采取种种措施吸纳城乡居民储蓄。1998年底,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股金余额2亿元,县供销社股金服务部股金余额3920万元,形成县农村基金会、供销社股金服务部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个人储蓄市场三足鼎立的局面。期间,亚洲金融风暴波及县内,县内各商业银行陆续裁撤网点,精简人员。1998年,县农业银行开办“通知储蓄”业务。20世纪末期开始,县内各金融机构相继开办全省及全国通存通兑储蓄、外币储蓄和兑换业务。2000年4月1日起,个人储蓄存款实行实名制,储户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开户手续。2001年,县内各金融机构先后开办教育储蓄业务(免交利息税)。2002年,县建设银行、县工商银行开办“定期一本通”业务,“一本通”存折可办理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大额存单等各种储蓄业务。同年,县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社股金服务部先后关闭。2002年底,县内经营个人储蓄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县邮政储蓄所5家,当年个人储蓄存款余额15.79亿元,占当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总数的90.75%。
  对公存款 县内对公存款分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基本建设存款、农村对公存款等类型。1978年,县内对公存款余额502万元,占当年全县存款余额总数的44.76%。其中企业存款196万元、地方金库存款85万元、机关团体存款26万元、农村社队对公存款7万元、基建存款99万元、其他对公存款89万元。1980年,县内实行各银行分专业揽收对公存款。1981年,全县对公存款余额745万元,其中企业存款310万元、地方金库存款227万元、财政预算外存款20万元、机关团体存款87万元、农村社队对公存款8万元、基建存款80万元、其他对公存款13万元。1985年始,银行分专业揽收对公存款的格局被打破,实行自由竞争揽收对公存款。1991年,全县对公存款余额2877万元,其中县工商银行1284万元、县农业银行393万元、县建设银行712万元、信用社488万元。以存款类型分,企业存款2160万元,其他对公存款717万元。1992年,县建设银行吸纳房改存款1104万元。1997年,邵阳县农业发展银行成立,首次在县城各信贷单位招揽存款73万元。2001年,洛湛铁路和潭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单位在县建设银行立户,使县内对公存款余额剧增,当年全县对公存款余额1.56亿元,比2000年增加0.63亿元。其中县建设银行5180万元,比2000年增加3249万元。2002年,全县对公存款余额1.63亿元,其中县工商银行6177万元、县农业银行3710万元、县建设银行3452万元、县农业发展银行418万元、县信用联社3243万元。
  第四节 信贷
  1978年,全县贷款1814万元。2002年,全县贷款4.9亿元,其中工商贷款1.34亿元、农业贷款1.3亿元、基本建设贷款4308万元、消费贷款6845万元、扶贫贷款1301万元、房改贷款1196万元、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440万元、其他贷款6706万元。
  工商信贷 1978年,县人民银行工商贷款余额497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38万元、商业贷款344万元。改革开放后,全县工商信贷剧增,1980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1150万元,其中县人民银行发放1125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25万元。1986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2821万元,其中县工商银行发放1896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25万元、县信用社发放800万元。以后,县内工商企业发展迅速,所需信贷资金80%由县工商银行承担。1995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1.44亿元,其中县工商银行发放5873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545万元、县信用社发放8010万元。自1993年县氮肥厂破产后,县造纸厂、县硬质合金厂、县工具总厂、县皮鞋厂、县皮件厂等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相继破产,银行贷款大量核销,其中县工商银行核销36户,核销本金3032万元,核销利息742万元。2002年,全县发放工商贷款1.35亿元,其中县工商银行发放3716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674万元、县信用社发放9110万元。
  农业信贷 1978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502万元。1979年,以承办农业信贷为主的县农业银行恢复成立。1980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1409万元,其中县人民银行发放80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86万元、县信用社发放423万元。1982年,县农业银行对农业信贷实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同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753万元。期间,县内贯彻农业信贷“十不准”(即不准用农业贷款支持投机倒把、搞封建迷信、打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不准对国家干部发放农业贷款,不准对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工商户发放农业贷款,不准借农业贷款给私人购买汽车及大型机械设备,不准用农业贷款垫交税利及各种上缴款项,不准突破贷款计划超发农业贷款,不准银行职工因情循私发放违章贷款,不准出租、转让银行账户,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农业贷款利率,不准搞虚假数字)制度。1986年,全县发放农业信贷2671万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686万元、县信用社发放1985万元。1995年,全县发放农业贷款1.27亿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1670万元、县信用社发放1.1亿元。20世纪90年代始,县内农业信贷优先注重高效高产农业项目。1998年始,县内农业信贷主要由县信用社承担。2002年,全县发放农业贷款1.3亿元,其中县信用社发放1.2亿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030万元。
  基本建设贷款 1979年前,县内批准进行的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所需款项由县财政无偿拨付,1979年后改由县建设银行拨款,同时开办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基本建设贷款分基本贷款、技术措施贷款、施工企业贷款、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周转预付基建贷款、财政委托贷款、信托贷款7种,主要由县建设银行承办。1985年,国家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1986年,全县发放基本建设贷款1260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86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00万元、县信用社发放300万元。1987年,县建设银行发放私人住宅贷款102万元。1995年,全县发放基本贷款3429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1050万元、县工商银行发放811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568万元、县信用社发放1000万元。2002年,全县发放基本建设贷款4308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976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332万元、县信用社发放3000万元。
  消费贷款 1980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消费型贷款5万元。1986年,全县发放消费贷款245万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35万元、县信用社发放210万元。1995年,全县发放消费贷款3790万元,其中县农业银行发放770万元、县信用社发放3020万元。1998年,县内开办的消费贷款项目有个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自建房贷款等。2002年,全县发放消费贷款6845万元,其中县信用社发放5015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699万元、县工商银行发放132万元。
  扶贫贷款 1980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扶贫贷款86万元。1986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扶贫贷款586万元。1995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扶贫贷款1201万元。2002年,邵阳县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后,扶贫贷款发放仍由县农业银行承担,当年发放扶贫贷款1301万元。
  粮食收购资金贷款 1980年,县农业银行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92万元。1986年,县农业银行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2315万元。1996年,县农业发展银行从县农业银行接管粮棉收购资金贷款余额1.44亿元。1997年,县农业发展银行投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5943万元。1998年后,由县农业发展银行专职履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业务,实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封闭运行,当年发放粮食收购贷款5189万元。2000年,南方早稻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县农业发展银行停止早稻收购资金贷款,全年只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3072万元。2002年,县农业发展银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分类指导、择优扶植的信贷原则发放贷款,当年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440万元。同年县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余额19991万元,其中粮食收购贷款4162万元、粮食调销贷款96万元、建仓贷款360万元、财政贴息粮食财务挂账占用贷款1.01亿元、处理陈化粮损失贷款2284万元、粮油企业亏损挂账占用贷款1375万元、粮油附营业务停息挂账占用贷款964万元、老商品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115万元、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87万元。
  房改贷款 1986年,县农业银行发放住房贷款166万元。1995年,县建设银行发放房改贷款51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房改贷款1650万元。2002年,全县发放房改贷款1996万元,其中县建设银行发放278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1206万元,县工商银行发放512万元。
  第五节 其他金融业务
  支付结算 县内各金融机构开办的金融结算业务有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居民个人经济活跃,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异常频繁。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支付结算集中在支票、汇兑两类,银行汇票、委托收款业务已很少办理。1996年6月,县工商银行开通市辖往来电子银行汇兑系统,结束资金汇划手工操作。2001年,县工商银行开通国内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实现国内资金汇划24小时到账,加急资金汇划2小时到账,当年共办理非现金资金汇划42亿元。2002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均开办联行电子汇兑系统和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
  金融往来 1979年后,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工商银行相继从人民银行分离单设,各行之间资金往来,通过人民银行同城清交进行票据交换。因县内未设人民银行,各银行原始票据需派清交人员带往邵阳市人民银行进行交换。1996年前,县内各信用社在县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开设结算账户,信用社在县农业银行存入转存款和存款准备金,从县农业银行借支支持款。1979—1996年,县内信用社在县农业银行的转存款发生额达11万亿元、准备金达8596万元。1996年县信用联社和县农业银行脱钩后,和其他专业银行一样,通过人民银行进行汇划业务往来。
  银行卡业务 1992年,县农业银行成立金穗信用卡部,向社会发行金穗卡,当年透支额2420万元,但有30%透支款未按时归还。1993年,县工商银行开办牡丹卡业务,同年5月,成立牡丹卡业务代办处,当年发放牡丹信用卡100张。至1996年底,累计发卡1107张,其中电费专用卡500张,指定储蓄所受理牡丹卡存取业务2801笔。1997年,县建设银行储蓄卡加入龙卡网络,在省内通存通兑,并可在建行特约商户购物、消费。1998年3月,县农业银行始发行有结算功能的潇湘卡,在省内通存通兑。同年,县工商银行开办灵通卡业务,当年发行800张。1999年10月,县农业银行发行可在全国范围内通存通兑的金穗借记卡。2001年底,县农业银行发行可在任何金融机构柜员机上取款的银联卡。2002年,县工商银行发行灵通卡2.1万张。1993—2002年,县工商银行累计发行牡丹卡3万张,开办的业务有代付工资、代付医保费、代收水电费、代收有线电视费、代收电话费和学费等。
  外汇业务 1995年,县工商银行开办港币存款业务,当年接纳港币存款10万元。1996年,县工商银行始开办外汇(主要为美元)业务,为县内首家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年接纳外币存款7万美元,最高年份接纳外币存款余额35万美元。2000年,县建设银行开办外币存款和兑换业务。2002年,县工商银行接纳外币存款余额33万美元,县建设银行接纳外币存款余额5万美元。
  电子银行业务 2000年,县工商银行在县内率先使用自动柜员机。2002年,逐步开通9558电话银行、银证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是年,在县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开户的单位有县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和县烟草公司,另有个人网上银行户100户。
  代理业务 1985年初,县人民银行撤销后,邵阳县金库移交县工商银行代理。1996年,县内乡镇建立金库,由县农业银行履行代理乡镇金库业务。后因县农业银行精简营业网点,部分乡镇金库由就近的信用社代理。2000年8月,乡镇金库改由县工商银行代理。1999—2002年,县农业银行先后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代办保险业务,先后代收保费232万元。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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