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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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95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建设管理
分类号: F294
页数: 3
页码: 380-382
摘要: 本章记录了1978年-2002年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境内建设管理的发展情况,包括建设机构、建设规划管理、县城市政管理、乡村建设管理几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建设管理 城市管理 邵阳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0年3月,成立邵阳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简称县建委,下同)。1984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并入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县基本建设委员会更名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4月更名邵阳县建设委员会,为建设系统牵头单位,兼管房地产开发公司(后更名县房地产管理局)。1986年7月,从县建设委员会分设县环境保护局。1990年成立邵阳县城市规划办公室,隶属县建设委员会。1991年12月,塘渡口、五峰铺、塘田市、白仓、九公桥、黄亭市、下花桥、长阳铺、岩口铺、郦家坪10个建制镇建立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镇城建办)。1995年1月,县建设委员会更名县建设局。同年,金称市、谷洲两镇建立城建办。1996年8月,县建设局复名县建设委员会,同年,县城市规划办公室更名县城镇规划管理局,隶属县建设委员会,设规划管理股、法规监察股、规划设计室。2001年11月,县建设委员会又更名县建设局,设办公室、工程建设股、城乡规划建设股、人事股和法制股。辖规划局、自来水公司、建筑管理站、质量监督站、勘察设计院、建筑公司、液化气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路灯绿化管理站10个二级机构和12个建制镇城建办公室,兼管县环境保护局、县房产管理局、县城建监察大队。2002年,县环境保护局再度并入县建设局,保留牌子,列入县政府组成机构序列,不计县政府机构个数。
  1980—2002年,杨举泽、谢显明、石满生、彭东方、吕太平、邓节生先后任县建设委员会主任或县建设局局长。
  1986—2002年,谢显明、胡京平、吴国政先后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第二节 建设规划管理
  1980年前,县内无专门建设规划管理机构。1980年始,县内城乡建设规划由县基本建设委员会主管。1985年,县建设委员会设城乡规划建设组。1990年成立邵阳县城市规划办公室(简称县规划办,后更名县规划局)后,对县内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实行“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同年在县城市规划办公室加挂县城市规划设计室牌子,负责县内城镇建设规划设计。1998年,湖南省建设委员会批准邵阳县城市规划设计室为丁级规划设计单位。同年9月,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1992—2002年,县规划管理局累计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677份、规划许可用地287.05万平方米;累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56份,规划许可建筑面积119.36万平方米,1991—2002年,县规划管理局在规划执法过程中,累计查出未按规划进行的建设673宗,拆除未按规划的建筑79座。2002年,县规划管理局有职工36人,其中城市规划师4人、工程师4人。
  第三节 县城市政管理
  1978年,成立塘渡口镇环境卫生管理处(简称镇环卫处),配职工7人,专司县城公用厕所的粪便清运和街道清扫。1987年,塘渡口镇环卫处更名塘渡口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环卫所,下同),为镇属集体事业机构。1992年,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由塘渡口镇城建办公室负责管理。1993年,塘渡口镇环卫所更名邵阳县环卫所,时有职工62人。同年8月,成立邵阳县市政工程公司,属自收自支的集体所有制市政管理机构,有职工11人,专事县城街道、下水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修。1994年5月,成立邵阳县城市建设监察队,隶属县建设局,有职工10人,负责对县城建设规划、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监察。1997年,邵阳县城市建设监察队更名邵阳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简称县城市监察大队)。是年始中共邵阳县委、县人民政府连续6年组织开展创建“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县城活动。2000年12月,成立县城管理综合整治指挥部,县委书记石民生任指挥长、县长曾建秋任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县城开展“县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宣传活动,对县城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和机关院容院貌进行集中整治。后县人民政府又相继下发《关于整治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城区“门前三包”管理的规定》。同年,县城市监察大队职工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2001年,成立邵阳县路灯绿化管理站,为全民所有制事业机构,有职工4人,专事县城道路照明和街道绿化的管理。同年,县城市监察大队和县环卫所划属塘渡口镇人民政府。2002年,县环卫所升格为邵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加挂邵阳县渣土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副科级全民所有制事业机构,设办公室、市容监察队、环境卫生管理股、渣土管理股和收费股,有正式职工98人,临时工53人。同年县城市监察大队有职工39人。
  1995—2002年,县城市监察大队共查处县城违法用地建设案83起,拆除违章建筑50处,处理车辆损坏市政工程案140余起,制止挖掘城市道路和损坏县城绿化林木和园林设施事件85起,处理损坏县城环卫设施事件50起,清除有碍市容的户外广告、横幅3400余幅,拆除街道临时棚架240个,纠正乱堆乱放等违章占道和乱贴乱挂行为5560余起,取缔违章的市内公路市场3处,取缔违章的公路停车场4处,纠正市内工地不围挡作业的违反安全规定基建行为62起。期间,县城市监察大队共核发摩托车城运牌照250张,取缔无牌无证和过期报废的市内营运摩托车24辆。期间共收缴违反县城市政市容管理规定的罚款50万元。
  第四节 乡村建设管理
  1981年,县人民政府先后颁发《关于加强城乡建房占地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加强城乡基本建设用地管理的布告》。1985年,县人民政府再次颁发《关于加强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各乡(镇)由1名副乡(镇)长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集镇和乡村建设。1987年,县人民政府共组织2868人的清查队伍,对全县1982年以来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清查,共查出违规用地1.56万起,违规用地面积4614亩,拆除违规建筑653间,搬迁违规使用的房屋基地2081处,收回违规占用的土地626亩,收缴罚款79.91万元。1989年,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建委、县交通局,对县内公路两旁的违规建筑进行整顿,共查出违规建筑案735处,违规建筑面积7.13万平方米,拆除14处,其余进行了罚款。1997年,镇城建办加挂镇城建管理监察中队牌子,兼行城镇建设监察职能。1998—2002年,白仓镇人民政府先后向全镇颁发《关于整顿建筑市场的规定》、《关于整顿交通秩序、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关于整治城市脏乱差的实施方案》。1991—2002年,县内各建制镇共纠正、停止各类违规建设项目253起,查处各类违规建筑案108起,违规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规建筑9座,其余作罚款处理。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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