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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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
页数: 2
页码: 238-2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物价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1984—2002年,张乐荣(副)、刘喜生、邓节生、陈舜田先后任县物价局局长。
关键词: 邵阳县 物价 物价局

内容

1979年,恢复成立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的邵阳县物价委员会,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是年县内提高18种农产品收购价格。1984年1月,邵阳县物价委员会更名邵阳县物价局,负责全县商品价格制定、检查和管理,县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负责对县内农业生产资料、粮油、医药价格进行检查。同年,邵阳县被定为全国农业成本调查直报县之一,每年均由县物价局主持,开展农业成本调查,调查结果直报国家物价局。
  1985年,县内市场出现国家固定价、国家指导价、自由价等多种价格形式。除粮油仍实行合同定购外,其余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当年县内先后出现两次物价上涨高峰。1986年,县百货公司、县副食品公司、县五交化公司批发的6898种商品中,属国家固定价的商品有398种,占5.77%;属国家指导价的商品有2155种,占31.24%;属企业自行定价的商品有4345种,占62.99%。1988年,县内物价上涨31.6%,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彩电、钢材、化肥、农药、农膜等实行专营,由县物价局制定统一零售价。
  1987年始,县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当年县物价局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03张。
  1991年5月,成立五峰铺物价管理站(1993年更名乡镇物价检查所)。1992年10月,成立邵阳县价格事务所,开展价格鉴证评估服务。1993年,县百货公司、县农产品公司等15家
  单位被评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1994年,县内物价上涨22.1%,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农业产品市场价格协调小组,规定县内煤炭、水泥、化肥等生产企业,调价前必须向县物价局申报调价方案及生产成本,同时对汽车、水泥、钢材、化肥、农药、洗衣粉、液化气等流通领域实行价格差率控制,对尿素、稻种实行全县统一价,对大米、面粉、面条、植物油、食糖等生活资料实行提价申报制。是年始,县内由县物价局主持,每年均对教育、国土、公安、计划生育等职能部门和农村电网、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收费组织检查。
  1995年,县物价局和县计划委员会合并为县计划物价局,乡镇物价检查所并入县物价检查所。1996年,县物价局再度从县计划物价局分出单设。
  1997—1999年,县内物价出现下降,其中1998年下降6.98%,1999年下降7.7%。1999年,县内农村电网改造后,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2001年,农村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县内25个乡镇(场)、665个村(居)委会,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2001年3月,县城邵新街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同年县物价检查所开通举报专线电话。
  1993—2002年,县价格事务所共开展价格鉴证评估业务1581宗,估价金额3376.8万元。
  2002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制委员会下文将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计划局,但实际仍单独办公。是年,县物价局设商品价格管理股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股,有职工18人。同年4月,邵阳县价格事务所更名邵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加挂县价格信息中心牌子。
  1984—2002年,张乐荣(副)、刘喜生、邓节生、陈舜田先后任县物价局局长。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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