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统计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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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4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统计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14.1
页数: 3
页码: 237-2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的统计物价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统计管理和物价管理。
关键词: 邵阳县 经济 统计物价

内容

第一节 统计管理
  机构 1978年,县内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履行统计管理职能。1980年6月,恢复成立邵阳县革命委员会统计局。1984年7月,邵阳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成立,为省属机构,负责县内农村住户和农产品产量抽样调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及农村贫困监测调查。1989年,县内各区、乡(镇)成立统计站。1990年,邵阳县获全省统计网络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五峰铺区统计站获全国先进统计站称号。1995年撤区并乡时,区、乡(镇)统计站撤消,各乡(镇)设兼职统计员1人。2002年,县统计局设统计法规监督股、农业社会财贸统计股、工交投资综合统计股和办公室,有职工16人。是年,县农调队有职工7人,县内各机关团体、乡镇(场)、企事业单位均设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1980—2002年,谢祝荣、陈伶、杨超成、林亲义、张雄强先后任县统计局局长。
  定期报表 1978年,县内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统计报表混乱、统计资料收集不上的现象依然存在。1982年11月,由县统计局主持,对县内统计报表进行清理,县内统计报表多而乱的问题得到控制。1985年,县统计局设农业、工业、商业、劳动工资、基建投资、交通、能源、物价、综合平衡、社会、人口、科技等专业定期报表,逐步建立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核算体系。期间,亦存在统计报表失实的现象,乡镇企业的报表数据失实尤为严重。1995年起,综合平衡核算由原来的MPS体系转换为SNA体系,国民收入指标被国内生产总值取代。1997年始,县内工业报表由原来的以产值为核心指标改用产品产量为核心指标。2002年,县统计局向各乡镇场及县直单位征集的定期报表有120种,共3494个项目。
  统计年鉴 1979年8月,由县计划委员会编发《1949—1978年邵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内容包括历年行政区划、土地、户口、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金融、文教、卫生、劳动工资等全面数据。1980年始,每年均由县统计局主持编印《邵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又称统计年鉴)。至2002年,县内共编印统计年鉴23期,每期印数约200册。
  普查 1982年,县内开展第三次人口普查,编印了《邵阳县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汇总资料汇编》。1985年,县内开展第二次工业普查,编印了《邵阳县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是年,对塘渡口镇、五峰铺镇和九公桥煤矿的房屋数量、质量及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普查,编印了《邵阳县城镇房屋普查资料》。1987年,邵阳县获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银杯奖。1990年,县内开展第四次人口普查,编制了《邵阳县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获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先进单位称号。1991年,县内开展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获全省基本单位普查先进单位称号。1993年,县内首次开展第三产业普查。1995年,县内开展第三次工业普查,编印了《邵
  阳县第三次全县工业普查数据汇总表》,刻制数据光盘1套。1997年,县内开展第一次农业普查,编制了《邵阳县第一次农业普查汇总表》,刻制数据光盘1套,保存有原始调查表,并获全省数据处理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县内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2001年,整理编制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世纪之交的邵阳县人口》,并获全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先进单位称号,霞塘云乡被评为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先进单位。同年县内开展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2002年获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先进单位称号。
  抽样调查 1980年7月,邵阳县被定为全省23个农村调查县之一,从诸甲亭公社的3个大队中选出30家农户为抽样调查样本点。1984年7月,邵阳县农村调查队(简称县农调队)从全县100个村中选出100家农户为调查点,每村聘1名辅助调查员,样本点不定期轮换。1993年后,邵阳县连续3年为湖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县之一,每年由湖南省农村调查机构在县内的5个乡镇中抽出5个村的全部人口作为人口抽样调查样本点。以后抽样调查内容增多,逐步取代原来的全面报表制度。2002年起,县农调队开始在县内开展贫困监测调查。
  统计执法 1984年1月,县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3年,县统计局与县法院联合成立统计法规执行室。是年始,县统计局对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1995年始,县统计局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每年对全县各单位进行一次统计执法联合检查。
  第二节 物价管理
  1979年,恢复成立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的邵阳县物价委员会,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是年县内提高18种农产品收购价格。1984年1月,邵阳县物价委员会更名邵阳县物价局,负责全县商品价格制定、检查和管理,县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负责对县内农业生产资料、粮油、医药价格进行检查。同年,邵阳县被定为全国农业成本调查直报县之一,每年均由县物价局主持,开展农业成本调查,调查结果直报国家物价局。
  1985年,县内市场出现国家固定价、国家指导价、自由价等多种价格形式。除粮油仍实行合同定购外,其余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当年县内先后出现两次物价上涨高峰。1986年,县百货公司、县副食品公司、县五交化公司批发的6898种商品中,属国家固定价的商品有398种,占5.77%;属国家指导价的商品有2155种,占31.24%;属企业自行定价的商品有4345种,占62.99%。1988年,县内物价上涨31.6%,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彩电、钢材、化肥、农药、农膜等实行专营,由县物价局制定统一零售价。
  1987年始,县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当年县物价局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03张。
  1991年5月,成立五峰铺物价管理站(1993年更名乡镇物价检查所)。1992年10月,成立邵阳县价格事务所,开展价格鉴证评估服务。1993年,县百货公司、县农产品公司等15家
  单位被评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1994年,县内物价上涨22.1%,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农业产品市场价格协调小组,规定县内煤炭、水泥、化肥等生产企业,调价前必须向县物价局申报调价方案及生产成本,同时对汽车、水泥、钢材、化肥、农药、洗衣粉、液化气等流通领域实行价格差率控制,对尿素、稻种实行全县统一价,对大米、面粉、面条、植物油、食糖等生活资料实行提价申报制。是年始,县内由县物价局主持,每年均对教育、国土、公安、计划生育等职能部门和农村电网、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收费组织检查。
  1995年,县物价局和县计划委员会合并为县计划物价局,乡镇物价检查所并入县物价检查所。1996年,县物价局再度从县计划物价局分出单设。
  1997—1999年,县内物价出现下降,其中1998年下降6.98%,1999年下降7.7%。1999年,县内农村电网改造后,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2001年,农村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县内25个乡镇(场)、665个村(居)委会,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2001年3月,县城邵新街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同年县物价检查所开通举报专线电话。
  1993—2002年,县价格事务所共开展价格鉴证评估业务1581宗,估价金额3376.8万元。
  2002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制委员会下文将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计划局,但实际仍单独办公。是年,县物价局设商品价格管理股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股,有职工18人。同年4月,邵阳县价格事务所更名邵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加挂县价格信息中心牌子。
  1984—2002年,张乐荣(副)、刘喜生、邓节生、陈舜田先后任县物价局局长。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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