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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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3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计划管理
分类号: F210
页数: 3
页码: 237-2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经济计划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经济机构、经济计划编制、计划内物资供应和固定资产投资。
关键词: 邵阳县 经济 计划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1986年后称邵阳县计划委员会,简称县计委)履行全县计划管理职能,负责全县社会发展宏观调控,具体主持经济计划编制、国有资产投资计划与管理、计划内物资供应指标分配、以工代赈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等业务。为全县计划系统牵头单位,分管县物价局、县物资局、县统计局等单位。1994年,县物价局并入县计委,县计委更名县计划物价局。1996年,县物价局再度分出单设,县计划物价局复名县计委。2001年11月,行政机构改革后,取消战线(系统),是年,县招商局并入县计委,县计委更名县发展计划(招商)局,为县政府组成局,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股、基建投资工交能源股、社会发展股、以工代赈办公室、项目稽查办公室等股室,兼管县物价局和县物资局。1978—2002年,银北海、蒋光明、陆远阶、何秀峰、刘喜生、唐胜祥、李建文先后任县计委主任或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第二节 经济计划编制
  1979年后,县内先后编制了10年或10年以上的县内经济发展长期计划、5年中期计划和短期年度计划。1980年,县内编制全县第六个五年计划(1980—1985年,简称“六五”计划,下同)。1985年7月,县人民政府成立邵阳县中长期计划经济规划办公室,抽调技术人员42人,编制《邵阳县中长期规划目标体系(1986—2000)》和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以及《1980—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翻番计划》。1990—2001年,县内先后编制了“八五”、“九五”、“十五”3个五年计划。1980—2000年,县内在“六五”、“七五”、“八五”、“九五”等4个五年计划执行过程中,除1985年和1990年因严重旱灾,农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量未完成计划外,其余年度都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1991年3月,县内制订《邵阳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1996年3月,县内制订《邵阳县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节 计划内物资供应
  1978年,县内仍按照国家规定,对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燃料和农机具等物资实行计划供应。当年属国家计划分配的物资有791种,其中统配210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供应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国家逐年缩减工业品生产资料指令性分配计划。1978年8月,邵阳县生产服务公司成立,公司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国家计划外的金属材
  料、化工原料和农机具等商品购销。1980年,除机电产品中的汽车、导线、电焊条和化工建材产品中的水泥、橡胶、轮胎、烧碱等重要物资仍实行计划分配外,其余产品都实行合同订购或敞开供应,钢材分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价格经营。1984年,县生产服务公司并入县物资局业务股。期间,除金属、火工产品、橡胶、轮胎、水泥、导线、硫酸等产品仍实行计划申报外,其他产品均由县物资部门直接向生产企业敞开订货,形成横向的多渠道、少环节购销网络,上级专营公司日渐失去长期握有的产品计划分配经营优势。1987年始,钢材、生铁实行对计划内和计划外同价销售,向计划内用户返还差价的供应办法。1991年后,逐步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县内实行40余年的产品计划分配调拨制度宣告完结。以后除火工产品仍需经公安部门办理准购手续外,其他商品均敞开供应。
  第四节 固定资产投资
  1978—1980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874万元(国家投资1726万元、集体借贷8万元、县内自筹140万元),其中用于工业建设374.8万元,农业建设1300万元,其他建设199万元。总投资中,用于生产性建设的占78%,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占22%,其中渣滩电站建设占34.5%。1981—198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3096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25个,投资1425万元;县自筹基建项目41个,投资1128万元;其余系各部门自筹基建项目。
  1986年,允许私人办企业,县内各种经济成分相互并存,固定资产投资成倍增加。1987年,县内城乡集体和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由省市计划部门下达建议控制指标,当年市计划部门下达县内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控制指标425万元,个体私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控制指标3164万元。1986—1990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8512万元,其中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项目132个,竣工128个,累计投资5345万元。
  1991年,凡县内固定资产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由县计委上报省市计划部门批准后方可下达实施。1991—199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4.13亿元,其中1995年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1995年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6854万元,比上年增长27.3%,其中生产性投资占81.3%。
  1996—2000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9.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6亿元,占47.91%;集体借贷3.29亿元,占34.27%;县内自筹1.56亿元,占16.27%;利用外资1488万元,占1.55%。期间县内固定资产总投资中,城乡个体投资3.8亿元,占44.19%。1997年6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规定》,将所有建设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实行投资许可证制度。2000年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和县内融资力度的若干规定》和《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招商引资单位和个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与奖励的暂行办法》,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政策引导、加大投入、注重效益、放管结合的方针。
  2001—2002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其中国有经济投资1.5亿元。国有经济投资中,基本建设投资0.87亿元,技术及设备更新改造投资0.63亿元。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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