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防教育与国防动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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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国防教育与国防动员
分类号: E266
页数: 1
页码: 2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国防教育与国防动员的发展历程及现状。1979—2002年,各乡镇(公社)党委每年均不定期地召开议武会,研究落实民兵和预备役工作的各项措施。
关键词: 邵阳县 国防教育 国防运动员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国防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国防理论、国防经济、国防形势、国防体育等。1979年始,每年建军节前夕,县党政部门领导集中到县人民武装部参加军事理论学习、射击、投弹、抗洪抢险演练、队列训练等“军事日”活动。同年恢复成立邵阳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政委、部长任副主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县委书记、县长每季度到县人民武装部现场办公1次。同时规定由县委主持,每年召开1次议军会,并下发县委议军会议纪要。1987年10月,成立邵阳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和1名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组成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各科室及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组成。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兼任主任。1990年后,全县有29个乡镇相继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的乡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是年县内贯彻实施《湖南省国防教育条例》。1994年,县委议军会决定,义务兵优待金为每人每年500元,实行全县统筹,统筹费收缴标准为县内干部职工年人均4元。1996年始,由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第一主任,县长兼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1995年5月,邵阳县被评为湖南省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县。1997年7月,在邵阳军分区开展的“迎(香港)回归、迎八一”万人国防知识竞赛中,县内民兵获一等奖项1个、二等奖项3个、三等奖项3个。1998年1月始,县内以处级干部每人每年40元、科级干部每人每年30元、普通职工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征收国防教育费。同年,县人民政府筹资140万元,支持县人民武装部改造维修民兵训练基地、民兵武器仓库等军事训练基础设施和新建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大楼。是年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组织民兵、工人、干部、学生1万余人,参加全省国防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卷活动,为全省参加活动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全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先进办公室。1999年,县委议军会决定,民兵训练费实行全县统筹。2001年4月后,县内国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在民兵和中等学校学生中开展防原子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以及射击、投弹、刺杀、越野、驾驶等军事训练。1979—2002年,各乡镇(公社)党委每年均不定期地召开议武会,研究落实民兵和预备役工作的各项措施。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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