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2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军事
分类号: E266
页数: 6
页码: 226-2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军事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军事机构、征兵、民兵、国防教育与国防动员和预备役和人民防空。
关键词: 邵阳县 检察院 军事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邵阳县人民武装部
  邵阳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成立于1951年8月,为正团级军事建置,隶属邵阳军分区。1986年5月,县人武部由军队序列改为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隶属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和邵阳军分区双重领导。1996年4月,县人武部再次收归军队建制、冠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单位,组织上仍接受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人、政委1人、副部长若干人,战士从现役兵员中调配。常设办事机构有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和一个民兵训练基地。辖25个乡、镇、场基层武装部和8个企事业单位武装部,基层武装部属地方编制,武装部长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全县共配备专职武装干部31人,其中基层武装部部长25人、副部长4人、干事2人。至2002年,县人民武装部机构一直维持未变。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邵阳县中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邵阳县中队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进军邵阳时组建的安全排,1950年5月整编为邵阳县公安队,1959年1月改编为邵阳县民警中队,1984年11月正式启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邵阳县中队(简称武警邵阳县中队)番号。
  武警邵阳县中队是一支常驻邵阳县的武警力量,设1连3班,隶属武警湖南省总队邵阳市支队管辖。其职能是行使邵阳县看守所的武装警戒任务,配合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押解、处置罪犯;参与本地区重要活动的安全维护。1982—2002年,县武警中队共看守犯人5.14万人次,押解犯人7568人次。并常年坚持帮助地方学校军训,协助县人武部进行民兵训练,多次参与县内森林扑火和抗洪救灾。1998—2002年,县武警中队官兵还无偿献血1.2万毫升。
  第二节 征兵
  1978—1988年,邵阳县每年征兵一次。1989年和1990年每年征兵2次。1991年后,实行一年一度的冬季征兵。每年征兵,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联合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审、宣传、体检、后勤、纪检等办事机构,领导和组织征兵工作。每年9月30日前,县人武部组织基层武装部,对县内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缓服兵役和不服兵役的人员。每年征兵工作开始后,县、乡(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兵役法》,在自愿报名应征的基础上,坚持从预征对象中征集新兵。对预征对象进行体检、政审、合议定兵等程序,确定当年征兵对象并发放入伍通知书。新兵接到入伍通知书后,按交兵时间,由当地乡、镇武装部统一带队到县人武部集合配发军装,并向接兵部队进行交接。2002年始,在进行兵役登记的同时,对应服兵役对象,按照征兵条件,进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选定预征对象。1978—1998年,县内每年征兵人数在300~400名之间,1999—2002年,由于士兵服役年限缩短,县内每年征集新兵数量增加到550名左右。
  第三节 民兵
  民兵组织 1978年,县内仍按照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民皆兵”的要求,16~45岁的公民称为民兵,编入民兵组织。时全县设民兵师,县长兼任民兵师师长,县委书记兼任民兵师政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分别任民兵师副师长和副政委。公社设民兵团,大队设民兵营,生产队设民兵排。时全县共有40个民兵团、537个民兵营、6319个民兵排,全县民兵总数27.4万人。1981年,县内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民兵工作要“缩小范围、压缩年龄、简化层次”的要求,对民兵进行整组。将原来的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民兵精简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个层次。民兵年龄由原来的16~45岁压缩为18~35岁。撤销民兵师建制,全县建基干民兵团,公社建基干民兵连。是年全县有46个基干民兵连,基干民兵1239人。普通民兵仍以大队建民兵营、生产队建民兵排,是年全县有普通民兵8.02万人。1984年,民兵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16%。1990年,县内按乡镇组建民兵应急分队。1999年,县内成立预备役五七高炮二营,隶属怀化预备役高炮团建制,由怀化军分区定期训练。2002年,全县有民兵营50个、共有民兵6.57万人,其中基干民兵连27个、基干民兵6543人。基干民兵中设专业民兵分队和应急民兵分队,其中专业民兵分队有7个连、654人,民兵应急分队有2个连、120人,另有抗洪抢险舟桥民兵连1个、80人。
  民兵军事训练 1978年,县内民兵军事训练按解放军总参谋部(简称总参)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民兵训练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县人武部派员指导,主要训练科目有队形、战术、射击、投弹、侦察、攀登、地形识别、游泳、打坦克和通讯专业等,每年训练民兵约5万人。1981年,按总参《关于调整改革民兵训练的试行意见》,减少民兵训练人数,精简训练内容,改革训练方法。1986年,在中等学校恢复军训,专业学校每学期军训时间为60小时,一般学校每学期军训时间为一周。1989年,县内集中训练的人数降至200人。1996年始,全县实行民兵军政教育训练费统筹,民兵训练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集中训练。训练的主要科目为步兵训练和专业分队训练。1999年起,每年组织部分民兵应急分队成建制进行擒拿格斗等技能训练。县内中学在每年新生入学前,由县人武部派员对入学新生进行一周军事训练。2002年,县内训练民兵约1000人。
  民兵活动 县内民兵经常开展的活动有协助政法机关维持社会治安、带头参加各项建设、抢险救灾、义务植树造林、扶贫帮困等内容。1981年,县内对民兵进行整组后,把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规定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民兵活动以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为主。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在民兵中开展义务帮工组、农业技术组、送温暖组、宣传队等三组一队活动。1983年,全县组织民兵学雷锋小组109个、扶贫小组892个、优抚小组781个。1989年始,县内民兵开展以劳养武,创办各种企业60多个,安排就业人员2000多人。1995年始,县人武部组织民兵开展“一帮一共同致富”活动,全县民兵共结对帮困1万多户。1994—1997年,县内成立联防组织115个,出动民兵1.2万人次,配合公安部门侦破各类案件450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12名。1996年6月,县内遭遇特大洪水,县人武部组织民兵5000多人次参加抗洪抢险,共抢救被困群众954人,抢救财物36吨。1998—1999年,在全县民兵中开展学雷锋活动,农村行政村建立民兵扶贫小组,规定每3个民兵帮扶1家困难户。2002年清明期间,白仓镇四尖峰杉木林基地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县人武部组织民兵1200多人,扑火10多个小时,终将大火扑灭。
  民兵装备 1978年,县内各民兵机构库存、保管的各类武器有2424件,多为自动步枪。1978—2002年,县内民兵配备的武器有各种地炮、轻机枪、重机枪、高射机枪、步枪、冲锋枪、手枪、反坦克火箭筒等。1985年前,县内城市民兵的武器由民兵组织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农村民兵的武器部分由乡镇(社)集中保管,部分枪支由佩枪人个人保管。1985年后,逐步集中到县民兵装备仓库封存。同年成立县民兵武器油封领导小组,由分管民兵工作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
  第四节 国防教育与国防动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国防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国防理论、国防经济、国防形势、国防体育等。1979年始,每年建军节前夕,县党政部门领导集中到县人民武装部参加军事理论学习、射击、投弹、抗洪抢险演练、队列训练等“军事日”活动。同年恢复成立邵阳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政委、部长任副主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县委书记、县长每季度到县人民武装部现场办公1次。同时规定由县委主持,每年召开1次议军会,并下发县委议军会议纪要。1987年10月,成立邵阳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和1名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组成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各科室及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组成。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兼任主任。1990年后,全县有29个乡镇相继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的乡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是年县内贯彻实施《湖南省国防教育条例》。1994年,县委议军会决定,义务兵优待金为每人每年500元,实行全县统筹,统筹费收缴标准为县内干部职工年人均4元。1996年始,由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第一主任,县长兼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1995年5月,邵阳县被评为湖南省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县。1997年7月,在邵阳军分区开展的“迎(香港)回归、迎八一”万人国防知识竞赛中,县内民兵获一等奖项1个、二等奖项3个、三等奖项3个。1998年1月始,县内以处级干部每人每年40元、科级干部每人每年30元、普通职工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征收国防教育费。同年,县人民政府筹资140万元,支持县人民武装部改造维修民兵训练基地、民兵武器仓库等军事训练基础设施和新建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大楼。是年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组织民兵、工人、干部、学生1万余人,参加全省国防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卷活动,为全省参加活动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全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先进办公室。1999年,县委议军会决定,民兵训练费实行全县统筹。2001年4月后,县内国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在民兵和中等学校学生中开展防原子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以及射击、投弹、刺杀、越野、驾驶等军事训练。1979—2002年,各乡镇(公社)党委每年均不定期地召开议武会,研究落实民兵和预备役工作的各项措施。
  第五节 预备役和人民防空
  预备役 县内按照《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被应征入伍者,经过部队正规训练退伍后,转入第一类预备役。未被征集的年满18~40岁的男性公民和具有专门技术的女性公民编入第二类预备役。从1981年开始,全县每年进行2次预备役登记工作,一次在民兵整组时进行,一次在每年老兵退伍时进行。1995年,县内首次对预备役军官进行授衔,以后每年对预备役军官进行登记和授衔。县人武部定期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军事训练,1998年8月1日,县人武部组织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中的军事技术骨干进行军事技术表演,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领导和全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到场观摩。2002年,县内预备役军官授衔人数达200人。
  人民防空 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县城区共建有防空洞34处,面积3000多平方米,出入口98个。1988—2002年,由于公益事业、基建和旧城改造,有1000平方米防空洞和36个出入口被毁坏。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县内新修建的大型建筑都设置了人防工程,并且根据实际进行合理利用,发挥了人防工程的战备、经济和社会效益。2002年,成立邵阳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机构,受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设行政编制2名。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阅读

相关地名

邵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