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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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2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
分类号: D920.0
页数: 1
页码: 2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1年至2002年邵阳县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关键词: 邵阳县 检察院 法制宣传

内容

1981年,各区、社、镇和县属机关、厂矿聘请兼职法制宣传员。同年,县司法局在塘渡口镇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2处,每月刊出一期普法简报。1982年2—9月,县内在县建筑公司和红石公社三合大队开展普法试点。1985年,中共邵阳县委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开展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管理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10法1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普及教育。自1985年10月始,县委党校先后举办了16期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普法骨干1595人,编印辅导教材1.5万册,法律选编2万册,农民和职工法律读本5000册。是年全县参加普法学习者达19万人。1985年7月,县司法局开办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全脱产二年制法律专业邵阳县教学班,招收学员28名,辅导员2名,至1987年8月,其中26人获得法律专业大专学历证书。1987年,县司法局与团县委联合组织县直机关20个团支部举行法律知识竞赛。1988年组织16个放映队,巡回放映刑法、经济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五法宣传系列教育录像片485场次,观众达15万人次。1986—1990年“一五”普法期间,县内先后举办13期学习班,轮训副科级以上干部1500人次。1990年,全县科级干部和科技人员3000余人参加普法考试。1991—200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制订了“二五”、“三五”和“四五”普法规划,至2002年,全县50万普法对象,参加普法学习者达95%,学完“十法一条例”者达82%。1994年,邵阳县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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