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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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1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I521.45
页数: 1
页码: 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行政审判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关键词: 邵阳县 检察院 行政审判

内容

1987年8月,县法院成立行政审判庭。199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1987—1996年,县法院共审结行政案212件,年均35.3件。其中诉公安部门的72件,诉城建部门的2件,诉国土资源部门的16件,诉乡镇人民政府的60件,诉其他行政机关的62件。共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197件,年均执结33件。审结和执结的案件合计涉案标的320万元。1992年9月,东田乡刘平安等3户农民将自产的4000多斤烤烟卖到本县另一个乡供销社,东田乡政府以3户烟农将烟叶送到外乡出售,影响本乡完不成交售任务为由,将3烟农烟款从烟草公司扣留。派出所也以3烟农交售劣质烟叶为由,对3烟农罚款600元。3烟农不服,向县法院起诉东田乡人民政府、县烟草公司和东田乡派出所,县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东田乡人民政府、县烟草公司和东田乡派出所败诉。
  1997—2001年,县法院共审结行政案511件,年均审结102件,其中诉公安部门的70件,诉城建部门的84件,诉国土资源部门的44件,诉乡镇人民政府的76件,诉其他行政机关的237件。5年共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716件,年均执结143件,其中由城建部门申请执行的180件,由计划生育部门申请执行的75件,由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执行的208件,由其他机关申请执行的253件。审结和执结的案件合计涉案标的1078万元。县法院行政审判庭连续5年获湖南省“双百件”竞赛优胜单位称号,先后10被次评为全省、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2002年,县法院共审结行政案37件,比2001年下降66%。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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