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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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8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侦查破案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202-2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邵阳县公安局侦查破案的概况。其中包含:刑事案件侦查、经济案件侦查和国内保卫案件侦查。
关键词: 邵阳县 刑事案件 公安局

内容

一、刑事案件侦查
  1978年,县内刑事侦查由县公安局治安股负责。1980年,县公安局设立刑侦股,时由县公安局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有抢劫、盗窃、纵火、凶杀、伤害、诈骗、敲诈勒索、走私、制毒贩毒、强奸、伪造票证、伪造公文、拐卖人口、制贩假药等24类,分为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大案件3个等次,刑侦股主要负责侦查重特大案件,各派出所负责就地侦查一般刑事案件。
  20世纪80年代初,县内绝迹多年的烟毒、赌博、嫖娼、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重新在县内出现,抢劫、盗窃、杀人、强奸、拐卖人口等刑事案件上升。1983年,县内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至1985年底,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77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51件。
  1986年,县内开展反盗窃专项斗争,当年破获盗窃团伙12个,,收容审查犯罪嫌疑人123人、逮捕犯罪嫌疑人56人、送劳动教养3人,1840名盗扒人员向公安机关自首。1987年,县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卖淫嫖娼的专项斗争,当年查获拐卖人口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人,捣毁拐卖团伙8个。
  1987年后,县内公路抢劫案件频频发生,打击车匪路霸成为公安刑侦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当年6—7月,塘黄公路霞塘云乡永固村地段连续发生6起拦车抢劫大案。是月,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汉云率干警经20余天侦查,破获以王艮毛为首的车匪路霸团伙。
  1988年,全县先后4次进行反扒反盗及反流氓滋事专项行动,当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9起,其中重大案件37起。1990年,县内开展除“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贩卖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专项斗争,当年查处拐卖人口案51起、涉毒案6起。
  1991年,县内出动干部群众3.87万人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搜捕行动35次,搜捕犯罪嫌疑人1632名。同时县公安机关派出干警28名,在全国12个省、区内抓获各类犯案后逃匿人员354名。是年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69件,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58个,瓦解团伙成员936人,收缴各类凶器950余件。
  1992年3月,县公安局在侦查发生于永兴乡的破坏电力设备案时,一举破获涉及隆回、洞口、武冈、邵阳4县的系列破坏电力设备案23件。1988—1993年,县内先后4次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专项斗争,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8人,破坏电力设备犯陈校国、覃顺民被判处死刑。
  1994年,县内先后3次开展打击盗窃耕牛、生猪的专项行动。1995年4月,开展打击地痞地霸、市痞市霸、街痞巷霸专项斗争,抓获犯罪嫌疑人182人,摧毁流氓团伙16个。同年,邵阳县被列为全省23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重点县之一,县内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谭爱雄任组长。当年,县公安局派员参加湖南省公安局组织的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全省统一行动,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8名,解救被拐卖到河南、河北、山西等地的妇女18名(其中外县10名)。
  1997年,县内开展以禁毒、禁赌、打黄为主的专项斗争,全年侦破刑事案件501起,摧毁涉毒、卖淫、赌博团伙262个,瓦解团伙成员950人。1999年,县内盗窃耕牛案件回升,县公安局组织46名干警在霞塘云、黄塘、白仓等乡镇开展打击盗窃耕牛的专项行动,破获盗牛案2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同年,塘渡口侦破小组破获各种盗窃案5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缴获被盗的吉普车6辆。2000年8月24日,县城台北大厦308号住房内,11岁男孩张磊和其9岁的妹妹张丹被杀,案发县城繁华地段,社会反映极其强烈,此案侦查131天后告破,凶手吴某,年仅15岁。
  2001年4—5月,县内集中开展以打击黑社会势力为主的专项斗争,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抓获黑社会团伙人员411人,摧毁黑社会犯罪团伙12个,摧毁犯罪窝点1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7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9件),收缴危险爆炸物品700公斤、管制刀具18把。全县共破获盗窃耕牛案4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当年1月,越南籍妇女陈某被拐卖给县内塘田市镇赤山村陈某为妻。5月,被害人陈某返回越南后,又诱骗拐卖3名越南妇女到塘田市,被塘田市派出所抓获,被拐卖的越南妇女获解救后被遣送回越南。2002年,县内破获盗窃耕牛团伙2个、黑社会团伙12个,涉案者88人,其中逮捕16人,送劳动教养12人。
  二、经济案件侦查
  1980年,县公安局设立经济文化保卫股,负责侦查金融诈骗、财税诈骗、伪造有价证券、股票期货诈骗、伪造贩卖假币、非法融资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20世纪90年代前,县内经济犯罪案件不多。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县内经济犯罪案件增多。2001年1—11月,以县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股为主,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配合,对县内挪用侵占公款、诈骗等经济犯罪立案91件,涉案金额400万元;破案87件,其中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9件;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94人,其中刑事拘留29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3人、送劳动教养5人,追回赃款150多万元。同年,成立涉税案件侦查大队,当年侦查涉税案件235件,为国家追回偷漏税款102万元。2002年,县内破获经济犯罪案件85件,涉案金额1200万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85人,其中向检察机关报捕6人、送劳动教养2人,追回赃款150多万元。
  三、国内保卫案件侦查
  1980—1984年,县公安局共侦查反革命案19起,破案13起,其中重要案件有1983年5月破获的蔡桥公社联合大队钟荆州特务案、1984年1月发生在永兴公社青草大队的反革命组织“青年同盟会”案、1984年10月破获的反革命组织“中国青年联盟”案。1984年6月,县公安局在长阳铺乡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取缔以唐某为首的邪教组织“同善社”。1996年4月,县内开展打击取缔“门徒会”专项斗争,捣毁“门徒会”活动堂点171个,收容审查“门徒会”骨干成员22名(其中2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人被送劳动教养),48人被治安拘留。1999年7月,县公安局对县内65名“法轮功”修练者进行登记、劝诫,收缴销毁“法轮功”宣传品264件,对不听劝诫的4名“法轮功”骨干成员处以治安拘留。2002年,县公安局政保股派员走访原“法轮功”修练人员80人次,“法轮功”修练人员转化率达95%。同年9月,县公安局抓获“法轮功”骨干成员赵某,收缴销毁宣扬“法轮功”的反动传单280份。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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