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就业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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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劳动就业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41.4
页数: 3
页码: 151-153
摘要: 本文记叙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基业制度改革情况。其中包括企业用工制度、就业状况、职业培训、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
关键词: 邵阳县 劳动就业制度改革

内容

一、企业用工制度
  1978年,县内已形成以固定工为主,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轮换工、民工为辅的企业用工制度。
  固定工按国家政策和国家统一下达的劳动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统招统配,其来源为面向社会招工、补充自然减员、临时工转正、接收转业和复员退伍军人、退休职工子女补员及接收大中专学校和技校毕业生。1979—1983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接收退休职工子女补员2374人,为县内企业退休职工子女补员最多的时期,时许多职工为子女补员而提前退休。
  临时工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在国家增加劳动指标的范围内吸收,1982年县内有临时工1572人,1986年达2107人。合同制工人是从1984年起,按国务院劳动人事部提出的改革招工办法,全民所有制单位招收新职工原则上只招收合同制工人。1985—1986年,全县共招工336人,其中合同制工人占90.6%。
  1983—1984年,全县煤矿还招收亦工亦农轮换工962人、亦工亦农合同工32人。1984—1985年招收季节性临时工335人。1981—1986年招收安置土地协议工62人。
  1986年,国有企业用工取消子女顶替和内招制度,新招工人全部由劳动部门面向社会统一择优录取。是年全县国有单位职工总数1.52万人,其中固定工1.27万人。1991年,县内国有企业始实行自主用工。1992年,县内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确定招工人数,报劳动部门统筹安排、编制指导性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选。1998年,县内多家企业破产,46家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县属企业有下岗职工7316人,占全部在册职工总数的70%。以后,县内用工转向企业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等多种用工体制并存。
  二、就业状况
  1978年,县内有企业职工1.72万人,城镇待业人员362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原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和城镇居民陆续回城,1979年,县内有城镇待业人员2424人,是年安置就业1661人。1980年,成立邵阳县劳动服务公司,按照国家安置、集体安置和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组织城镇待业人员就业。1980—1986年,县内共安排待业人员5129人就业。1987年始,县内出现劳动力南下广东打工热。1988年,县劳动服务公司首次组织250名青年赴广东宝安县沙井镇电器厂务工。1992年,县劳动局派专人常驻广州,从事劳务输出的联络。1998年后,下岗职工和城镇待业人员亦纷纷外出打工。2002年,全县有外出打工人员25万人,其中有农村劳动力20.02万人、原在国有单位工作者2.13万人、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者1012人、原为个体工商户者2.51万人、原在私营企业工作者1475人、其他非农村
  人员928人。
  三、职业培训
  1986年,县劳动服务公司设就业培训股,至1988年,共举办各类短训班10期,培训学员635人。1989年初,县劳动服务公司修建就业培训中心教学大楼,开办会计、统计、财务、商品养护、机械加工、车工、钳工、焊工等长期技工培训班,学制二年。1990—1994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就业培训中心长训班共培训学员1896人,1997年培训学员1173人。后长训班停办。
  四、劳动争议仲裁
  1986年7月,县劳动人事局设劳动争议仲裁股。1988年10月,成立邵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998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劳动争议仲裁庭。1986—2002年,县内劳动仲裁机构共进行劳动合同鉴证1.56万份,受理劳动争议案217起,调解149起,裁决68起。
  五、劳动监察
  1993年10月,成立邵阳县劳动监察大队。1994年6月,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县内18家国有企业、10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家外资企业和20家个体私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大检查,发现不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擅自招用工人、招用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进行合同鉴证、巧立招工
  名目集资收费、拖欠工人工资、卡扣工人福利待遇、拖欠工人养老保险统筹费和优待金统筹等各种劳动用工违纪行为近1000起,分别责令各用工单位限期改正。1999年,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隐性就业清理结果,县内有隐性就业人员2392人。2000年对国有企业中的劳动关系进行清理,查出用工未签合同者780人、合同期满继续留用未续签合同者300人、职工流动手续未完备者300人、隐性就业人员500人,均限令用工单位定期改正。2002年11月,邵阳县劳动监察大队更名邵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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