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决议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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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4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决议决定
分类号: D624.64
页数: 2
页码: 121-122
摘要: 本文记叙1987年到2002年邵阳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决议决定情况。
关键词: 邵阳县 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决议决定

内容

议案 1987年始,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以及10人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由代表大会表决作出议案立案决定,分别交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执行。1987—2002年,县内各届各次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议案450件,其中县人大常委会提出1件、县人民政府提出6件、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443件。经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共立案38件;其中第十届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议案66件,立案9件;第十一届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议案50件,立案2件;第十二届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议案106件,立案7件;第十三届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议案153件,立案19件;第十四届全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收到议案85
  件,立案1件。
  决议 决定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有:
  《关于制止乱砍滥伐全面开展封山育林的决议》(1987年3月5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决议》(1988年3月30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决议》(1989年4月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3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
  《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建设的决议》(1990年2月20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3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
  《关于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1992年3月9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及“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决议》(1996年3月16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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