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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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分类号: D624.64
页数: 3
页码: 119-121
摘要: 本文记叙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其中包括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等。
关键词: 邵阳县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内容

1978—2002年,全县先后召开了8届共26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届每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基本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提案审查报告,作出有关决议,进行选举。
  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3年,仅于1978年11月19—22日在县城塘渡口召开第一次会议,由单位选派、领导圈定的770名代表中,实到755名,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邵阳县革命委员会,朱静安为主任,曾人杰等5人为副主任。
  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3年,共召开3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2—7日在县城塘渡口(下同)举行,到会代表375名。大会作出关于恢复邵阳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选举曾谱成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寿、艾润身、段义君为副主任,王善祥等11人为常务委员;选举李帮能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银北海、粟林秀(女)、刘汉成、曾锡庭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袁振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唐远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12月17—20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8—22日举行,大会通过《邵阳县水利管理暂行条例》,选举出席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名。
  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3年,共召开3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16—21日举行,到会代表436名。大会选举张玉庭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艾润身、刘仕继、黎佐成、阮国仲为副主任,王善祥等12人为常务委员;选举李帮能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汉成、粟林秀(女)、黄泽荣、谢精诚、罗安荣为副县长;选举袁振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唐远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24—28日举行,大会补选吕飞虎、陈建国、刘志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8—11日举行,大会选举出席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名,通过3名副县长和1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辞职请求。
  第十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3年,共召开4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2月26日至3月5日举行,到会代表336名。大会选举李帮能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仕继、罗桂森、王善祥、蒋利民为副主任,王忠屏等11人为常务委员;选举周柏民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晓红、周柏林、吕飞虎、陈健生为副县长;选举袁振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栋梁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作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全面开展封山育林的决定》,审议批准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七五”计划(草案)。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2月25—27日举行,选举产生邵阳县出席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名,补选熊彦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会作出《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决议》。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3月26—30日举行,大会补选羊正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4月9—14日举行,大会作出《关于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决议》,批准周柏民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补选李晓红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十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3年,共召开3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3月20—28日召开,到会代表341名。大会选举刘仕继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桂森、王善祥、蒋利民、阮国仲、陆远阶、银祥集为副主任,王忠屏等14人为常务委员;选举李晓红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健生、周柏林、肖友才、余松树、张吉庭、羊正君、唐清洲、曹运解为副县长;选举袁振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栋梁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作出《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决议》。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14—18日举行,会议原则批准《邵阳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5—9日举行,会议作出《关于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
  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补选唐益桥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十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5年,共召开5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8日至1993年1月4日举行,到会代表344名。选举魏太平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利民、王善祥、阮国仲、羊正君、陈卫国为副主任,莫银魁等17人为常务委员;选举陈健生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唐清洲、张吉庭、唐伯阶、杨自祥、石舟云为副县长;选举彭美开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高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0—24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3—16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2—17日举行,会议审议批准《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补选唐清洲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补选王运发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1—17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选举石民生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本次会议上,县财政局局长唐应中所作的《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未获通过,大会授权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第十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届期5年,共召开6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7年12月5—11日举行,到会代表303名。选举唐清洲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卫国、王运发、颜翠兰、刘春风、唐汉林、陈芬保为副主任,袁镇南等16人为常务委员;选举曾建秋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黎国宗、潘芳喜、马均平、谭超雄、易少华、李自强、孙剑霖为副县长;选举彭美开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平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3月25—27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19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3月12—16日举行。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3月11—16日举行,会议原则批准《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草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黎国宗、潘芳喜、马均平、易少华、申建伟、邓东北向大会述职,接受代表评议;会议选举吕老幸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15—19日举行,选举伍邵华(女)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易延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十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十四届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2002年11月25—30日举行,到会代表307名。选举唐清洲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树新、王运发、刘春风、刘连生、颜寿生、胡迪芬(女)为副主任,伍至柔等14人为常务委员;选举伍邵华(女)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桂林、易少华、王南桂、夏湘远、肖怀贵、李小平、刘长明、王成章、唐定明为副县长;选举张秀华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易延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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