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作督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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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3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作督查
分类号: D26
页数: 1
页码: 115
摘要: 本文记叙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中共地方组织工作督查情况。
关键词: 邵阳县 工作督查

内容

1978—1990年,县内各项重大工作的督查,由县委及各级党政部门分级进行。1990年9月,在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设立督查室。1994年1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和建立督查网络的通知》,县委、县政府聘请了9名副县级以上离退休人员为特邀督查员,县直各单位相继配备了兼职督查员。1995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督查室)成立,定编5人。1997年,县督查室升格为正科级机构,县委助理调研员蒋水源兼任主任。同年始,对县内各机关、乡镇实行双文明双百分考核制,县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后更名《县委通报》),单位在《督查通报》上被点名表扬1次,年底考核加0.5分;被点名批评1次,年底考核扣0.5分,被点名批评3次以上的单位,取消当年参评先进或优秀单位的资格。1998年2月,县委印发《邵阳县领导干部政绩督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实施领导干部政绩督查。1999年6月,塘渡口镇、黄塘乡、长阳铺镇、下花桥镇、塘田市镇、五峰铺镇6个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委员会、县财贸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8个县直机关列为首批督查工作联系点。2001年,县内共开展“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督查9次,编发《县委通报》6期。2002年,县督查室对县城东拓方案的实施和县直机关干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同年,还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进行3次督查。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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