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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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分类号: D630.9
页数: 2
页码: 109-110
摘要: 本文记叙20世纪80年代到2002年邵阳县中共地方组织纪律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关键词: 邵阳县 行业

内容

改革开放后,在放开搞活的大背景下,部分职能部门和经营行业受本部门和本行业利益的驱使,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乱涨价为主要标志的行业不正之风开始盛行,20世纪
  80年代末期达到高潮。
  1991年,中共邵阳县委下发(1991)1号文件,纠正县内行业不正之风。1991—1992年,全县共查处乱着装的部门12个、违章着装人员1135人,违章着装金额49.2万元,其中清退25.7万元。1993年县内开始对中小学乱收费进行清理,至2002年,县纪检部门共清查了180所学校的收费情况,查出乱收费金额730万元,清退400万元。1994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人事局配合下,对县内1.27万名干部职工的工龄进行了核查。1995年,县内查处了公车迎亲现象3起。1996年始,县内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至1999年,县内各基建工程项目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1999年始,县内实行行风评议制度,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曾建秋任组长,聘请11名离退休人员担任行风评议代表。同时确定县交警大队、县人民医院为首批行风评议对象并均被评议为合格单位。下花桥交警第三中队通过行风评议,被群众称为为民办实事的好典型。2001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县内1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乱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搭收费用总金额186万元,其中责令清退80万元,收缴县财政22万元。2002年,县内取缔在公路上乱设的检查站1处,查处了长阳铺交警中队乱罚款案,5名责任人受党纪处分。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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