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中共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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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09
颗粒名称: 第三编 中共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1.64
页数: 36
页码: 82-117
摘要: 本文记叙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中共地方组织情况,其中包括党员和代表大会、县委、重大决策和活动纪略、组织建设、纪律检查、宣传、统战等。
关键词: 邵阳县 中共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章 党员和代表大会
  第一节 党员
  1978年,全县共有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2.03万人,占当年全县总人口2.77%。其中女党员1523人,占党员总数7.64%;少数民族党员99人,占党员总数0.49%和当年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4%。以行业结构分,农村党员1.53万人,占党员总数75.46%;工业系统的党员1484人,占7.33%;文化卫生系统的党员942人,占4.64%;商业服务行业的党员1001人,占4.93%;行政事业机关的党员1470人,占7.23%;其他行业的党员67人,占0.39%。以文化结构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党员113人,占党员总数0.57%;具有高中文化的党员1664人,占8.21%;具有初中文化的党员4451人,占21.99%;只有小学文化的党员1.27万人,占62.46%;文盲党员1369人,占6.76%。以年龄结构分,25岁以下的党员637人,占党员总数3.14%;26~45岁的党员5773人,占28.44%;46~60岁的党员1.24万人,占61.14%;61岁以上的党员1643人,占7.28%。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发展党员遵循“既不要大发展,又不要停止发展”的方针,注重吸收知识分子和少数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个体户、专业户入党。党员文化层次逐年提高,文化卫生系统和行政事业机关中的党员数量逐年增多。因经济体制改革,县内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人逐年减少,故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党员数量亦随之逐年减少。中年党员比例逐年加大,但因20世纪60—70年代入党的中年党员陆续进入老龄期,老龄党员的比例逐年提高,年轻党员的比例逐年降低。20世纪80年代始,县委规定发展新党员必须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专门培训。1981—1986年,全县共发展新党员1843名,年均307名。其中知识分子党员567名,占同期新党员总数的30.7%。1986年发展的525名新党员中,青年农民和专业户成员占64.5%。同年底,全县有党员2.4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1990年,全县共有党员2.54万人,占当年全县总人口2.87%,其中少数民族党员114人。按性别分,男党员2.37万人、占93.3%,女党员1697人,占9.7%。以行业结构分,农村党员1.81万人,占党员总数71.18%;工业系统的党员1119人,占4.72%;文化卫生系统的党员1624人,占6.39%;商业服务行业的党员897人,占3.53%;行政事业机关的党员2456人,占9.67%;其他行业党员1164人,占4.51%。以文化结构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党员722人,占党员总数2.84%;具有高中及中专文化的党员5290人,占20.82%;具有初中文化的党员7084人,占27.89%;只有小学文化的党员1.14万人,占44.85%;文盲党员905人,占3.61%。以年龄结构分,25岁以下的党员455人,占党员总数1.8%;26~45岁的党员1.06万人,占41.84%;46~60岁的党员1.06万人,占41.84%;61岁以上的党员3759人,占14.58%。
  20世纪90年代,县内侧重发展生产第一线的青年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入党,县委规定了发展新党员的“四不准”原则,即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对象不准发展,没有经过短期培训的对象不准发展,没有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的对象不准发展,没有经过组织或上级组织指派党员干部谈话的对象不准发展。1994年,县委组织部对全县634个农村党支部调查后发现,全县五年以上未发展新党员的党支部有161个,占农村党支部总数的25%。是年,全县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56期,培训1904人,其中五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161个农村党支部中,当年培养入党对象157人,吸收77人入党。1997年后,通过在全县开展建设、整顿、扶持贫困村工作,县内农村党支部建设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走上正轨。
  2002年,全县发展新党员362名,其中35岁以下者292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者24名、具有高中文化者201名、女性68名。是年全县共有党员3.01万人,占全县总人数3.1%。其中女党员2485人,占党员总数8.28%;少数民族党员126人,占党员总数0.41%。以行业结构分,农村党员1.96万人,占党员总数65.17%;工业系统的党员1340人,占4.45%;文化卫生系统的党员2525人,占8.4%;商业服务行业的党员1044人,占3.47%;行政事业机关的党员4035人,占13.45%;其他行业党员1555人,占5.16%。以文化结构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党员3112人,占党员总数10.72%,是1978年的27.5倍;具有高中及中专文化的党员9025人,占30.08%,比1978年多7361人;具有初中文化的党员8434人,占28.01%;只有小学文化的党员9269人,占30.53%;文盲党员308人,占1%。以年龄结构分,25岁以下的党员600人,占党员总数2%;26~45岁的党员8857人,占29.42%;46~60岁的党员1.08万人,占35.69%;61岁以上的党员9928人,占32.89%。
  是年,全县3.01万名党员中,1937年以前入党的4人,1937—1945年入党的6人,1945—1949年入党的33人,1949—1966年入党的7944人,1966—1976年入党的7234人,1976—1992年入党的7896人,1992—2002年入党的7045人。
  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四次党代表大会 1977年12月24—28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749人。大会贯彻党的“十一大”提出的“抓纲治国”精神,审议通过朱静安代表第三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作出《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选举产生中共邵阳县第四届委员会和中共邵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党代表大会 1985年4月18—21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342人。大会总结肯定了实行改革开放后全县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审议通过了罗安荣代表第四届县委所作的《和衷共济,改革创新,为振兴邵阳县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谢精诚代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做的《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报告,讨论通过《中共邵阳县委关于振兴邵阳县经济、实现提前翻番的规划和措施》。确定本届代表大会期间,全县的主要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尽快实现财政、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选举产生中共邵阳县第五届委员会,其中县委委员23人、县委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出席中共湖南省第五次党代会的代表。
  第六次党代表大会 1988年6月5—9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338人,特邀代表12人,列席代表27人。大会审议通过罗安荣代表第五届县委所作的《坚定社会主义目标,从严治党,立足初级阶段事业开拓前进》的工作报告和唐春辉所作的《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努力做好纪检工作》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
  全体党员,认真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目标,从严治党,开拓创新,把邵阳县经济工作搞上去。选举产生中共邵阳县第六届委员会,其中县委委员32人、县委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党代表大会 1992年9月7—1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6人,特邀代表18人,列席代表66人。大会审议通过魏太平代表第六届县委所作的《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团结一心、奋力开拓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唐春辉所作的《努力搞好纪检工作,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邵阳县第七届委员会,其中县委委员33人、县委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出席中共邵阳市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30名
  第八次党代表大会 1997年7月3—6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7人,特邀代表23人,列席代表83人。大会审议通过石民生代表第七届县委所作的《负重加压、团结进取,为实现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五年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和党的建设任务;审议通过齐立新所作的《端正党风、惩治腐败,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发展》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邵阳县第八届委员会,其中县委委员36人、县委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4人;选举出席中共邵阳市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30名。
  第九次党代表大会 2002年8月27—3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9人,特邀代表40人,列席代表87人。大会审议通过周符波所作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力推进邵阳县发展新跨越》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申建伟所作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整体推进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邵阳县第九届委员会,其中县委委员35人、县委候补委员6人;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出席中共邵阳市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32名
  第二章 县委
  1977—2002年,县内先后由各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至第九届共6届中共邵阳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县委会由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组成。县委任期和党员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一节 县委会议
  县委会议分县委全体(扩大)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2种。
  县委全体(扩大)会议 每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委会后,一般于当日召开本届县委第一次会议,县委会第一次会议限正式委员参加,称县委全体会议,主要是选举县委常务委员会。其余的县委会多以县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吸收下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视全县工作而定,每年召开1—2次。会议任务主要是贯彻上级党委重要方针政策、部署研究党的中心工作。
  1978—1985年,中共邵阳县第四届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四届二次、四届三次、四届四次、四届五次、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1985年4月21日,中共邵阳县第五届委员会召开五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罗安荣、李帮能、高建中、宁芬、谢精诚、周述字、罗光轩、吕敬忠、刘汉成为县委常委,罗安荣为书记,李帮能、高建中、宁芬为副书记。本届县委共召开7次全体(扩大)会议。
  1988年6月9日,中共邵阳县第六届委员会召开六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罗安荣、周柏民、胡伟章、宁芬、刘玉凤、谢武、李晓红、李帮能、谭爱雄为县委常委,罗安荣为书记,周柏民、宁芬、胡伟章为副书记。会议同时作出《中共邵阳县委员会若干制度》的决议。本届县委共召开11次全体(扩大)会议。
  1992年9月10日,中共邵阳县第七届委员会召开七届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魏太平、陈健生、唐益桥、邹旭阳、谭爱雄、唐清洲、吕敬忠、徐光旗、毛益顺、钟求明为县委常委,魏太平为书记,陈健生、邹旭阳、钟求明、唐益桥为副书记。本届县委共召开6次全体(扩大)会议。
  1997年7月6日,召开中共邵阳县第八届委员会八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石民生、曾建秋、王忠屏、杨建新、杨自祥、傅立卿、黎国宗、黎德生、王铭祥、齐立新、刘桂林、谢树新、王卓明为县委常委,石民生为书记,曾建秋、王忠屏、杨建新、杨自祥为副书记。本届县委共召开5次全体(扩大)会议。
  2002年8月30日,中共邵阳县第九届委员会召开九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周符波、伍邵华、吴艺珍、黎德生、黎国宗、申建伟、刘桂林、孙孝涛、罗玉良、刘文贤、唐红艳、李红平、伍先明为县委常委,周符波为书记,伍邵华、吴艺珍、黎德生、黎国宗、申建伟为副书记。
  县委常委会议 县委常委会不定期举行,由县委书记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听取下级党组织或工作部门汇报,研究人事,对县内重大事情作出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县委常委会有时也以扩大会议的形式吸收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
  附县委经济工作会议 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是县内一年一度由县委主持召开的一次全县性工作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在1995年前,是县、区(镇)、乡镇(公社)、村(大队)干部参加的全县四级全体干部会议。1995年后,是县、乡(镇)、村干部参加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一般在春节前后召开,它是新年度召开的第一次也是全年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是新年度全县工作的总动员会,会议一般由县委书记做主题报告。会议对上年度全县工作进行总结,按上年度年初时制定的有关章程进行奖罚兑现,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节 县委工作机构
  1978年,第四届中共邵阳县委工作机构有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恢复中共邵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增设中共邵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各部委分别管理本部门的下属机构和县政府的部分机构,称战线或系统,为县委和县政府部分机构的牵头单位。1983年,中共邵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单列。1986年,县委党校和中共邵阳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列为县委工作机构。1988年3月,政策研究室列为县委工作机构。1995年,成立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县委工作机构。同年,县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党委归属县委组织部。2002年,县委工作机构有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6个;另有派出机构40个;辖基层党委41个。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1978年,县委办公室设秘书组、行政组、人事组和机要组。1983年,机要组升格为机要科(后更名机要局)。1984年始,兼管新成立的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后更名党史研究室)。1986年,兼管新成立的县委政策研究室。1988年,县委政策研究室定为县委工作机构。1990年9月,成立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督查室(后更名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7月,政策研究室又划属县委办公室管理。是年县委办公室设秘书组、信息组、行政组、纪检组、人事组和保卫组。辖政策研究室、中共邵阳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机要(保密)局,兼管县档案局和中共邵阳县委党史研究室。1978—2002年,李太山、李帮能、羊正君、唐益桥、毛益顺、刘长明、谢树新、李红平先后任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主任。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1978年,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设办公室、组织组、干部组和干审组,兼管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共青团邵阳县委、县科学技术协会等社会团体。1980年始,辖新成立的县委老干部局。1995年,县委党校、中共邵阳县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归属县委组织部管理。2002年,县委组织部设办公室、组织组、干部组、干部教育组、档案信息组和调研组,兼管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共青团邵阳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和县科学技术协会。1978—2002年,刘长寿、刘慈民、吕敬忠、谢武、胡超海、徐光旗、杨建新、王卓明、吴艺珍、刘文贤先后任部长。和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的机构有中共邵阳县委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1978—2002年,蒋宗雨(副)、肖新民、杨鼎生、黄嘉政、苏德友(回族)、吴孝仁、罗立华、尹雄清先后任机关党委书记。
  中共邵阳县委宣传部 1978年,县委宣传部设办公室、宣传组、新闻组和人事组,兼管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广播局、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卫校。1984年,邵阳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邵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升格为独立的战线,不再属县
  委宣传部管理。1985年11月,邵阳县教育局更名邵阳县教育委员会,升格为独立的战线,不再属县委宣传部管理。2002年,县委宣传部设办公室、宣传组、理论教育组、党员教育组、新闻组、组织组和纪检组;兼管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局、县体育局、县卫校、县新华书店、邵阳报社、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978—2002年,王善祥、唐春辉、陈维敬、周述字、刘玉凤、黄连德、钟求明、杨建新、傅立卿、谢树新、唐红艳(女)先后任部长。
  中共邵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1982年,恢复成立中共邵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至2002年,县委统战部设办公室、干部组、台湾工作办公室,兼管县工商联和县归侨侨眷联合会。1982—2002年,卿友林、罗春和、唐汉林、艾翠娥(女)先后任部长。
  中共邵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1982年9月,中共邵阳县委成立政法委员会,设办公室、业务组、组织组、纪检组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总揽全县政法工作,领导、指挥、协调和支持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行使职能,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85年,成立邵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同年,成立中共邵阳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1991年12月,邵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升格为正局级机构,1991—2002年,吕老幸、罗建平先后任主任。2002年,成立中共邵阳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邵阳县人民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简称610办公室),和县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邓安华任主任。1982—2002年,张玉庭、陈焕甫、吕敬忠、刘桂林、罗玉良先后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主任或书记。
  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957年9月,成立邵阳县编制委员会,1961年,县编制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1995年,县编制委员会更名为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县委工作机构,设秘书组和机构编制管理组。1997年设邵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2001年更名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995—2002年,朱容国、刘玉云、何永祥先后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三节 县委派出机构
  1995年前,县委派出机构有区委和党组两类,其负责人由县委委任。1978年,全县有8个中共区委会和16个党组。1980年,县公安局党委改为党组。1981年5月,增设县人民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县农村办公室党组、县经济委员会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粮食局党组、县农业局党组、县煤炭局党组、县轻工业局党组、县卫生局党组、县工业局党组、县社队企业局党组、县邮电局党组、县总工会党组。1982年增设县财贸办公室党组、县人民银行党组、县农业银行党组、县计划委员会党组、县供销社党组、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党组、县文化局党组、县人事局党组、县交通局党组、县商业局党组、县林业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工商局党组、县广播局党组、县民政局党组、县水电局党组。1984年6月,增设县政协党组。1985年增设县教育局党组。1986年,县教育委员会(县教育局更名)党组和县农业委员会党组改为党委。1990年,县轻纺局、县商业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电局、县煤炭局、县工业局、县经济委员会、县财贸办公室、县邮电局12个党组改为党委。1995年撤区并乡时,原8个区委撤销。1998年增设县招商局党组。2001年,县内贸办公室(原县财贸办)、县经济发展局(原县经委)、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县农委)3个党委又改为党组;同年,县招商局党组并入县发展计划(招商)局党组。2002年,全县共设立党组40个。
  第三章 重大决策和活动纪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中共邵阳县委遵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部署,围绕工作重心转移,致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县内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
  第一节 重大政治决策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1978年,全国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之初,县内部分党员干部对这场讨论的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干部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有疑虑,致使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县内开展不力。1979年7月,根据中共邵阳地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用一周时间,关门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1979)64号文件,联系实际展开讨论。9月,县委举办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县委宣传部编印宣传学习资料1.2万份发至全县。1980年5—9月,
  县委分7期对全县两万多名党员进行轮训。通过学习和讨论,县内干部群众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从“左”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这场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对县内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和改革开放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 县内在历次“左”的政治运动中,造成很多冤、假、错案。反右时期,全县错划右派422人;反右倾斗争中,全县定案处理38人,5人被错误定为反党分子,6人被错误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四清”期间,全县80%的基层干部被认定有“四不清”问题挨整,运动中造成非正常死亡89人;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有307人非正常死亡,其中财贸、卫生、工交、农业等系统的职工被召集到县一中办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2067人中,81.4%的人被认定有贪污行为,造成非正常死亡3人,41人被拷打致残。1978年3月,成立邵阳县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开始对冤假错案进行平反。同年5月,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县内446名右派分子(含在外地被错划右派后遣返回县的人员)全部改正,其中228人被重新安排工作。1979年2月,县委下发《关于解决“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遗留问题的决定》,宣布撤销在“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中的错误讲话、文件、简报,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干部群众彻底平反。8月,县内4389名“地、富、反、坏”分子被摘帽,定为社员成分。1982年5月,县委成立落实台胞、台属和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同时对受到错误处理的23名地下党员立案复查,其中恢复党籍者15人。1983年,县委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罗春和任主任,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处分的1411名知识分子进行复查,其中平反和纠正原处分决定者1312人。1984年4月,县委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致死的947人均平反昭雪;对生活困难的851户遗属,每户发给补助费41.84元;对172名已成孤、残、寡、老的遗属,每人每月给予12元的定期固定补助;对87名受迫害致死的统战对象给予一次性补助;清退“文革”期间查抄的财物折现金20.27万元。同时对10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被害人遗属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为2名被害人遗属办理了招工手续。期间,全县对落实政策人员共支付各类补偿费202.8万元。1984年7月,县委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因受到错误处理而失去工作的2326人全部进行复查,其中平反和纠正原处分决定者2119人,恢复或重新安排工作者1354人。
  妥善处理“文革”中的“黑杀队”事件 1968年7—9月,县内谣传有1个“黑杀队”的地下反动组织,时县内各级党组织已陷入瘫痪,狂热的极“左”思潮让部分人头脑发昏,他们以“群众专政”为借口,提出“贫下中农是最高人民法庭”等过激口号,以刀杀、铳毙、沉河沉塘、活埋等异常残忍的方式,杀害所谓黑杀队人员295人、被逼自杀的“黑杀队”人员277人,被害者多为地主富农子弟(详见上届《邵阳县志·附录》)。1971—1975年,县内司法部门对此类案件中的8起群众反映强烈、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涉嫌报复杀人案进行了审理。1981年开始,对县内因追查“黑杀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重新进行调查,全县发放补助款2.21万元,为被杀人员的遗属解决了一些急需解决的生活困难。期间,对处理此类非正常死亡事件,县内尚有种种抵触情绪,部分人认为“文革”杀人已过去十几年,此时平反是为地富翻案。部分人甚至认为“文革”中杀死几个“地富反坏”有什么了不起。而被害者家属鸣冤心切,四
  处上访,有的声称“血债要用血来还,政府不管自己管”。1985年4月,罗安荣任县委书记后。5月,县委根据中央精神,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及其他有关部门抽调干部230人,下设专案调查、案件审理、安置3组,由县委副书记宁芬、高建中先后具体分管,县政协副主席李志茂专职负责,历时2年半,本着对历史负责和有利于安定团结的精神,重新调查处理此类非正常死亡案件。对被杀人员,全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了平反通知书,对遗属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清退了没收的房屋和财产。期间,立案查处乱杀人案件134起,处理责任人242名。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30人,受党纪处分者217人(开除党籍128人)。被处理的242名责任人中,有国家干部34人、农民208人。另有92起案件因责任人已死或责任分散未予立案查处。至此,这一震惊全国的历史悬案得以妥善解决。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980年12月,撤销邵阳县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立邵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时恢复邵阳县人民政府。1983年6月,县委在红石公社进行政社分设、建立乡人民政府试点。1984年,全县41个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建制,建立41个乡(镇)人民政府。588个农村生产大队改为村,6300多个农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同年,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县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也开始实行党政、政企分开,推行厂长(经理)、校长负责制,长期以来以党代政、政企不分的政治体制得以改善。同时改干部任命制为聘任制,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配备各级领导班子。1983—1986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招聘乡镇干部212名。1995年3月,县委成立撤区并乡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撤销8个区公所,全县41个乡镇合并为12镇、10乡。9月,县直各部门下伸到乡镇的31种分支机构的部分管辖权下放到乡镇。
  行政事业机关机构改革 1983年,县委开始对县内行政事业机构逐步进行改革,至1986年,先后将物资局等6个行政单位改为企业或事业单位。期间,县内共撤并79个临时机构,县委增设政法委员会、老干局等党务工作机构,政府增设物价局、审计局等经济监督执行机构。1992年8月,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行政事业机关内部改革的暂行规定》,要求县内行政事业机关转换职能,逐步实行专业部门实体化,鼓励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工作,允许党政机关干部留职停薪离岗兴办企业,允许机关单位创办经济实体。1995年1月,对县直党政机构进行全面改革,期间,县委共签发机构改革方案71个。改革后,县内党政机构从53个精简为37个,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由241个精简为208个,有97项职能得到加强,59项职能被转移、下放或弱化,部、办、委、局领导职数由268名精简为238名。1998年,县委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干部分流,规定每年从行政事业单位分流三分之一的人员去创办以丘岗开发和为农业服务的经济实体,但实际流于形式,部分精简的机构又很快恢复,甚至新增许多机构。2001年,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增至331个,比1995年机构改革前还多90个。2001年10月,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制定《邵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呈报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2002年2月28日和3月8日,县委相继下发《关于邵阳县县直党政机关设置的通知》和《邵阳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对全县党政群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改革后,县内行政事业机构由123个精简为99个,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由331个精简为290个,县直科局级领导职数由264名精简为241名,乡镇机构领导职数由333名精简为235名,乡镇内设机构由173个精简为80个。是年始,县内凡年满50岁(在乡镇工作的年满48岁)的科、局级干部一律退出领导岗位。
  依法治县 1985年,县委决定成立邵阳县普法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一五”普法教育。1990年,县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7年8月,县委下发《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治县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依法治县实施方案。同时成立邵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员5人,专事依法治县的宣传和具体工作。此后,县内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农村基层依法自治、全民学法守法的局面逐步形成。1985—2002年,县内先后开展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教育,全县成年人口和在校学生中,参加普法学习的达95%。2002年,中共邵阳县委被评为湖南省普法先进单位。
  第二节 重大经济工作决策
  建立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11月中旬,县委召开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统一生产计划、统一耕牛与农机具、统一管水抗旱和防治病虫、统一配备劳力、统一收割和坚持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生产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统一分配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以联产到组和专业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时县内部分农村基层领导担心实行责任制会引发分田单干,持消极态度。但农民群众觉得分组统一核算的责任制形式尚不过瘾,部分生产队趁干部还未驻队就自行分组,搞明分组暗包产到户,1981年春还出现过分青苗到户现象。同年6月,县委派出工作队在塘渡口公社大岭大队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9月,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中共邵阳地委副书记、邵阳行署专员刘正和县委书记孟伯祥分别就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专题报告。在会议讨论发言中,有几个大队老支书哭了,说“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铺开。10月,中共邵阳县委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成立邵阳县山林和水利工程定权发证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帮能任组长。1982年3月,全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部完成。年底,全县发出山林和水利工程定权证书5.4万份,确定权属的山林面积126.82万亩,确定权属的水库232座。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解决了县内有史以来没有解决的农民吃饭问题。1984年7月,县委在九公桥镇进行完善生产责任制和延长土地承包期试点后,下发《关于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补充意见》,将土地承包期一定3年延长到一定15年。1989年和1994年,县内又先后两次对承包土地进行小调整。1999年9月,全县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延长到30年不变,在不变更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将承包地租赁、出让、转包。
  发展专业户与重点户 1982年,县委决定在全县农村扶植发展专业户和重点户(时又称万元户),至1983年初,全县农村共有专业户和重点户8620户。1983年1月,县委主持召开了全县专业户、重点户勤劳致富经验交流会。4月,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专业户、重点户的几点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政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开拓农村勤劳致富新局面。文件规定了发展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的30个项目和标准,其中对种粮专业户规定的标准是户产量1万斤,养猪专业户的标准是户养生猪10头。1983年,全县有各类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2.16万户。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1982年,县委、县政府在农民吃饭问题解决后,引导农民开展多种经营。1987年,县委在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首次提出打破传统的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模式,走农工贸发展道路。1992年,县委决定把农村经济改革重心转移到发展民营股份制经济和高效农业上来。1994—2002年,县内投资5820万元,扶持农民联营开发200亩以上的优质水果场18个、养殖场2个,建农贸市场28个,完成白仓、水田、黑冲、黄亭市等10个项目区8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开发丘岗21.5万亩,生猪、花生、小水果、油茶、药材、油菜、蔬菜七大基地建设粗具规模。1995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快丘岗山地资源开发的决定》。2001年,县委作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将全县划为6个特色经济区。同时下发《干部参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办法》,鼓励支持干部从机关分流,去生产第一线当庄园主、当董事长,是年县内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职工共1.18万人,干部为农业产业开发集资2355万元。
  城镇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开始在企业实行奖励制度。1981年,县委开始对政策性亏损的国有煤矿实行在额定的亏损幅度内,节余亏损的部分由县财政和企业分成、超出允许亏损的部分由企业补亏(简称节亏分成,超亏补亏)。1982年始,逐步放开县内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市场。1983年4月,对县工业局所属企业实行“三定”(定任务、定基本工资、定基本税利)和超利分成责任制,对县煤炭局所属煤矿实行“四包”(包质量、包开拓、包安全、包亏损),对县二轻局所属企业实行包产值、包销售、包利润和工资与生产利润挂钩。1984年10月,县委下文对县内国有小企业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政策。1985年,对所有企业和经济实体实行以厂长(经理)为核心的经济承包,工厂、商店实行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统销。1987年4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振兴邵阳县经济的意见》,工厂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1991年,放开石油市场。1993年8月,县委召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及先进个体私营劳动者表彰大会,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开始出现。1996年,县委作出县造纸厂破产重组的决定,组建全县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998年,县委颁发《关于对企事业单位实行减员增效的决定》,同时放开县内机电产品供应市场。2002年3月,县委作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决定,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伍邵华为组长的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同月11日,县委召开全县推进工业化进程动员大会,确定每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重点企业,每个机关分别联系一家困难企业。4月15日,县委召开中小型企业工作督查会,推行改革改制。9月,县委决定,对企业实行收费登记
  监督卡制度,遏止各职能部门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同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县水泥厂整体拍卖的决定。同时,县委确定以医药、食品、建材、造纸为发展县内工业的四大支柱产业,确定山秀制药厂、龙华水泥有限公司、仲仁鹅业公司、兴旺玛钢厂、邵阳县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长乐石膏厂等厂家为发展县内工业的骨干企业,规定全县系统内国有工业企业和所有乡镇工业企业要全面改制。并开始筹建红石、白仓、九公桥、八○七四个工业园区。同年下发《邵阳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两年内置换国有企业的纯国有性质、置换国有企业职工全民所有制身份。通知就国有企业实现两个置换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社会保障、债权债务处理和激励措施共作出了50条规定。同时分别成立邵阳县工业企业改革办公室、邵阳县流通企业改革办公室和邵阳县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年底,县内国有企业除县百货公司外,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
  发展乡镇民营企业 中共邵阳县委一直把发展乡镇企业做为发展县内经济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最重要的途径。1977年11月,成立邵阳县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分管农业的县委副书记兼任局长。1984年12月,县委下发《关于立足改革,放宽政策,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同时允许私人兴办企业。1992年,县委决定从物资供应、减免税费、增加贷款、科技扶植4个方面对乡镇企业实行优惠。同时对发展乡镇企业有功人员,给予奖金和解决农转非指标的奖励。同年8月,成立邵阳县乡镇企业领导小组,陈健生任组长。1993年8月,县委下文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放开经营范围、放开从业人员条件、放开经营方式、简化注册审批手续、减免税费等优惠,积极培育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对未完成县委、县政府规定的乡镇企业发展指标的乡镇领导,在提拔、调动、评优上实行一票否决。1994年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再次就鼓励发展乡镇企业作出18条规定,在税费征收上给予乡镇企业更大幅度的优惠。
  1996年2月,规划建立塘渡口镇至九公桥镇乡镇工业小区,规划中的工业小区北起九公桥镇四联村,南至塘渡口镇河西居委会,长21公里,沿公路两旁各宽1公里,总面积42平方公里,但实际效果甚微。1998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从城镇配套资金中划拨150万元作为乡镇企业周转金。2002年,全县乡镇民营企业有从业人员9.25万人,农、林、渔、牧、工、商、运输、建筑、服务9业齐全。规模较大的企业有兴旺玛钢厂、邵阳市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湖南富晟鞋业有限公司、邵阳雪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小溪市龙牙百合食品厂、白羊铺档发加工企业等。
  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县城东拓 1984年12月,县委即提出发展乡镇企业要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1998年9月,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三线(320国道、207国道、S217省道沿线)两带(东南边缘带和西部边缘带)小城镇建设战略。2001年,县委决定围绕洛湛铁路和潭邵高速公路沿线,扩大城镇规模,鼓励农民进城。是年11月,县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镇经济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城镇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城镇土地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3个文件,提出在工业化的大背景下,突出产业支持、以人兴业、以业兴镇,坚持城镇扩容与提高质量并举,突出县城中心地
  位,分层次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思路。同时制定了“东拓西提”、“三区一线”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东拓即拓宽大木山县城新区;西提即对西部旧城加以改造,提高品位;三区即火车站站前开发区、大木山开发区、旧城改造区;一线即以昭阳大道、振羽大道、邵新大道、夫夷大道互为贯通,使三区成为一体)。2002年2月,县委成立县城建设指挥部,黎国宗、李小平先后任指挥长。4月28日,县委在大木山新区举行县城东拓工程奠基、防洪大堤开工典礼暨招商引资、万户农民进城新闻发布会。是年,大木山开发区和火车站开发区的征地、搬迁、平整任务完成。县城防洪大堤一期工程竣工,自来水管网及白虎街、邵新街、人行道板改造和街面美化、亮化、硬化等工程全部结束。
  第三节 其他重大决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县委还先后就发展教育、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林业经营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作出过一系列重要决策,其中重要的有: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中共邵阳县委都把发展教育作为兴县树人的百年大计。1983年10月,县委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的决定》,计划五年内普及全县小学教育。1985年1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共同拟定邵阳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划》(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简称普九,下同)。同年县委贯彻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决定在县内分两步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第一步普及小学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中教育。同时建立县、区、乡各级党政机构定期议教制度,作出《关于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的12项规定。县委书记罗安荣、县长李帮能带头捐款办学,当年全县群众为办学集资200万元。1986年成立邵阳县改善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罗安荣任组长,李帮能任副组长。同年10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修缮和改造的通知》,成立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宁芬任组长,副县长刘志刚任副组长。11月,县委作出《关于充实教学第一线的决定》,决定县内改行的教师除个别因生理原因或已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者外,其余必须归队。1987年,经省、市教育部门验收,邵阳县普及小学教育合格。1991年,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邵阳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正式启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5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李帮能任组长。宣传月期间,全县共汇编《义务教育法》宣传资料7000册,举办各种报告会195场,开展街头、村落宣讲562场次,张贴标语4万余条。期间,“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为官一任,兴教一方”的标语遍及城乡。6月,全县44个乡、镇、场均制定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当年1—8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举行议教会12次,县委书记周柏民在议教会上提出一定要下死决心改善办学条
  件、下死决心整顿教学秩序、下死决心提高教学质量。1995年7月,成立邵阳县筹措希望工程光彩基金协调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魏太平任组长,当年筹措希望工程光彩基金174万元。1996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按撤区并乡后新的行政区划,重新调整了原定“普九”规划。1997年8月,县委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县内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石民生作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府行为,切实保障“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少年文盲)目标如期实现》的讲话,县长曾建秋作了《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打好“普九”、扫盲攻坚战》的主题报告。1998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支教活动的决定。同月10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誓师大会,石民生、曾建秋分别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作报告,要求举全县之力打好普九攻坚战。10月,邵阳县“两基”工作经湖南省人民政府评估验收团评估验收,达标合格。
  公路建设总体战 1995年10月,县委决定举全县之力,聚全县之财,进行邵阳县公路建设五年总体战,成立邵阳县公路建设总体战指挥部,县委书记魏太平任政委、县长陈健生任指挥长、副县长石舟云任常务副指挥长。同时成立1812(S217)线扩建指挥部和塘桃线扩建指挥部。11月10日,召开公路建设总体战动员大会,全县乡(镇)、村和机关、厂矿负责人1300余人到会。11月25日,塘桃线拓宽改造工程开工;26日,省道1812线拓宽改造工程启动。自此,以修好六路(207国道、省道S217和S317线、县道岩霞路、塘石路、金丰路)一桥(金称市大桥)为主要内容的公路建设总体战正式启动。在这场公路总体战的施工高峰期,全县每天出动民工5万余人、各种施工机械2000余台、板车5000余部,县内各界人士为修路修桥捐款50余万元。1998年,金称市大桥竣工。至2000年,全县共改建扩建干线公路108公里。
  第四节 重要活动
  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1989年11月,县委在红石乡梅溪村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试点。12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决定》。16—18日,召开全县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会议,决定用3年时间,分六批在全县农村进行以整顿思想巩固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整顿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阵地、整顿基层组织加强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整顿社会秩序改善社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3年社教活动中:县委共抽调机关干部2630人次,组成社教工作组先后进驻618个村、场(其中进驻两次的有85个村),帮助农民解放思想、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清理集体财务、整顿基层组织。先后帮助村党支部建立党员学习室660个,选换村党支部书记34人、村党支部委员227人、村主任108人、村委会委员123人。对547个村的集体财务进行清理,查处不合理经济开支424起,涉及金额401.4万元,收缴被贪污挪用的集体资金355.9万元。工作组先后筹集资金116.4万元,帮助各驻点村新办村级企业195个,新建和修复各类水利设
  施3.46万处,维修和改造水井2109口,架设自来水管2.15万米,使8.5万人解决饮水困难。共架设高压输电线路56.3万米,为没有通电的69个村架线送电,为928个村民小组修通简易公路635.1公里。3年中,各社教点共评出双文明户724户、五好家庭户4.66万户、遵纪守法户15.2万户。经验收,全县开展社教活动的618个村(场)中,合格的510个,基本合格的108个。
  “三心三为”活动 1997年1月,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部署,县委决定在全县乡镇干部中开展“心系农村,为民兴办实事;心贴群众,为民排忧解难;心想发展,为民脱贫致富”的三心三为活动。2月始,“三心三为”活动延伸到县直机关。是年,县直机关、乡镇共制订实施便民措施245条,共为农民办实事1700件,帮助农民解决难事359起,完善集体经济承包合同41个,新办农村经济项目128个,新修和改造乡村公路88条计176公里,整修山塘2060口,维修乡村学校107所。1999年3月,县委再次下发《关于在乡镇、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三心三为”活动的意见》。是年,全县有3489名机关干部结对帮助困难农民4786户,共为农户送去生产资金23.5万元、种子2.3吨、化肥6.5吨、鸡苗和鸭苗1.6万只,为农民提供经济信息5200条,帮助兴办种殖和养殖项目1200个。
  “四个观念”教育活动 1999年8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乡镇干部中开展增强“四个观念”、树立“四个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为时一个半月的四个观念教育活动。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128人,成立各乡镇场“四个观念”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人分别担任各指导小组组长,分赴各乡镇指导“四个观念”教育。活动期间,共发出《增强四个观念教育征求意见表》3500份,召开各类座谈会91场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162场次、干部行政生活会23场次,共撰写学习心得1144篇。以后,“四个观念”教育结合“三讲”教育、“四民”活动继续进行。
  “三讲”教育 1995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号召全国党员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1997年2月,县内开展“三讲”教育活动。1998年,被县委定为“六讲六看”活动年。1999年3月,县委再次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三讲”教育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并将“三讲”教育、“三心三为”活动、“四个观念”教育结合进行。2001年,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表后,“三讲”教育即转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 2000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发表。8月,中共邵阳县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通知》,制订“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石民生为组长的“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县委抽
  调离退休的县级干部组成学教活动督导组,分三批四个阶段在全县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均要写出并上交3000字的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2001年3月,县委又下发《关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访民情,解民难,帮民富,保民安”活动的通知》,从县乡机关抽调2300多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的“四民”活动。4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双联”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联系困难企业、机关干部联系困难职工”的双联活动。6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县属部门及其驻乡镇单位开展“一建三送三服务”活动的通知》。7月,县委发出《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当时正在进行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结合起来。是年,县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团在全县25个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巡回讲课80多场次,印发学习资料6.5万册,全县6000余名党员参加了封闭式党建知识考试。2002年6月,县委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三热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机关开展“走出去热心服务,迎进来热情办事,经常性热线联系”为主要内容的“三热”活动。11月,县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继续抓住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中心环节,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但学教活动中,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弊端,党员干部上交的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多为应付检查,互相抄袭复制。
  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组织整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结束历次政治运动中对党内组织整顿的极“左”做法,党内组织整顿步入正轨。1985年5月至1987年3月,县委先后派出整党联络员826名(内含省、市派驻县内的部分整党联络员),对全县56个基层党委、35个党组、3个党总支和1086个党支部分三批进行整顿,对党员进行重新登记。全县2.4万名党员中,重新登记的2.34万人,占94.7%,暂缓登记的161人,暂未登记的113人,不予登记的92人,6人除名,24人被开除党籍。
  1991年3月,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若干制度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了定期议党、分级培训、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党务工作汇报、党建工作检查、党费收缴审结、联系群众、创先争优等各项制度。同时针对党员干部中精神不振、信心不足、班子不团结、为政不清廉、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作风飘浮7个方面的问题,在党内开展作风整顿。是年,全县对21个后进党支部进行调整,撤换党支部成员62名。
  1992年,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和党员目标管理。全县69个基层党委中,被评定为一类的有7个党委,被评定为二类一级的有18个党委。1182个党支部中,被评定为一类的有183个,被评定为二类一级的有268个,有64个后进党支部摘掉后进帽子。1993年,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有38名党支部书记,416名党支部委员落选。
  1994年,县委下达《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决定结合“抓党建、促经济、奔小康、上台阶”竞赛活动,用3年时间对全县632个农村党支部进行建设和整顿。要求通过整顿,在全县培育建设220个小康示范村,争取有25%的二类党支部提升为一类党支部,三类党支部要全部达到二类以上党支部标准。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魏太平为组长的整顿农村后进村党支部领导小组,从县直机关抽调100名党员干部,组成40个整顿后进村党支部工作组,与中共邵阳市委派出的8个工作组一道,同时进驻48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
  1995年,全县共整顿后进村党支部100个,其中市工作组进驻7个村,县工作组进驻41个村,乡镇工作组进驻52个村。期间,对69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了改选,更换支部委员87人、支部书记52人,选派5名国家干部下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培养村级后备干部209名,在全县恢复建立共青团基层组织、基层妇代会、基层民兵组织、村级党团活动室各100个,建立老年协会、治保、调解、帮教、禁赌、护村等村级群众自治组织1420个,制订《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12类、1436种。
  1996年,全县确定71个后进村支部为建设整顿点,分别由省工作组驻2个村、市工作组驻7个村、县工作组驻40个村、乡镇工作组驻22个村进行建设整顿。是年,在全县开展“领导班子创先进、争夺红旗杯”、“领导干部作表率、争夺公仆杯”、“共产党员当模范、争夺奉献杯”三杯竞赛活动。8月,县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委管党责任制的决定》,全县各基层党委普遍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同年,通过换届选举,对406个农村党支部进行了调整充实,更换支部书记183人、支部委员562人、恢复群团组织523个。
  1997—1999年,农村党支部建设整顿采取和扶贫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好路子、完善一个好体制、健全一套好制度”为目标,坚持“多换思想少换人、能换思想不换人、不换思想再换人”的原则,3年调整村级班子62个,更换支部书记31人、支部委员156人、培训村级后备干部119人,举办党员培训班12期,培训党员2200人次,发展新党员281人,培训入党对象495人。同时对部分乡镇党委成员中存在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旨观念不强、发展意识薄弱、不学、不和、不畅、不廉、不做等问题,分别以批评、教育、调离、降职、就地免职等措施进行整顿。
  2000年,县委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2002年,对全县636个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进行了以学政策、学法制、学科技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在全县评选出10名模范党支部书记和5名优秀村主任作为典型宣传。是年,在全县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更换支部书记85人,选派13名国家干部下村任职。
  第二节 干部培训和任免
  干部培训 1979年12月,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的中共邵阳县委党校恢复成立。1984年,县委下发《邵阳县干部培训规划》和《关于干部在职教育正规化的意见》,要求40岁以下未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通过培训后,要全部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1996年始,县委党校先后制订了《1996—2000年邵阳县干部培训规划》和《2001—2005年邵阳县干部培训规划》。是年,县委党校先后举办中专补习班、女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技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干部420人次,其中选送21人到省、市进行业务学习。1998年,县委党校加挂邵阳县行政学校牌子,设教务科、函授科、行政后勤科、理论研究室和办公室。1999年,县委党校被评为全省合格县级党校。1980—2002年,县委党校以理论教育、专业教育和实用技术教育等形式,先后举办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班419期,培训干部3.18万人次。其中,举办干部理论轮训班124期,培训干部8167人次;举办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143期,培训9738人次;举办干部高中或中专文化补习班11期,培训干部602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49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156人;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8期,培训科级后备干部575人;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培训班84期,培训村干部6529人。期间,县内还在各乡镇对农村基层干部分类分层次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在乡镇干部中开展“学会一门技术、发展一个项目、办好一个示范点、致富一方群众”的“四个一”竞赛活动。除县内培训外,县委还不定期地选派干部到省、市党校培训和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1979—2002年,谢显明、刘敬文、郭高楼、唐胜祥、胡汉云先后任县委党校校长。
  干部考核选拔任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提拔干部。1978—1979年,全县共提拨中青年干部145人,其中县委常委4人、部办委局副职以上干部66人、区委正副书记11人、区委委员14人、公社党委正副书记30人、公社党委委员24人。1981年,全县共提拔干部424人,其中有97人系县直机关选调下区社任职。是年,县委组织部建立后备干部登记卡。1982年,县委按照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在全县提拔485名干部担任各级领导,为135名后备干部建立档案。1984年机构改革后,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下降4.8岁,其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268人,比机构改革前增加109人。是年9月,县委将正股级以下(含正股级)干部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主管部、办、委、局。1986年始,县委选拔干部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集体讨论的程序逐级进行。是年,全县选拔46名中青年干部担任各部、办、委、局领导,同时从县直机关选派3名副局级干部到基层锻炼。同年,省委组织部选派5名大学生来县锻炼,县委拟定8名干部报市委组织部考察后,定为县级干部第三梯队(即候选对象)人员。1987年,县内提拔新干部实行预备期,对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年度考察,领导干部实行年终测评。并按照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上下衔接、满足近期、适应远期的原则加强县内干部第三梯队建设。是年,采用领导干部自评、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互评、同级干部背靠背互评的办法,对全县22个局
  级班子和31个乡镇班子进行年度考核。1991年,对全县1.03万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评,其中优秀者2079人、占20.1%,称职者1157人、占11.2%,基本称职者7103人、占68.91%,不称职者10人、占0.09%。1993年,对县内部分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提拔副县级干部5人、正科级干部45人、副科级干部43人,同时对147名各级领导干部实行岗位交流和轮换。是年,县委下发(1993)5号文件,调整干部任免权限,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县委任免,正股级干部由组织部任免,副股级以下干部和本系统所属单位干部由分管本系统的部、办、委任免。当年全县有8名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因在试用期内不胜任本职工作免予提拔,原定25名县级后备干部经考核评议后取消7名,有11名3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干部被补充为县级后备干部,拟定29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为科(乡镇)级后备干部,选派12名乡镇副职到邵东县乡镇企业挂职锻炼。1994年6—8月,县委组织部对89个局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和33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察结果:89个领导班子中,好的领导班子(综合得分90分以上)63个、占70.8%,一般的领导班子(综合得分70~89分)20个、占22.4%,较差的领导班子(综合得分69分以下)6个、占6.8%;33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德能勤绩综合得分90分以上(优秀)者87人、占26.15%,70~89分(称职)者238人、占71.2%,69分以下(不称职)者9人、占2.7%。是年底,有61名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乡局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1995年撤区并乡后,22个乡镇相继进行党委、人大换届选举,组织内定的198名乡镇党委领导候选人,有194人当选,当选率98%;组织内定的人大和政府领导候选人146名,有128人当选;由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44人,13人当选。是年,全县有女科级干部38人,非党科级干部21人。1996年,县委先后制订《干部政绩卡制度》、《领导班子届中考察制度》、《跟踪考察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干部试用期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干部回复谈话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是年,县内通报表彰21个政绩突出的乡镇和局级领导班子,有5名政绩较差的副科级干部分别被降职或免职,破格提拔25名政绩突出的青年干部。是年,选派6名青年干部到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挂职锻炼,下派86名青年干部到村党支部和乡镇企业任职。1998年,1名乡党委成员和1名副局长因考核不合格被免职。同年,有17名科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1999年始,规定凡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但试用期满后,并未履行任何转正手续即无形转正。2001年10月,按照县委决定,全县有212名年满48岁的乡镇领导干部和年满50岁的机关科级(含副科)领导干部全部退出领导岗位。调整后的乡镇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从41.6岁降至36.5岁,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从46.3岁降至38.8岁。同年,全县有18名政绩较差的领导干部被免职,17名干部被降级,1名干部引咎辞职。是年乡镇调动干部111名,机关调动干部95名。是年,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三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1978年,全县共有基层党委38个,其中农村公社党委36个,县直机关党委2个;党总支
  5个,党支部930个。1984年5月,公社改乡,全县共设置44个乡、镇、场党委,共选出乡、镇、场党委委员235人。1986年,县教育委员会、县供销合作社、县人武部、县农业委员会、渣滩电站、县氮肥厂相继成立党委。是年,全县共有基层党委50个、党支部1086个(其中农村648个、工交系统92个、商业系统48个、科教文卫系统111个、金融系统11个,县直机关120个、其他行业20个)。1990年后,县轻纺局、县商业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水电局、县煤炭工业局、县工业局、县经济委员会、县财贸委员会、县邮电局、县工具总厂、县国家税务局等单位党组改设为党委。1993年,县工业局党委并入县经委党委,县氮肥厂党委因单位破产而自行消失。1995年撤区并乡后,原41个乡镇党委依新的行政区划合并为22个,河伯岭林场、七里山园艺场、渣滩电站亦分别设立新的党委,五峰铺林场设立党总支。1996年,县人武部转为军队建制,人武部党委由县内地方基层党委转为军队基层党委。1999年,县邮电局分为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后,分别设立党委会,原县邮电局党委自行消失。2002年机构改革后,原县农业委员会党委改为县委工作机构,原县财贸委员会党委改为县内贸办公室党组,县经济委员会党委改为县经济发展局党组。是年,全县共有基层党委41个,其中乡镇(场)党委23个,机关、厂矿党委18个;有基层党总支22个,其中农业系统2个、文化卫生系统13个、行政机关7个;有基层党支部1208个,其中农村668个、工业系统84个、商业系统67个、文化教育卫生系统112个、行政机关195个、其他行业72个。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机构
  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8年,县内中共纪律检查机构为中共邵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县委分出单列,更名中国共产党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后,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全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组成。2002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办公室、案审法规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干部教育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监察综合室和效能监察室。
  邵阳县监察局 1988年2月成立,为政府组成机构,1993年后与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按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合署办公,列入县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县政府机构个数。1988—2002年,杨嘉植、赵文新、邹中秋、唐勤俭、易顺良先后任县监察局局长。
  [=此处为表格页(表6 1978—2002年中共邵阳县纪委历任书记、副书记名单表)=]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1980年,县委制订《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十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不准接受礼物;领导干部下乡下厂,单位不准设宴招待;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和亲友在招工、招干、招生、参军、工资调级等方面谋求照顾;县委书记刘承祖坚持搭乘班车下乡,不吃单位招待餐,不看招待电影,不准家属乘坐单位小车。
  1982—1986年,全县共查处在招生、招工、招干、农业户口转非农业人口、建房分房、计划生育、用公款请客送礼等方面违纪的党员840人。
  1989—1990年,共清理领导干部在城镇营建私房者300户,查出在建房中有贪污受贿和侵占国家及集体利益等违纪行为者37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局级干部8人。
  1994年,对党政机关超标准购置小车和违规使用特种车牌进行清理,清查处理超标准购置的小车4台,收缴违规使用的军警车牌2块。同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制订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缴制度,当年有81名党政领导干部退还或上交礼金36万元。1996年始,全县25个乡镇场均建立内部食堂,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直部门负责人到乡镇场检查联系工作,一律在内部食堂就餐,不得在酒楼设宴招待;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在村民家里就餐,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1997年,县内清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置手机和住宅电话,查出用公款配置的手机350台,封存110台,拆价变卖或进行补款处理的手机184台、住宅电话183部,并重新颁布了领导干部话费报销标准;规定从1997年7月31日起,禁止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置手机和住宅电话。
  1999年,再次对干部超规定面积建房和购买公房后又集资建房进行清理,共清查65个单位、1271户,查出超规定建房面积1.6万平方米,收缴超面积建房罚款25万元;查出购买公房后又参与集资建房者175户,其中县级干部13户、科级干部106户、其他干部46户,有163户退出了原购公房。
  2001年,县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制度。同年,《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邵阳日报》分别发表了介绍邵阳县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的文章。2002年6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申建伟撰写的《邵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几点做法和经验》被收入由《人民日报》社编印的《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读本》一书。
  第三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改革开放后,在放开搞活的大背景下,部分职能部门和经营行业受本部门和本行业利益的驱使,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乱涨价为主要标志的行业不正之风开始盛行,20世纪
  80年代末期达到高潮。
  1991年,中共邵阳县委下发(1991)1号文件,纠正县内行业不正之风。1991—1992年,全县共查处乱着装的部门12个、违章着装人员1135人,违章着装金额49.2万元,其中清退25.7万元。1993年县内开始对中小学乱收费进行清理,至2002年,县纪检部门共清查了180所学校的收费情况,查出乱收费金额730万元,清退400万元。1994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人事局配合下,对县内1.27万名干部职工的工龄进行了核查。1995年,县内查处了公车迎亲现象3起。1996年始,县内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至1999年,县内各基建工程项目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1999年始,县内实行行风评议制度,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曾建秋任组长,聘请11名离退休人员担任行风评议代表。同时确定县交警大队、县人民医院为首批行风评议对象并均被评议为合格单位。下花桥交警第三中队通过行风评议,被群众称为为民办实事的好典型。2001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县内1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乱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搭收费用总金额186万元,其中责令清退80万元,收缴县财政22万元。2002年,县内取缔在公路上乱设的检查站1处,查处了长阳铺交警中队乱罚款案,5名责任人受党纪处分。
  第四节 违纪案件举报和查处
  违法案件举报 1989—2002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收到各种违纪案件举报信2200件,举报信共提供违纪案件侦查线索1718条。期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先后8次被评为邵阳市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3次被评为全省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10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违纪案件查处 中共邵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自1977年恢复后,至1982年,全县共清查处理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者12人。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县内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党纪处分的1059名党员进行复查,为544名受到错误处分的党员撤销或改变原处分决定,占原被处分党员总数的51.4%。1982—1986年,全县共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311起、涉案437人,其中46人受党籍处分。期间查出的在招生、招干、农转非、用公款请客送礼等方面有违纪行为的840名党员干部中,被开除党籍者381人,被撤销党内职务者32人。1989—1990年,查出的在营建私房中有违纪行为的干部37名,其中8人受党纪处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1991年,查处五峰铺镇和白仓镇干部嫖娼案,涉案的192人中,有中共党员22名、国家工作人员45名,其中21人被开除党籍、17人被行政撤职或降级、41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102人由公安机关治安罚款。1992年,发生在白马乡的非法拘禁致死村民案,负领导责任的原乡党委书记和负直接责任的其他3名党员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994年,小溪市乡政府干部集体私分计划生育款13万元,案发后,原乡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均分别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1996年始,对领导干部调离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是年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查出违纪开支金额490万元。1997年,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查出贪污案12起,涉案者中,5人被免职,6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同年,在白仓镇党委政府担任主要领导的3名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并私分公款,查处后2人被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原党委书记被判刑3年。同期,县纪检监察部门还分别查处了
  长乐乡、黄亭市镇、郦家坪镇在向农民收取税费时,干部态度粗暴,分别导致村民自杀身亡的3起恶性涉农案件,其中2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999年,对县内粮食市场进行执法监察,查出违法收购粮食案109起。同时,整顿了县内医药市场,查处违规经营医药案107起。2000年,县内开展企业效能监察,查出违纪案件30起,立案查处企业法人3名,改组了3家企业领导班子,帮助企业收回各种欠款80万元。1989—2002年,全县共查处各类大要案件1320件,1343名党员受到党内纪律处分,其中被开除党籍者288人、留党察看者171人、被撤销党内外职务者51人、由行政监察部门开除公职者63人。查处的各类案件中,有经济案件322件、干部腐化堕落参与嫖娼赌博的案件136件、涉及农村乱收费和增加农民负担的案件19件;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有科级领导干部163人。
  第六章 宣传 统战
  第一节 宣传
  理论学习 1979年4月,县委宣传部共编印关于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宣传学习资料3.72万份,发至全县基层。9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0—1981年,分别组织干部学习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等书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县共培训理论辅导员2373名,撰写理论文章86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8篇。1982年,县内贯彻学习党的十二大精神,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四期理论骨干培训班,培训学习骨干1100余人,随后全县各公社均举办了5天以上的培训班,全县参训人数2.08万人。1983—1987年,县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全县先后举办理论培训班12期,培训理论辅导员2860人,共撰写理论文章928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146篇。1985年,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进行理想教育的意见》,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共青团邵阳县委、县妇女联合委员会联合举办有理想、守纪律知识竞赛。1986年2月始,县内利用广播、黑板报、幻灯、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宣传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全县分三批培训村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1925人,98%的村召开了户主会。同年,县委下发《关于干部正规化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同时成立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领导小组。1988年,县内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核心,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组织全县1200名干部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县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进行宣讲23场次,各基层单位组织各种形式的报告会61场次,全县44个乡镇全部建立党校。1989年,县委成立中心学习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同时,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县建立中心学习小组的通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均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学习领袖著作、中央及省市文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1989年北京“六·四”动乱期间,县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国务院总理李鹏和军委主席邓小平的讲话,教育党员干部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期间,县委党校举办了两期形势教育骨干培训班,区镇乡场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共324人参训,县委
  宣传部下发《关于严格标语口号审批制度的通知》和《新闻发布的若干规定》。1992年,全县开展重温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重温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重温毛岸英同志给表舅的信等“三重温”活动。1993年,县内采取先县委中心学习组后机关单位,先培训骨干后全面铺开的形式,组织全县干部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中共十四大报告、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县委在党校举办骨干培训班6期,培训区乡和县直副局以上单位学习骨干800余人。同时,全县开展以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为核心的“团结纪律教育”。1995年,县委宣传部下发《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决定》。6月初,组织全县680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进行党性、信念、宗旨、纪律、艰苦奋斗、党员义务和权利六个专题教育。6月下旬始,在全县实施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先导工程”。是年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达16天,重点学习和研讨邓小平理论、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国利用外资基础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和发展民营经济理论等六个专题,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为92%,撰写理论文章40余篇,在全国及省市报刊发表26篇,县委中心学习组获全省学习《邓小平选集》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先进集体称号。是年,全县2.5万名党员、干部、学生、职工参加了学习邓小平理论知识竞赛,25人被评为全省参赛先进个人,县委宣传部获组织奖。8月,县委宣传部举办全县学习邓小平理论知识抢答赛,9个机关代表队和8个乡镇代表队参加。1998年,县委宣传部共收到邓小平理论研讨文章200篇,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2篇。是年,《湖南日报》、《邵阳日报》均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县内组织党员利用双休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报道。2000年,县内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成立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定2000年为理想信念教育年,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县农村深入开展政策、法制、科技教育的通知》。同时,县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02年,县委中心学习组与各级党委集中三天时间,封闭式学习十六大精神。召开两次学习十六大精神报告会,组织10人宣讲团到各乡镇巡回宣讲,《邵阳报》、县电视台开辟学习十六大专栏和组织“三化”、“两优”理论研讨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 1986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在全县开展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是年,县委召开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对全县600名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并组织理想纪律报告团,深入各乡镇巡回演讲。1987年,县委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县内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评三户(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活动。1988年,县委下发《文明村镇建设意见》,全县有258个村参加了文明村镇创建活动。1990年,县委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3月6日,召开全县学雷锋活动动员大会。自此始,学雷锋活动成为县内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内容。1991年,县内开展建党70周年庆祝活动。1993年5月,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人民武装部、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县进行扶残、助残活动。1996年,全县开展三个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宣传部门在县卫校、塘渡口第一完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试点,在渣滩电站和县药材公司等单位建立企业思想教育联系点。同时开展三下乡(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和迎香港回归系列读书活动。同年12月,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化局从县城抽调文艺骨干28人,组成送戏下乡演出团,编排节目26个,先后到白仓镇、五峰铺镇、黄亭市镇、九公桥镇、塘渡口镇进行送戏下乡
  演出,所到之处群众均燃放鞭炮欢迎。1997年1月1号起,县城实施美化、亮化工程,禁放烟花鞭炮。是年,全县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广行业文明用语、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卫生部门开展塑造“白衣战士”新形象活动。同时在全县开展创建文明城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县民的“五创一争”活动。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和县直副局以上单位实行“双文明”建设双百分目标考核制,由单位一把手与县委签订责任状,年末考核评比。年底,县委宣传部再次抽调文艺骨干36人,组成送戏下乡慰问团,编排节目28个,到企业厂矿送戏上门演出。1998年,县委宣传部先后组织4场大型文艺晚会,同时在全县乡镇开展建设一个文化站、一个电影队、一个图书室、一个演唱队、一个宣传橱窗等“五个一”建设。同年6月,全县首家乡镇万册图书室——白仓图书室开业。9月,县委宣传部组织文艺慰问团到九公桥人字岭为驻军部队送戏上门演出。1999年,县内开展迎新世纪、迎国庆50周年和迎澳门回归庆祝活动,成立以县委书记石民生为主任、县长曾建秋为副主任的三迎活动组委会,举办各种大型庆祝活动28项。同时开展“争创文明县城,争当文明县民”的万人签名活动。2000年,在全县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星级文明户评选。2002年,全县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和“文化扶贫”工程,建立2个高标准乡镇文化站。同时,在服务行业开展“诚信满意、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同时开展公民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同年,邵阳县荣获全市双文明目标管理一等奖。1987—2002年,县卫校等4个单位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等49个单位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第二节 统一战线
  落实统战政策 县内1980年开始落实统战政策。先后认定“湘中二支队”三团为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地方武装,认定“江南地下十二师第二旅一团”和“湘中纵队第二支队”为起义武装,认定起义和地方武装人员1328人。同时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过不同程度冲击的492名台属、67名海外侨胞全部落实政策。至1986年,有25名台属和侨属当选为各级领导干部,其中3人当选县级干部;有4名台属当选为县人大代表、38名台属当选为县政协委员、4名台属子女参军,6名台属加入中国共产党。对生活困难较大的93户台属发放困难补助金2.4万元,对7名台属孤老按月定期发给生活补助费。
  三胞联谊 邵阳县籍华侨有48户、363人,邵阳县籍外籍华人有94户、680人,邵阳县籍港澳同胞有45户、434人,分布在14个国家和地区。1985年,邵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成立。1987年,全县建立48个“三胞”联络组,挑选并确定127名重点三胞人士作为通信联络对象。是年,县内接待了18名回乡探亲的“三胞”人员,接收2名台胞回乡定居。1988年接待“三胞”人员276人,帮助47名侨胞、台胞和港澳同胞找到在县内的亲人。1989年,成立邵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和海外联谊会。1990年,接待回乡探亲的“三胞”人员219人,对外通信1348封。1992年,台商庄青火在九公桥镇创办“九公桥镇嘉真鞋厂”,后由台商林国基兼并,改名“九公桥富晟鞋厂”,现年产值1000万元,年创税10万元,拥有职工300多人。1990年,香港客商杨善元投资180万元,在县城塘渡口创办“亿泰手套厂”,年产值500多万元。1995年,台商李文亮投资126万美元,在县城修建了台北商业大厦。2002年,台商林秀琴女士投资144.98万元,在霞塘云乡创办“秀琴农产品有限公司”,种植火龙果、日本甜
  柿等20多种台湾精品水果和台湾甜玉米。1992—2002年,县内共收到三胞人士捐款600万元。
  对台工作 县内共有去台人员1200余人。1982年,县委对台湾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负责指导台属与台胞开展通信联络。1987年,撰写对台宣传稿件37篇,被省级以上电台、报刊播发28篇。1988年,县内有261名台胞回乡探亲。是年,县内有关部门和人士共收到台湾来信6500件,有617名去台人员与家人取得联系;有3名台属出境会亲,2名台属去台定居。1990年,台湾中国国际广播公司总经理唐盼盼、“国大”代表蒋志云回乡探亲。1989年,邵阳县籍台湾立法委员、中国民主大统一联盟主席莫萱元(白仓镇人),牵头组织112名台湾立法委员向台湾当局提出反台独质询,呼吁祖国和平统一。1995年后,对台工作按照“以经济促政治,以侨促台,以民促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台宣传。2001年12月,台湾《民族报》专版刊登了介绍邵阳县的文章。2002年,县内共有回县定居的台胞16人。
  党外人士安排 1988年前,县内很少有党外人士担任领导干部。1989年,县内始培养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各级领导干部。1992年,县内有党外副县长1名、副区长1名、副乡长8名、副局长2名。至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有党外副主任1名、县人民政府有党外副县长1名、县政协有党外副主席3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单位共配备党外科局级干部20名,其中正科级实职3名、乡长1名、副乡镇长3名。是年全县共选举党外省人大代表2名、党外省政协委员1名、党外市人大代表14名、党外市政协委员8名、党外县人大代表76名(占县人大代表总数的24.8%)、党外县政协委员130名(占全县政协委员总数的60%)。
  第七章 其他党务
  第一节 政策调研
  1986年1月,中共邵阳县委政策研究室成立,隶属县委办公室。1988年3月,县委政策研究室列入县委工作机构。1988—1992年,县委政策研究室共完成县内农业生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县内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县内市场经济、发展县内私营经济、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调研课题13个。1989年撰写的调研文章《围绕改革和建设,努力实施民主决策》被中共湖南省委评为优秀调研文章。1995年,县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县委办公室,保留牌子。1996年县委政策研究室调查撰写的论文《计划生育经费实行乡收县管是个好办法》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全国推介。1999年,撰写的调研报告《搞活农产品流通,有效增加农民收入》获全市调研成果一等奖。2002年撰写的调研报告《用工业化理念和思路推进农业产业化》被《湖南内参》刊发推介。县委政策研究室自成立后至2002年,先后向全国及省市报刊报送调研稿件321篇,刊发253篇。
  1986—2002年,唐益桥、蒋江魁、朱容国、刘长明、周祥平、陈爱民先后任政策研究室主任。
  第二节 机要保密
  1978年,县内机要通讯由县邮电局负责。1979年,国家《保密法》在县内颁布实施。1985年4月,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设立机要组,县内机要文件寄递由县邮电局移交县委办公室机要组负责。1987年3月,县委办公室机要组升格为中共邵阳县委机要科。1989年,县内举办《保密法》颁布1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期间,县委领导发表电视讲话6次,县委党校讲授保密教育课3次,全县播放《情系钟声》等保密教育影片20场次。同时,对党政机关进行依法定密,对重点涉密单位进行保密执法检查。1990年3月,县委机要科加挂邵阳县国家保密局牌子。1996年,县委机要(保密)科更名县委机要(保密)局。1997年,县内传真网络拓展到乡镇党政机关,当年,县委机要(保密)局共培训乡镇传真技术人员200多人次。1985—2002年,县委机要部门共接收明传电报1.2万份,复制7000页;共发出明传电报6000份;共接收密码电报136份;共收发内刊资料6万余份,收缴处理机要文件1200余份,收缴处理内刊资料6000余公斤;承办专网电话会议254场次,承办领导批件580次。
  1996—2002年,肖浩然、杨祝生、刘年松先后任县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第三节 工作督查
  1978—1990年,县内各项重大工作的督查,由县委及各级党政部门分级进行。1990年9月,在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设立督查室。1994年1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和建立督查网络的通知》,县委、县政府聘请了9名副县级以上离退休人员为特邀督查员,县直各单位相继配备了兼职督查员。1995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督查室)成立,定编5人。1997年,县督查室升格为正科级机构,县委助理调研员蒋水源兼任主任。同年始,对县内各机关、乡镇实行双文明双百分考核制,县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后更名《县委通报》),单位在《督查通报》上被点名表扬1次,年底考核加0.5分;被点名批评1次,年底考核扣0.5分,被点名批评3次以上的单位,取消当年参评先进或优秀单位的资格。1998年2月,县委印发《邵阳县领导干部政绩督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实施领导干部政绩督查。1999年6月,塘渡口镇、黄塘乡、长阳铺镇、下花桥镇、塘田市镇、五峰铺镇6个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委员会、县财贸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8个县直机关列为首批督查工作联系点。2001年,县内共开展“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督查9次,编发《县委通报》6期。2002年,县督查室对县城东拓方案的实施和县直机关干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同年,还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进行3次督查。
  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1979年,县委组织部配备1名干部兼管老干部工作。1980年8月,在县委组织部设立老干部工作办公室,配员2人。1984年2月,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县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同年4月更名为县委老干部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政策、督查落实老
  干部待遇和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1984—1988年,县委、县政府相继拨款在兴隆街兴建老干部住宿楼、老干部活动楼和老干部门球场,形成老干部活动中心。期间,县内有离休干部65人,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270余人。1984年9月,离休干部杨伯鲁参加全市老干部发挥作用经验交流会。1987年10月,离休干部莫元林等出席邵阳市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先代会。1989年7月,离休干部周清光带领居民兴办街道小厂,其事迹载入湖南省《双英颂》一书。此后,县委老干部局的管理服务对象只限于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是年,县内有离休干部65人,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14人。1991年7月,正县级退休干部杨辉出席湖南省建党70周年表彰会。至2002年,全县共有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60人;有离休干部83人。83名离休干部中,在行政机关离休的33人,在事业单位离休的24人,在企业单位离休的24人,易地安置的2人。1991年7月,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了老干部光辉业绩展览。1993年12月,县委老干局在县城举办了老干部《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书画展》。1994年4月始,县委确定每月15日为老干部集体学习日,每月16日为老干部来访接待日。1995年,县委相继为40个离休干部解决了子女就业问题,将12户离休干部家属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2000—2002年,县政府先后拨款40多万元,发放历年拖欠老干部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同年,在企业和特困事业单位离休的老干部被纳入社会保险统筹。
  1984—2002年,唐远刚、简球来、谢楚平、刘社元先后任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第五节 党史研究
  1981年,县内共抽调10名干部,征集县内各个历史时期的党史资料。1984年,邵阳县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简称县党史办)成立。1990年,编印县内党史地方教材,对县内中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992年,成立邵阳县党史联络组,聘请24名退休老干部任党史联络员。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邵阳县志》修成出版后,原县志办公室职能并入县党史办,县党史办加挂县志办牌子。1999年10月,县党史办编印《中共邵阳县党史大事记(1919—1997)》,22万字,32开本,内部印刷2000册。2002年,编印《邵阳县籍在外工作人物谱》,22万字,32开精装本,内部印刷800册。至2002年,县党史办共收集整理县内民主革命时期的党史资料共300万字、历史照片100余幅,主要内容有大革命时期县内工农运动史料、县内4个中共地下党支部活动史料、塘田战时讲学院开办前后有关史料、湘中二支队三团起义前后和剿匪情况史料、解放战争衡宝战役下花桥五龙岭战斗有关史料、向暄和蒋砚田等烈士生平活动史料等;收集整理“建政”、“土地改革”、“镇反”、“三反”、“五反”、“整风整社”、“反右”、“农业合作化”、“大跃进”、“社教”、“文化大革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个历史时期和民兵工作、水利建设专题史料共500余万字。同时,对唐健如、石新安、吕振羽及县内其他名人的生平资料进行了采集整理。同年,县党史办和县民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建立“塘田战时讲学院”旧址、“油塘建党培训班”旧址、“五峰铺仁湾地下党支部”旧址、“下花桥革命烈士墓”、“青松公园烈士纪念碑”5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世纪80年代始至2002年,共收集整理老同志关于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的回忆录700余篇,其中53篇被省市党史部门采用。同年,编印《中共邵阳县委工作纪事》(年鉴)和筹备编修《中共邵阳县历史》第一卷。
  1984—2002年,王培基、钟玉恒、刘生培、秦永存、李宗祥先后任县党史办主任。
  第六节 档案工作
  县内档案工作一直属县委管理。
  1978年,县档案馆有档案库房32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120平方米)。1979年,县档案馆重点征集了县内四个现代化建设、落实政策、地富摘帽和右派改正、“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的档案资料。1980年,县档案馆接收全县农业税清册473卷、土地证存根109卷、阶级成分清册894册,当年有档案全宗27个。1982年,县档案馆对保存的9509卷档案重新进行复查鉴定,所有全宗排列重新调整定位。是年9月,邵阳县档案局成立,为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构,但实际隶属县委办公室,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1986年,县档案馆馆藏全宗增至73个,有档案1.36万卷。是年全县有基层档案室156个(其中综合档案室12个)、基层专职档案员13人、兼职档案员158人。1987年,县档案馆接收全县土壤普查档案95卷、农业区划档案334卷、山林定权发证档案183卷、整党档案54卷、核查档案95卷、其他档案1514卷。1989年,县档案馆改档案大全宗为小全宗收藏管理,并编制了全引目录。1992年底,新建档案馆竣工,新馆舍面积1300平方米,总造价26万元。1995年撤区并乡后,28个被撤销的区、乡原存档案3152卷,全部移交县档案馆保管。1995年1月始,县档案局被定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000年4月,召开全县档案工作会议,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场共400余人参加。是年10月,县档案馆被定为县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1年10月,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合组织档案执法大检查。是年县档案局被评为全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2年,县内组织1600人参加全市档案法知识竞赛。同时,对上级领导来县考察、县内主要领导的公务活动、国家扶贫村、县内名人、风景名胜、名特产品、重点工程、重大活动进行建档。同年县水泥厂改制后,全部档案移交县档案馆。是年县档案局和档案馆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馆员2人、助理馆员1人;有档案全宗143个、案卷5.63万卷(其中明清档案134卷、民国档案188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5.59万卷),声像档案18盘、照片1586张及报刊、政策汇编、统计、史志、著作、工具书等其他资料268种、1.51万册;共编有档案案卷目录10本、全引目录509本、专题目录6本、著录卡片3万张、机读案卷级目录2106条、文件级目录9365条;县档案馆备有消防池、灭火器、空调、吸尘器、去湿机、电脑、档案管理软件、报警装置等档案保护设施。当年县内档案工作在全市评比中排名第一。同年10月,成立邵阳县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吴艺珍任组长。
  1978—2002年,县档案馆共编写各种档案汇编材料16种、31万字;共接待查档人员2.61万人次,共提供查阅的档案8.12万卷。
  2002年,除县档案馆外,全县还有定级的基层档案室73个,其中被定为全省一级档案室的有县国税局档案室、县地税局档案室、县检察院档案室、县法院档案室、县审计局档案室、县粮食局档案室、县财政局档案室、县规费征稽所档案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室、县盐业局档案室;被定为全省二级档案室的有县工商局档案室、县卫生局档案室、县公安局档案室等25个档案室;被定为全省三级档案室的有县委政法委员会档案室、县房产局档案室、县党校档案室等38个档案室。是年,全县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专职档案员4人,兼职档案员116人。
  1982—2002年,蒋香生、罗华生、刘晓春、易顺良、唐楚华、蒋建新先后任县档案局局长。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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